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理性回归”需要地方政府尽责
刘纯银
“咨询的多,出手的少,炒房客更是看不到了。”10日,上海中原地产长宁区一门店的负责人这样描述开年以来的生意。当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文简称“国十一条”)全文公布。(1月12日《新华每日电讯》)
2009年,全国各地房价可谓出乎年初专家学者的意料,到处“涨声”一片。这不,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统计,2009年1-11月份,全国省会城市中,平均房价上涨幅度超过了50%,在主要城市中,单个楼盘房价涨幅超过100%的楼盘在10%以上。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房价尤其疯狂,平均涨幅在60%以上。2009年的8亿平方米的成交量也是历史新高。
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继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终止营业税优惠、提出楼市调控四条措施后,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5部委要求“开发商拿地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出让款的50%”。住建部在加大对违法违规、圈地不建、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查处力度的基础上,明确表示今年将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其开工建设的套(户)数比去年增加三分之一。安排建设的限价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安置住房规模将比去年年增加一倍,以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最近出台的“国十一条”又要求,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等。
尽管近期不少城市楼市受新一轮楼市调控的影响,成交量明显回落,但与此同时,“地王”仍在推陈出新:
笔者认为:房价“理性回归”关键需要地方政府尽责。为什么这么说呢?回顾2009年,最乐的应该是地方政府。中国指数研究院数据显示,截至2009年11月23日,全国7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增加超过100%。排名前三的城市分别为上海821亿元、北京639亿元,以及杭州523亿元。难怪有业内人士分析,市场内的投资客和开发商同样有着心理优势,“基于房地产业在目前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想从中渔利的人都抱着地方政府不会强硬打压的预期,就像近期的政策微调:营业税变化、二套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等,政府还是在维持其他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反,与卖地的热情相比,地方政府在保障房方面的动作就显得迟缓很多。正是因为“中央调控雷声大,地方响应雨点小”才能出现新一轮楼市调控正处“进行时”却出现“地王”不断改写的尴尬局面。正如有人评论所说:只要地方政府不想楼市硬着陆,参与房地产投资的就有恃无恐。
其实,在目前局面下,地方政府调控楼市并非无解,关键要地方政府尽责,替普通百姓着想。正如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所说:“不能由开发商说建多少就建多少。”要着力控制地价成本,楼面地价不能高于房价。“控制不好地价,是政府失职。”当前中央已就百姓“房价过高”呼声作出回应,期待各级地方政府能与中央新一轮楼市调控保持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多从民生视角审视GDP和地方财政的增长,别再打自己的“小算盘”,更不能通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规则来保“土地财政”。要明白:无论从当前还是从长远看,让我国的房价早日“理性回归”,于国于民都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