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医院、高校都存在行政级别,比如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就存在着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等多个级别,其下的各服务职能部门的服务工作者也有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等多个级别。医院、高校行政化使得行政权力凌驾于医疗、学术权力之上,大家削尖了、挤破了脑袋想着如何搞到自己想要的“行政级别”,使创新人才“难产”,限制了医院、高校生产力的创造,严重阻碍了人才的培养;还大大影响了它们本应提供的服务质量,甚至滋生了“跑官、卖官”的大量腐败。因此,为了革除这种弊端,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被认为是最好的办法。
6月6日,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并由新华社全文发布了《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该纲要是我国第一个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条文称,克服人才管理中存在的行政化、“官本位”倾向,取消科研院所、学校等事业单位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在科研、医疗等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等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
但是,在经营性的国有企业的行政化不取消、干部选拔任用民主化程度不高、“官本位”价值观仍然根深蒂固的情况下,取消科研院所、公立医院和公办学校的行政级别、行政化管理很难,能不能真正实现,需要我们拭目以待。
取消学校等事业单位行政级别和行政化模式,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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