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实施近半个世纪之久的对国有商业银行贷款限额(规模)的控制,实现了货币信贷总量由直接控制为主转为以间接调控为主。取消贷款限额控制后,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实行“计划指导、自求平衡、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资金管理体制。此后,中央银行每年仅对商业银行的新增贷款提出一个指导性的参考目标,商业银行在遵守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九大指标规则的前提下贷款完全自主。而目前,再一次实行了贷款限额控制,有人认为,净出口状态、强劲的实体经济贷款需求、有限的银行风险识别能力以及低利率倾向等四个因素会较长期存在,也就意味着,在2020年之前,贷款限额控制都是最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
真的离不开的贷款限额控制吗?非也。无论贷款需求如何,贷款总量的控制都有很多方式,不一定非用贷款限额控制。
一是可以用利率杠杆引导需求,限制需求,虽然我国企业对利率需求弹性不大,但利率的引导仍然会为企业形成减弱贷款需求的信号。
二是从存款贷款比例限制银行的信贷供给能力,在存款增长有限的情况下,银行的贷款必然会收缩。
三是从贷款准备金率方面限制和收缩贷款投放,使银行的贷款扩张能力得到约束。
无论如何,政府可以从多方面实行间接控制信贷规模,只所以离不开的贷款限额控制方式,恐怕还是政府调控思路和习惯使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