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明华
13日,北大法学院向全国人大递交关于审查《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五位学者就不动产征收与搬迁进行研讨,他们对这一年来的拆迁变法的进程并不满意。五学者之一王锡锌对此前国务院法制办和全国人大法工委邀请他们参加座谈的做法表示肯定,但他从立法过程中感到,公众推动变法的作用“很弱”。王锡锌和另一学者姜明安希望有关部门不要闭门立法。(11月14日《新京报》)
最近,江西一“县令”在饭桌上对一名中国社科院的专家说:“如果没有我们这些县委书记这样干(指强拆),你们知识分子吃什么?”可是,北大法学院的五名知识分子却毅然站出来“说不”,颇具君子的“敢言直言、牵挂苍生”的时代风度,直言《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只能临时解决眼下的问题”,仍在闭口造车,而且“造车技艺”沉旧、老套。即便有这么多国人炽热的目光聚焦之下,似乎丝毫未改变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固有思维方式。
这从14日这天各大网站上的网友跟帖评论,便可窥一斑。诸如“向拒拆五君子致敬!”,“希望这样的体味苍生情怀的时代学者多起来,希望冷血强拆的案例少起来!”等感情充沛的评论在网上“砌砖盖楼”。是的,固化思维意识与背离现实语境的制度改革,不是少数官员“闷在部委”里闭门的改良,而是依据宪法、立法法、物权法的相关法条规定,所公开推动的全民的民主立法、立规行动。离开了公开广纳民谏这道程序,离开了一方各阶层利益几上几下地充分博弈的平台,改革的结果完全可能是给公众端出一碗难以下咽的“夹生饭”。
特别是当前, “强拆复强拆”的镜头在局部地方简直接近疯狂的边缘。究其根源,还是一些司法机构始终对这一领域的公权机构的违法行为掉眼皮。近期曝光的几起被称作“合法强拆”案例,无一例外背后都有“公权私用”的丑行相伴。在一个接一个的打着“维护公共利益”招牌的强拆现场,上访、抗议、自焚等冲突的后面均显“利益均沾”的魅影。有的地方作为“一把手”的“县令”,竟直接参战到强拆前线,并参与到对被拆公民正常上访的“阻击战”中。这些“官影”当然不愿自动从利益之沼中拔出泥腿,而法律之手却始终无力将其拽回正常位置。
所以,诚如王锡锌先生所言, 之前“拆迁新规”尽管在征询民意的程途已迈出了可喜的一步,但这一步迈得还不够自信与彻底,基步幅明显偏小,与构建法治社会的要求尚存距离。我建议可将重制该条例的原因、代价、风险、难点、争议等再次毫无保留地和盘托出,让各方利益特别是被拆迁户的利益充分博弈。以期明晰其间的模糊地带,最大限度地减缩自由裁量的空间,这样才能使新规接到地气,从而真正抵达弃恶扬善的意识高端。我想,既然公众等新规出台这么多年都熬过来了,是不会在乎再等一两个月的时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