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少人被拆迁所“株连”?


江苏镇江新区丁岗镇一所中心小学,多名教师因没有做好亲属的拆迁工作,被学校强制停课停薪。据报道,在当地涉及被拆迁的85个教师家庭中,绝大多数教师考虑到行政压力而做出妥协让步。少数没有让步的教师,则被包括校长在内的各级领导批评“觉悟不高,没有师德”。
  如果还有人对“株连式拆迁”不甚了解,那么这则新闻便是最形象的解释。这种抄袭古代强权思维的行政逻辑,其荒诞性不言而喻。但这年头,会讲道理不如会动权力。镇江这一事件中,校长就说了:拆迁的不是你的房子,但是你父母的房子。作为人民教师,拿了财政的钱,就有义务去做工作,否则你这个工资问题很难解决。听听,这就是权力的声音——教师居然还得干拆迁工作,这显然不是讲理。
  但如此不讲理,对拆迁利益方来说,却可能是大道理。因为,回顾近年来的荒唐拆迁事,你会发现,株连式拆迁并不是新发明。譬如:2009年,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政府采用“株连”公职人员的手段,逼迫村民签拆迁协议,有四十余名公职人员因亲属没签协议而被通知将“开除公职”。这种胁迫的手法,广西北海、江西丰城、天津宁河等地都先后采用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不过再仔细想想,被强大的拆迁力量所“株连”的人,又岂止被拆迁人的亲属?以镇江事件为例,校长以及各部门领导冒着违法行政的风险,“绑架”教师,他们到底在为谁工作?按照正常的程序,校长应当直接听命于教育部门的领导。但教育部门与拆迁毫无关系,因此教育部门的领导是听命于更上一级的领导。更上一级的领导又是为谁工作呢?对象有二:一是为政绩,二是替开发商扫清障碍。这意味着,与拆迁工作无任何关系的部门和下属机构相关人员,都被拆迁所“株连”。
  谁都知道,拆迁是一个大金矿,有着非常诱人的利益。在城市化进程中,地产开发无疑是重头戏。但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许多一线城市的建设用地已经开始告急。既然土地不够用,拆迁就成了开发新土地的重要途径。这就不难想象,为何一些地方为了拆迁几乎到了不顾一切的地步。连自焚、跳楼都阻挡不了强拆的步伐,区区“株连”又算得了什么!
  眼下,拆迁大有压倒一切的态势。在此背景下,校长不抓教学而去抓拆迁,教育部门脱离职能而被卷入拆迁领域,政府官员把屁股坐向开发商一边,都是不足为奇的事儿。某种意义上讲,他们其实也是被“株连”者,所不同的是,他们只是转换了一下角色,不会像普通民众那样,利益受损。
  毋庸置疑,拆迁之所以成为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关键在于拆迁补偿。而拆迁补偿,本身就是利益博弈的过程,应当有法律仲裁者的角色。但回顾近年来的拆迁血泪史,你会发现,法律在不断完善,但公正的仲裁者却踪影难觅。违法行政依旧,被国务院明令禁止的株连式拆迁,也依然在肆无忌惮地上演着。也许,法律不被信仰,原因还在于拆迁的利益过于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