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用人制度上存在的弊端
新中国成立60年,改革开放30多年,取得了许多辉煌成就,可是在领导干部选拨任用上,依然显得不成熟,至少存在三大问题:
一是标准不确定。古人说,学而优则仕,今则不然,用人标准随领导的意志而变。说要知识化,就用文凭作尺度,于是假大学文凭驱赶了真大学文凭;说要年轻化,许多能仁志士的政治前途立刻产生了危机,他们以往的一切努力顿时成为泡影;说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许多领导立刻把追随者安插进来,美其名曰,用贤不避亲,那些有才能的人就变成了无德之辈。
二是制度不落实。制度在各级政府成了摆设,专门对付上级部门的检查,从来不必认真履行和落实。说民主评议,有几个敢说话的,说了真话,立刻找你麻烦;说民主推荐,立刻在后面拉票,更有甚者,领导以权压制部下,或诱导部下投某人的票,民主成为面子;说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有谁见过某领导下了,除非违法,否则只上不下,美其名曰,品德好,好象台下的全是缺德鬼。
三是考核走过场。考核方式五花八门,仿佛办法多多,全面准确,实则不然,考核制度难以落实,原因很多,其中一点是考核别人的人,也要被别人考核,于是相互关心,相互照顾的事情就出现了,合理了。还有一点就是,监督部门在一把手的领导下工作,怎么可能起到监督作用?不但没有,反而成为一把手违法的帮凶和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