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88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即已明文规定:司法机关对死刑罪犯,对其他已决犯、未决犯以及一切违法的人,一律不准游街示众。然而据报纸报道,南方某地却热衷于搞公审公判、游街示众,且乐此不疲。这明明是违法行为,主事者却辩称这是“习惯性做法”,否则就起不到“震慑作用”。其实,漠视人权的现象非自今日始。也许算得上中国特色吧。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中期,中国大地上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的大革命。有关这场革命的成败得失,历史已有定论,此处不赘。单说当初风靡一时的游街示众吧。
鄙人也曾躬逢其盛。1966年一个星期日,原本寂静的西北某中学的校园里,忽然开始了乱揪乱斗。英雄们押着我们几个教员在校园里游街,勒令我们用手牵着一条染成黑色的绳索(寓意“黑帮”)。一路上“打倒×××!”“打倒×××!”的口号声不绝于耳。我是第一次获得“被打倒”的“殊荣”。
揪斗之后,意犹未尽。决定趁热打铁,第二天就召开全校斗争大会,勒令我们自己糊高帽子,并写上“打倒×××!”的字样。这叫自备道具。斗争大会开始之前,我等还在居室对着镜子反复试戴,惟恐出错。有人路过,见此情景,不禁哑然失笑。斗争大会上,前面是一大排头戴高帽、低头站立的倒霉鬼,煞是壮观。
挨斗就挨斗呗,口腹之欲总还可以得到满足吧。一大清早,我们拿着碗筷去教工食堂就餐,只见头发花白的食堂管理员姚老先生戴着纸制高帽站在凳子上,做低头认罪状,罪名是“搞特殊化”、“为精神贵族服务”。教工食堂从此关门大吉。我和另外几位教员很快成了“牛鬼蛇神”。“牛棚”门口贴了一副对联,上联是:庙小神灵大,下联是:池浅王八多。横批是:牛鬼蛇神。
英雄们给我们剃了“阴阳头”,就是拿推子在你头上横七竖八地推几下,弄得你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这还不算,还得背上写有“××××分子×××”之类字样的布条,成天在校内校外服苦役,累得直不起腰,旁边还有英雄们皮鞭伺候。
戴高帽、剃阴阳头、背上“什么什么分子”的布条,尽管人不人鬼不鬼,好在都是在校园之内,也就认了。可英雄们下令:到了校外,甚至上大街也得背着布条走,以便“接受革命群众的监督改造”。其实我等出去只有一个目的:买点儿熟肉香肠,补充补充热量。背着布条走,无异于游街示众;不背吧,又怕躲不过英雄们的“火眼金睛”。思来想去,总算找到一条“万全之策”:准备两件衣服,一件不带布条,一件带布条,请假离校时穿带布条的,走出一段路再换上不带布条的,返校时也提前把衣服再换回来。办法倒是有了,但每次出去都是悬心吊胆,生怕出事。
忽然有一天,英雄给我派了个任务:分别用四张白纸写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八个大字。然后命令我们做成四面牌子,从此每天去食堂吃饭,均需排成纵队,分别举着牌子,一路上嘴里还得有节奏地高喊:“坦-白-从宽!抗-拒-从严!顽-固-到底!死-路-一条!”惹得附近的小孩都跑来看热闹。每日三餐,均需先向领袖“请罪”后方可进食。买饭前把手里举着的领袖像放在窗台上,然后毕恭毕敬地站好,口中念念有词,无非是把自己骂得个狗血淋头、罪该万死。
从严格的意义上讲,本人还没有尝过真正的游街示众的滋味儿,但充当过看客的角色。幼时在老家县城,曾目睹将罪犯押赴刑场处决的场面,只觉得呼啸而过,杀气腾腾,颇有推出午门问斩的味道。具体是怎样的刑车都记不清了,只记得死刑犯都是五花大绑,背后插有白色的标子,上书死刑犯姓名,打上红叉。
近距离看到真正游街示众的场面,则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初,其时我已获“解放”,混迹于革命群众之中。好像是在“一打三反”运动期间,当日公审宣判了一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犯。只见一辆又一辆卡车上,死刑犯均五花大绑,背上插有白色标子,高音喇叭向人们宣布着他们的滔天罪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为“共产主义自修大学”案的案犯吴述森(宁夏大学毕业生)、吴述樟(银川二中毕业生)兄弟和鲁志立(北京农业大学毕业生)三人。这个集团的成员为十三名青年学生。其中一名女性已在关押期间触电自杀。
此次“一打三反”运动中判处死刑的,还有《出身论》作者遇罗克,原北京大学学生、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青年才俊沈元,原北京大学学生顾文选,原北京大学数学系教师任大熊等人。沈元的“原罪”是右派分子(后已摘帽),此次获罪则因走投无路,化装成黑人混入某国驻华大使馆。顾文选和任大熊的“原罪”也是右派分子。顾文选是劳改期间逃跑至苏联,被引渡回来,自然就成叛国罪。任大熊则据称是反革命暴动集团“中国共产主义联盟”的主犯。
那场大革命早已离我们远去,然而遗风犹存,绵延不绝。可悲亦可叹。
◎述弢,资深译者,曾担任《列宁全集》二版部分卷次、《赫鲁晓夫回忆录》等的译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