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之(165)——黑龙江省鹤岗市交通局长被人杀害,释放民怨升级信号。


     据网络消息,8月17日17时左右,黑龙江省鹤岗市交通局局长李星光在当地财政小区内被杀害,身中数刀,现已死亡。

    目前鹤岗市已组织精干力量全力侦破,此案正在调查中。

官民矛盾对立,在中国已不是新鲜事,但如黑龙江省鹤岗市之类的局部地区、个别领域官民矛盾不断激化,甚至达到以死相拼的地步,还是出乎大多数人意料的。

身为一市之交通局长,难免会因种种事端结怨于民,引发民愤。假如我们的局长们,奉行的是“秉公执法,执政为民”理念的,那么,就不至于与人民结怨结债。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心灵也是亮堂的。孰是孰非,好事坏事,人民心中自有标准,老百姓不至于好歹不分,是非颠倒,而冤枉一个“一心为民”的好干部。

相反,如果一个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国家领导干部,视民意为草芥、玩权力于股掌,行的是营私舞弊、贪赃枉法、欺压百姓之勾当,那么,你与人民走向对立,甚至走向势不两立、你死我活的地步,当是这类官员应该心中有数的事情。

杀人肯定要尝命,相信这位杀害交通局长的朋友绝对心里清楚。但他敢于、甘于以命相拼,足可见,他的敌人(这位交通局长)留于他的余地和空间实在太少。俗话说,官逼民反,官不逼,民不可能会反,官逼急,民不得不反,因为,没有退路了。

现时代,一个通俗不过的名词叫做“民怨鼎沸”,人们耳熟能详,又似曾陌生,因为都是常态了,自然也就习以为常,漠然视之。包括广大的百姓,包括各地各级大大小小的官员,莫不如此。

如今,黑龙江省鹤岗市交通局局长被杀一案,也许不过是广大的百姓或广大的官员茶余饭后一个新闻或一个谈资而已,但它犹如一个信号、一个惊雷,在这浑浊的世道里,在不经意间响彻每个人的耳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