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绝圣弃智 民利百倍 绝仁弃义 民复孝慈 绝巧弃利 盗贼无有
此三者以为文 不足 故令有所属 见素抱朴 少私寡欲
绝学无忧
译文:
拒绝圣人的说教并抛弃他那一套智慧,民众得到的利益将会是百倍,拒绝虚伪的仁爱并抛弃那一套貌似慷慨的义气,民众自然就会恢复子孝父慈;拒绝投机取巧并放弃对私利的追逐,盗贼也就自然不会再有。
如此三个方面都只是消极的文治,不足以解决社会出现的问题,所以还要积极地令其民众知道应该遵守的行为归属:生活上要显见素净以保持朴质的本色,心灵上要少为私利冥想而做到寡其贪婪的欲望。
绝弃圣人智慧所宣扬的仁义那套学问,就不会有忧虑。
点注
老子此篇紧接上篇继续论政。上篇罗列了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此篇从正反两个方面提出了解决的办法。他一方面提出绝弃儒学那套主张,另一方面重述了道学的主张,反映出了道学与儒学的治世之争。老子在治世问题上,还是要争论的。
老子此篇在论政中,提出了执政者要宏扬优良的民族传统,这对任何朝代都应当是这样。然而以此为由来维系过时的社会秩序,尽管这曾是田园诗般的社会景象,也只能是个美丽幻想。历史车轮不会因此停止转动。
老子此篇论政,也同其它篇的论政一样,反映出他一贯具有的人民性,同时也反映出他所具有的历史局限性。这也无需讳言,也不会伤害他作为传统民族文化伟人所具有的光辉形象,只会显得真实可信。评价历史伟人,不可动则无限上纲上线,也无须尽力描绘得完美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