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经济适用房的申请门槛较低,一些城市规定,只要没享受过实物分房或实物分房面积没达下限就可申请,虽然要求家庭人均年收入要低于相关部门每年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实际上形同虚设。熟悉政策的单位往往鼓励职工申请经济适用房,甚至帮助职工开出相关证明,以显示其收入水平‘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房管部门信息完全不透明,就是透明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就导致了经济适用房反而成了如今香喷喷的‘出租屋’。
第二代保障性住房:拿到项目就是揪心的开始/现在还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开商,要不是刚入行的‘入笼新鸡’,要不是钱多得没地方花的笨蛋,或者是头脑发热吃错药的同行。因为我亲身经历了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悲哀事:钱没赚到手,朋友吵翻了不说,却坏了自己的名声。原因就是房价天天涨,保障性住房的价格就是没法涨。靠卖商铺赚钱,商铺的价格低得可怜。由于2006年至2007年间房价飞涨,导致原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地块纷纷缩水,或者纷纷‘转移’,移往地段较远,教育环境、医疗设施等生活配套设施薄弱的地段。
笔者认为,从去年开始,全国范围内对保障房的关注达到了空前的高度。由于商品房价格的高企,保障房成为低收入人群翘首以盼的“蛋糕”。但保障房地方政府建了多少?透明度如何?如何规划地域及价格?投入又能否保障?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10月公布报告显示,2009年中央预算中保障房投入为1676亿元,截至去年8月底完成投资的仅394 .9亿元,完成率为23.6%.到今年全国两会上,财政部发言人戴柏华表示,2009年中央财政安排用于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达550.56亿元,已超出中央安排资金的预算,比上年增加368.66亿元。但这仅占今年保障房预算的32.8%,地方资金投入情况则可想而知。
以获益土地收入1200亿元的2009年土地出让金之王杭州为例,在其2009年的财政预算中,这样表述:“在住房保障方面,今年,财政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安排10.79亿元。其中4.71亿元用于廉租房购置和租金补贴,安排3亿元用于危旧房改造。”这部分支出,占杭州当年土地出让金收入的百分之一还不到。地方投入资金无法落实,让保障房成为“画饼充饥”。
保障房中是否包括两限房,相关部门给他的回复是两限房不属于保障性住房。但在北京市政府的会议上,两限房却被称为保障性住房工作中的重点。当时一位建设部副部长也在座。保障性住房政策扩大化“正是给了享有特权的特定对象们以合理分配国家补贴和政策性财产收入的权利”。但“好的政策在无法去定义和约束的灰色空间中变了味道,专为穷人提供的政府保障不知肥肉落入了谁的口袋。”让许多本不应享受政府补贴的家庭利用政策的缺陷而合法获取个人的财富利益。“让穷人顶着享受国家政策补贴的帽子,却将财富向中产阶层中的特殊权利保护群体转移。不知花会落在谁家?”
例如,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住房保障办主任谢晓丹在巡视今年开建的8大保障房项目时透露,今年广州将铁定选定新的限价房项目地块,而且可能将采用由政府主持开建的新模式,具体地点将在番禺华南新城旁边、龙洞、增城新塘等点中选出。限价房已经成为广州保障房的一个组成部分。“限价房是调节器,我们希望能通过推出限价房来稳定房价。广州自2006年开始推出限价地建设限价房,由于2008年楼市进入调整期,因此广州在2008年和2009年均停止了限价地供应。至去年底,广州限价房在售楼盘基本售罄,今年还剩下大约800套的供应。
2010年3月12日,抑制高房价 广州今年要开工300万平方米保障房。今年两会,过半议案提案直指房价,广州在抑制高房价上有什么措施?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局长、市住房保障办主任谢晓丹表示,能做到“买到房”、“少炒房”这两点,开发商不可能卖到“高房价”,并已经累计收回房地产闲置土地超过10平方公里。在住房保障方面,广州今年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约300万平方米,相当于2006~2009年三年我市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总量,相当于2009年我市商品住宅交易面积的1/3左右,预计可提供保障性住房约4万套。基本方法是对不同收入阶层的群体给予差异化的住房供应和消费政策,概括起来就是“保障低端、支持中端、放开高端”
往年我国平均房地产用地供应在6万~7万公顷,2009年保障房用地的总量规模差不多占了平均水平的七分之一。如果按照平均1.5的容积率来计算,1.04公顷就可建成1.5亿平方米的保障房。而2009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面积为9.37亿平方米。在中央近期调高保障房的建设规模后,地方政府的供地能否及时跟上成为国土部绕不开的问题。2010年国土部将加大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有效供应。
在具体措施上,国土部要求地方根据2009年保障性住房计划完成情况,督促各地根据最新的保障性住房政策目标和年度建设计划以及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进一步修订完善 2010年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分类确定各类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时序等。在此问题上,国土部采用了层级管理的方式,市县层面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经批准后,应及时通过相关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而省级国土部门将负责汇总市县数据,并在今年3月底前上报国土部。
国土部将在4月初公开通报各地保障性住房用地的供应情况。对列入年度建设计划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用地要做到应保尽保,及时将经批准供应计划落实到具体地块。不落实的,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此外,国家土地督察机构将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政策的重点督察,在例行督察、审核督察中,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和利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操作、未批先用、擅自改变用途等违规行为,督促地方整改查处。
笔者认为,如果全靠银行贷款来运作,没有自有资金作为支撑,那么拿到保障性住房地块的房开商,就是在‘找死’。本来一些保障性住房项目确实可以做成‘样板工程’,但地方政府往往从地块下手,‘吃拿卡要’,以按时支付各类款项为条件,要求房开商‘压缩绿化面积’、‘公共面积’,以挪给周围效益更好的楼盘。
原因很简单,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规划动不了,就只能在实施过程中做些手脚,让周边的楼盘从中受益。一些地方政府从骨子里不想发展保障性住房,因为这会直接减少财政收入。也会导致相当一部分政府官员前期囤积的商品房价格上涨乏力。只要不改变‘卖地财政’的现状,保障性住房就容易从时间上延长,从质量上‘缩水’。
听得见、看不见”――这是我国实施保障性住房制度以来,百姓对保障房的真实感受。其中的原因,有住房困难的群众数量大,保障房在短时间内显得“僧多粥少”,但更大的原因在于地方政府保障房建设“蜗牛化”,进展缓慢。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传递出这样的讯号:大规模推进保障房建设大势所趋。对于一些地方政府而言,保障房建设当去“蜗牛化”,更多困难群众住房才能告别“蜗居”。
《通知》表示,中央将加大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对中西部地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助标准。而在将低收入群体纳入保障房范畴后,此次《通知》也首次明确规定要加快建设限价商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解决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增加住房供应、抑制投资需求,同时强化监管,抓紧清理和纠正地方出台的越权减免税举措。
在增加供应方面,除高价房外,几乎所有住房类型都被纳入其中。
《通知》要求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并为此设置了新的目标:力争到2012年末,基本解决1540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2009年,我国的保障房建设难以令人满意,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课题组近日披露的信息,从全国总体情况看,2009年实物廉租住房建设任务完成尚未过半。其中重要原因之一就是一些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足。
笔者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必须做到落实规划、落实用地、落实资金。需要做到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与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住房建设规划相衔接,要做到面积不大、功能齐;价格不贵,质量好;用地不大,环境美。廉租房实物配租户,不需装修就能入住,兼顾就业、子女教育、就医,做到便民、利民、惠民,防止出现“贫民窟”现象。除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还要建立和实行特邀群众监督员制度,对申购过程、工程建设质量、公开销售等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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