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对五类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收


  中国对五类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收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以及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均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

  中国将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国税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管理。通知提到,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股息所得、红利所得、经营所得等五类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税征收管理。

  此前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中国共有近269万人进行了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的自行纳税申报,所缴纳的税款占到个税总额的35%强,高收入人群正在成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重要来源。不过,国家税务总局坦承,由于很多现实困难,部分高收入人群所得难以监控,是利用税收公平分配中的难点所在,截止到2010年3月31日,全国共有2689150人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2009年度个人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长12%。根据中国的有关规定,只有年所得超过12万的人需要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这也就意味这在过去的一年,全国有200余万人成为年收入超过12万的高收入人者。这200余万人共缴纳了个税是1384亿元,占2009年全国个税收入总额的35.5%。税收是公平社会收入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对与高收入人群纳税是否过少这个问题一直争论不休。由于现金交易的大量存在,为监控高收入人群的所得造成了相当大的困难。资源税、房产税等热门税制改革,悉数出现在《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新一轮税制改革正在提速。近年来,随着中国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矛盾也日益突出。据联合国资料显示世界约1%居民占有40%的财富,相反,50%最贫穷的居民只拥有世界约1%的财富。国税总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加强对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管理。通知提到,要加强对财产转让所得、利息所得、经营所得等五类高收入者主要所得项目的个税征收管理。政府要真正实行减税政策,还利于民。

  收入分配改革专题

  内地将对五类高收入者加强个税征收

  通知全文

  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税征管 五类项目被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