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挪用公款5700万豪赌迫于无奈?


国企高管挪用公款5700万豪赌迫于无奈?

  

  先后39次挪用手下三家公司的公款,共计人民币5792万,用于去澳门豪赌和偿还自己的私人债务。国有企业广州市外轮供应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肖先敏被控挪用公款罪,昨天在广州市受审。至案发时止,尚有5764.4万元没有归还。(2010年4月10日中国共产党新闻网转自《南方日报》)

  肖先敏称,他上任之初公司已有8000多万的亏损,公司千疮百孔、面临没顶之灾,自己是临危受命,无奈“接受了这个危险的任务”。在此情况下,经理王某和几个负责人提议,说下面员工赌六合彩成风,不如由他们找一个人出来做庄,把赢了的钱发工资。自己因为当时想不到更好的办法就同意了。据此,他认为自己的错误是为形势所逼,主观恶性不大。这位自称受命危难被迫犯罪的国企高管,有着如此错乱的逻辑、泼皮的思维,实在让人大跌眼镜。

  那么,这位挪用5700多万巨额公款参赌的国企高管,真的是迫于无奈?非也!其实,这不是“无奈”而是“无赖”。当然,这其中也暴露了很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其一,监管失灵。身为国企老总的肖某有着董事长的职务便利,谁人敢不听,谁人敢不从。正因为如此,公司的财务监管、权力监督也便成了一种摆设,也便会有其伙同公司财务副总监等人,多次挪用公款赌博成风、赌博成瘾的情况发生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加大对一些重点领域、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老总的监督管理力度,是保证国有资产、国有资金不致流失、不被侵害的重要保证。特别是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和公司老总的用权行为,让一切运行在阳光下、规范在监督里,使其失去犯罪的机会。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一刻也不能放松。

  其二,责任匮乏。俗话说,在其位,谋其政。肖先敏作为国有全资公司或控股公司的领导,不是带领职工努力工作,而是挪用巨额的资金到澳门赌博,以公司的名义到处举债,并将资金到澳门赌博数额达到5700多万元,导致国有企业巨大损失,并且造成了严重影响,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行,充分说明了其责任意识的严重匮乏。一个失去责任感、使命感、正义感的国企高管,怎么可能带领公司干部职工搞好生产、为国争光、为民谋利。“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因此,切实加强对公司、单位主要领导的党性教育、宗旨教育,帮助其树立强大的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是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和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关键之所在。只有人人有责、个个守责,才能创造出更多、有意义的价值。

  其三,自我放纵。官员参赌,在很多人看来,也许只是个人小节,玩的也可能是一些小来西。但是,小洞不补,大洞吃苦。赌博容易上瘾,赌博还会生“黑”。不久前,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上海市普陀区原区长蔡志强涉嫌受贿案,检察机关指控称蔡志强受贿284万余元,其中所谓的“打牌活动费”就有近30万元,人称其为“麻将区长”。事实上,一些手中握有权力的人在牌桌上受贿几成定式,下面的人、有所求的人谁敢不放水?此乃麻将之“黑”、赌博之“黑”。当然,赌博上不上瘾、生不生“黑”,关键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我约束、自我要求。一个党性坚强、立场坚定、态度坚决的干部、高管,是不会小节上翻船、小错上栽跟的。错就错在一些人管不住自己的手、遏不住心中的贪,乃至一错再错、错上加错。当庭肖先敏对法官说,自己文化水平低,经营公司总是亏损,明知赌博是错,也只好硬着头皮搞了。远离赌博、远离罪恶,固然要靠制度和外界的约束,而根本的起决定性的还在于个人的自律、自警、自醒、自我教育、自我防范。否则,一旦自我放纵,到头来必将人毁命亡。

  贪官常常爱抵赖,无赖往往喜狡辩。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再能言善辩,也抹不去犯下的罪行。在确凿的铁证和事实以及中央强大的反腐声势面前,唯有认罪伏法,接受法律的制裁和重判,才是“最好”结局和最后归属。“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心莫贪,贪心必起祸”,这乃是真理。

  (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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