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国名牌”很丢人


今天《北京日报》一篇题为《质检总局否认禁“中国名牌” 将调整评选办法》的文章,让我们又回忆起“三鹿毒奶粉”事件上来,虽然“三聚氰胺”二次污染、“三聚氰胺”三次污染仍在处理,但作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三鹿牌”奶粉已经完全退出了市场,也使“三鹿奶粉”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名牌”。

质检总局在搞“中国名牌”,工商总局却在搞类似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可你们两家搞的东西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无非是二次收费罢了。

我都为你们两家感到羞耻。

这些乌七八糟的评比,早该停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