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1:国资转让,
应有资管部门文件确认
上会材料中的公司历史沿革问题是证监会关注的重点。证监会要求保荐机构主要从股权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涉嫌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调查。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发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管理办法并未将问题进行细化,发审委内部资料显示,2009年被否的13家中小板企业中,就有4家企业因为历史沿革问题而被拒上市门外。其中天桥起重和永兴特钢涉嫌国有资产流失,司尔特肥业历史股权转让存瑕疵。
事实上,保荐机构的职责不应只是去发现问题,更应该调查问题的前因后果。因此,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在发现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国有资产转让或集体资产转让有问题时,应该及时由相关资产管理部门出具有针对性的文件进行确认,且在招股书中应详细披露出文单位、文号、出文内容等。
细节2:核查定募股东,
要找90%股东当面确认
如发现国有资产转让未评估的,保荐机构应该调查出具体原由,而不能泛泛的说合规;对定募公司的股东,不能简单将托管资料作为依据,要对登记托管持有人与实际持有人是否一致进行核查,至少要找到90%的股东当面确认。历史出资存在纠纷的,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但补救后需运行一段时间。
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方面,监管部门要求保荐机构要有自己的判断和分析。如发行人历史受过环保、税务、工商等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保荐机构除了让发行人请处罚部门出具相关文件外,更应该具体分析,而不是简单地依靠处罚部门出具的认定下结论。
细节3:超过200人股东清理须慎重,“假清理”肯定被举报
股份公司上市前的募集设立,通常是发起人认购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公司法第七十九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对于200人股东问题,保代培训会要求发行人对超限股东的清理工作应该慎重,清理过快会导致矛盾。保荐代表人要对清理的真实性、合法性等问题予以特别关注,尤其要小心“假清理”。证监会要求保荐代表人对被清理出去的股东进行一一面谈,或者至少人数90%以上。保荐机构不要误以为“200人”是一个唯一硬指标,即使发行前股东人数不到200人,但是曾经有过公开登报发行股票等行为的,也将被认为违反规定。
细节4:IPO前6个月受让股份,
须锁定3年
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应承诺自股票上市起满3年后方可转让;申请前6个月内进行增资扩股的,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能转让,并承诺自股票上市起24个月内,可出售的股份不超过50%。此外,公司法规定,除前述两类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需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能转让;公司高管、董监事人员在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25%,离职半年后方可转让全部股份。面对上述限制,今年来不少创业板公司高管挂冠离职,从而达到套现目的。
保代培训会对于股份限售问题要求:申请受理前6个月增资的股份,自工商登记日起锁定3年;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处受让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3年;申请受理前6个月从非控股股东处受让的股,自上市日起锁定1年;控股股东关联方的股份,自上市日起锁定3年;不能确定控股股东的,按股份大小排列锁定不低于51%的股份,锁定期3年。
深交所也于日前发出通知,规定上市公司董监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