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处: 《戴姆勒涉行贿中国官员417万欧中石化遭牵连》东方早报 2010年3月25日 http://auto.sina.com.cn/news/2010-03-25/0851581462.shtml
新闻原文:2001年7月27日,通过M.F机械电子公司行贿9.83万欧元,该笔资金涉及向长庆石油勘探局(Changqing Petroleum Exploration Bureau)出售价值18.76万欧元的Unimog越野车一事。
2002年2月28日,通过一家得克萨斯企业Shores International行贿1.8万欧元,该资金涉及向中石化出售价值100.95万欧元的汽车一事,被用于支付给一中国政府官员妻子的佣金。
2003年2月21日,通过得克萨斯企业Lily Energy Services,从一德国账户中支付1.5万欧元给长庆石油勘探局,该笔资金涉及出售6辆价值49.2万欧元的卡车。
2004年,10月25日,向加利福尼亚企业King Jack支付大约5.35万欧元,涉及2004年6月中石化购买16辆Unimog和12辆Actross卡车一事,价值约200万欧元。
2003年6月9日,支付给中国代理“A”大约4000欧元,涉及向BGP公司出售一辆Actross卡车一事(价值8.7万欧元)。
起诉文件称,戴姆勒克莱斯勒和戴姆勒公司还向中国政府官员行贿大约259.97万欧元,以确保获得来自BGP和中石化总价约7156.29万欧元的合同,贿赂用于支付给BGP和中石化管理层,以及被中石化雇佣的政府官员家属。
根据以上信息,作以下处理:
(1)“行贿”金额,列为“支出”;
(2)合同金额,列为“收入”;
(3)“收入”/“支出”,其商值称之为“回报系数”。
将各个事件列表如下(单位:万欧元):
客户名称 | 长庆石油勘探局 | 中石化 | 长庆石油勘探局 | 中石化 | BGP | BGP和中石化 |
合计 |
媒介 | M.F机械电子公司 | 美国某企业 | 美国某企业 | 美国某企业 | 中国代理公司A | 不详 | |
接受方 | 长庆石油勘探局 | 某政府官员妻子 | 长庆石油勘探局 | 中石化 | BGP | BGP和中石化、政府官员家属 | |
支出 | 9.83 | 1.8 | 1.5 | 5.35 | 0.4 | 259.97 | 278.85 |
收入 | 18.76 | 100.95 | 49.2 | 200 | 8.7 | 7156.97 | 7534.58 |
回报系数 | 1.91 | 56.08 | 32.80 | 37.38 | 21.75 | 27.53 |
27.02 |
从中可以看出:
累计支出278.85万欧元,累计收入7534.58万欧元,回报系数27.02。回报水平良好(回扣率仅3.7%,低于国内一般的招投标工程项目)。但与中国的上市公司市盈率相比,也不算有非常大的投机泡沫。
同时,通过进一步分析,还能发现:
1.当接收方是中国政府官员妻子时,回报系数达到56.08,效果最好。
如果接收方中有中国政府官员家属时,回报系数也达到27.53,处于平均水平。相反,当接收方是客户本身时,风险和投资回报率都不够稳定。
这说明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很重,太太在家庭中的权威性很高。
2.通过美国代理公司的回报系数是(100.95+49.2+200)/(1.8+1.5+5.35)=40.48
而通过中国代理公司的回报系数是(18.76+8.7)/(9.83+0.4)=2.68
前者是后者的15倍。说明通过中国代理公司渠道路径短,但反而成本高,投资回报效果差。
这值得中国代理公司深思,看来还亟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操作流程,提升运营效率,提高企业信誉。
3.当客户是总部机构时,回报系数是(100.95+200+8.7+7156.97)/(1.8+5.35+0.4+259.97)=27.91
当客户是分支机构时,回报系数是(18.76+49.2)/(9.83+1.5)=6.00
这说明中国企业总部体系比较完善,真办实事,而地方或分支机构反而不太讲究规则。
(新浪博客我爱墨水 blog.sina.com.cn/iloveink 以上分析全部基于新闻报道,不与事实对号入座。坚决反对境外媒体肆意歪曲事实,反对境外势力将商业事件政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