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建锋的案子,本来诉方是很有理的:被告不仅使用假军牌车,而且超载运输,还没有缴通行费。这官司怎么打都是该赢的,并且追回该收的过路费是合法合理的诉求!
不过,现在的局面却是原告方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质疑,关键点就在于这些天价过路费是否该收,是否合理。
结局如何暂时还不知道,不过,这起事件产生的根源却很值得我们深入追究。
1、过路费的收取原则是否合理,以及罚款的标准是否合理这些已经是舆论讨论的焦点。其实早在去年也有类似的事情发生过,某人因为丢了相关的证明,被罚款金额相当于跑整条高速路的费用。这种事情明显是相关管理部门该出面解决矛盾产生的根源,但是至今还是这样不合理的运行中,怎么就没有人管管管理部门呢?
2、问题还不在于这些费用的计算方式,以这起事件为例,事件中的时建锋是超载人员,不管他拉的是什么,超载就是有危险的事情,处理上,就不能仅仅是罚款了事。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禁止继续行驶,靠边停车,卸下超出部分货物后再继续行驶。而实际上,十几年以来(自从我懂事起)一直就是且仅是罚款而已。在收费处缴纳完罚款即使超载也可以继续行驶,这样的处理方式,解决得了什么问题?绝对不是高速公路上马路上的安全问题,实际上大家都知道,解决的是交通部门的经济收入问题。
3、原告方的理由之一是:时建锋使用了假军牌车。事实的真相如何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使用假军牌车也不可知。不过,问题在于: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使用假军牌?即使我这么笨的人都知道:军牌车有特权!当然,不止军牌车,还有医院的救护车也有特权,可以先不交费通行。不过,我不明白的是:医院的救护车是因为病人生命价更高容不得耽误时间,但是即使是真的军牌车,有可能每天拉些什么东西这么急以至于没有时间缴费?这么机密以至于不便收费(收费会导致机密泄露吗?我笨,不知道)?为什么就不能先交费通行,再由部队统一报销或者交通部门返还呢?
正是上面这些原因才导致了很多类似时建锋案这样的事件出现,当然,也因此导致或可能导致很多腐败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