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课题研究工作繁忙,博客许久不更新了,不过时常看看各种报道,许多争论错误依旧,对中国房地产市场发展的破坏性影响依旧,我觉得还是写些文字说明一下才好。
关于地价推高房价的观点已经流行了多年,每到政府宏观调控一阵,地价提高后,人们就会惊呼,看看,地价又把房价推高了,老百姓还有活头吗?这种观点符合人们日常的直观认识,无怪乎信之者众。但是,仔细想一下,你倒是推高一下试试?从逻辑上说,如果地价真的可以推高房价,我把一块手机大小的土地的价格推高到1亿元,成本高了,那么在这块地上所建房屋的价格会高么?会有人用比方说1.1亿元购买我的“手机楼房”吗?你一定说不会。从这个极端的例子出发,人们就可以明白并不是土地价格推高了房价,而是人们的需求造成房价提高,提高的房价使开发商有动力也有能力用更大的代价去获得土地,换句话说,是高房价带动了高地价,而不是相反。
当我们认为是地价推高房价时,往往会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期望抑制地价来控制房地产市场,到头来只会“空调”一场,在房价给定的情况下,压低地价的结果是使得房地产开发利润被政府用武断的方法分配给了那些有幸得到土地的开发商。当希望得到土地的开发商众多而土地只有几块时,可以想见哪些开发商会得到土地;当存在巨大的寻租空间时,难免会出现各种我们意想不到的腐败。可以说,抑制地价之时就是导致腐败泛滥之际。
你会说,那好,既然不能直接抑制地价,我们直接针对房价吧,运用一些所谓的宏观经济政策把房价降下来,或者干脆发布一道行政命令不允许房价提高。结果如何?价格或者说名义价格确定可以低到你希望的任何水平,但结果是在这样的人为价格下,要么是有限的房屋不够分配,要么干脆是开发商不愿意向市场提供房屋。前者必然要引入其他主观武断的分配方式,有关系、有势力的人必然能够利用这些权力获得有限的房屋,而弱势群体根本不可能得到什么好处。后者则更加明显,名义价格确实低了,但是没有住房可供你购买,正象是人们生活在价格低到白给的程度,幸福异常,问题是货架上空空如也。
因此,不管是出于什么样的情绪,将调控之手针对价格都是绝对错误的,不可能解决任何问题,反而会使问题更加严重。放开价格,想涨到什么水平就涨到什么水平,当价格涨到一定水平时,开发商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会向市场提供更多的房屋,另一方面价格上涨会抑制人们的各种需求,这样供求关系会向价格下跌的方向变动。也就是说,如果希望价格下降,放开价格让其任意涨价才是可取之道,管制价格只会使价格不可能下降。看上去是悖论,正是经济力量相互作用的突出表现。
从个人情绪出发,我也希望自己购房时价格便宜,最好能够不花钱,这种情绪非常正常,与买面包没有任何区别,正是因为面包价格不受管制,才会使我们想在什么时候买就可以买到,才会使面包价格保持在相对低的水平,如果管制起来,面包能否按目前的条件买到?对此我表示怀疑,谓予不信,看看计划经济年代的历史就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