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铜时代的李斯


 

30多年前的中国,公元1973年前后,有一场别开生面的儒法斗争。当时斗争的主要对象之一是搞复辟活动的孔老二。那一年我九岁,是红小兵,跟着大人一起斗。写批判稿,上台代表年级发言,出墙报,画漫画,用得最多的词是“把他打翻在地,再踏上一万只脚”。为了扩大革命队伍的阵容,我们还邀请了许多古代的战友,一起参加战斗,其中著名的有秦始皇、李斯、王安石、少正卯、商鞅等人。我依稀记得,李斯总的来说是进步的,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但是也有一种不好的毛病,叫“历史局限性”——这个词,对我当时的理解力构成了巨大挑战。反复想,找书看,这一来二去的折腾,慢慢对李斯其人有了兴趣。以后随波逐流经历一系列的社会变革,一晃30多年不见了。

这时再看李斯,他又恢复了身负千古骂名的不光彩身份。

事出有因。在司马迁辉煌巨著《史记》里,李斯一生的历史排在列传二十七的位置。开篇寥寥数笔,不动声色却入木三分——

“李斯者,楚上蔡人也。年少时,为郡小吏,见吏舍厕中鼠食不絜,近人犬,数惊恐之。斯入仓,观仓中鼠,食积粟,居大庑之下,不见人犬之忧。于是李斯乃叹曰:“人之贤不尚譬如鼠矣,在所自处耳!”

这段话大致的意思是说,李斯年轻时,曾在郡里当小吏,看到附近厕所里的老鼠在吃脏东西,每逢有人或狗走来时,就受惊逃跑。后来李斯又走进粮仓,看到粮仓中的老鼠,吃的是屯积的粟米,住在大屋子之下,不用担心人或狗惊扰。于是李斯就慨然叹息道,一个人是否有出息,如同老鼠,是由自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

对李斯“仓鼠一生”的评价概出于此。一个以经史为国学正宗的国家,这段关于李斯的人生起笔,大有弦外之音。在中学的古文课上,老师都会习惯成自然地教授学生,李斯列传在文学上的主要特点是以心理描绘见长,作者选取了李斯早年生活中的一个典型事件——就是他看到了厕所中的老鼠和粮仓中的老鼠,由此认识到人也同老鼠一样,有出息与没出息,是由所处的环境决定的,意思也就是,爬上高位的自然有出息,沦落下层的自然没本领——表现了李斯倾慕富贵荣华的心理。

一个动机不纯的人,按30年前的思维,李斯,能获取最好的评语至多是“革命的投机分子”;实际情况更糟糕,李斯投靠的秦始皇如今是好是坏还是一个问题。

总的说来,李斯这人有三大罪状:一是急功近利,推行苛政酷刑,大搞专制,焚书坑儒,在中国开了个坏头;二是妒贤嫉能,竟杀害同学韩非;三是伪造诏书,为一已私利而背信弃义,于国不忠。尽管他做过一些有益的事情,但是三条罪名只要占上一宗,李斯腰斩于咸阳的结果,在许多人看来也算是罪有应得。

我试图说服过自己也去接受上述主张,但又觉得太过轻率。远远地打量李斯,我们的眼光该有怎样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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