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成本这个概念会成为一个值得争论的经济学理论问题呢?让我们先从一些简单的例子说起。
例1:房价居高不下,有人提议,应该按照成本来核定价格,这样既可以降低房价,同时又可以限制开发商的暴利。
例2:某人在异地买到了假货,感到非常愤懑,虽然很想再回去直接与商家论理,但考虑到一是旅费不便宜以及会耽误工作而造成经济损失,另外考虑到自己所在的公司向来提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原则,不鼓励员工为一些事情“较劲”,因此最终还是决定放弃。
例1涉及到的问题是:如何可能知道开发商的成本?或者说,到底哪些应该算作开发商的成本?对这个问题,有一定经济学素养的人都知道,“成本”(以及利润)是企业的核算工具,而企业之所以要进行所谓的成本-收益的算计,是因为这得靠这种“算计”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下去。由于现实中企业家要进行的“算计”或“考虑”涉及到如何使一个企业更好地生存下来的方方面面,因此,严格地讲,成本/收益这样的概念无非是把各个方面的信息用单一的货币维度“集成地”表达出来而已。例如,某企业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给员工提供了不错的误餐、锻炼设施等,这些“成本”从会计核算的角度看,当然是在“支出”一方,但是,在企业家眼中,这样的支出却同时对应着更大的预期收入流。显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对这样的企业进行所谓的成本审计,并要求它按照成本定价,这根本就无法操作。而如果有人指责企业的这种做法,认为它是造成商品高价格的原因、或者消费者为此承担了不必要的成本等,这显然是无稽之谈。
成本/收益,因此,按照上面的分析,是竞争者在竞争中所必须的“思维工具”;其存在的理由直接源于竞争本身。也就是说,废掉竞争,就可以废掉成本,反之,如果竞争始终存在,那么,企业家就一定会基于成本/收益的概念范畴进行思考。
回到刚才的按成本定价的问题,这也就意味着:只有先废除竞争,才有可能进行所谓的成本核算;而此时的成本完全是工程技术意义上的成本,也可以说,为实现某给定目标所需要付出的代价。设想一下,如果废除掉房地产市场,让政府作为全民的总代理来盖房子,那么,政府这样做需要付出的代价就是我们这里讲的“工程技术意义上的成本”。
例2涉及到的成本问题并没有什么特殊之处。我主要想用它说明,个体在进行决策时需要考虑的成本到底包括哪些,其实通常不是外部观察者能够想得到的。对此,奥地利学派会说,成本是主观的。而我想说的是,成本,无非是个体决策时要考虑的那些事情,没有必要先验地区分所谓的“交易成本”(也就是谈判成本、与他人缔约的成本等)或者其他性质的成本。简单地说,成本就是成本,一旦在成本前面加上任何的修辞语,就会使人产生不当的联想,以为外部观察者凭观察就可以经验地知道哪些因素影响了当事人的决策。例如,大多数受科斯影响的人针对上面的例子会说,“异地”这个事实导致了高交易成本,但是,实际上,真正影响当事人决策的因素除了“异地”之外,还有公司文化。显然,如果前者可以算作是所谓的“交易成本”,为什么后者就不能呢?但是,如果这些因素都算作是所谓的“交易成本”的话,为什么不直接就用“成本”这个概念呢?
总之,讲“成本”,就一定是讲“某人(为实现某目标或做某事)的成本”,是决策者感知到的、影响其决策的成本,而不是任何外在观察者可以先验地想象的成本。任何外在主体不管是试图先验地、还是经验地把握作为决策者“思维工具”的成本,这都是不可能的。当研究者忘记这一点以为可以先验地划分出一个所谓的“交易成本”的特殊成本类别,或者以为可以经验地谈论所谓的“高交易成本”还是“低交易成本”时,智力混乱就不可避免地会产生。
如果说,在科斯之前人们对“成本”这个概念的不严谨使用本来就已经造成了一些混乱的话,那么,科斯的“交易成本”这个概念进一步加重了这一局面。很多经济学人今天甚至都已经忘了,“成本”从来都是“某人的成本”,因为,科斯的交易成本概念已经让人们习惯了把“成本”与制度、与经济绩效这样一些重大的经济学问题联系在一起,用科斯自己的话讲,“我成功地做到了讲成本与组织联系在一起”。
一个本来是决策者思维工具的概念,今天被如此泛化地运用于各个情形,经济学内部的智力混乱可见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