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17日国务院颁布“国十条”以来,各省市纷纷出台配套地方细则,一线城市上海失语。所以使各方有诸多猜疑,其中有认为致所以不出细则,关键问题还是“卡”在了房产税上。其实我想在目前情形下,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并不难,本着自愿的原则,先试点后推广。从这一点看,现成的人选还是有的,广大的衰派们不是一直在倡导的吗。不妨先从衰派做起。这样做最起码有以下好处。
(一)无难度
纵观本次调控,人们所希望的房价下跌,从目前来看难度很大。于是就有建议认为,只有调控加码,才能促使房价真的下跌。而开征物业税或房产税被视为最有效的办法。鉴于增加一个新税种,肯定会遭致大多数人反对,开征起来一定有难度。但是鉴于衰派们一直以来,积极主张这一因素,先从他们开征应无难度。
(二)风险小
应该讲增加任何一种税种,遭反对是肯定的,另外由于开征以后的未知性,必定存在着风险。而物业税和房产税的开征,所要涉及到经济。所以在一切都无法预知的情况下,尤其要谨慎从事,所以只能先试点再推广。本着这一原则,本人以为只能在自愿和小范围进行。而符合条件的只有衰派们了,这样做自然风险很小。
(三)总结经验便于推广
物业税或房产税的顺利开征,除了硬性规定外,必要的宣传和解释还是需要的。这就要求必须有这样的人才。而从实际情况来看,这个条件还是具备的。从衰派们的积极拥护到直接参与,必定会有很多的经验可以总结,到时他们只要切身体会这么一谈,全国人民一定会争先恐后要求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