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永青先生共商面临猎鹿博弈的价值中国


 

法国思想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在其著作《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说道:“人类就是这样于不知不觉中获得了对相互间的义务以及履行这些义务的好处的粗浅观念。但是,只有在目前的和显而易见的利害对他们有这样要求的时候,才会产生这种观念,因为他们毫无预见,不用说遥远的将来,甚至连第二天的事情都不会想到。如果大家在捕一只鹿,每人都很知道应该忠实地守着自己的岗位。但是如果有一只兔子从其中一人的眼前跑过,这个人一定会毫不迟疑地去追捕这只兔子;当他捕到了兔子以后,他的同伴们因此而没有捕到他们的猎获物这件事,他会不大在意,这是无须怀疑的。”

 

——这是关于猎鹿博弈的最早的起源了。

 

这是一个关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故事,是一个为实现个体利益而致使公共利益受损的故事。所有贪官的故事,所有假冒伪劣的、具有毒害性的商品的制造者和销售者的故事,都是同一类的故事。

 

后来这个故事演变为:一个村庄有两个猎人,以打猎为生。当地主要有鹿和兔子两种猎物。一个猎人外出打猎只能打到四只兔子子,两个猎人一起外出打猎,能打到一只鹿。四只兔子只能供一个猎人吃四天,一只鹿却能供给两个猎人吃上十天。

 

在这个故事中,显然,两人合作打猎比各自外出打猎的收获更大。要不要合作呢?

 

一个答案是:要合作,因为双方能够获得更多的共同利益。这个答案似乎是正确无疑的了。但是,这个共同利益只是存在于双方进行利益分配之前。在双方之间进行利益分配以后,双方是不是都能够获得更多的个体利益呢?这个,取决于分配方式。

 

如果分配方式是公平的,双方就都能获得更多的个体利益。而问题往往就在于,分配方式导致合作双方出现分歧。于是这个答案往往是错误的,而另一个答案也往往是正确的。另一个答案是:拒绝合作。因为分配方式是不公平的。

 

比如,在两个猎人打猎的能力不相等的情况下,能力更强的猎人显然不会满意于平均分配猎物的分配方式。

 

在许多早已经倒闭的国有企业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种博弈处境所带来的管理困境,一方面,具有实力的技术骨干纷纷跳槽;另一方面,一个个缺乏技术而又懒散的普通工人守着一个个岗位和一份份薪水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继续混日子,不拖垮企业决不罢休。

 

仔细研究价值中国的利益分配方式,我们可以发现,价值中国的注册作者们同样面临这样一种猎鹿博弈的境遇。观点分歧是很多的,比如有人认为文艺类的文章价值不如商业类的文章,有人认为专栏文章与日志文章、日志文章与书评文章不能重复,有人认为可以重复,有人认为很多所谓文章、很多所谓日志、很多所谓见解、很多所谓书评实在平淡拙劣毫无价值,不过是一种灌水而已,却也与那些优秀的文字放在一起同等对待,实在很是不公平。

 

显然,价值中国管理层在面对猎鹿博弈境遇的时候,该当去做的是:努力确保个体贡献与个体利益分配的等值,努力加强文章质量管理,不能让泛泛之辈怀抱侥幸并不断增长的个体利益和部分优秀作者因不能严格自律而发表出来的灌水文字损害价值中国追求高质量高水准的整体利益和价值中国其他优秀作者的利益。但是,如何加强文章质量管理呢?诚然,价值中国不会拒绝对价值中国有价值的作者。但文章质量的高低,文字价值的高低,到底该如何评判呢?如果没有既定的标准可以依据,又如何服人?或者,编辑的决定,就是评判规则这个概念所能包含的全部意义?

 

我个人相信,价值中国是一个必将取得巨大成功的网站,因为这个网站对于原创作者的尊重是前所未有的。本人对于价值中国网CEO林永青先生非常的敬佩!但就文中谈及的问题,个人认为:林永青先生,以及全体价值中国合作者,是不是还该更多的推敲推敲、琢磨琢磨,以助于积极推进相关制度的完善?

 

 

 

本文独发价值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