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ETF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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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黃金ETF基金(Exchange Traded Fund)是一種以黃金爲基礎資産,追蹤現貨黃金價格波動的金融衍生産品,可以在證券市場交易。因黃金價格較高,黃金ETF通常以1/10盎司爲一份基金單位,每份基金單位的淨資産價格就是1/10盎司現貨黃金價格減去應計的管理費用。其在證券市場的交易價格或二級市場價格以每股淨資産價格爲基準。

 2003年,世界上第一隻黃金ETF基金在悉尼上市。2004年是黃金ETF大發展的一年。3隻黃金ETF相繼設立,并成就了目前黃金ETF市場的巨無霸——StreetTracks Gold Trust基金(紐交所代碼GLD)。該基金由世界黃金信托服務機構(World Gold Trust Services, LLC)發起,于20041118日開始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交易,高峰時期持有黃金超過400噸。此後黃金ETF産品在全球引發了認購熱潮,并一度被華爾街的分析師認爲直接促進了2004年後期黃金價格的走牛。

投資優勢

 黃金ETF在全球投資熱潮中迅速升溫,并逐漸成爲投資黃金的重要方式是與其投資特點密不可分的。在黃金ETF出現之前,人們投資黃金主要有以下幾種方式,即購買各類金條、金币及黃金首飾,購買黃金期貨、期權及掉期,購買黃金類上市公司股票,投資金礦礦山等。而相對于常規的黃金投資方式,ETF基金在以下方面享有無可替代的優勢:

 1.交易便捷。黃金ETF基金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如StreetTracks Gold TrustGLD)在紐約證交所上市,Gold Bullion SecuritiesGBS)在倫敦證交所和泛歐交易所上市,Gold Bullion SecuritiesGOLD)在澳大利亞證交所上市等,投資者可像買賣股票一樣方便地交易黃金ETF

 2.保管安全。投資者購買了基金份額就等于持有了黃金現貨。這些黃金通常以倫敦金銀協會可交割金條爲标準交割物儲存在基金保管人的金庫中,安全性極高。

 3.交易成本低。投資者購買黃金ETF可免去黃金的保管費、儲藏費和保險費等費用,隻需交納約0.40%管理費用,比其他投資方式約2%~3%的費率具有明顯優勢。

 4.流動性強。黃金ETF存在一級和二級市場,同時有市場代理或做市商活躍市場交易,加之黃金ETF市場存量巨大,交易的流動性得到了極大保障。

 5.交易透明。全球黃金交易是24小時連續的,且價格非常透明。

 6.交易彈性大。在主要黃金ETF交易中可依需要設置市價單、限價單和止損單,此外,如GLD等基金還可以賣空并提供保證金交易選擇,交易手段十分靈活。

全球金銀ETF概況

 目前全球共有5隻黃金ETF産品,分别在美國、英國、法國、南非等國上市交易。截至2006914日,黃金ETF共持有實物黃金資産534.83噸,17195086盎司。

 在這5隻黃金ETF基金中,StreetTracks Gold Trust基金無疑是其中的佼佼者。該基金持有的實物黃金資産在全部5隻黃金ETF中所占份額超過70%GLD是美國曆史上增長最快的ETF基金之一,也是美國第一隻以商品爲基礎資産的ETF基金。自20041118日上市交易以來,GLD份額膨脹至超過74億美元,并成爲美國第九大ETF基金。僅2006年,該基金資産就增長了70%。據道富全球咨詢統計,20065月,GLD的平均日交易量超過1200萬份,以當時黃金現貨價格計算,相當于7億美元/日。2006512日爲GLD迄今最爲活躍的交易日,當天該基金成交2060份,成交額達14億美元。

 作爲一種在交易所交易的開放式基金,黃金ETF基金的基礎資産是黃金現貨,并以基金份額價格的變動反映黃金現貨減去應計費用後的價格變動爲目的。基金持有黃金并可随時以一攬子數量實現黃金和基金份額之間的交換。值得注意的是,黃金ETF爲被動型投資基金,它不能持有或交易高風險的衍生産品,如期貨和期權等。

 下文以全球最大的黃金ETF基金——StreetTracks Gold TrustGLD)爲藍本,結合其他黃金ETF對該類基金的管理機構、申購贖回、黃金交割标準、持有資産、費用與淨資産值、風險因素和稅收安排等作進一步分析。

管理機構

 因貴金屬交易和保存保管的特性,目前主流的黃金ETF都采用信托的模式組建,基金的組織結構包括三方:發起人、托管人和保管人,三方的責權遵照基金契約執行。

 黃金ETF基金的發起人通常有兩類,一類是專爲發行基金而成立的公司,該類公司多選擇在世界著名的公司注冊地設立,以享受較爲優厚的稅收待遇并規避較爲嚴格的法律限制。以GLD爲例,其發起人是世界黃金信托服務機構,該機構由世界黃金協會全資擁有,注冊于美國特拉華州。二是大型知名投資機構,如發行iShares COMEX Gold TrustIAU) 和iShares COMEX Silver Trust的巴克萊資本國際等。

 黃金ETF的托管人的權限有出售基金持有的黃金資産以償付基金管理費用、計算基金淨資産價值和每基金份額淨資産價值等。黃金ETF的托管人都由國際知名銀行擔當。如GLDIAU就由紐約銀行擔任托管人。

 基金保管人(Custodian)負責保管授權投資人在申購一攬子基金份額時存入的黃金。各黃金ETF都選擇倫敦當地銀行爲保管人。如GLD的保管人爲美國彙豐銀行倫敦金庫,SLV的保管人爲JP摩根倫敦分行等。

 爲方便基金運作,黃金ETF通常會指定市場代理商(Marketing Agent)爲其服務。其主要職責包括爲基金持續出具市場開發計劃、進行基金戰略研究等。GLD基金的市場代理由美國道富環球市場公司 擔任。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

 基金份額的申購與贖回隻能在一級市場上通過授權投資人以一攬子數量進行。爲達成交易,授權投資人必須達到一定條件。以GLD爲例,授權投資人必須是注冊經紀交易商,或是不需要注冊成經紀交易商的證券市場參與者,如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同時,還必須是美國存款信托公司的會員。申購和贖回之前,授權投資人還要在基金保管人處設立授權投資人非保留賬戶(APUA)或會員非保留金條賬戶(PUBA)AUPA賬戶隻能用來與基金進行交易。

黃金交割标準

 黃金ETF 基金申購和贖回的黃金一般都要求滿足一定的标準,否則,托管人會因黃金成色差異錯誤地計算基金淨資産值,從而造成風險。主要的黃金ETF基金都以倫敦金銀市場協會認可可交割金條(London Good Delivery Bar )作爲交割标準,基金的申購和贖回以符合該标準的金條爲載體,基金和會員可以放心和便利地存入并贖回使用黃金資産。這一交易形式極大地促進了黃金ETF的發展。

淨資産值NAV計算

 淨資産值NAVNet Assets Value)的計算是黃金ETF在一級市場申購贖回和二級市場交易記價基準。具體來說,NAV等于基金總資産值減去負債。主要的黃金ETF基金的托管人在計算NAV時以倫敦黃金市場下午交易時段價格或倫敦黃金定盤價爲基準,如GLD。因GLD在紐約交易所交易,如果當天沒有倫敦定盤價或者在紐約時間中午12點以前倫敦定盤價還沒有敲定,則最近的倫敦定盤價可用于确定NAV,除非托管人和發起人都認爲該價格不合适。

基金費用

 黃金ETF的交易費用十分便宜,通常爲0.3%~0.4%,比其他黃金投資渠道平均2%的費用優勢十分突出。黃金ETF的基金費用主要分爲基金日常運營開支和基金管理費。以GLD爲例,基金契約規定,支付給發起人的費用是用以補償其維護基金網站以及市場營銷開支。發起人的費用以調整後淨資産值爲基礎,以年化0.15%爲計費費率,每日計算每月累計并延後一個月支付。托管人的費用以調整後淨資産值爲基礎,以年化0.02%爲費率,每日計算每月累計并延後一個月支付。同時,每年最少收取費用爲50萬美元,最多則不能超過200萬美元。支付給基金保管人的費用通過保留金條賬戶協議進行。根據該協議,保管人費用以存放在TAATAU 賬戶中的黃金日均餘額爲基礎,以0.10%的年化費率每日計算每季累計并延後支付。

風險因素

 投資黃金ETF基金的風險相對較低,因該類産品的目标是追蹤黃金現貨價格的波動,金價走勢無疑是投資黃金ETF最大的風險因素。當然,作爲一種基于商品和證券的衍生産品,因其交易制度、計費方法等也會帶來一些特有的風險。

 1.黃金ETF基金份額的淨值受黃金波動影響巨大。基金以金條價值減去負債(包括應付賬)計算淨值。

 2.基金份額在二級市場交易可能偏離其淨值。原因是黃金ETF通常在某一地區交易所上市交易,而其跟蹤的基礎資産黃金的交易則主要在倫敦和紐約市場交易,各交易所開盤、收盤時間以及交易活躍時段均不同。以GLD爲例,該基金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YSE)上市,收盤時間爲紐約當地時間下午415分,而當紐約商品交易所(NYMEX)的COMEX紐約黃金交易時段在紐約當地時間下午130分結束後,當天全球黃金交易的流動性大幅降低,基金份額相對于黃金現貨價格出現升貼水的幾率增加。

 3.基金出售黃金資産用以支付管理費将使每基金份額淨值持續減少。這是投資者應特别注意的一種風險因素。黃金ETF基金并不産生收益,管理方隻靠持續出售黃金資産來提取所需管理費用。假設黃金價格一直不變,基金份額淨值和交易價格會因基金持續出售黃金而逐漸減少。

 4.出售黃金方式帶來的影響。基金托管人按需要出售基金持有的黃金資産,與當時的黃金現貨價格高低無關。因爲黃金ETF基金采用被動管理,并不想利用黃金價格的波動賺取利潤,所以基金的黃金資産可能在低價區間被出售。

 5.基金發行過程本身帶來的影響。黃金ETF以黃金爲基礎資産,有多少基金份額被發行在外,就意味着有多少黃金金條被收入基金在保管人處開立的賬戶中。在基金發行初期,授權會員爲申購基金,必須要大量買入黃金并存入保管人處,這無疑将提振對黃金現貨的需求,造成短期内金價上漲。當基金發行完畢,市場需求大量下降,金價和基金份額的淨值可能馬上下跌。20041118日,GLD挂牌前黃金現貨同樣經曆了依次升幅達10%的短線上沖,幾個交易日後,價格迅速回落,盤整約9個月後才開始另一輪漲升。

 6.法律風險。黃金ETF基金多以委托人信托的形式在全球主要避稅地區注冊成爲離岸公司,較少受所在地區法律約束。如GLD以信托形式注冊于美國特拉華洲,既不受美國1940年投資公司法約束,也不受1936年商品交易法案監管,同時,因它不能交易和持有商品期貨合約,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亦無權對其進行監管。

 7.黃金保管風險。基金持有的黃金資産可能遭遇丢失、損壞或偷盜的風險。以GLD爲例,托管人并不對黃金進行保險,保管人僅對其保管黃金的業務實力情況進行适度保險,而且,托管人也不是保險合約的受益人。因此,若以上黃金損失真的發生,保管人可能得不到足夠的保險保障。

 8.彙率風險。因主要黃金ETF追蹤的現貨資産黃金是以美元計價,當其在以非美貨币爲通貨的國家上市交易,并以當地貨币标價時就會産生彙率風險。如Gold Bullion Securities黃金ETF上市地在澳大利亞,并以澳元爲計價貨币,其基金份額的價格将受到以美元計價的黃金價格和澳元兌美元彙率的雙重影響。

基金契約終止

 達到一定條件,如當基金的資産值過少或達不到基金契約中對上市、管理三方運作所必須的條件時,基金可以終止運作。以GLD爲例,在該基金成立1年後,隻要經通脹調整後其淨資産值低于3.5億美元,發起人可以要求托管人終止并清算基金。如果持有超過2/3基金份額的投資人同意,托管人也可以終止基金運作。

稅收問題

 與投資股票或其他投資工具類似,投資黃金ETF也會面臨稅收問題。各黃金ETF基金因注冊地和所受法律管轄不同,計稅要求和稅率也不相同。以GLD 爲例,該基金注冊地爲美國,受聯邦稅法管轄,并對美國和非美國投資人區别對待。在美國聯邦所得稅裏,“委托人信托”并不需要被征稅,但是,征稅受體變爲了信托的持有人或受益人。信托托管人有義務報告信托的收入、盈利和虧損等。持有GLD黃金ETF的投資人如果售出基金份額,将會被計算赢利或虧損并相應扣稅。如果持有人不是直接售出基金份額,而是先在一級市場對其贖回并換取黃金,該行爲并不需要被征稅,因赢利或虧損不能相應計算,如果随後投資人在市場上将這批黃金出售則要被征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