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漫求真路--离奇的裁定


         甲企业 "破产",乙企业要职工"滚蛋".是发生在江苏省扬州市、江泽民的故乡一件真实的事情.至今仍未解决.许多职工无工作,更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障。

          为化公为私,进行所谓的“改革”,在市政府一些领导的参与下,2003年10月30日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扬州毛纺织厂(简称:毛纺厂) “破产”。一场损公肥私、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系列活动拉开了序幕。扬州金绒毛纺有限公司(简称:金绒公司)突然通知在金绒公司已工作四年,与毛纺厂解除劳动合同与金绒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已两年正在工作的约1500职工离开工作岗位,买断工龄回家。为维护合法权益与尊严,职工先后向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起诉(或:申诉)。然而至今事实仍被歪曲,法律被亵渎。依法签订并已履行了近两年的劳动合同,法院居然裁定为:“ 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最终并未生效”,驳回上诉。平民百姓与官商联合体的抗争、事实与谎言的搏击、法律与权力的较量,法律能否得到尊重?政府和官员的违法行为能否得到纠正?究竟结果如何?欢迎您关注《康康日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