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保护我的朋友隐私,本图片系截图。)
这是一张提交给法院的朋友存款信息截图。为什么确定为建行唐山分行存在泄露违规行为?从图片中透露着三条信息我来解释一下:
1、存款到期日的问题。我们存入定期存款凭条或者存单,一般很难记住到期日,而在这个截图中,第三方非常准确的描述出了到期日。
2、支行地点、名称问题。同样,我们也许能记住该储蓄所或者分理处所处的地理位置,比如在哪个小区或者在哪条路上,但我们很难准确的描绘出具体的分理处名称。如“建行体育场支行”这个名称虽然含有体育场字样,但却与唐山体育馆有一定距离。
3、存款数额问题。这个除非存款人自己清楚,其他第三方很难准确猜测当事人的存款金额。但在该截图中,存款金额被准确无误的罗列出来。
以上三点信息,加上朋友为人处世一向较为谨慎,其中一张存单一直存放于单位保险柜中,外泄可能性极小,以此推断,该信息属于建行唐山分行内部员工违规泄密行为。如有疑问的网友可以根据自己的存款或者存折验证一下,看你是否能准确记得那三点。
下面我们来看看建行唐山分行是如何处理该起内部员工违规泄密行为的。请原谅我在以下的建行工作人员中使用字母代替其真实姓名。
6月29日,星期二,我陪朋友第一次去针对此事进行交涉。首先的接待方是纪检部门的R,因为我们认为这属于建行内部员工违规行为。但R在接待我们的时候还是叫来了所谓的服务督察部的H,不管如何,第一次的交涉还算顺利,H同志首次表明态度“建行有能力,也有相应的技术手段”调查清楚违规问题。而其所讲的技术手段是指视频监控及“工号”登陆查询储户信息时在计算机中所留下的痕迹。也答应在一周的时间内给与答复。
第一次去,带了律师,律师也通过录音等方式进行了取证工作。
7月6日,在苦等了一周,没有任何音讯的情况下,我们第二次去交涉。这一次,我们被拦在了唐山分行的门卫处。理由为,主管纪检的R同志认为此事应归服务督察部门办理,而服务督察的H没空。朋友情绪激动,在建行各部门推卸责任、推诿扯皮的情况下,在楼下吵了起来,迫于压力,我们“被”请上了服务督察部。但见到的还是两个部门之间的推诿。在H简单介绍说“不存在此类”情况的说辞下,律师要求银行方面给与书面答复。H迟疑之后,请示部门领导,希望我们能再给他们3天时间。
今天,也就是7月9日,我们再一次走进建行唐山分行。先是H同志说他没有去实地调查,而是委托所属支行进行的“走访、查询监控记录”等方式调查。后不能令朋友满意,去R同志处,得到的回答是“H已经去实地调查。”在我们质询为何前后不一致时,服务督察的部门领导N说“H可能不清楚。” 当问及采用何种技术手段时,回答“走访、调阅监控”。当问及为何不通过工号登陆信息的查询方式时,回答“不清楚,或者不明白,对业务不熟悉,不知道能不能查。”但最后银行方面还是从我们这里要走了提供给法院帐户信息的某人的电话,说要进一步核实。
以上是整整10天来,我们与建行唐山分行交涉的基本过程和内容。针对内容,我提出如下5点质疑:
1、为什么10天了,建行仍未能寻找到正确的取证调查方式,如相关的工号登陆储户帐户的痕迹查询方式?是无法采用还是根本不可能实现,抑或是另有隐情?
2、为什么各部门之间来回推诿扯皮,推卸责任?是对业务不熟悉还是不想得罪人,抑或是建行存在如此的安全漏洞而不愿意正视?
3、为什么各部门之间的口径不一致?甚至于一个人前后的回答出现反复?是想刻意隐瞒什么还是真的不了解业务?如果不了解业务流程或者规范,有何能力胜任相关工作?
4、为什么如此问题,行长或者副行长级别的领导仍不知情?为何不汇报?是想把漏洞掩藏在一线还是觉得用户无理取闹,根本无须理会?如果无须理会,那为何一而再的要求增加调查时间?
5、为什么说没有此类泄密现象,而不敢给客户一份书面答复?而不给答复的前提就是所谓的一直在努力调查,或者争取时间再接着调查?
有很多的事情我不能理解,当然,有的朋友问我,既然这么有理?为什么不采取起诉的方式?原因有两个,一,我虽然掌握一定的证据,或者说了解一定的情况,但司法流程走完,没有个一年半载是结束不了的,而法院与国企的关系,你们都清楚地。二、打官司需要更多的费用,特别是与专业的机构打,赢得可能性很小,这个道理,你们都懂的。
在今天,在这个时候,我发现,我在周二写的关于建设银行的几篇微博不见了,我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当然我不希望是因为和谐的原因,因为在这里,我是以我的个人信用来做抵押,而他们,已经丧失了信用。我不希望我的这篇文章还会被外星人带走,就像我不相信只有外星人才讲诚信一样,也许那仅仅是一个前提都不存在,主体是假设的伪命题。
好,那么我希望建行能将丢弃的信用还给我们,让我来告诉你们应该如何做才能挽回失去的信用:
1、如果查证之后确无此事,请给我一个书面答复。我不知道建行对待用户投诉的处理办法,但我觉得我这个要求不过分,因为我首先要通过书面答复知道你到底干了哪些工作,如何作的,如果仅仅是口头的,我真的怕没有信用的你们以后赖账。
2、如果技术手段实现不了的话,我想请问,如果你们的某位员工查询了“敏感词”的存款,并公之于众,你们会通过何种技术手段来锁定这名嫌疑人?难道你们也要通过报案来解决?如果你们也要通过报案的方式,会被“敏感词”们耻笑的。
3、对于不经客户授权或者未经司法途径,而擅自查询储户信息并泄露给他人的问题,请建行开展一下内部自查及整改,完善流程,堵塞漏洞,毕竟,我还是希望建行真能如广告所讲,真的做到“善建者行”,而不是善骗者行或者善露者行,甚至于善泄者行。
4、最理想的结局就是如果查到了某人违规,怎么办,你知道的,商业银行法有规定的。但是很多的网友说“不了了之”是最有可能的结果。而我,确实相信建行,我宁愿期待水中月、雾中花般的不真实。
好了,不多说,已经零时过半,我的信用也在一点点地被蒸发,当一个社会中,诚信居然在慢慢变成一种稀缺品,而这也不得不说是整个时代的悲剧。下周四也就是7月15日,是你们所谓的第三次调查的截止时间,那个时候我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