根据1993年三灶区政府规划要求:“金海花园临街建筑一律为八层以上” 的规定,当事人陈凤明于6月10日开始筹建,高息借款建设八层半大楼。
左边是规划局盖章签字和陈凤明签字的申办8层半楼房建筑规划审批表,右边是规划局后期伪造、没有盖章和没有陈凤明签字的审批表。
图片为珠海市城管局等部门未经质检部门检测,在陈凤明楼房内外墻喷满“危房拆”字。
在陈凤明向珠海市人大、政府反映城管违法后,城管局做贼心虚,明知是合法安全建筑,他们竟然涂上危房,知道理亏,偷偷利用夜间时间派保安涂抹掉危房拆字。
而城管局一激进分子谢许华,冒充队长扬言:“宁肯拆错也不放过,不干这份工作也要拆掉这栋楼”。图片中右手拿笔的是冒充执法队长的谢许华,左边是殴打陈凤明弟弟伤残军人陈凤强的招烨。
2006年4月19日,正在陈凤明告规划局违法颁发许可证一案上诉期间,珠海市城管局和金湾区联合以违章建筑对陈凤明楼房进行野蛮強拆。经过10多天拆除,陈凤明家的8层半大楼拆除的仅剩三层。
陈凤明87岁的老母亲被城管队长张小平恶意推到,腰椎、胸椎压缩性骨折,导致六级残废,至今未得到处理。
陈凤明和和家人背着被打伤的老母亲去珠海市城管局要求治疗,遭到城管局信访办工作人员的恐吓。
珠海市城管局打残老人拒不给予治疗,陈凤明家人万般无奈在城管局大门口喊冤讨说法。
2007年4月,陈凤明弟弟陈凤强和侄子推着被打残疾的89岁的老母亲在国家信访局申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