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7月12日Donews报道,网络作者王辉(笔名无罪),以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为由,拟将其告上法庭。争议作品为《罗浮》,纵横中文网上首发时间 2009-12-1,起点中文网上同名小说首发时间 2010-4-15
虽然两部小说的首发时间上,起点晚于纵横,但是,起点不侵犯王辉所著的《罗浮》作品名称的任何合法权利。
首先,该名称不具有原创性,其含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山名,在 广东省 东江 北岸。为 粤 中游览胜地。 因此,该名称不具有作者的智力劳动,属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
罗浮,晋 葛洪 曾在此山修道,道教称为“第七洞天”。相传 隋 赵师雄 在此梦遇梅花仙女,后多为咏梅典实。 南朝 陈 徐陵 《奉和山地》:“ 罗浮 无定所,鬱岛屡迁移。” 唐 刘恂 《岭表录异》卷中:“ 南海 以竹为甑者,类见之矣,皆 罗浮 之竹也。” 元 张可久 《天净沙·孤山雪夜》曲:“淡粧人在 罗浮 ,黄昏月上 西湖 ,翠袖翩翩起舞。” 清 屠宸桢 《疏影》词:“酒醒黄昏,看足香痕,好梦 罗浮 重省。”参见“ 罗浮梦 ”。
其次,作品名称仅是作品的初步区别,作品名称必然要和作品形式、内容、作者、出版社等其他信息结合在一起,共同起到彻底区分作品从而识别作品的目的。例如果戈理的《狂人日记》与鲁迅的《狂人日记》虽名称相同,但结合内容后就完全不同。
再次,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前提,要以纠纷双方均为从事商品经营或贏利性服务的经营者为前提。起点是icp,属经营者。但作者是创作文学作品的作家,是劳动者而非经营者。因此不构成不正当竞争。即便纵横作为一方参加诉讼,因该作品名称并不属于知名作品名称,亦不构成混淆,误导消费者,同样也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后,起点作为广告主,其购买竞价排名的行为符合《广告法》规定,其广告内容是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的内容,也没有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