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我在卓越亚马逊上订购了两套书,今天收到客户服务中心的邮件,内容是收到我订单的确认函,其中在订单商品信息一栏中有这样一段话“请注意:1、此订单确认信仅确认我们已收到了您的订单,只有当我们向您发出送货确认的电子邮件通知您我们已将产品发出时,我们和您之间的订购合同才成立。如果您在一份订单里订购了多种产品,而我们只给您发出了其中一部分产品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那么只有这部分产品的订购合同成立;直到我们向您发出其他产品的发货确认电子邮件,您关于其他产品的订购合同才成立”
这短短的几句话其实反映了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理论:一份合同的成立必然经过要约和承诺的过程,卓越在网上展示商品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作者文章归档:孙红霞

各地关于地下车库的权属是如何确定的
北京的做法:
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房地产转让时,相应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权利份额一并转让;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可以单独转让的地下停车库等附属建筑物、构筑物不随同转让的,应当在房地产转让合同中载明;没有载明的,视为一并转让。
对此,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法律并不适用于2003年12月1日前签订购房合同的情况。“也就是说,如果开发商和购房者是在这个时间之前签订的合同,而开发商又交纳了地下车库的土地出让金,这个车库就应该是属于非公益的经营性配套,所有权应该是属于开发商。不过,如果是在2003年12月1日之后签的合同...
法律笑话三则
1、程 序 问 题
著作权保护:在技术创新中发展
本文转载自北京法院网http://bjgy.chinacourt.org/public/detail.php?id=84866
4月26日,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日。今年的主题是:创新将全世界联系在一起。创新最突出的表现是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发展。作为“技术之子”,著作权的保护水平是与技术的发展紧密联系的。从印刷复制技术到录音录像技术,从广播电视技术到互联网技术,从机械复制到电子复制;著作权所保护的触角也从复制权、放映权、广播权等一直延伸至信息网络传播权。在信息化时代,网络和数字技术的发展使得侵权行为更加隐蔽,著作权保护水平也随之不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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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我弟弟写的世界杯文章--致敬:朝鲜足球
赛前,我也说不上对朝鲜足球是什么样的感情。
曾折服于他们顽强的精神,但后来觉得,那样的精神是洗脑的结果
于是渐渐同情朝鲜足球,同情他们在井底生活了太久,不曾见过更广阔的天空。
更看到一些报道,说朝鲜国家电视台会将朝鲜队所有失球的画面剪掉,只保留朝鲜队进球或进攻的画面,给朝鲜人民渲染出朝鲜足球世界最强的气氛,这,何其相似于我们的《新闻联播》;更听说,朝鲜队要是夺不了冠,所有的队员就要下矿挖煤,这,于大独裁墨索里尼何异?渐渐的,我心底曾经对朝鲜足球那份血性的尊重消失殆尽。更多的,是对万恶体制的排斥!感用身受!!!
对足球的纯真感情被其他东西所占据。所以,昨晚的那场比赛,我也没太放在心上,闹...
作品名称法律保护探讨
据7月12日Donews报道,网络作者王辉(笔名无罪),以盛大文学旗下起点中文网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侵害自身合法权益为由,拟将其告上法庭。争议作品为《罗浮》,纵横中文网上首发时间 2009-12-1,起点中文网上同名小说首发时间 2010-4-15
虽然两部小说的首发时间上,起点晚于纵横,但是,起点不侵犯王辉所著的《罗浮》作品名称的任何合法权利。
首先,该名称不具有原创性,其含义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山名,在 广东省 东江 北岸。为 粤 中游览胜地。 因此,该名称不具有作者的智力劳动,属人类共有的文化遗产。
罗浮,晋 葛洪 曾在此山修道,道...
知识产权“一网打尽”
我由于工作的缘故,每天都需要浏览大量的法律方面的网站,特别是与知识产权相关的网站,比如说: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网、中国知识产权网、chinadaily知识产权频道、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北京法院网、国家版权局网站等,以此来全面的了解行业动态、资讯新闻、政策法规、司法判例等互联网知识产权方面信息。
然而,我在寻找相关信息的过程中发现,为了能够准确的找到自己想要的信息,必须浏览大量的网页,而这个浏览过程是极其浪费时间的。以我自己作比方,每天工作之外的时间加起来最多不超过两个小时,在这仅有的两个小时内,要浏览如此多的网站是不可能的,基本上只能粗略地浏览几个网站。不过,长时间浏览积累...
谷歌数字图书馆引领未来版权模式
文著协对谷歌数字图书馆的维权此时正热烈的进行着,笔者认为,双方谈判的目的是根本不同的,文著协的目的是赔偿额及作品清单,谷歌的谈判目的是通过支付费用获得作品使用权。谷歌不提供作品清单是聪明的,法律没有规定被告须自证其罪,文著协也明白,靠单个作者的个别维权力量实在太小,必须集中起来,拧成一股绳才能与谷歌这个巨无霸对峙,谷歌本身不怕赔钱,也作好了赔钱的准备,据说谷歌为此已经拨出3400万美元用以支付版权使用费。
目前谷歌扫描的中国作家的图书有两个来源,一个是公版作品,另一个是权利在保护期的作品。对版权在保护期的图书来说,对图书的任意部分进行数字化之前,谷歌都必须获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