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很大程度上,经济学家关心效率,就像法学家(或法官)关心公正、科学家关心真理一样。经济学家如果不关心关注效率、法学家如果不关心公正,科学家如果不关心真理,都叫不务正业,都是自动丧失其身份权威的举措。
不过,很少有人意识到,经济学家关心的效率在经济学家的事业中扮演了一个并不光彩的角色,这一点,同公正、真理分别于法学家、科学家的事业的积极意义形成宣明对照。具体而言,虽然法学家关心公正、科学家关心真理,“公正”“真理”从来对他们而言都仅仅是启发性的概念(heuristic concept),而非分析性的,或者操作性的概念。也就是说,他们诉诸“公正”“真理”这样的概念,并非指望直接从这些概念中将需要的结果“榨取”出来,相反,他们是用这样的概念来指引他们的工作。“公正”“真理”对于他们来说,作为一个抽象的客观存在一方面牵引着他们的努力,但同时作为具体的存在又不在他们的把握之中,这使得法学界、科学家的工作永远都只能认为是对公正、对真理的无限逼近。与之对照,经济学家则基本上是把效率直接当成分析性的、操作性的概念,他们基于自以为可以凭借他们的专业知识认知到的“效率”来对这个世界指手画脚、说三道四。
这个世界上如果存在着那么一群人,自以为可以“科学地”将真理掌握在手中,将公正提供出来,将这个世界如何实现所谓的“效率”的药方开出来,这个世界将是非常可怕的。
为什么今天主流的经济学家会没有自知、把效率不是当作一个启发性的概念而是当作直接的分析性概念呢?这个,可能还得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经济学中泛滥的实证主义-科学主义思潮。在这种思潮的影响下,为了追求确定性,经济学家把原则上不可知的——即:关于系统的优良性质的确切信息——当成是可知的(由理想化状态下的一般均衡来表示,或者由某种单一维度的数值来表示,如GDP,或者所谓的财富最大化),然后,基于这样的“幻觉知识”来指引我们的现实。在这种思路的指引下,今天的经济学已经发展到这样一种地步,那就是,如果经济学家抛弃掉这样的“幻觉知识”,他们基本上就不知道还能够做什么了。
如果说建立在“幻觉知识”基础上的效率概念于经济学家的事业只能是有害无益的话,那么,我们能否有不建立在“幻觉知识”基础上的效率概念呢?在我看来,效率无非是系统适应性的简称,它一定是关于系统的,是系统中的个体从自身的局部视角出发无法精确把握的,更不要说系统中的个体可以根据事前对这个系统的认识反过来决定如何行动。说白了,效率只能是系统适应性演化的结果,它无论如何不能作为任何主体思维中的分析性概念,并用它来指导我们现在的行为(如果是那样,就好比自己试图拽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面一样。)。
到底是把效率作为启发性的概念,还是作为分析性的、操作性的概念,这中间的区别是微妙而重大的。这里,我并不主张在经济学中废除掉效率这个概念的使用,而是主张仅仅把它当做启发性概念。作为启发性概念的“效率”可能显得不是那么严谨,因为它无法事前精确描述或定义,但是,它让经济学家们至少可以在正确的方向上进行探索,而不是在错误的方向上进行看起来科学、严谨的探索。
一旦把效率当作启发性概念,那么,经济学家的工作,说白了,就是研究如何使经济系统运作得更好(什么是“好”,没有也不可能有明确的事前定义,而只能事后由系统中的一个个主体来判断),且是在经济学家自己并不掌握关于关于系统的全局知识的情况下。这个工作,当然是非常困难的,原因在于,首先,系统本身的优良性质不是由客观的科学知识决定的,而是由系统中的人们的主观评价决定的,其次,即便系统中的人就什么样的系统是可欲的达成了社会共识,也是系统中的一个个微观主体的行为在决定着这个系统到底如何运作,而经济学家不可能直接干涉这些人的行为。
认识到这个,不过,对于那些雄心勃勃地想让自己的学问经世济用的经济学家来说倒也是好事。一方面,至少他们不至于拿“幻觉知识”来对这个世界指手画脚,另一方面,他们可以把注意力更多地集中到“纠错”上,也就是纠正那些明显地会对系统的运作产生不良影响的政府政策(正像在一些情况下虽难以知道怎样才是“公正的”,但什么是“不公正的”却相对容易识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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