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名考生被剥夺受教育权——深层原因的浅显分析


                       重庆万名考生被剥夺受教育权

                     ——深层原因的浅显分析

 

    重庆万名考生弃高考的消息,得到披露。舆论哗然,众说纷纭。

    我并没有感到惊讶,我已经司空见惯了。因为我是教师,是云南省教育厅的常年法律顾问。

    今年我的孩子参加高考受阻,也让我切身体会到了。对于这点,其实我是有心理准备的。

   

    孩子今年参加高考,不被学校所允许。理由是,没有通过会考。我给他们找到了改为恰当的“理由”:没有通过会考,就不能得到高中毕业证书,而没有毕业就不能参加高考。

    这似乎是顺理成章的“理由”,但是却站不住脚。因为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我国宪法赋予了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不管他是否可以考上,必须给他这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啊。这是孩子们的法定权利啊。也没有任何规定敢于明目张胆规定没有通过会考的,就不能高考。潜规则的作用厉害的。

    不让孩子考,我完全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将学校告到法院的。可是,我不想告学校,因为我是教师,我是教育厅的法律顾问,因为我还要留下自己的后路--小孩如果没有考上呢,因为我不想通过此事一举成名。

    因此,我苦口婆心说服,软磨硬泡恳求。在无效的情况下,我找了校长,在找校长的同时,我找了校长的朋友说情。我甚至找了教育局,想通过他们来最后施加压力。这样,孩子才终于获得了参加高考的权利。 

   

    在当今中国,孩子的受教育权因此经常受到剥夺。每年,都有许多孩子被剥夺了宪法所规定的受教育权。

    这并非今年才有。这已经是多年积弊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也。

    这种现象,在高考时有,在中考中也有。

    主要原因不是孩子们想弃考,并非“自愿”放弃。孩子们绝对是想学习的。当然有读书无用论的影响,有对大学生就业的失望,家庭经济困难等原因,但是最大的障碍是来自学校的逼迫,来自教育体制的摧残。

    学校往往在考试前规劝不要参加考试。有的采取利诱方式,如学校承诺给毕业证,给复读时收费上的优惠;有的直接蛮横地直接不允许参加考试,任评你怎么说都没有用处。原因就在于,为了不影响学校的升学率。学校的升学率低了,自然就难以做到名利双收:领导难以高升,学校难以出名、上等级,收费就难以提高。

    这也不能完全怪学校。学校也有自己的苦衷,有可以理解的地方。关键在于我国的教育体制出了重大问题。

 

    众所周知,本来义务教育是国家的责任,而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在执行中却把此责任转嫁到了学生和家长身上。作为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教育,就更是这样了。总之,权力永远是官方和学校的,学生及其家长永远只有责任。

    小孩取得成就了,这是党和国家、老师和学校教育的结果;小孩出问题了,那么就是你自己的事情了。这种思维方式,是中国特色的一部分。

    问题出在哪里?已经显而易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