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都是被逼的,为什么“钓鱼”那么卖命?


    
  
  重庆的打黑行动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引来民意的井喷,但就在全国人民一片叫好声中,重庆市市委书记薄熙却对媒体坦承:“打黑不是我们要主动而为,而是黑恶势力逼得我们没办法。”联想到发生在大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打击所谓没有营运证的私车、黑车,如此主动积极,为完成罚款指标,甚至不惜动用逼良为娼之手段。
  
  笔者已经在《“钓鱼执法”事件是对社会主义法制的公然践踏》一文中用法律人的视线,对所谓的非法营运进行了剖析。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还没有对所谓的非法营运有过法律上的正式定义和界定,正如没有合法农民和非法农民一样。运输也是最古老的行业,人来就不需要什么人来许可。现在之所以要许可一是出于对国家对行业的管理的需要,同时也是出于利益动机。但老百姓在国家管理和控制的主流的行业之中,从事拾遗补缺的营生,一直是合理、合法的事,个体运输也不例外。把一件早就存在的行业或营生说成非法,一要有道德基础,二要有法律依据,不是谁想说非法就是非法的。
  
  记得在二十多年前,即使是作为一名的法官去全国各地办案,尤其是出差到边远的乡村,如果没有所谓的私车、黑车的帮忙,根本就无法到达目的地,完成办案任务。
  
  记得在1985年人生的第一次出差安徽,数日横穿整个安徽南北,途中乘过小机动三轮车、拖拉机,还坐过老百姓的小木船渡过了长江,甚至在1989年出差山东时,我们乘坐的班车还是从黑渡船上渡过了滔滔黄河。
  
  走遍全国,各地所谓的私车、黑车比比皆是,只要有车站、码头、机场的地方就有私车、黑车,在乡村私车、黑车几乎变成了人们主要的出行工具。
  
  所谓的黑车、私车拉客现象由来已久,而且非常普遍,几十年来都是如此,为什么近年来地方政府却越来越热衷于打击私车、黑车拉客现象,连法治和治安状况一向看好的上海,居然也冒出了“钓鱼执法”的闹剧和丑剧。难道他们真的是为了严肃法纪、整顿客运市场吗?真正的答案也许只有天知道,也许我们每一个人都知道。
  
  私车、黑车的存在方便了谁?
  
  答案自然不言自明,方便了最普通的百姓,黑车、私车既便宜又方便,否则它不可能在市场中存在。
  
  私车黑车影响了谁?
  
  1、显然对飞车、火车、轮船的客运经营不会有任何影响,相反还提供了便利。
  
  2、对从事线路和班车客运经营几乎也不会有什么影响,换句话说即使有影响很小。
  
  3、那么,对客运经营影响最大的是谁?显然,答案很明确,是出租车。
  
  4、出租车是由谁在控制、谁在经营,谁有资格从事出租车的经营?
  
  第4个问题答案明白了,也就大致明白了为什么地方政府那么热衷于打击所谓的黑车、私车拉客现象了。
  
  去全国各地,笔者最喜欢与出租车司机拉家常。就笔者知道的情况而言,大中城市的出租车行业几乎都为政府控制或利益集团垄断。多年来,由于政府台前、台后控制,利益集团居中经营,整个出租车行业里面的内部生态和利益链条,估计也真只有天知道了。据说,似乎出租车公司都有别人安插在公司内部的出租车,对这部分车出租车公司是没有利益的,营运所得或还要为司机的承包费、甚至喝茶费,都要老老实实地交给特定的人。当然,这仅仅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内幕只要盖子不揭开,估计永远都是个迷。
  
  但总的来说,出租车行业经营几十年的暗箱经营,已经凝聚了政府官员、利益集团甚至黑社会的力量,这个行业表面看是由政府在控制,而其实政府不过是一名台前的戏子。
  
  按市场规律来说,当一个地区的黑车、私车现象严重时,区域内的客运市场出了问题,其实必然是出租车行业出了问题,需要做的就是对出租车行业进行重新调整和规划,起码可以做的是增加出盘租车的数量,降低出租车的收费。但是,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既得利益集团,怎么可能这么做呢?既然出租车行业谁也动不了,于是就只能对着所谓的黑车、私车大开杀戒了。如此,既讨好了别人,又肥了自己,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相信,以上就是地方政府热衷于打击私车、黑车拉客现象的主要原因或重要原因,但愿不是唯一原因。
  
  从上海的情况来看,不仅交通执法部门开始大动干戈了,连法院也被“感化“了,据说几乎所有起诉到法院的钓鱼案件都得了法院的司法认可,不仅一审法院的坚决支持还有二审法院的坚强后盾。到底什么力量,能让法院连起码的司法良知和程序都不顾了,可想而知上海的“钓鱼执法”事件后面的有一只什么样的大手和黑手。
  
  当然,我们不是说政府不要管理,运输行业关系国计民生,不可不管。现在城市的所谓私车、黑车拉客现象普遍非常严重,主要的原因之一是政府和利益集团对城市出租汽车业的利益垄断和行业垄断,请问你们对城市个体运输从业人员发放过许可证吗?
  
  不管你承认不承认,黑车、私车都和出租车虽然出身不同,但客观上都是客运市场的一部分,既需要依法管理,更需要市场调节,而且依法管理要建立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
  
  我们经常听到这样的话,生存权高于发展权。无论如何,在社会主义中国,一部人的发展不能建立在牺牲另一部分人生存权的基础上。在与民生相关的利益问题上,如果地方政府一味屈从利益集团,甘心情愿地充当利益集团的打手、帮凶和走狗,你说得再漂亮、做得再漂亮、装得再漂亮,都是在倒行逆施,与天作对。“打黑”都是被逼的,“钓鱼”却如此卖命,只能让人们怀疑你们的居心不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