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与旷野——读张承志《北方的河》


要谈论这篇作品是困难的,它是一片北方风土,从额尔齐斯河到黑龙江,严峻而辽远。在作品引起的昂奋、肃穆和陶醉中,需要一个长长的沉默,才能把最初的感受酿造成能够表达出来的思想。法朗士说过,这是灵魂在杰出作品中的探险活动。

从城市到旷野:历史的迷误架起一座桥梁

文明的城市耸立在蛮荒气息的旷野上。
旷野的风缓缓地吹着,消失在从郊区开始,逐渐密集起来的城市石头森林里。
城市热烈地活动着,荡起一阵阵文明的涟漪,渐渐地扩大开去,消失在一个看不见的旷野的岸边。
城市骄傲地向明天微笑着,有点自高自大。
旷野顽强地沉默着,平和又沉重。
城市在做城市的梦,旷野在唱旷野的歌。河水哗哗地响,尕妹妹有一股撩人的火。
城市和旷野,即疏远又亲近,既亲近又陌生。这是两种生态环境,两种生存方式,两种生命状态,两个生命品种。生命的能量在这两者之间流动,塑造自己,也塑造着历史。
“广阔天地,大有作为”,大批奔赴农村的知识青年是以往历史所投下的一重深影。几十年前,他们的父辈,一大批用新思想、新文化武装起来的知识分子,曾经深入农村,“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呀子,人民好比土呀地,在人民中间生长开花”,用“农村包围城市,最后夺取城市”的方式,制止了帝国主义列强勾结民族买办,半殖民中国,为中国走向现代发展奠定了一个统一和平的地基。
历史再次重演。虽然说,历史一次是正剧,一次是闹剧。但只要有足够的质量、广度和深度,就一定会留下影响。水面的纹浪是无力的,但不能设想连河底的泥沙都搅动了的一场风暴,会没有冲毁一些存在的堤坝,沉淀出新的土地和创造出新的生命。
蛮荒的土地带着几乎全部的原始力量,那没有被现代文明所侵蚀的清新、刚健、粗犷的力量,迎接了这颗在现代文明的热病中被抛掷出来的种子。这颗种子带着全部的生命热情扑向它的怀里。
这不是游子的思乡,也不是缺乏清新空气和绿野的城市浪漫,不是看破红尘的归隐田园,甚至不是一种被迫的流放,像它表面上那样。
不,这要深刻得多。
这片黄色的土地给了我们民族以肤色、信念、生命和历史。古往今来,多少雄才大略从这里找到了王霸之业的根基;多少诗人墨客在这里谱写出雄浑的诗句,不朽的篇章。中华民族的根深深地扎在这片地里。破碎的彩陶,迷茫的巨川,苍凉阔野,血色残照,醉人的古文明香气,朴实豪爽的原住民,这一切,像天际隐隐的雷声一样,永远发出一种神秘的呼唤,召唤人去参加那龙图腾的祭礼。
他,扑近黄河,接受了黄河严峻的洗礼。
热病,从他身上消退了,假寐的民族之魂苏醒了,稀薄的血液变得像黄河水一样浓稠,在城市的热情与敏感中间,又加上了旷野的宽厚、信义、勇敢与近于粗野的粗犷。
可是,在顶礼膜拜之中,他总是有一缕淡淡的哀愁。
旷野那蕴藏着无穷力量的躯体上,还穿着一件褴缕的外衣。这是一种我们很熟悉的,接受了城市文明的人的感触。
纯朴夹着愚昧,粗犷带着贫穷,力量中有很多忍耐,坚强里掺杂着古老的习惯。
在城乡的交汇点上,存在、感受、眺望,他不满。
以这不满作为晶体,城市与旷野,文明与野蛮,现实和历史,生命与死亡,个人的追求和民族的追求交响思维。这是一种精神融合,确切地说,是一种气质上,灵魂上的融和。在适当的时机,它会产生物的结果的。
这片古老的土地,又一次哺育出新的生命。
可是,这一切都是由历史迷误产生和完成的。
……?
我们不必因此去赞美历史的悲剧,该否定的还是要全面否定。但人们永远喜欢倾听在苦难中升华的生命那有力的声音,火凤凰的高叫。这是一种古老的情绪——“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于是,

希望的沉思代替了愤怒的悲哀

在一场灾难中,刺目的损失总是首先沉甸甸地坠在人们的心上。
并不是一切种子都能适应蛮荒的旷野。
上一代革命者是带着唤起民众的决心“上山下乡”。这一代人则是带着朝圣的心情去接受“再教育”。这是一个深刻的差别。
灿烂的阳光,甜蜜的葡萄,白云似的羊群,热情的歌声,这些诗意的薄纱穿在城里人的想象上,第一阵峭厉的风就把它们撕破了,就像割裂他们那细嫩的皮肤一样。
在城市生活中变得过分纤弱的种子,会被旷野压垮——海涛(小说中人物,下同)就是。
在文明的水里浸种期过短的种子,会完全被旷野同化——二宝是吗?
城市过于狭小的空间,过于集中的时间,加剧了人们的竞争,人们慢慢变得自私而冷酷。扩大了的空间并不能消除他们的自私,贫困反而强化了这种自私的强度,“为了一根烟”----徐华北白白地喝了额尔齐斯河的水乳。
没有足够的热情与敏感,熬不过漫长的灰色时间,还要不怕孤独——“颜林正在汗流浃背地给儿子洗尿布”。
人们看到灵魂的扭曲,青春的消逝,热情的浪费,信念的欺骗,机会错过,生命毁灭……并且,这不仅仅是一代人的悲剧。
悲哀,这是灾难带给人们的普遍情感。对于人为的灾难,则还有正当的愤怒。对此,“伤痕文学”以来,人们已经说了很多。这是可以理解的。在废墟面前,人们首先感受到损失,疼痛,刺心的疼痛,然后才会思量着看在废墟中还能找到点什么。
那些坚强的种子,需要时间来向人们,向自己证明自己的存在与生长。他们甚至对自己也不是那自信的,他们有点疑惑,他们需要反省自己,检查自己,观察思考周围的一切,根据自己的认识作出某些判断。在笼罩着废墟的悲痛和肃穆的气氛中,他们也受到了感染,伤感起来,自怨自艾,自我怜悯。伤感,一直要到这种情绪逐渐消淡,新的生活出现了,他们才会像那些追悼会上的孩子一样,因了自己活跃而强壮的生命,丢下那些哭哭啼啼的人,一出追悼会就大声地喧哗起来。这不是幸存者的侥幸的喜悦,也很少幸存者对于逝去者的内疚,这是复活的火凤凰对火的洗礼的领受,是青春充满生命向往的残酷。
从“伤痕文学”到《北方的河》,是从愤怒的悲哀到希望的思考。在对苦难的思考中萌发出强烈的希望。这希望不像早晨的太阳那么妩媚绚烂,可却如正午的太阳一样有逼人的热量。昨天,今天,明天在沉思中缓缓地靠拢,汇聚成脚下坚实的土地。
它表达的也是伤痕,但却像山岳一样,仅仅把冰川的擦痕作为历史的俘获展示给人,由于本体的壮大而成为一种严峻的美。人们在审视中,仍然会产生一种沧桑的叹息,例如第二次游黄河时,主人公“我”感到自己老了。被旷野和大河惯野了,他回到城市,碰了不少钉子,这也是一种“伤痕”----仍然有共同的和声,说代替可能太决断、片面,应该说,希望的沉思作为一个新的声部,加入了这场“文革”文学的大合唱之中。
历史是错误的,可是,人们的信念是虔诚的,汗水和血泪是干净的,神圣的。人们在嘲笑自己的幼稚和狂热的时候,在心灵的深处,总是为那里面的纯真保留着一块隐秘的居留地。一个真诚的心灵可以,也会否定错误的历史,但不会否定其中自己宝贵的青春和献身的热情。他们能够扬弃。扬弃是一种健康生命正常的新陈代谢能力,是一个个体生命,一个文明仍然拥有充沛元气的象征。

人与自然的和解:对一般历史和特定历史的反省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一个最古老的关系。
原始时代,混沌初开,人类艰难地迈开了进化的步伐。自然养育了人,却又残酷地威胁着他的存在。因此,人类一方面臣服于自然,恭敬地对待自然,通过各种富于象征意味的仪式,向自然表示自已的感激和驯顺。另一方面,人类又害怕自然,抱怨自然,敌视自然。人在与自然的实际斗争中,是如此弱小,因此人就在与自然的幻想斗争中战胜自然。后羿射日,女娲补天,夸父追日,神话是一种古老的精神胜利法,是人类为了平衡自己物理上的弱小,而创造出来的心理上的强大,蕴涵了人类不满现状,要求征服自然的渴望,是人类与自然不和的最初的精神表征。
漫长的世代过去了,人类在前进,逐步地征服了自然。胜利者陶醉于自己的胜利之中,踌躇满志,趾高气扬,在人与自然的交响乐中,少了感激的乐音,多了征服者的调子。“人为自然立法”,启蒙时代的理性主义者曾经这样骄傲地宣告。
进入二十世纪,环境污染,生态失衡,人口爆炸,能源危机等等问题接踵而来,启发人类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们普遍要求调整这种关系,建立起和谐而不是敌对的观念。
这是人与自然关系的一般历史。
特定的历史呢?
革命的胜利,助长了骄狂,不仅反映在人与传统关系上的虚无主义思潮上,也不仅反映在人与人关系上的极左专制,同时还反映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过分强调人定胜天。“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五十年代的这首民歌,里面有青春的张狂,初生牛犊不怕虎的莽撞,属于我们这国家的少年期,自有一种“少年心事当拿云”的可爱,但却缺乏一种成年人所具有的深沉的不惑。“愚公移山,改造中国”,这是诗意的象征,一旦作为一种普遍的短视的实践,就会带来灾难。不必列举太多,生态环境的破坏是有目共睹的,这是炎黄子孙世代生息之地啊。
吹着世纪的风,《北方的河》是在人与自然关系上对人类一般历史的反省,同时,更是对我国特定历史的反省。打倒“四人帮”以后,无数作品讴歌了人与人的和解,它在这里,又讴歌了人与自然的和解。
这片古老的土地在他落难的时候,收养了他,教育了他,把他哺育成一个“块大劲足”,精神健旺的男子汉,帮助他找到了生活的道路与目标。他无限深情地把它叫做父亲和母亲。
这是我们民族的反省和再认识。
仍有矛盾,仍有斗争,这种和解是矛盾的和解,斗争的和解。同时,人在和解中并没有降低自己,光从正面照来,把人那巨大的身影投射在自然的上面,那幅黄河边上的照片不就是一个象征吗?
从原始时代人臣服于自然的和谐,到今天人与自然亲人式的和谐,是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运动过程,缠绕着人与自然的全部关系史。

如主人公所宣布的那样,这个作品,《北方的河》,是一首诗。这是一首不能用音节的韵律,只能用情感的韵律唱出来的诗。这些情感既是这一代人的,也是民族的。因此,它深深地震撼了我们心灵的深处。
海明威说过,好作品总是带着某种神秘的象征性,寓言性----我在《北方的河》里的阅读探险成功吗?我不能肯定。


注:20世纪80年代初,我曾经在粤省四会县带着18个“泼皮”,在群山环绕的一个地方守学校。
四会,很少人知道。但它曾经和一个伟大的名字连在一起:六祖慧能得到五祖传授衣钵后南归,首先就是混迹于四会的猎人群里,蜇伏多年,吃肉边菜,等到机缘成熟时,才由四会出到广州光孝寺,剃度弘法。
我在那里呆了一年,读书、写作、画画、练武、爬山、打猎,写出了最初一批诗文。
这是其中评论性文字的第一篇,未能发表。曾送去一文学杂志,编辑说《北方的河》已出了一年多,旧话题,不宜用。
文坛如时装,赶潮流,浪打浪。
二十年后重看此文,里面的三个主题:
旷野更显深义;
文革灾难中过来的一辈强者,现已成为社会栋梁;
环保则为大众共识了----
足证此文并非靓女时装,容易过时。
我为我的画室起的第一个名字是“野人”。张承志亦是一野人。不是神农架那种,是现代城市水泥森林中的文明野人。有那么一些人,极少数,尽管已经被关进城市的牢笼多年,仍然野性未驯。他们在城市里左冲右突,浑不舒服。月残之夜,嗥叫于街头暗室,他们总是狼,狼,狼!不愿变成,也不能变成驯良识礼,守家看户,献媚叼骨头的狗。
后来看到照片,果不其然,张承志的样子就像一头狼,草原孤狼,北方苍狼,荒原狼----昆虫以外,一种我最喜欢的动物。
真想为他画一张油画肖像!
从窗口望出去,城市如此庞大,无边无际。据说在现代化城市化过程中,中国将有十亿人移居三大城市群:京津、上海、珠三角。可以想见,如此城市巨人将拥有如何强大之胃,它能吞噬一切……然后再以通俗的快餐形式,排泄出来,流行开去。现在,狼已经被商业市场,文化工业那强健的胃口消化,收编了,时装了。 
“七匹狼”是个服装品牌。
一帮披头散发,七寸上挨了棍的蛇一样扭来扭去的小生,在酒吧里唱我是北方的狼,声嘶力竭,颈上腾起老高的筋,眼睛盯着台下那些追星一族的傻mm,心里想着我是大色狼。
这根本是一种病态。城市是地球的人类之癌。在城里站桩,只要你静下来,展开气场,鼻子穿过地表嗅到的地气中,总是有一股下水道的酸臭味。实际上,我们确实是住在一座大粪坑,潲水坑,精液池上----山川大地,河流海洋源源不断地输入城市的千百种能量载体,最终被城市里几百万具精巧的耗散结构消化,变成熵增排放到城市地下的五谷轮回之处。
住在城里,阳光成了奢侈品,地面基本硬化,能光着脚在干净的土地上走一下,成了难以企及的奢望。
老舍当年满怀深情地说,他走了世上许多城市,包括巴黎,觉得还是北京好,就因为北京最穷的人家,也有块小小的空地,种一两树,可以舒展一下自己。这样的北京没了,现在,住四合小院已经成了最高的待遇。 
测试表明,在广州街头走上20分钟,人便血压升高,心跳加快。亚里士多德说:“人们来到城市是为了生活,人们居住在城市是为了生活得更好。”人可以找到热爱城市的一千条理由,但是找不到一条纯朴和自然情感方面的。
据我观察,从旷野移入城市,关进楼层,从第二代开始,生命质量就开始下降,精力不足,神经过敏,孤僻忧郁,心胸狭隘,色欲过盛,小聪明不少,眉精眼企,大智慧甚少。
自古便有“俊彦多出农家”的说法。曾国藩用人,专挑朴实、耐劳的农家子弟,而对城市子弟浮华、机巧不以为然。
老虎关进动物园,多年后失去繁殖能力。
城市中的男性精子的数量与质量在不断下降。
城市妇女的奶水普遍不足。
歌德说:“我们的农村人民确实保持着健全的力量,还有希望长久保持下去,不仅向我们提供英勇的骑兵,而且保证我们不会完全腐朽和衰亡。应该把他们看作一种宝库,没落的人类将从那里获得恢复力量和新生的源泉。但是一走到我们的大城市,你就会看到情况大不相同。你且到‘跛鬼第二’或生意兴隆的医生那边打一个转,他会悄悄地对你谈些故事,使你对其中的种种苦痛和罪恶感到震惊和恐怖,这些都是搅乱人心,贻害社会的。……在我们这里总是要把可爱的青年人训练得过早地驯良起来,把一切自然、一切独创性、一切野蛮劲都驱散掉,结果只剩下一派庸俗市民气味。”(爱克曼著《歌德谈话录》)
林语堂说,中华文明历久弥新,不像世界上其它古代文明那样,因过分成熟而衰败,原因在于传统中国人的乡居理想,耕读持家,生在农村,长在农村,宦游历练之后,最后仍然归隐田园,使我们这个文明保持了肉体上和精神上的双重健康。

张承志----
以旷野的纯朴批判城市的矫情;
以旷野的有情有义批判城市的虚情假意,寡廉鲜耻。
从一个被迫上山下乡的知青,变为一个志愿经常上山下乡的职业知青----春夏下乡,秋冬回城写作。这有点像空想共产主义先驱者们所设想的乌托邦生活,人们轮流地在田野和工厂里做工。
为什么不干脆像我们的祖先一样,住在乡下?
一是耐不住文化的寂寞,这就是文明野人与原版野人的区别。对此,你可以褒,也可以贬,全按各人心性取向。在现代化的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把文化从农村抽入城市,现在的农村,耕读持家已成往事,鸿儒硕彦不复存在。
二是其实也没有真正的旷野了,所有的土地都有了地主,不属于私人,便属于国家,占块地住下来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作家韩少功成功地做到了。)
由于意义清场,解构价值,现代知识分子通常在批判时已无所依傍,只能从自己的良知出发。蒋庆就此认为,他们多数人除了一点个人自由外,精神贫弱,没有信仰,没有担当。(参见蒋庆  盛洪著《以善致善》)
在张承志不懈的追索下,旷野一层层地袒露其精神世界:纯朴……忠诚……精魂,一直深入到精神进化的最高----宗教。
他在宗教的发源处---人类的困苦,与未驯化的宗教相遇。野人之行,终于从一种单纯的逃离,浪漫的猎奇,点化成一种皈依。(参见张承志著《心灵史》)
张承志是强健的,强健到可以锲而不舍,永不止息地逃离,什么也不能阻挡他的“走”与“写”;
张承志也是虚弱的,虚弱到后面要有三块旷野支撑:草原、西北高原、中亚大陆,才能展开自己的批判。
他是毛泽东的嫡系士兵,收编穷人,反抗权贵,以农村包围城市。
可是时代不同了。马克思说,现代化运动使东方从属于西方,农村从属于城市,农业的民族从属于工业的民族。上一代革命知识分子率领农民获得的革命胜利,为现代化奠下了基础,其结果却是黑色幽默式的:农民作为传统价值权威体系中“武器的批判”之维,在现代化过程中永远下课了。
我承认贫穷是一只冰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保存善良忠贞的鲜活。我怀疑的是,贫穷的坚贞在现代化过程中,有多大的可靠程度,穷人并非铁板一块,贫穷也不必然具有道德优势,里面仍有精神人种上的巨大差异。(参见拙著《美术昏迷》中“现代化是地球生存竞争”一章)张承志甚至放弃了以自己的城市知识帮助改善旷野贫困的初衷,逐渐认同了“穷人的坚贞”----
这是最令我难以评价的。
这是世界上最源远流长的一种美好情感。
《圣经》说,富人要上天堂,就像骆驼穿过针眼一样难。
《共产党宣言》里指出,资本主义撕掉了一切温情脉脉的面纱,把人和人的关系浸没在利益的冰水中。对此进行批判的人有两种,一种是从未来着眼的共产主义者;另一种是怀念过去的“臀部上盖有贵族纹章”的人。
中国传统一直认为,梅花苦寒,宝剑磨砺,艰辛玉汝,处富贵难,生于忧患,死于安逸。毛泽东是个生活朴素的人,一直对发展经济心存疑虑。“文革”鼓吹穷革命,富变修,“越穷越革命”,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连动植物都是,养尊处优的动植物不如野生动植物生命力强。把野生动物驯化不易,把驯养动物野化更难。

《北方的河》中,安排了一个女性角色。主人公“我”不无遗憾地拒绝了一个他也认为难得的女性。这位女性多年奋斗,已累了,希望有一个可靠的肩膀能让她靠一下。而“我”的梦中情人则是一个踏着荆棘,冲破一切障碍向他奔来的女神。
这个两性主题在我的文章中没有涉及。
其实,这又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诗性的、悟性的、天才的作品总是因其写作主体的丰富而不自觉地丰富。 
然而,当这个梦中女神真的来到后,会发生什么呢?我想,她会用温柔的手又鞭又哄地驯化野人,把他拽入商场,名利场。
这就是鲁迅的名作《伤逝》----多年前,一位朋友曾经说过,如果没有此篇,鲁迅少了一半。遗憾的是,我没有问她,这一半是什么?现在想来,也许就是爱情吧----鲁迅主写呐喊和战斗。
张承志为了“有情有义”地负起对女人和女儿的责任,甚至当过洋知青,插洋队,到国外打洋工,北美、日本转了一大圈,痛苦万状地证明了自己的生存能力不亚于他人之后,撕掉绿卡回来,写了好几篇又痛又悔的文章。(参见《清洁的精神》)
美国电影,奥斯卡获奖片《美国丽人》,生动辛辣地刻画了女性的成功渴望。
有位女作家说,女人骨子里都渴望过上流社会的生活。
怪不得《红楼梦》里,崇拜水做的女儿的贾宝玉说,女人一结了婚,变得比男人更该杀。
真是个奇怪的社会生物学现象。
我相信,在人类历史上,最先被驯化的动物应该是雌性的。事实上,女人是农业的发明者,最先定居下来的那部分人。
科学家研究,决定男性性别的Y染色体正在消亡,再过500万年,可能完全成为女性世界。与《圣经》说的正相反,不是女人出自男性肋骨,男人却是发育不完全的女人。怪不得民谚“好男不跟女斗”。实际上,斗不赢。人类诺亚方舟上推动风帆的风,是从女性世界那边刮过来的。男人的精子几乎是无限的,女性占有稀缺的生殖资源。世界越物资化,越男女平等,女性的要求就越高,女性塑造男人与世界的力量也就越大。虽然500万年还在我们的未来,变化却已产生了----
现在硬件没变,但没有生育力的男性越来越多;
Y染色体还在,然而白净、松软的中性男人已大行其道,甚至啤酒肚也被甚多女性评为男性性感标志之一。
惹不起,躲得起,在《北方的河》后,漫长的上山下乡写作生涯中,张承志笔下基本上再也没有涉及女性同伴。到后来,他把女性名片也撕掉了。(参见《清洁的精神》“撕名片的方法”)
现代工商社会,市场世界的天罗地网已经张开,它作为人类的生存环境,强有力地塑造着现代人的人格类型,“交易人格”成为当家品种,主流范式。大势所趋,凡是不能一心一意地投身于现代化生存搏杀,不愿,不擅把自己作为商品在市场上成功地卖掉,或把自己变成商人在市场上成功地买卖商品的野人,无所逃遁。
当年西班牙殖民主义者带到美洲的病毒杀死了百分之九十五的印第安人,因为他们从未遇过这种病毒。
朴实的农村正在现代化过程中失去,城市的病毒正向农村扩散,没种过牛痘的人传染更快,伴随西部大开发的进程,张承志笔下的旷野圣者们(《心灵史》)将如何自处?
——自己变得不义,放弃《清洁的精神》,不择手段地追逐物质财富,肉体享乐?
——以另一种不义(强制的极端禁欲主义)反对不义?
----或者“两个文明一手抓”,守住信仰,努力致富,做“坚贞的富人”?
恐怕还是像现代社会的其他人群一样,大分化,大改组,按照精神人种内在的精神密码,各人取各人的经,各人走各的路吧。
纯朴的旷野在现代化进程中还能存在吗?
当旷野完全被开发,张承志们何处去?
当人类完全被驯化,人类何处去?
灵魂深处《旷野的呼唤》(杰克.伦敦小说),灰熊的呼叫何时止息?一旦止息,能有什么美感可以平衡城市生活的机械平庸,满地鸡毛?可以敏锐我们的痛感?可以遥远我们的想象与激情?
《旷野呼告》(俄列夫.舍斯托夫)何处能办?不在旷野,人能听到神、上天、造化的声音吗?万能的神能在汽车、音像、巡航导弹的呼啸中听到灵魂的悲音吗?
都是疑问。

张承志的逃离除了共性,有个人的特点,这与他的精神初恋有关。在他生命的敏感时期,他上山下乡当了牧民。博尔赫斯小说《骑手的故事》以许多骑手,包括最伟大的骑手成吉思汗作为例子,说明骑手害怕城市,像害怕坟墓一样。
“‘骑在马上的人’这个形象颇有点令人惆怅之感。在匈奴王、成吉思汗和鞑靼国王指挥下的叱咤风云的骑兵曾经摧毁过并建立过巨大的王国,但这一切均是昙花一现,骑手建立的功业和他们本人一样转瞬即逝。‘文化’一词与种庄稼的农夫有关,‘文明’一词则与城市有关,但骑手却像一阵暴风雨,很快就消失了。” (《骑手的故事》)  
水手一旦升起风帆,就会憧憬大海和远方。
当人和马,这种人类所征服的最高贵的动物(布封语),结合在一起,便会本能地热爱旷野,向往草原。
马无法在城市里奔驰,除非是在赌马场上,骠悍的八旗兵下了马,便倒在城市的温柔乡里。骑手因此害怕城市。这是为什么张承志要候鸟一般,穿行于旷野和城市之间的另外一个原因。

张承志在《北方的河》中,说自己老了,那是“年轻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辛弃疾词)因为年轻能使痛苦也变得欢乐,增加灵魂的丰富与柔韧,就像疾病增加年轻人的感受和抵抗力一样。
年轻还有另外一面,“生在福中不知福”是年轻人的特权。从日常生活中感受幸福是中年人的事,当张承志在云南的山村里,吃着老乡端上来的一盘盘洁净的好菜,对自己说,这就是幸福时,表明这匹多少年来,在我的阅读视线中奔突的狼,北方的狼,真的老多了。
从那时到现在,我也老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