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丹<论语>心得》风靡大江南北,一时间洛阳纸贵。据说,很多政府机关、厂矿企业也都把这本书买来当精神福利下发,甚至组织学习。我不知道我们酒类企业有没有这种情况,但如果有,我还是要提醒,小心小心。于丹不仅不怎么懂《论语》,只把《论语》诠释得硬伤累累、漏洞百出,弄得孔夫子欲哭无泪;居然还大谈企业管理,更是不着边际,外行得落花流水,又让我马老夫子欲笑不能。
于丹在“处世之道”里特别关照了一下企业读者,对“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大加阐释。于丹的理解是这样的:“你在什么位置上,要做好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跳过你的职位去做不该你做的事。”并说“这是当代社会特别应该提倡的一种职业化的工作态度”。一派信誓旦旦的笃定神态,要是你定力不足、功力不够,不由得不先相信了。
我们先从根子上批批于丹谬论,这“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我们还是要结合当时的时代背景来谈这个问题。孔子生活的春秋时代,正值努力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变的特殊时期,从生产关系的转化、权利的转移上来看都与孔子所崇尚的“周礼”大有径庭,以下凌上的事情比比皆是。孔子针对这种现实政治,希望建立或者说恢复应有的生殖秩序,所以他希望这些权臣主动回归到自己的权力范畴内,不要再把持更高但不属于你的权力。在这种背景下,孔子呼吁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这里面有两个关键点被于丹搞混淆了。一是这个“谋”字,是谋划、谋求的意思,而不是干多干少的做工作;二是这个“政”,其实是代称“权力”、“职位”的。所以,这句话的准确意思应该是“你没在那个位置上,就不要琢磨属于哪个位置的权力了!”如果把“政”理解成“政务”,而又引申为“具体工作”,那就离孔子太远了。所以孔子说的这句话跟后来孟子说的“位卑而言高,罪也”是异曲同工的,都是指下位者不要有犯上的念头和行为,否则就是“罪”。
可见,这里的“政”始终是围绕着“权力”的,并且说的是上级和下级的相互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并没有涉及到平级的事情。而于丹的谬误正好在于,一把“谋”当成了“做”,二把“政”当成了“事”,“谋政”就变成了“做工作”了。真是驴唇不对牛嘴,何况马嘴乎!
这个谬误暂且放下,我们再看,即便正如于丹所误解的那样,这个章句说的是“你在什么位置上,要做好本分,不要越俎代庖,跳过你的职位去做不该你做的事”,那么这是不是“当代社会特别应该提倡的一种职业化的工作态度”呢?于丹很有见识般地对“大学生”们说:“可能有许多大学生去外企实习过。你一进去,人力资源部门的主管会给你一个job description,就是关于你的工作岗位的描述,告诉你,这个岗位是干嘛的。从一个文秘打字员,一直到高级主管,都有自己的岗位描述。”又批评国内企业:“我们很多单位现在所缺失的正是这种岗位描述。我们对岗位往往有定性却没有定量。我们老是说:年轻人要好好干,一个人干仨人的活才好呢。认为这样是替领导分忧。”
通过对比,于丹告诉我们的是,那种“各扫自己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的做法才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精神”的。我不知道于丹是不是还不知道我们已经把“job description”这个词组很好地翻译成了汉语“职位说明书”,或许她可能以为我们听不懂汉语。但我可以肯定的是,于丹并没有见过“job description”。或者见过,一如读过的《论语》,但还是不怎么懂。
马千里(maqli),著名管理专家、学者。深圳马千里企业管理咨询机构首席咨询师,主攻中国传统哲学与现代企业管理对接及管理咨询、营销策划服务。擅长以"中国道理"解决中国企业问题,在《商界》、《销售与市场》、《商业评论》、《财经界》、《管理学家》、《中国经营报》、《河北经济日报》等著名报刊发表相关文章300多篇,为《华夏酒报》等报刊专栏作家。出版《论语的管理智慧》、《论语企业家读本》等管理学著作及《论语新裁》、《当论语遭遇于丹》等学术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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