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仇子明报道了英国石油公司的内幕交易会怎么样?


 

 

近日,中央电视台报道了两则新闻。

 

第一项新闻是《经济观察报》记者仇子明因为报道上市公司凯恩公司关联交易内幕成了浙江丽水遂昌县公安局的网上通缉犯,涉嫌罪名是刑法221条的“损害商业信誉罪”。这个事件引起了公众和舆论的强烈反应,最后以遂昌县公安局撤销网上通缉并向记者道歉而暂时平息。

 

第二项新闻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司法部正在对英国石油公司股票在4月20日钻井平台爆炸发生后到6月末这段时间内的异常交易展开调查。调查的重点是,第三方机构是否在买卖股票时,获得了封堵漏油工作进展的内部消息。

 

两则新闻都涉及到企业的交易内幕。

 

凯恩集团是由原遂昌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全资持股的国有独资公司。2000年11月30日,凯恩集团净资产为1498万元。作为上市公司,凯恩股份所涉嫌的关联交易内幕,损害了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损害的是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个人或组织下的侵吞行为损害了企业职工的利益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巧合的是,此事件的爆出,正处于最近一段时间,资本市场频频爆出内幕交易、PE腐败等案件,内幕交易成为市场监管的主要矛盾风急浪高的关口,为此,公安部与证监会还专门召开了专项会议部署打击打击证券犯罪。

 

而墨西哥湾漏油事件的真凶英国石油公司更是大大有名,该公司主要有英、美石油资本组成,是世界上最大的石油和石化集团公司之一,目前的资产市值约为2000亿美元,拥有逾百万股东,近十一万员工遍布全世界,在百余个国家拥有生产和经营活动,曾经名列《财富》杂志全球500强前五名和欧洲500强之首。

 

面对这样一个世界级的资本巨无霸,如果按照遂昌县公安局的逻辑,谁敢触动我们的财神爷,那就是惹了泼天大祸,不管你是谁,不管是因为什么,统统拿下。

 

而美国政府则给我们确立了另外一个思维模式,其证券委和司法部首先考虑的是公众资本的安全和公共投资市场的公正透明,而不是遮盖信息,掩饰企业的不良资本运作,保证政府的财政和税收。

 

这就给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政府部门的管理使命是推动公平竞争环境下的长期良性发展,还是掩护国有资本抱残守缺?抑或是,我们执法的出发点是投资者的利益和法律准绳,还是某些既得利益下的官商资本?按照这个逻辑,我们继续提问,我们所有服务和监管的最终价值是为资本服务,还是为公众服务?

 

答案是不言而喻的。但是,当我们把整个事件的发展过程联系在一起,就会发现当下许多公司解决此类问题的习惯性思路,或云“潜规则”。

 

报道发出之后,浙江凯恩股份并没有就记者采写的报道与报社或上海记者站负责人直接沟通,而是采取要么恐吓记者,要么想危机公关“摆平”报社等手段,最终竟直接通过公安机关通缉记者。

作为监管者,各级证券管理部门迄今为止,未作出任何关于凯恩股份的调查结果或调查动作。

作为执法者,遂昌县公安局在未作任何相关调查的情况下,擅自越权对国内享有盛誉的经济报刊《经济观察报》的记者实施全国通缉。

 

媒体记者代表了公众利益,履行正常新闻监督职责的仇子明针对凯恩股份的报道采访扎实,证据充分,却遭到资本权力和执法权力的双重夹击。为此,仇子明倒是乐观的调侃道,“我不是潜逃,而是潜伏”。试想,如果仇子明报道的不是小小的凯恩公司,而是象中石油、中移动、宝钢这样类似英国石油公司一样的巨型企业,我们的仇子明们是不是就该战战兢兢,步步荆棘,振翅难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