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庸”更应治本
● 王民官
从4月9日起,市北区委、区政府在区直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和全区各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中实施一项“治庸计划”,使“庸官”、“懒官”、“逍遥官”得到治理,让敢负责、能负责、有能力的人才获得重用。
在我们看来,市北区列举了22项“治庸”内容,按照情节的轻重程度作出扣发奖金或待岗培训的处罚。“治庸计划”将采取职能部门检查、单位内部评议、“治庸计划”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检查和区级领导直接确定等形式,对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处理。待岗培训人员重新上岗后又出现违规情况时,将给予降职或纪律处分。应当说,对于大多数工作在一线的机关干部来讲,都将面临着“治庸计划”的考验,能否使那些个“庸官”、“懒官”、“逍遥官”得到有效的治理,真正使每一个机关干部都能够尽心尽责,有所作为,切实把心思用在工作上,用在为群众谋利益上,这也是看“治庸计划”实施后能否达到效果的一个关键所在。
事实上,我们“治庸”的目的,是希望通过相关的制度措施来整肃和约束队伍,通过相应的机制来调动广大机关干部的积极性,通过相关的措施来整治干部中的平庸行为、庸碌无为的行为,使广大机关干部能够敬心、敬业、敬职、敬责。“杀鸡给猴看”,当然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但如果猴们早已变得麻木,甚至“杀猴”都起不到作用的时候,这种警示的效果,就显得微不足道了。如果我们不能从机制或者体制上来解决这个问题,而只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从根本上来治理的话,那么这个称之为治庸的风暴,恐怕也就是刮一阵子风,来得快,去得也快,使“治庸”成为不痛不痒的“庸治”。
“治庸”还是要治本,要真正解决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拖拉,无所事事,不作为或乱作为的问题,需要的不仅是这种简单的“治庸计划”,而是要建立起相关的规章制度,真正做到凡是违反规定的,就决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使那些个“庸官”、“懒官”、“逍遥官”不再有市场,真正在机关形成风清气正、公道正派、团结合作、和谐共处的良好风气。同时,尤其是应当建立健全干部优胜劣汰、奖勤罚懒、竞争激励和责任追究等相关的机制,通过相应的绩效考核,做到庸者下,能者上,在机关内部真正形成一种“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让每一个机关干部都对自己所从事的职业有一种敬畏的心理,使广大干部都有一个良好的成长与发展环境,让那些个敢负责、能负责、有能力的人才获得重用,这种“治庸”才有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