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正常公民送精神病院注定会伤及我们自己


将正常公民送精神病院注定会伤及我们自己

杨于泽

 

    眼下很多“非正常”现象集中爆发,比如在押人员接三岔五地非正常死亡,正常人一个个被当成精神病患者强制送医。说它们“非正常”,我们决不是没有根据。请看新鲜出炉的两则新闻:

    新华社南宁412电,广西合浦县西场镇西镇小学门前发生一起凶杀事件,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死者中一名为8岁小学生,另一名为老年女性,5名伤者包括两名小学生、一名未入学小孩和一对中年夫妇。广西北海市委宣传部称,行凶者系一名精神病患者。

    而《羊城晚报》近日连续报道,湖北十堰市居民彭宝泉,9日上午拍摄了几张群众上访的照片,即被警方带至派出所,接着被送到当地精神病医院。家属辗转得到消息后探视,被院方拒绝,因为派出所规定一星期后家属才能与之见面。和彭宝泉一起被送精神病医院的,还有一位邓先生。

    前一则新闻,说的是精神病患者在神州大地四处游荡,无人在乎,有时候难免杀人放火,酿成一幕幕人间惨剧。后一则新闻,讲的是两名正常公民,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其中的彭宝泉先生,实际上是一位热心公民维权的民间人士。两则新闻,异地独立发生,两不相干。

    但把两则新闻放在一起,相互参照,我们就发现了问题: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得不到治疗,换一种说法就是“疯在闹市无人问”;而没有精神病的正常人反而“被关怀备至”,被强制送进他们本来犯不着去的精神病医院。

    这是一种极大的讽刺。但这类事件决非孤例,不是偶然现象,两种情况我们都可以举出很多例子:

再如《重庆晚报》48报道,重庆市潼南县柏梓镇龙庙村5社,有患间歇性精神病的谭华明及其行为异常的母亲李子秀,近8年来经常刀砍、棒打、石头砸本社村民。全社139人,为躲避袭击,目前已有126人搬出,到镇上租房生活去了。

    关于精神正常而被强制送医的情况,“天涯杂谈”正好有一个帖子,搜集了近年公开报道的8个案例,全部是公民因合法上访而被警方送进精神病院的。

    真正有病而被遗忘,据说乃因政府财政困难,付不起治疗费。统计资料说我国精神病人80%未送医,皆是因此之故。而上访影响地方政府的考绩,完全是地方政府的麻烦,有关方面必欲除之而后快。一旦遇到高层到来,对于上访者,地方政府有时候采取“异地安置”,有时候干脆送精神病院。因为涉及考绩,马上不差钱了。

    把信仰上、政治上的异己分子关进精神病院,在欧洲是中世纪的事,后来此类做法逐渐减少,到现代已经完全绝迹。在今日中国,把正常人当精神病人强制送进精神病院,似乎是方兴未艾。这种整人的法子,从小处说,泯灭社会良知;从大处说,侵犯合法人权。逆政治文明潮流,也不利于建设和谐社会。

    很多时候,警方忍把正常人送入精神病院,医生则是权力的应声虫。但近些年来,警察和医生也开始成为这类做法的受害者:1997年,河南开封市第二职业中专校医江帆因反映家庭暴力,在开封市领导指示下,被鉴定患精神病。2007年,内蒙古呼伦贝尔市公安局大兴安岭农垦分局民警高作喜因为上访,被分局强送精神病院。

    这是不是说明了什么?用精神病的名义整人,表面上只有社会弱者才会受害,而实际上一旦权力无所忌惮而致人权沦陷,无论弱者强者,谁都不能幸免于“被精神病”。时候一到,“革命”就会革到自己头上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