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以安为先 |
时间:2010年01月05日 16时36分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华维 |
年纪稍长些的人都记得,前些年,熟人、朋友见面打招呼的问候语基本上是“吃了吗?”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很多人经常饿肚子,因此,老百姓对“吃饭”一事极其在乎。而在物质生活日益富裕、鸡鸭鱼肉已成家常便饭的今天,人们对许多食品却提心吊胆、欲吃还休。诸如“苏丹红事件”、“多宝鱼事件”、“福寿螺事件”、“瘦肉精事件”、“三鹿奶粉事件”……一桩接一桩,搅得人们神经紧张,以致坊间流传着“吃荤的怕激素,吃素的怕毒素,喝饮料怕色素,吃什么没有数”的顺口溜。 在城里人对“吃什么更健康、如何吃更安全”越来越关注的时候,农村百姓的“吃”又是怎样一种状况呢?从今天我们刊发的这3封读者来信看,农村食品安全状况不容乐观。 在我国,最大的食品市场是农村。但由于农村地域广阔、点多线长、监管乏力等原因,大量的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产品保质期的“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充斥农村市场;加上一些农民长期养成的“不干不净,吃了没病”的错误观念和不良饮食习惯,致使农村家宴成为食源性疾病的“罪魁祸首”,给农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造成很大危害。 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针对农村食品安全现状,各级政府一要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宣传国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食品卫生基础知识、食品鉴别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农村食品各个环节从业人员和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二要提高农村食品监管水平。有关部门要适应食品行业发展快、农村食品需求旺盛的新形势,着力促进食品监管由重事前审批、轻事后监管,向审批与监管并重转变;由重集中整治、轻日常监管,向经常性、制度化动态监管转变,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机结合。三要建立农村食品安全信用市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绿色通行证,也是改善农村食品安全的治本之策。在这方面,浙江省的经验值得借鉴。为了保障农村消费安全,推行农村商品准入制度,浙江省从2005年至2007年,在全省开展“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有2万多家农村商店、超市成为“放心示范店”。在“放心示范店”里,所有的产品外包装上都贴有专用的标签。标签上不但印有价格,还印有商店的店名。进货台账记载的食品品种、购货日期、供货单位、数量、购货凭证号、保质期一应俱全。放心店食品实行全配送,以保证农村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2009年,我国已出台并开始实施《食品安全法》。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科学监管,群众积极参与,做到未雨绸缪,预防在先。一位基层工商人员说得好: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只有“逗号”,没有“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