泣血的“草根声音”


泣血的“草根声音”

——北大荒垦区上访问题调查

 

蒋巍

 

      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

                ——摘自马克思《资本论》第一卷829

 

目录

 

第一章  引言: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

第二章  “沉没的声音”会沉默吗?

——晒晒一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名单

第三章  本次“田野调查”的由来

——农工 唐维君的第二次逃亡

第四章  “狸猫换太子”目的何在?

——“合作造林”的说法根据何在?

第五章  被迫的沉默

——谁在鼓动上访、激化矛盾?

第六章  大山深处的眼泪

——“情为民所系”的感情在哪里?

第七章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一”还是垄断?

第八章  她们的奉献与劳动不应被遗忘

——我的白发苍苍的姐妹们

第九章  工人日报的“内参”

——“围城”之困的铁证

第十章  “草根族”的质问:你代表谁?

——没有完结的悲剧和不见终结的逃亡

第十一章  一个家庭农场的兴衰

       ——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的自述

第十二章  国家信访局的正确结论

       ——2005年的一份《信访情况通报》

第十三章  谎言说明了什么?

——对建三江农垦分局《反馈材料》的再调查

第十四章  历史在倾听和等待

——黑龙江省调查组听证会实录

第十五章  用国家法规“验明正身”

       ——农垦总局的文件作废了吗?

第十六章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在社会主义中国,正义一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第一章引言: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

 

 

真诚倾听群众呼声,真实反映群众愿望,真情关心群众疾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摘自胡锦涛同志在庆祝建党9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立此存照

  

当年小日本进中国杀人杀少了,应该把你们都杀掉!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

                                         对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名上访农工说

 

你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到我把官司赢下来,来年你们交多少钱,也不让你们种了,你们不听喝(吆喝),就卷铺盖滚蛋!

               ——古东河林场场长刘某对农工说

(2011年初,该林场已经正式通知相关农工,收回他们承包的耕地)

 

我不操你妈,你们不知道我是你爹!你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你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浓江农场干部在会上对农工们说的话,

刘景奎等人在场

 

    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所以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七星农场农工薄义,因自费开发的耕地被无偿剥夺,上访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一、一段发人深省的录像

可惜,在这本《中国纪实》上,我不能把手中这张影碟放给读者们欣赏,只好用文字加以表述,其中对话全部按原样复录。

时间:2010年春耕时节。

地点:黑龙江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

大兴农场农工赵成凯走进画面。他面色黝黑,敞着襟怀,说话粗声大气,一望而知是个能吃苦不要命的汉子,更是雄心勃勃的实干家。他和另一位农工刘燕合股创办的家庭农场叫“兴凯农牧场”,自主投资开发国有土地7000多亩,还养了200多匹马,500多头牛,规模宏大,十分兴旺。

他身后展开的是一片广阔的黑油油的耕地。赵成凯正在指挥他的拖拉机手耕作土地,准备播种。

画面中,大兴农场公安局的几个民警开着警车到达现场,赵成凯的拖拉机仍在轰轰行驶,继续耕作。

赵成凯问民警(他们之间很熟):“你们干哈来了?抓人来了?”

民警开玩笑:“抓啥人啊?我们也没咋的你呀?帮种地来了。”

赵的态度很平和:“你们也不敢咋的!你们这样狐假虎威,老百姓还能活得了吗?不耽误俺种地吗?”

……不多时,一位衣着干净、十分年轻的作业区管理干部,带着几位随从匆匆赶到现场。

干部严肃地问赵成凯:“通知你交费没有?”

赵的语气很悠然:“通知了就给你呀?”

干部:“农场有文件,(不交费)你有什么权力耥地呀?”

赵:“我的地,我为什么没权力耥呢!农场是啥呀?他不得听胡锦涛、温家宝的吗!”

    干部:“胡锦涛、温家宝说地是你的啦?”

    赵:“对!”

    旁边有看热闹的农工插话:“你们来这么多人是干哈?不是抢地是来玩的呀?”

    干部对赵成凯:“地证写了你的名是对的,那你咋不交费呢?”

    赵:“凭啥给你交呢?你这是敲诈!国家不让交费了,免税免费!你多读读书,你不懂。你拿国家红头文件来,让交不交我就蹲笆篱子(东北方言:监狱)去,你偏抢人家地干啥呀!大兴(农场)能代表国家吗?得拿真家伙,啥叫真家伙?国家1号文件!广播电视天天讲,你不懂还当官呀?带着公安司法来敲诈老百姓啊?你拿红头文件来,我们起头就走!”

    跟作业区领导来的随从干部口气很强硬,对赵成凯吼:“你再干,我就站(拖拉机)前头去!”

    赵很愤怒:“你敢站前头,我就敢轧你,不就二三十年笆篱子吗!”

    随后,管理区三个干部当着十几名农垦民警的面,走过去站到拖拉机面前,阻止机械手耕作。愤怒的赵成凯大步走过去,喝令机械手下来。他跳上驾驶台,不顾一切猛一加油,拖拉机喷着浓烈黑烟向前冲去,吓得三名干部赶紧闪开了。

    民警们抱着膀子站在旁边看热闹,没上前。

    不多时又开来一辆警车,大兴农场公安局副局长带几个干警赶到。画面中能看到,现场已经有了近10名民警。

    现场有一位赵成凯请来的律师,他上前对作业区干部和民警说:“为什么国家三令五申加大农业补贴,促进三农力度,为什么要创造和谐社会?就是让老百姓消停种地,为国家多打粮食,这就是贡献。你作为场长,应当和中央保持一致。”

    作业区干部:“我这边根本说不上话(意指场长),副场长见场长得预约,我们见得排号,站长这级基本上就别想。”

    律师:“多大派头啊!多大官呀?”

    公安局副局长和蔼地对赵成凯说:“你应当交费啊,农场不是有1号文件吗?”

    赵:“农场那1号文件算个啥?我还有1号文件呢,那是中央的1号文件!还有警察深更半夜抢人家的地种,种得乱糟糟的,俺都录下来了……农场的1号文件能代表国家吗?农场是第几个国家呀?”

    副局长:“农场是个大型企业,它有权对外发包土地,你要(觉得)合适你就种,你要不交费,那就给张三李四种了。”

    律师:“你说对了一半,还有一半道理:关键这块地是谁开发(即投资开荒)的。是你农场花钱开发的?还是国家投资开发的?还是人家个人投资开发的?这有国家政策。”

    赵:“国家有文说:‘谁开发,谁受益。’这是国家的土地,我们是国家的公民!”

接着,律师拿出国家和省里下发的一厚夹有关惠农政策的文件,指给管理区干部看,并一条条念给他听。从录像中看,那位管理区干部似乎对这些政策非常陌生,他听得非常认真,还拿过来仔细翻看了足有10分钟(录像到此结束)。

当前,我国处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这样一个社会转型期。这段录像所反映的大兴农场干群之间的矛盾、双方截然对立的观点和激烈的情绪,正是在这个转型期凸现出来的问题之一,而且在黑龙江垦区某些农场带有一定普遍性。这是本文阐述的核心问题之一,值得读者朋友研究和思考。

 

二、欣欣向荣的北大荒和我的困惑

当我疾风烈火般在电脑上敲完这部调查报告时,整个生命仿佛被冻结了,那是惊愕与疼痛的寒流包围了我的身心。

我曾在北大荒做过8年知青,那片土地寄放着我那么多鲜活而悲壮的青春记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我的青春热血,永远像一片花草生长在那片丰饶的土地上。那里曾经的壮烈和如今的辉煌,一直是我的骄傲、挚爱与向往,当然还有深深的牵挂。我深知,从一群赤脚中国军人用血染的肩膀拉动“东方第一犁”的那一天开始,三代北大荒人前仆后继,流血牺牲,无私奉献,把亘古荒原打造成今天繁荣昌盛的“北大仓”,北大荒人是顶天立地的黑色群雕。每当在电视上看到喷洒农药的飞机(全部由农工付费)掠过千里沃野,康拜因(全部属于家庭农场私有)轰鸣着驶过金色麦海,一架架塑料大棚(全部由农工自费购置)绿意盎然,肤色黝黑、满脸汗水的北大荒人在田间辛勤劳作,我都倍感亲切,感慨万千——那就是我青春年华的第二故乡,那就是我永远不能忘怀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啊!

因此,从开始这次田野调查到完成本文的写作,我度过人生中最为沉重的一些日子。

我并非有意为之。完全是因为一个偶然因素,不期然撞上我所熟悉的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因为上访,他遭到农垦公安部门的抓捕,正处于逃亡中。2003年,我曾为他写过一篇纪实文学《你代表谁?》,因此他第一个打电话向我求救。他是一个从来没有学会屈服和沉默的汉子,文化不高,却在同不法行为斗争的过程中把自己锻炼成“法律专家”,国家制定的有关扶助“三农”的法规,这家伙倒背如流。我写作此文,得到两位法律工作者,也得到他的许多指教。

20108月下旬的一天,我和唐维君在北京见了面。他讲述的那些带有区域性、“政策性”的伤农害农问题和悲惨的个人遭遇,让我深感震惊。在今日繁荣昌盛的祖国,在“喜看稻菽千重浪,遍地英雄下夕烟”的北大荒,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出于对那片土地和那里父老乡亲的感情,也出于作家的良知和责任感,我决定进行更为广泛深入的调查。

当我几乎彻夜不眠,激烈地敲击键盘的时候,指下砰然作响,仿佛能溅起火花。今天,改革开放的中国正在书写前所未有的辉煌与壮丽,激流勇进的中华民族正在创造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奇迹。从首钢烈焰熊熊的巍峨高炉,到遍及贵州大地的扶贫工程,从高速铁路的建设工地,到南水北调的移民村落,在热气腾腾的中华大地上,我经历了那么多的激昂与振奋,目睹了那么多的雄心与激情,倾听了那么多的自豪与欢笑。也因此,当我踏上北大荒这片久违的热乡热土,看到一派欣欣向荣的丰收景象时,我无比振奋。同时,当我听到一些农工的哭诉,看到失落在某些角落的“阳光下的眼泪”时,我不能不震惊了。

蓬勃发展、执政为民的中国不能漠视每一滴眼泪!

构建和谐社会的中国不能容忍每一滴眼泪!

社会主义的中国必须关注每一滴眼泪!

对此,一个作家无权保持冷漠和沉默。

考虑到事关重大,涉及面较广,2010113日,我将10余万字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写给党中央、国务院的举报信》实名寄送有关部门。

附信中,我提出如下问题:

一、在北大荒垦区,少数农场拒不落实党的惠农政策、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已持续多年。农工们为此奔走呼号、上访告状多年,为什么相关部门长期麻木不仁,无所作为,听之任之?

二、农工们反映的事情,调查起来并不难,是非判断也并不复杂,但为什么他们总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迫使他们不得不十几次、几十次进省入京上访,最后甚至被扔进囚室关押。各级接访部门付出极为繁重而艰辛的努力,但农工们的合理诉求依然没能解决,接访部门大量的和惊人的“重复劳动”意味着什么?

三、一些上级单位派去的调查人员,到那里走了一圈后,归后没有任何结果,农工们反映的问题依然“江山依旧”。这个责任究竟谁负?

显然,我听到的是一些长期被拒绝的“草根声音”。

201012月初,我的调查报告经国家有关部门批转到黑龙江省委。1294时,黑龙江省委督察办公室主任周先生致电给我,说省委领导高度重视我的调查报告并作了重要批示,相关调查核实工作将很快展开。我深感欣慰并提出几点恳望和请求,其中一条是请黑龙江省调查组“一定要保护好接受我访谈的上访农工,不能让他们再次受到伤害。”12月下旬和今年1月,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垦区,就我所反映的问题开始了认真的调查核实工作(属于林业系统的古东河林场尚未进行)。

在我深入黑龙江进行调研的过程中,坦率地说,那时我对于垦区少数农场出现的问题及其根源还缺少深入的考察与梳理,情绪还比较激愤。当我开始动手改写这部纪实文学的时候,我觉得必须厘清自己的思想并做些深入的、理性的探讨了。

北大荒,中国之冠上一颗闪闪发光的绿宝石。

北大荒,是新中国开发建设史中最为激动人心、可歌可泣的英雄史诗之一。北大荒精神是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的组成部分。开发建设了“中华大粮仓”的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1947年,按照党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建立巩固的东北根据地”的指示精神,一批荣复军人来到人迹罕至的北大荒,创建了宁安、赵光等第一批国营农场。1958年,王震将军率10万复转官兵挺进北大荒,掀起了垦区大规模开发建设的高潮。之后,由大批支边青年、大专院校毕业生和城市知青组成的百万大军相继投身垦区开发建设。经过三代北大荒人的团结奋斗,黑龙江垦区成为我国耕地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综合生产能力最强的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和粮食战略后备基地。60多年来,垦区已累计生产粮食4504亿斤,累计向国家交售商品粮3334亿斤,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垦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330亿斤,提供商品粮300亿斤,可保证京津沪三大直辖市、解放军三军、港澳地区和青藏甘宁四省区居民一年的口粮供应。

作为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黑龙江垦区在关键时刻都发挥了重要作用。2003年“非典”期间,北京一度出现粮食短缺,垦区迅速向北京调运1.5万吨大米,及时缓解了粮食紧张局面。2008年汶川大地震后,垦区仅用三天时间就紧急加工2460吨优质大米,通过专列运往四川灾区,全力支援灾区抗震救灾,有效发挥了作为国家抓得住、调得动、能应对突发事件的“中华大粮仓”作用。

不过,一个让我困惑的问题是:

今日的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一片丰收景象,但是为什么多年来有那么多奔波不停、持续不断、难以阻隔的上访人流?其中不少农工宁可举债“抬钱”(即民间高利贷)当路费,甚至不惜被农垦公安部门多次拘留、劳教,也坚持进省入京反复上访,一定要“讨个说法”。垦区的管理部门和公安系统不得不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来阻止这些上访人员。访谈中我感觉,这些农工抗争到底、上访到底、哪怕以死相拼的心都有了!

北安分局龙镇农场的于德清含泪对我说:“实在讨不出说法,我最后就跳天安门城楼!”

建三江分局七星农场农工薄义上访17年,现在一贫如洗,他上访的一切费用都是农友们义捐的。他对我说:“我和老婆离婚就是不想连累她,我宁可死了也要讨出个说法!”

20111月上旬,黑龙江省调查组在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前锋、浓江等几个农场场部调研时,据农工张桂荣、张丽英、刘景奎等人向我反映,听说省调查组即将到达场部,不少连队的农工们涌上去,希望向调查组反映意见,但都被事先安排到各个路口的身穿便衣的农场公安人员阻截住了,理由是调查组“点名找人”。

张丽英问那些民警:“你们怎么不穿警服?”

民警回答:“是领导下的令。”

如此众多的农工情绪如此激烈,这究竟是为什么?北大荒到底发生了什么?

确实需要深入探究。

 

三、“两自理”带来的“三大变局”

为方便读者阅读和思考,现将黑龙江农垦总局网站上张贴的有关垦区“简介”摘要如下:

黑龙江垦区地处东北亚经济区位中心,位于我国东北部小兴安岭山麓、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地区,属世界著名的三大黑土带之一。辖区总面积5.62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4000万亩,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下辖9个分局、113个农牧场,分布在全省12个市、74个县(市、区)。总人口166.8万人,其中从业人员91.7万人。

接下来,“简介”谈到了垦区近些年来大力推进的新的改革方式和发展目标,包括“合并家庭农场”,这是值得读者高度注意的: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他们采取以“统一经营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调动农工的积极性,既分散了风险,又充分发挥了机械化、大规模、技术密集的优势,使黑龙江农垦在农业机械化、农业产业化等方面发挥出巨大的优势,显示出现代农业的勃勃生机。

通读上述“简介”,我必须强调指出,不知出于“疏忽”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份“简介”忽略了垦区改革开放史上最初、也是最重要的、决定着垦区现在和未来的一个改革阶段。不了解那段历史,我们就不知道今日北大荒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不知道如今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北大仓是谁、是怎样创造出来的?不知道黑龙江垦区的体制和经营机制究竟发生了怎样深刻的变化?

那是北大荒发展史上最为重要的一个“节点”——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浪潮席卷中国广大农村地区,许多年来一直在严重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黑龙江省国有农场,也艰难而决绝地踏上改革之路。

他们改革的主要方式是:

一、在职农工停发工资,自谋出路,干部则保留工资;

二、垦区党委号召广大农工“勇挑重担,投身改革”,积极创办家庭农场。于是,垦区所属113个国有农场,以土地、机械由广大农工承包经营的方式,分解为上万个家庭农场;

三、家庭农场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坦言之,上述改革的实质是:困难重重的国有农场把计划经济时代多年积累的经济困境、负担和危机,以承包方式“分解”到广大农工的肩上了。一夜之间,一直靠微薄工资养家糊口的农场职工,成了必须自己养活自己、必须自谋出路的“个体劳动者”。以黑龙江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管理机构,对职工的生活,对家庭农场的生产,基本放开不管了。这就是“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基本含义。

那当是一个慷慨悲歌的时代。

为保障农工基本生活、激励农工创业和支持家庭农场生产经营,当时农场给予了必要的扶持,普遍实行了“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农场预借给农工部分生活费和生产费,秋后再行扣除。此外垦区还规定,每个在职农工配给15亩“基本田”(也叫“生活田”)用于养家糊口,家庭农场承包的其它土地叫“生产田”,收取较低的承包费。

很多农工向我回忆起家庭农场创业阶段的往事都泪水盈盈。那时候,他们没有了工资更没有积蓄,家庭农场等于白手起家,只能靠举债度日,维持生产。遭遇天灾,有些人家难免赔得倾家荡产。那时粮价低,种地难,国家也没有出台今天的许多惠农政策。我们完全可以想见,改革初期“两自理”的广大农工,经历了怎样艰难困苦的创业里程。

龙镇农场的于德清说,大冬天他连棉鞋都买不起……

七星农场薄义的妻子到医院拣人家的剩馒头……

大兴农场的刘艳、洪河农场的张振学、前进农场的冯义龙开荒时,渴了就喝地沟里的水,因此几次大病不起……

1998年,前进农场许卫东的家庭农场因遭遇天灾赔得精光,负债累累,几无生路,幸亏哈尔滨一位老知青张晋东慷慨相助借款10万元,使他一家人挺到今天……

农工们对我说,现在还存在的家庭农场都是在风风雨雨中挺过来的。而在他们周围,因天灾等各种原因落得倾家荡产、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或者因还不起债而举家逃亡外地的,并非个别现象。

在中国农村地区的改革中,广大农民没有损失而只有收获:他们获得了承包的土地。在黑龙江垦区的改革中,广大在职农工则付出巨大的牺牲:他们停发了工资,生活费用和生产投入需自行解决。

今天看来,黑龙江垦区这场改革是中国大变革的组成部分,是不得不为、不得不行的“华山一条路”,尽管充满艰辛、阵痛和眼泪,但历史别无选择、别无它途。正如邓小平所言,不改革只能是死路一条。不过,今天的我们一定不能忘记,在北大荒最为艰难的时日,是百万农工,是上万个家庭农场,在垦区各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极大的改革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拓荒精神,扛起了这片悲壮的土地,创造了今天的繁荣!

这是北大荒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节点——由于改革以来实行至今的生活费、生产费的“两自理”,北大荒垦区的经济体制和经营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即下面所说的“三大重要变局”。今天,北大荒垦区一些农工不断上访,从根本上说,就是“两自理”带来的“三大重要变局”引起的。

而这个问题,似乎长期被有关方面忽略了。

经调查,垦区的家庭农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以承包国有农场原有耕地的方式形成规模化生产的;一类是通过私人投资开发国有荒地并形成规模化生产的。

 

重要变局之一

垦区实行“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近30年来,北大荒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惊人进步,其主体力量、发展动力和基本投入,绝大部分来源于类似于个体或私有经济性质的家庭农场,而主要不再是国家投入。

上万个家庭农场已变成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自负盈亏的经营单位、发展生产的投资主体。大片荒地是他们投资开发的,所有农机具是他们个人购买的,每年的生产活动是他们自掏腰包进行的,垦区管理部门的大量“服务性工作”(如飞机喷洒农药、统一供种、供肥等)是要家庭农场付费的,双方变成了买与卖的关系。你卖的东西质量差或是霸王价,家庭农场当然不高兴或不接受。

自主经营的家庭农场,特别是靠私人投资开发了国有荒地的家庭农场,实际上已经“脱壳而出”,具有了相对独立的法人资质和地位。这些农工事实上具有了民营企业老板或场长的身份,不再是计划经济时代只能听命于国有农场领导的职工。

家庭农场已经成为垦区生产的主体投资人和主体生产力。

重要变局之二

如今,垦区4000万亩耕地基本上掌握在家庭农场手中。形象地说,国有农场已经成为母鸡生育小鸡后剩下的“空壳”。家庭农场已成为垦区的经济基础,国有农场那一套行政架构已成为上层建筑。面对垦区形成的新的生产关系和新的经济形态,必须以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慎重处理国有农场与家庭农场之间的关系。国有农场行政部门应大大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和帮扶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以保护广大农工和家庭农场的利益为原则,实行共荣共赢的运作方式。

我们都还记得,改革初期,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在全国刚刚兴起之际,各地管理部门曾制定过一些“歧视性”规定,今天已经全然改观。但是在北大荒的部分地方,我发现,少数管理者对于家庭农场相对独立的经济地位,对于农工已经成为老板和场长的身份转化,至今缺少与时俱进的尊重和认知。“土地是国家的,我是国家的代表者,我想增加多少管理费用,想收回谁承包的土地,一切都是我说了算!”本文开头所引的家庭农场场长赵成凯与管理干部的对话,就集中代表了这种利益和认知上的冲突。

重要变局之三

北大荒精神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组成部分,北大荒文化是英雄的三代北大荒人创造的精神结晶,这是没有疑义的。但是,北大荒的思想文化传统也面临着与时俱进的挑战。

北大荒垦区最早是由解甲归田的军人开创的,一直实行半军事化管理,文革时期转为“生产建设兵团”,更是直接由军人领导。其中有部分农场还是由原来的“劳改农场”转制过来的。那里的管理方式代代传承,养成了领导说一不二的生硬的“军人作风”,对此,当年的广大知青包括我在内都有痛切的体会。但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等一系列治国方略,给垦区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要求,那就是必须改变历史上那种“军人作风”和半军事化的管理方式,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地位。

从本文开头所引的“立此存照”和所写的大量案例中可以看到,垦区少数管理者并没有与时俱进,他们没有理解或不愿意接受新时代的要求。有些人相当粗暴、霸道。他们强买强卖,不断提高各种收费。他们依然把家庭农场的场长当作可以呼来喝去、颐指气使的“职工”。他们无视或随意否定家庭农场自主经营的权力,把农工承包合同视如一张废纸。他们他们公器私用,任意启动公检法甚至以刑事司法程序来对付上访群众。尤其随着粮价、地价的上升和国家各种惠农补贴资金下发,极少数干部心理发生畸变,开始与民争利,家庭农场的自主权力和农工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

 

回望改革开放30多年的历史,可以肯定,没有以农垦总局为核心的垦区各级党组织和管理部门的领导、动员、组织、协调、服务的作用,就不可能有今日北大荒欣欣向荣、繁荣昌盛的大好局面。同时,我们更不能忘记,人民是创造历史的主体。这个大好局面,是成千上万个家庭农场和广大农工自筹资金,自行投资,自主开发,以养家糊口的血汗钱、银行贷款和民间借来的高利贷,再加上汗珠子、血珠子和泪珠子,一个个掉地砸出来的!是垦区群众在党的改革开放方针指引下,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舞下,付出巨大努力和牺牲开发建设起来的!

以垦区耕地为例:1978年,黑龙江垦区耕地面积为3000万亩,截止2010年,耕地面积增加到4000多万亩。其中上千万亩的新增耕地,不再是农场依靠国家巨额投资,组织职工集体劳动干出来的,而是成千上万的家庭农场响应国家号召,承受着巨大经济压力而自行投资开发出来的。这一时期,国家为鼓励农民多开荒、多产粮,主要是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用以促进垦区生产力的解放与发展。

2010年,黑龙江垦区产粮330多亿斤,出售商品粮300亿斤,投资者、生产者就是上万个家庭农场。

由此可见,在今天,如果以粗暴的、不合理的、不等价的方式“合并”、侵害、剥夺家庭农场,事实上就是对民营实体经济和垦区生产力的伤害,连建国初期国家对私营工商业的廉价赎买都不如!

垦区改革30年的历史证明,稳定、发展、壮大家庭农场是一条成功的经验,“合并”、折腾甚至取消家庭农场实质上是改革的倒退。而倒退是没有出路的。可以断言,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和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四、垦区管理者为什么对土地“一年一发包”?

关于“合并过多的分散的家庭农场”,垦区管理者的理由看起来是正当的和冠冕堂皇的,上述“简介”中说:

在很多农村因为实行联产承包而把土地分割到户以后,黑龙江农垦正在合并分散的过多的家庭农场,使大片的土地连接成片。”

北大荒的土地一望无际,本来就是连接成片的。除了统一用飞机播撒农药等极少的耕作环节,各个家庭农场从播种到收割,都是使用自己的或雇用他人的农机具进行独立作业,他们之间很少有相互为敌的纠纷,倒是充满了相敬相帮的感人故事。

因此,“合并”一词值得严重注意!

就历史的长过程和遥远而辉煌的共产主义理想而言,消灭小农经济当然是发展“现代化大农业”所需要的。我不是经济学家,弄不懂过于复杂深奥的经济问题。但作为作家,我看到大洋彼岸的资本主义的美国,至今并没想到要“合并”家庭农场,那里的农业照样实现了高度发达的现代化和高产,农产品出口照样给美国佬带来源源不断的巨额利润。同时,中央一再重申,中国依然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认为,解决家庭农场“分散和过多”的问题,主要地应当遵从优胜劣汰的市场规律和助强扶弱的社会主义原则。不顾现实条件,违背经济规律,以强权和行政手段强行“取消”、“合并”一些家庭农场,显然极易伤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尤其以“农场土地属于国家”为由,随意收回、剥夺由家庭农场自行投资、投劳开发的耕地,动辄取消他们的承包权,更是无偿占有、“一平二调”的行为!

这里,我坚决不能同意以实现“土地连片”、“统一耕作”、“发展现代化大农业”为由,“合并”家庭农场的虚伪宣传!

这是一种伪理论。试想,只要垦区以人为本,政策昌明,服务低廉,举措给力,有利于广大家庭农场降低成本,减少劳动强度,实现高产盈利,除非脑袋进水了或让大皮鞋踢了,这些渴望发财致富的家庭农场场长怎么可能拒绝统一的、大规模耕作的先进技术呢!

建国以后,中国农村由“合作社”迅速转为“高级社”,再转为“人民公社”,然后“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所带来的深重灾难和惨痛教训,至今让人们心痛不已。在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今天,违背社会发展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的事情,重蹈历史覆辙的事情,伤害人民群众利益和感情的事情,我们一定不能再做!

不能以“国有化”的名义,让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和大量投劳付之东流,变成“神马都是浮云”。这就是问题的核心所在!

我始终想不明白——即使站在垦区管理者的立场上来想——农场为什么对耕地一年一发包?这样做对稳定、发展和壮大家庭农场有什么好处?

20101216,由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队的几位三级负责人(即总局、分局和农场)到北京与我“交换意见”,他们坚持认为:“农场有权对耕地一年一发包。”他们给出的唯一理由就是:“有的农户遭遇困难经营不下去了,便于调整。”

我在北大荒当过8年知青。我以为这个理由并不成立。如有极少数经营不下去的家庭农场自愿放弃承包的土地,可以另行发包。但除非遭遇特大天灾,国家有这么好的惠农政策,广大家庭农场一直在奋发图强、种地打粮、发展生产,2011年产粮达330亿斤。倘若大多数家庭农场年年遭遇困境,需要年年一发包,北大荒的事业早就垮掉了。

很不幸,我们看到的唯一现实就是:土地一年一发包,承包费和其它苛捐杂费一年一涨价!

每年年初,各农场都会拿出一个本场的“1号文件”下达各作业区,明文规定土地承包费、各种保证金以及其他收费上涨多少,要求作业区按这个标准,再每亩加价10元,重新发包;并且不问年度中是否遭灾,秋天收成几何,一律在年初交够本年度的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农工称之为“上打租”,说“这比旧社会的地主老财还狠,地主还在秋后根据收成情况收租子哩!”);交不上承包费或拒绝接受涨价的,就取消其承包权;超额完成“上打租”任务的基层干部还会获得大笔奖金。

这与中央每年下达的“1号文件”精神是完全背道而驰的。农工们愤怒地对农场干部说,是你们的“1号文件”大,还是中央的“1号文件”大?正如本文开头录像中的赵成凯对农场管理干部的质问:“农场是第几个国家?”

耕地一年一发包,举目中国和世界,天下哪有这么折腾土地的!请问——

其一,作为垦区主体生产力的家庭农场,还怎么稳定、发展和壮大?

其二,垦区管理部门规定的承包费年年上涨,究竟有没有一个上限?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究竟怎样贯彻和体现?

其三,改革开放以来,垦区新增耕地达1000万亩以上,绝大部分是家庭农场投入血本开荒得来的,管理者仅仅凭着“土地是国家的”一句话,就取消其承包权、经营权和受益权,那么家庭农场为开荒投入的巨资与劳动谁来赔付?

其四,正如我当面向垦区三级负责人指出的:“一年一发包,就意味着家庭农场的巨额投入白扔了,农田基本建设不能搞了,就意味着承包费可以年年涨,同时给某些基层干部带来许多‘黑箱操作’的空间!”

现在就来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土地承包期——

2007101起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关于土地承包费——

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中要求:

——“从2006年起,对国有农场通过收取土地承包费等形式由农工承担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予以免除。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形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

——“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种收费。严格控制和清理国有农场面向农工的其他收费项目和标准。确属必要的,应由职代会讨论通过并按隶属关系报国有农场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备案。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

——“进一步推进国有农场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减少管理层次和人员,降低管理成本……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而事实是:我调查的所有国有农场,都是耕地一年一发包,承包费借机一年一涨价。我调查的所有农工,从来没有、也没看到过国务院规定下发的《农工负担手册》!

同我“交换意见”的垦区管理者说:“所有涨价的规定,都是农场职代会举手通过的。”天哪!除非是“橡皮图章式”或权力操控下的职代会,有什么人能愉快地“举手同意”,让自己的负担年年疯涨?

天苍苍,野茫茫,多少农工泪沾裳!其实他们不再是农工,而是一个个家庭农场的场长了。于是我们看到,许多合法权益被严重侵害的家庭农场场长,不得不踏上漫漫无尽头的上访之路。

我的调查就是从他们的眼泪和足迹开始的。

第二章         “沉没的声音会沉默吗?

——晒晒一份令人震惊的处罚名单

 

20108月到20116月,我先后调查和访谈了黑龙江垦区各农场和林业系统个别林场的近百名农工,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如下人员遭到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

赵连发——58岁,北安农垦管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2010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杨乃利——37岁,同上,20108月至9月被行政拘留两次,计15天。

唐维——50岁,同上,20108月被行政拘留7天,后在外逃亡数月。12月中旬,其父病重,经我请总局宣传部长先生出面做工作,引龙河农场表示不再抓他了。

吴延敏——女,41岁,北安农垦管理局红色边疆农场职工,其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分别被劳动教养2年和一年半,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严华——女,36岁,同上,其丈夫张广杰被劳动教养2年,至今在劳教所羁押。

和富万荣一同上访的职工中,另有7人被行政拘留。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属林业系统),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张国才——同上,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刘玉云——女,59岁,北安农垦管理局龙镇农场职工,被非法拘禁3天。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农垦管理局绥滨农场农工,20084月被拘留10天,7月再次被拘留7天。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勤得利农场农工,20084月被拘留10天。

马凤华——女,同上,2008年被拘留10天。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农垦管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20107月被拘留10天。

张桂荣——女,49岁,同上,20108月被拘留10天。

邹振龙(56岁)、白文革(49岁)、张丽英(54岁)等5——建三江农垦管理分局前锋农场职工,2009年春节前,在北京通州区被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秘密非法关押31天,春节后被北京市通州区公安局解救出来。

白文革、李明、邹福祥——前锋农场职工,2010年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白文革的双腿被打成重伤。

薄义——建三江七星农场农工,告状17年,先后被拘留4次。

杨金辉——洪河农场农工,左腿被农场干部打成粉碎性骨折。

王永成——1963年生,大兴农场农工,20103月被拘留5天。

赵志清——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暴文博——1964年生,同上,被拘留10天。

王恩江——1962年生,建三江前哨农场农民。200510月被拘留10天。

 

这仅仅是我访谈过的上访农工被处罚人的部分名单。我无法进行全面而准确的统计,在北大荒垦区因上访而遭劳教、拘留和其它处罚的人数究竟是怎样的数字,我不得而知。

据我调查,他们都是靠诚实劳动维持生活的普通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宗旨。劳动者是伟大的。人权是不可侵犯的。我坚信,所有把那些含冤受屈的善良而又诚实的劳动者关进囚室的人,他们的行为都将在自己的人生历史上留下耻辱的一页!

我们尤其不能忘怀第三代北大荒人的伟大贡献。

文革结束后,上百万知青一夜之间潮水般涌回城市,整个垦区从机关、连队、医院、学校、商店、工厂,到所有的知青大宿舍,都变得空空荡荡,垦区生产几乎陷于瘫痪。正是在这个紧要历史关头,当地老职工的孩子们和从全国各地应聘而来的青年农民,组成第三代北大荒建设大军,他们肩起了重新振兴北大荒,打造中华大粮仓的艰巨使命。改革开放30多年来,他们忠诚勤劳、毫无怨言地把自己的青春和生命献给了北大荒,他们创造了北大荒今日的繁荣。现在他们都老了,他们是我们的父老乡亲、兄弟姐妹,我们每天端起的饭碗里就有他们的汗水。让我震惊的是,仅仅因为他们不断上访,反映少数国有农场拒不落实国家惠农政策,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等问题,垦区某些单位就凭借以至滥用公检法等公权力,给予这些走投无路的人以种种严厉处罚,甚至乱抓人,肆意侵犯他们的人身自由!

向政府反映意见是公民的权力;倾听公民的意见是政府的义务。中央多次严肃指出,大多数上访群众是因为他们的正当权益受到侵害,他们的合理诉求遭到冷拒,各地方必须认真接访,依法解决,以切实的行动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做得不好的,当追究当地领导人的责任。

2011125,温家宝总理亲自到国家信访局,听取了一些上访群众的意见,他说: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我们应该利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谋利益,负责地解决人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各类行政程序都要向社会公开,所有行政行为都要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一切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但是,正如大家所知道的,少数地方官员因害怕暴露真相,影响政绩和仕途,以种种违法手段对上访群众进行了多方围追堵截和封锁。我本想进行更广泛和更深入的调查采访,但办不到了。北大荒垦区许多上访职工因受到农场昼夜监控,各路口设卡严加防范,虽经再三联系,他们无法出来接受我的调查访谈。建三江农垦分局浓江农场女职工卢凤琴在手机中对我说:我现在走到哪里,他们都跟着我,实在走不开了!为审阅本文,年近六旬的卢凤琴在农场两名干部随身监视下到达哈尔滨,后来她设法甩掉尾巴,为印证本文所写属实,她含泪刺破手指,按下了血手印!

截止20116月,在北大荒垦区的一些地方,对上访群众的严格监控仍在继续,而他们的诉求始终没有得到公正解决。

很显然,这些草根族的声音被拒绝倾听!

2010106下午3时许,我正在哈尔滨听取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农工张丽英反映情况和意见,她的儿子郑江峰从家里承包的庄稼地里来电说,农场法院人员和警察都来了,要抢粮。我与正在现场的张姓法警直接通了话,请他给张丽英留下一些活命粮。法警以执行公务之由,断然拒绝了我的要求。最后,还是拉走了她刚刚打下来的400多袋水稻,每袋180斤,价值11万余元。

20108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已被拘留一次,当地公安准备第二次拘留他时,他不得不逃亡出来向我求援,我把他安排到北京一个秘密住处暂时栖身达4个月之久。1229,就在黑龙江省调查组赴引龙河农场召开的调查会上,北安农垦公安负责人仍然蛮横地当面对唐维君说:现在正在解决你的事情(指省调查组听取唐的意见),解决以后还要拘留你,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考虑到这些农工的人身安全,几个月来,我请所有接受访谈的农工广泛转告那些多年来一直上访的群众:从现在开始不要再上访了,注意保护好自己。我作为一个作家,会如实反映你们的情况和呼声。要坚信在社会主义中国,绝不会容忍坑农害农的恶行!

所有受访农工都含泪表示:他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他们保证不再上访了,他们会耐心等待结果。

听到这些质朴而真诚的回答,我的眼睛湿润了。

现在,一个根本性的问题摆在我和所有读者朋友面前——

面对许多上访农工的哭诉,面对他们讲述的大量事实和提供的可靠证据,我们必须给出结论:上述那些被处罚的上访群众,和做出这些处罚决定的垦区干部,究竟谁对谁错?在北大荒那片遥远的黑土地上到底发生了什么?那么多饱受摧折打压的农工,多年来为什么坚持不断进省入京上访?这些上访人究竟是无理取闹的刁民上访专业户缠访户,还是被无理压制的受害者?

我提出的根本问题是:谁站到了人民的对立面?!

 

 

第三章  本次田野调查的由来

——农工 唐维君的第二次逃亡

 

 

1

我的调查是从20108月下旬开始的。

823,黑龙江农垦总局所属的北安管理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结束了7天的“行政拘留”,心情黯然地回了家。一进门,他的妻子就哭了。50岁的唐维君默默坐在窗前,他不想也无须向妻子解释什么。全家人都知道,这是农场对他所谓“上访过激行为”的惩处。不多时,他发现门口开来一辆轿车,车上下来几位干部,有的是唐维君的熟人。他们不进门也不离开,就站在那儿抽烟聊天。唐维君明白,按照农场惯例,这是来监视他行动的人。

他出门说:“这是何必呢?而且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的!”

来人也不见外:“领导交待下来的任务,没办法。”

唐维君警惕起来。

回身进屋打了几通电话,有消息灵通人士告诉他,下一步农场可能对他还要采取更严厉的惩处措施。唐维君思忖再三,决定逃出去避避风头。他立即打电话找来一辆熟悉的车,站在门口监视的干部迅速报告了管理区领导,那位领导通过手机对唐维君找来的司机说:“唐维君有问题,你还敢拉他!”

司机只好驾车离开。

唐维君更紧张了。

他又打电话找来一辆朋友的轿车。车到门口,他跳上去就疾驰而去。

监控人员正在那里聊天呢,见状赶紧坐上车紧追不舍。路上黄尘滚滚,鸡飞狗跳,两辆车风驰电掣,犹如演出一场惊险的好莱坞“飞车大战”片。唐维君熟悉地形,知道前天刚下过雨,土路泥泞难行。途中他迅速换乘,跳上一辆松花江微型面包车离开水泥公路,改换方向,朝一条土路飞驰而去!

果然不出所料。后面紧追的轿车中途陷在泥泞不堪的土路上跑不动了,气得监控人员在后面跳脚哇哇大叫。

唐维君终于惊险脱难。

事后证明,唐维君的预感是正确的。

当天下午,唐维君的“难友”、和他一样刚刚从拘留所放出一天的杨乃利、赵连发,又被农场公安抓了进去,以在上海世博会期间“发错误信息”为由,继续拘留8天。

两天后,唐维君在藏身之地——大兴安岭地区的加格达奇市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请求帮助,我约他到北京见面。

2003年,唐维君因受假种子坑害而倾家荡产,为躲债和告状,他奔波流亡在外整整5年。那时我为他写了一篇《你代表谁?》(见“第十节”),自此相熟了。

数天后,我见到了唐维君。他不敢乘坐火车,怕被农场公安人员堵住,而是乘坐公交大巴,从唐山绕道而来的。他介绍的一些情况让我十分震惊。与此同时,有些农工在网上读了我的《你代表谁?》,知道我是北大荒出身的作家,留言希望能见到我。数天后,我飞赴哈尔滨开始了与本文内容有关的全面调查。

2

出于一种悲怆而庄严的心情,我把第二次返黑调查的出发时间定在2010102日。因为在101日这个神圣的日子,我要留在北京观看央视直播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首都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的仪式。

    节日的天安门广场,到处点缀着绚丽的鲜花,飘扬着鲜红的国旗,洋溢着喜庆祥和的气氛。101上午10时,在军乐队伴奏下,总书记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各界代表5000余人一起庄严肃立高唱国歌,激昂的国歌声腾空而起,回荡在北京上空,并通过央视屏幕响彻中华大地。随后,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缓步登上纪念碑基座。总书记神情庄严凝重,走上前仔细整理花篮上的红色缎带,然后向人民英雄纪念碑缓缓鞠躬。接着,党和国家领导人同首都人民、同全国13亿人民一起,共同瞻仰了巍峨的人民英雄纪念碑……

    这一刻,我无比激动。

我想到了西柏坡——1949323日,毛泽东和中共中央其他领导人从西柏坡出发,乘车前往北平。登车之前,毛泽东对周恩来说了几句意味深长的话:“今天是进京赶考的日子,我们一定要考个好成绩,决不当李自成。”“如果考不好,退回来就失败了。”2002125日,即党的十六大胜利闭幕20天之后,新当选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率领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冒雪到西柏坡学习考察。这天雪花纷飞,漫天皆白。一间间乌瓦黄墙的土屋,一张张吱嘎作响的桌椅,一幅幅用红蓝毛线标注的作战地图,以及毛泽东推过的石碾,周恩来用过的纺车和雨夜救乡亲的马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生死与共的亲情,在这里的每寸土地、每件陈列品上一次次生动地印证着和重现着。

在西柏坡纪念馆,讲解员唱起了当年的一首支前小调:

 

最后一尺布用来做军装,

最后一碗饭用来做军粮,

最后的老棉被盖在担架上,

最后的亲骨肉送儿上战场……

 

歌声中,总书记胡锦涛的眼睛湿润了。

他感慨万千地对站在身边的同志们说:“正是依靠人民的支持,我们党的事业才获得了不断胜利的基础。”“我们一定要牢记毛泽东同志倡导的‘两个务必’,首先要从自身做起,从每一位领导干部做起!”西柏坡之行不久,胡锦涛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深深打动了全国人民的心。

黄钟大吕,日夜长鸣!

此刻,我又想到北大荒那片遥远的土地。

3

在我太太雪扬共同撰写的长篇纪实文学《中国女子大学风云录》中,记录了抗日战争中发生在北大荒的一些真实故事。我以为,在进入调查报告的正题之前,重温一下战争年代这里党和人民的血肉深情是十分必要的。

黎侠,原名黄晓英,其丈夫李范五“文革”前曾任中共黑龙江省委第二书记兼省长。我采访她时,白发苍苍的老人已经坐在轮椅上了。黎侠出生于北大荒原野上一个乡村中医家庭,少女时代因受父亲和中共地下党员李范五等人的影响,成为东北抗联中最小的战士。1936年严冬,日本鬼子的“大清剿”把她所在的抗联小分队逼进牡丹江地区一个偏远而贫穷的小山村。十几名战士和几个伤员悄悄住进一个“堡垒户”李大娘家,大娘的丈夫牺牲在战场上,只身带着11岁的闺女小玉花生活。家里一贫如洗,一点点存粮早就吃光了。战士们连饿了好几天,一个个东倒西歪,走路的力气都没了,小黎侠也病倒了。那是一个大雪天的早晨,大娘说,你们饿着肚子怎么打鬼子啊,俺出门借点粮食去。

天傍黑时,霜雪满头的李大娘背着沉甸甸的半麻袋玉米面回来了,蒸出两大锅黄澄澄香喷喷的窝头,战士们吃得狼吞虎咽,兴高采烈。不大工夫,一个小战士忽然跑进来报告说,不知为什么,大娘正躲在院子里抹眼泪。战士们这才觉出事情有点不对。队长四下瞅瞅,压低声音吼道,大娘的闺女呢?小玉花怎么没见?战士们一窝蜂涌出房门到处找,没有!队长急火火地问大娘玉花哪去了?大娘终于忍不住,掩面痛哭说,俺把玉花卖了,换了半麻袋苞米面。

    战士们呆住了。扑通扑通扑通,泪流满面的队长和全体战士,还有病重的小黎侠,齐刷刷跪倒在当院,在漫天大雪中向大娘砰砰嗑头不止……

    不久,黎侠随同抗联队伍,带着一些逃难百姓转移到林海雪原中。其中有个女村民叫丁志清,丈夫参加抗联后在战斗中牺牲了,为了复仇,她毅然抛下刚刚7岁、4岁和1岁的三个女儿,跟着黎侠一起到了抗联。这三个孩子后来靠乞讨为生,从黑龙江流浪到内蒙,竟然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建国后通过组织才被找到。

黎侠记得,在山里的一个宿营地,一位朝鲜族女战士的孩子病得很重,队长要派人下山给她的孩子找药,她拒绝了,扯住队长的袖子不放,说鬼子正在清剿,下山的同志太危险。入夜,这位女战士要战友和老百姓都放心睡觉,说她抱着病孩子反正睡不着,就守着火堆替大家放哨吧。第二天早晨,一声悲怆的惊呼把战友和逃难的老百姓都喊醒了,大家跳起来一看,只见这位朝鲜族女战士紧紧抱着孩子坐在树下,母子都冻死了。女战士脸色晶莹,嘴角微绽,浑身结满霜雪,仿佛一尊冰雕……

    北大荒的土地,珍藏着无数这样感天撼地的故事,承载着党和人民生死与共的鱼水深情!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同时,每位共产党员都应当牢牢记住,没有人民的巨大牺牲和全力支持,就没有今天的共产党!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是党的执政基础。国庆之日,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向人民英雄纪念碑敬献花篮、庄严鞠躬的行动,就是向全党昭示,作为执政党的全体党员,绝不能忘记为建立新中国前仆后继、流血牺牲的无数革命先烈,绝不能忘记在党的领导下为革命、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亿万人民群众。

    “执政为民”——这是中国共产党坚定不移的立党宗旨和钢铁意志。我正是怀着这样的信念走向北大荒的。

第四章 “狸猫换太子”目的何在?

——“合作造林”的说法根据何在?

 

讲述人:

于德清,60岁,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一区13队农工,造林户

刘玉云,女,59岁,龙镇农场场直农工,造林户

王义峰,38岁,龙镇农场造林户

(三人还代表当地另外3户农工刘兴华、王红彦、傅继生、张云峰。)

 

于德清,头发已经谢顶了,颏下留着短短的花白胡子,模样瘦弱苍老,无力地坐在我对面的沙发里,看得出满脸的沧桑和一身的疲惫,那艰辛而愁苦的样子透着一种无望甚至绝望的情绪。谈话中,于德清对国家相关政策条文“几款几条”、何年何月制定,张口就来倒背如流。显然,这是他在长达7年的斗争中学来的。这是他唯一可以用来保护自己的精神支撑和“批判武器”。

刘玉云,个子小小的,肤色黝黑,同样瘦弱,话不多,不过看样子要比于德清来得刚强一些。

王义峰,性格内向,话语不多,一双粗糙的大手总是紧紧握在一起,好像神经一直紧紧绷着无法放松。

 

1

犹如一场大风暴从天而降,上世纪80年代中期,北大荒——这片广袤而丰饶的黑土地被深深震动了。那些日子,中国农村地区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改革大潮,迅速波及到黑龙江农垦系统。农垦人意识到,许多年来一直在亏损困境中苦苦挣扎的农场不改,只能是死路一条!黑龙江农垦总局决定全面改制,改制的基本方法就是发动广大农工,实行“两自理”(即生活费、生产费自理),农场实行“四到户”(土地、机械、核算、盈亏承包到户),鼓励广大农工以“家庭农场”为单位,自主投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各级管理干部则继续保留工资制。

众所周知,在陈旧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北大荒垦区从“生产建设兵团”那个年代开始就长期处于严重亏损的状态,群众生活极为艰难。80年代中期,广大农场职工等于一夜之间“下海”了。计划经济时代,农工的工资只能维持生存,根本没有什么积蓄。成千上万个的家庭农场,最初是广大农工靠借钱、“抬钱”(民间高利贷)支撑起来的。农工一家人只能靠在职职工分得的15亩“生活田”支撑生活。如果一个家庭,上有双亲的老人,下有上学的孩子,仅靠一位在职职工的15亩生活田来养家糊口,我们完全能够想象出,那是一段怎样艰难困苦的日子!正是这场“背水一战、壮士断腕”般的改革,促进了垦区生产力的巨大解放和发展。

于德清,是龙镇农场场部工业连的职工,改制后,队里没有土地,又停发了工资,他等于完全失业并失去了所有生活来源。好在他脑瓜灵,看到“家庭农场”纷纷搞了起来,农工对农机具的需求与日俱增,他便东凑西借弄了点本钱,瞅准机会做起农机具生意,十多年时间里赚了几十万元。

刘玉云的家也在场部,改制时一家4口全部下岗,不仅无地无收入,下岗的妹妹还要交“档案保管费”。在那些艰难的时日,刘玉云一家人凑钱买了一辆二手小货车,靠拉脚维持生计。

1995年,考虑到国家发展和粮食形势,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号召广大农民开荒种地,“再造第二个黑龙江”,并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措施和优惠政策。腰缠万贯的于德清决心干一番大事业,他倾囊而出,再加上部分借款,投入80多万元开荒664亩。刘玉云家靠借钱、“抬钱”(月息从3分钱到1角钱的民间高利贷),也开荒595亩。

两个家庭农场就这样靠自我奋斗、自家投资办起来了。

当时,龙镇农场动员职工开荒时,曾许诺“开出的荒地永远归你们使用”。签署承包合同时,却变成“一包10年”,每亩地上缴20元“植被费”。后来“植被费”又变成“承包费”,年年涨,一直涨到每亩地50多元。但是,事情并没有完结。

回忆起开荒的艰难岁月,于德清老人几次哽咽难言。

荒地大都在漫山坡上,是大森林砍光后剩下的杂树林地带。地下遗留的千年大树根盘根错节,坚如顽石,常常会把拖拉机拉动的巨大单铧犁顶断,挖出的大树根要十多人才能抬走。开荒要买农机具,雇人工,清石头,挖树根,几年下来,所有的投资都扔进去了,家里穷得买粮吃饭都成了问题,入冬大雪封山时,连棉鞋都穿不上。过春节备年货,还得向亲戚朋友借钱。荒地靠山,离家很远,为了省油和防止农机具丢失,一家人就在山坡避风处挖个地窨子,打地铺住在里面。入夜成团的蚊虫叮咬,下雨能把脸盆和被单漂起来……于德清就此落下一身风寒病,严重时几乎半瘫,现在走路还一瘸一拐的。

那些年粮价不高,种地不赚钱,再加上“抬钱”的高利贷利滚利,“土地承包费”又不断涨,使得响应国家号召、投身开荒的一些家庭农场债台高筑,难以为继。王义峰说,他父亲被外债压得喘不过气来,最后累死在开荒地里。王义峰以“愚公移山”的精神又忙累到现在,至今还是家徒四壁,外债累累。六队的王成财当初雄心勃勃,抬钱买了四套农机具,开了2400亩荒地,最后连地带农机具都被迫拿去顶债了,还欠外债上百万元。好多外来开荒种地还不起债的,只好带上全家逃之夭夭,至今不知去向。

曾拥有数十万元积累的于德清也赔得精光,每逢年关就跑到外边躲债。刘玉云体衰力弱不能跑,过年时只好把门从外面反锁上,一夜不敢开灯,不敢出声,不敢看“春晚”,一家人在黑暗和眼泪中度过大年夜。

对于这些朴实的农户来说,灾难其实刚刚开始。

2

2002912,龙镇农场召集各家庭农场的户主们开会,宣布按照国家要求,要搞“退耕还林”,“你们的地不能种了,要栽树”,而退耕还林的一切费用包括购买树苗,投工投肥,都由家庭农场自己投资、“自行负责”。户主们如雷轰顶,纷纷拒绝,“我们倾家荡产,投入血本,好不容易把地开出来养熟了,正盼着种点庄稼养家糊口、挣钱还债,如果退耕还林都改种树苗,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我们靠啥活命、靠啥还债啊?这个损失谁给补?”

场领导说:“这是国家规定,不服从的就收回土地!”

农户们问:“如果是硬性规定,国家有什么优惠政策给我们?”

场领导说:“听说国家有补贴政策,具体内容还不清楚。”

事过很久,于德清等开荒户才明白,龙镇农场对他们撒了个弥天大谎!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农村地区推开“退耕还林”之际,充分考虑到农民利益,早在2000年就制定和公布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国家《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中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但龙镇农场并没有向农户传达和宣传国家的相关政策。在当时信息十分封闭的北大荒,长年风来雨去劳作田间的农工们没有办法、也没有渠道获知这些政策。

就在这次动员会上,龙镇农场领导公然要求:“林木成材后,出售木材所获利润的30%要上缴农场。”

于德清心里算了算账,如果把自己664亩林地木材的利润30%交给农场,等于交上1250年、即600年的“土地承包费”!

于德清、刘玉云等家庭农场户主们觉得,这样的“退耕还林”太坑害老百姓了,但听说这是“国家规定”,农场领导的态度又十分强硬,胳膊拧不过大腿,他们只能认了。

200332011户开荒农工同农场签订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合同规定,“造林户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林木成材后,出售利润的30%上缴农场作为“土地承包费”,承包期为30年。

合同签完了,户主们按上手印,农场工作人员当场把合同文本全收走了,说是“要拿回去盖章”。

植树季节已到,户主们纷纷凑钱、借钱买树苗。于德清买了25万株落叶松,刘玉云买了21万株,然后全家老小齐上阵,又雇了许多临时工,开始在自家辛勤开出的耕地上种树。

那年闹春旱,农工们不得不雇车往地里拉水保苗。同时,他们不断向场里索要那份“退耕还林承包合同”和《林权证》,但迟迟不见踪影。

“盖章”怎么几十天都盖不回来?

农场回答:“还没盖完呢,因为有些政策要重新拟定。”

《林权证》始终没发,合同终于讨了回来。于德清他们仔细一看,农场竟然搞了一把“狸猫换太子”,合同第一页给“调包”了:“退耕还林承包合同书”变成了“造林承包合同书”!场方还在合同序文中加上“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即农场)享受”!

愤怒的农工们开始上访。北安农垦分局林业处的何某这样回答于德清他们:“你们是承包土地干活的人,农场就是国家,国家就是农场,农场是退耕还林的实施者,因此农场就该享受国家的优惠政策!”

这时的于德清等人已经查明并弄懂了国家有关政策(很多农工就是在“斗争”中通过查询和自学成为“法律专家”的)。20041210日,他们上访到黑龙江农垦总局退耕还林办公室,接待人员是个有级别的官员。听了农工们的申诉,看到于德清放到他面前的国务院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和龙镇农场制定的“合同”,这位官员当着农户的面给龙镇农场负责人打了电话,他说了一段发人深省的话:“现在人家老百姓醒了,老百姓明白政策了。你们吃干的,也得让老百姓喝点稀的啊!你们要是整出事儿,连我们都得跟着吃‘瓜落儿’,你们赶紧给人家解决!”

3

被逼无奈,2005525日,龙镇农场终于同意把“合同”发给农户。

再仔细一看,农场又玩了第二次“调包儿”。这次,他们把合同内文加上了农场与承包户“合作造林”的字样,因此,农场仍然是享受国家退耕还林优惠政策的“主体”。

于德清他们表示了强烈抗议:“当初开荒是我们投入的,退耕还林以后,从购苗、雇工、浇水、护苗,也都是我们投入的。你们是买树苗了,还是下地干活了?什么都是我们家庭农场用血汗换来的,你们‘合作’什么了?”

一位场领导跟于德清等人讲了心里话:“说实话,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么多钱,还能轮到你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你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你们了,我疯了?”

北安分局的何某说得同样赤裸裸:“我们不写上‘合作’,拿什么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愤怒地说:“你们拿着共产党的俸禄、老百姓的血汗,这样欺负老百姓,还有天地良心吗!”

他们一直告到黑龙江农垦总局,没有结果。

于德清、刘玉云等5户农工只好到北京上访。国家有关部门严肃要求农垦方面,对上访农工从速落实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总局一位主管林业的负责人对回来的农工说:“国家补贴只能跟着《林权证》走,你们回去办《林权证》吧。”

于德清他们满怀希望地回到龙镇农场,要求场方给他们办证。

一问再问,一拖再拖。农场林业科迟迟不见动作,工作人员还说:“地方政府跟咱们农场的关系不好,是他们推拖着不给办。”于德清他们急了,再三找新任的文场长。文场长终于点头了,让林业科长抓紧去办。但科长就是“雷打不动”。有一次,急切的农户们自己出钱雇车,拉上科长到了五大连池市林业局,一进门,那里的工作人员埋怨说:“别的农场都办了,就你们没办!交钱吧,办一个证工本费5元。”

但是,林业科长两手空空,什么材料都没带!

农户们只好把这位科长再拉回来。就这样,于德清等人连雇车带招待办事人员吃饭,先后跑了30多趟,总共花费2万多元,《林权证》始终没办下来。

有一次,于德清等人把到市里开森林防火会议的农场林业科一位干部堵在会场门口,要他就便到市林业局去办证。这位干部脱不了身,急了,脱口说了一句大实话:“上边不让办,我给你们办了,我还干不干了!”然后登车扬长而去。

市林业局工作人员见这些农户风来雨去跑了几十趟,心生同情,私下也说了实话:“不是我们不给你们办,是农场做的‘扣’,假装要我们给你们办,但就是让拖着,根本不想给你们办。”

已经富有“斗争经验”和法律知识的于德清得知这一内情,觉得必须设法把龙镇农场送到市林业局的相关申请报表拿到手,以防生变。他是在回程路上想到这件事的,于是立即调转车头,到市林业局通过“关系”拿到申报表,然后连夜拿到哈尔滨做了公证。

果然不出于德清的预料。第二天,农场林业科工作人员就把他们的申报表从市林业局要回去了!

4

走投无路的农工只好准备再去北京上访。

人民群众是热爱自己的国家的。大家多次聚在一起商量什么时候去北京。2008年春,大家说:“北京要开奥运会,咱们不能去。咱们就是冤死了,也不能给国家抹黑!”2009年初,“北京要召开两会,咱们也不能去,不能给国家添乱!”于德清对我说:“其实我们已经没信心了,实在解决不了,我就准备跳天安门城楼!”

说到这里,于德清老人蒙面痛哭。

20089月,黑龙江电视台一位富有正义感的朱姓女记者得知这一黑幕,深入龙镇农场进行了暗访并做了报道。其后,农场领导开会做了怎样的“反省”和应对研究,农工们不得而知,是不是做了怎样的“暗箱操作”他们也无从知晓。该报道就此不了了之,再无回音。

龙镇农场在退耕还林政策上的立场和态度依然故我。事后,于德清和刘玉云专程赶到哈尔滨,对给勇敢正直的朱记者“惹了麻烦”再三表示了歉意。

200946,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工到了北京。于德清在路上与其他人走散了,得以幸免于难。刘玉云等5人在马家楼一带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截住,农垦驻京办雇了一辆奔驰面包车(众所周知,替地方政府拦截、运送上访人员,在北京已经成了一个兴旺的“产业链”),连夜把他们拉回哈尔滨的总局信访办。接着龙镇农场又派车把他们拉回场部,但任何问题都不予回答、不给解决。此后两年间,于、刘等农户去北京上访告状30多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截回,无果而终。刘玉云说,有一次,她被非法拘禁在农垦总局驻京办,由4人日夜看守,整整3天不得出门!

几年来,龙镇农场6户“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为上访,食宿路途总共花费30多万元(有票据为证),误工损失更是难以计算。

黑龙江垦区农工的反复上访引起北京强烈关注。特别是20102月,北安分局的红色边疆农场多名农工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喊冤,引起极大震动,该农场领导被撤职。龙镇农场显然感觉到强大压力,不得不答应给于、刘等人办理《林权证》了。场长王立军召集6户农工开会,一切都应诺得非常痛快。他说,退耕还林的补贴其实不是我们不给,是“总局不让给”(不知此话是否属实,还是他的推诿之词)。“林木30%的利润场里也不要了,再过50年咱们都死了,要那个钱有什么用!你们让我们过个消停年,等过了年就给你们办!”

场长既然答应了,于德清他们也放心了。过了正月十五,于德清、刘玉云等6人几次到场里取《林权证》,依然没有结果。38日,于德清问林业科一位干部,王场长亲口答应的《林权证》给没给办?这位干部回答:“不知道!”

忍无可忍的农户们眼睛血红,怒不可遏,几乎要爆炸了!他们决定豁出所有的血汗钱,要和这帮言而无信的家伙死拼到底!6人连家都没回,当即在场里雇了两辆车,冒着风雪驱车数百里直奔哈尔滨,然后换乘长途大巴奔向北京。

北京是救命的地方啊!

农场领导慌神了。他们知道,事情闹大了,自己就可能像红色边疆农场的领导人一样,一夜之间失去权位!一路上,上访农工们的手机响个不停,干部们把话说得极其卑下:“你们回来吧,这次要是再不给你们办证,你就操我八辈祖宗!”

采访中刘玉云给我看了她的手机,手机上至今还保留着场长王立军发给她的短信,话语非常礼貌:“刘玉云同志你好!我是王立军,办证的事正在进行着,我也从来没说不给你们办,为什么还要走呢?我希望你们尽快回场!”手机时间标明为:201039178分。

于德清、刘玉云等人再次相信了场领导,中途返回。双方坐下谈判时,场方又企图加上“合作造林”字样和“上缴30%利润”的条款,遭到农户们严词拒绝。第二天,场里派车拉上5户农工到五大连池市林业局,终于办下了千呼万唤、舍命争来的《林权证》!

这里需要补充说明,200912月,当时在任的场长曾给另外13户农工办理了一份《林权证》,里面根本没有标明家庭农场户主拥有林木的“所有权”。场长解释说:“上边还没转过弯来,我先给你们办个假证,等以后缓缓再说。”教训够深的于德清当场拒绝,而其他13户农工稀里糊涂把这个假证领回家了。后来农工们上访到林业部,接待人员一语中的:“没有所有权,叫什么林权证?”

2010315,龙镇农场终于给于德清、刘玉云等6户农工办理了《林权证》。据说,还有几十个老实巴交、不敢上访的家庭农场户主至今没拿到证。

5

我们也许该为于德清、刘玉云等拿到《林权证》的6户农工额手称庆了吧?不!如果那样,我们就对龙镇农场某些干部理解得太过浮浅太过简单了!

915,我委托律师蒋媞、助手赵刚到龙镇农场查看有关文件,看到于德清等人拿出来的《林权证》,两人大吃一惊!

证中,在“林地用途”一栏,赫然标明是“防护林”!

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明文规定,农民自费植树造林,农民拥有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而“防护林”顾名思义,任何人是不能采伐的!

如果没有法律工作者蒋媞、赵刚的揭露,于德清他们还蒙在鼓里!

他们历经7年拼命抗争、终于拿到手里的这个《林权证》,竟然是个毫无价值的“林权证”。

一计不成,再施一计,从头到尾,龙镇农场设置了一个又一个骗局!

龙镇农场截流、剥夺了所有实施了退耕还林的家庭农场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

据于德清粗略统计,从2003年到2010年的8年间,拥有林地664亩的于德清和拥有林地595亩的刘玉云,两户理应拿到的国家补贴总计达上百万元,那么全场几十家“退耕还林”户理应享受的国家补贴显然就是一个惊人的数字!

于德清、刘玉云等6位农户在上访信中写道:

宜林荒山改造已让我们倾家荡产,退耕还林还要我们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更需要我们冒着天大的风险和连续不断的艰苦付出,才可能完成。尤其是是长期、大量的投入和遥遥无期的回报,雪上加霜的经济压力,压得我们喘不过气来。我们背负着国家退耕还林的责任和风险,负债经营,自投巨资,成年累月进行造林、抚育、管护和三防,不断为改善整体生态环境发挥着效益,我们却无法得到国家一分一厘的退耕还林补贴!

龙镇农场上骗国家,下欺百姓,一分不投,一树不栽,却大把大把地拿着国家各项退耕还林补贴,还违反国家“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规定,占有我们30%的林木利润!

铁的事实摆在所有人面前。

农工们把话也说得有根有据、明明白白。

但从2003年至今,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尽管他们数十次上访告状,其合理诉求至今没有得到解决,也没拿到国家一分钱退耕还林补贴。看来,龙镇农场的管理者铁了心要当“国家退耕还林政策的享受者”,那么,龙镇农场的上级单位为什么对此没有任何反应、任何动作,听任龙镇农场如此妄为?

根本原因在哪里?我将在后面给出答案。

第五章  被迫的沉默

——谁在鼓动上访、激化矛盾?

 

讲述人:

吴延敏,女,41岁,红色边疆农场二区十队农工

严华,女,36岁,红色边疆农场一区一队农工

 

    这两个家已经支离破碎了。在北大荒的劳动生活中,一个家庭缺少男人的艰辛与凄苦是我们可以想象的。是谁夺走了这两家人的团圆和欢笑?使这两位女性只能默默吞下一切苦水,以柔弱的肩膀支撑着孩子和老人的生活……

吴延敏的丈夫富万荣、哥哥富万松,严华的丈夫张广杰,现在都被关押在农场劳教所——因为上访!

北安分局所属农场的广大农工都知道这件事,都曾因这条新闻而震动。因为北安农垦电视台曾在一周内连续滚动播出这条新闻。镜头前,身穿囚服的富万荣和张广杰满脸苦痛和沮丧,承认自己“上访不对”,“冲击了中南海新华门”,保证今后“不再上访”了。

201038,并没到中南海新华门的富万松因被指认为“幕后指使人”,也被农场公安部门从山东省日照市逮捕归案。播出的新闻镜头中,富万松是戴着手铐从警车上下来的。

这两条新闻在北安农垦系统产生了极大的震慑力。很多上访职工被迫沉默了。但是,仍有一些人决定“拼命也要抗争到底”。吴延敏和严华的丈夫已经被关起来,为了正义、尊严和生存,她们没有退路,仍然奔走在上访路上。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劳教所看望富万松。富万松对我说:“我多蹲几个月算个啥,把牢底坐穿又算个啥!只要我的命在,就要拼出个理来!”

 

    1

    2003年,红色边疆农场为改造大面积的沙化地,以拍卖土地承包权的方式,号召职工植树造林和退耕还林。他们没有公布国家有关退耕还林的补贴政策,农工们也不知道。富万松、富万荣兄弟拿出自己的全部积蓄,包括部分借款,先后购买了落叶松树苗30万株,承包造林900亩。张广杰兄弟购买树苗25万株,承包造林750亩。农场与他们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林木所有权、经营权归属造林户,成材后利润的30%上缴农场(看来这一条是北安农垦分局所属农场的统一“政策”)。

    两个家庭林场就这样靠自己投资办起来了。

    富家造林的主要投资人是哥哥富万松。弟弟富万荣一家人一方面帮助哥哥维护林地,一方面在林地里间种大豆以维持生活。头几年年景不顺气候恶劣,2003年大旱,60多天不下雨,他们只好雇人雇车拉水保苗,死了苗需要不断补种,又花掉不少投资。2005622,一场鸡蛋大的冰雹铺天盖地砸下来,农户们赶到地里一看,堆积的冰雹仿佛六月雪,白花花一片,一尺多高的树苗被砸得东倒西歪,树干都暴了皮,吴延敏和严华蹲在地头大哭不止。第二年,两家人只好再次大规模补种。为维护这片自己一手栽培起来的绿色梦想,他们豁出身家性命,投入了太多的情感、期望和血汗钱……

    这片林地,是他们奋斗多年留下的唯一财富。

    富万松原是红色边疆农场的职工,勤劳能干,头脑灵活,农场改制后下海做生意,小事业发展得不错,后来他到山东一带跑生意,觉得那里环境好,生活方便,家就搬迁到日照市。

富万松走南闯北,见多识广,逐渐弄懂了国家政策也有了维权意识。他听说造林户应当办理《林权证》,这样就能享受国家关于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各项优惠政策和补贴。富万松恍然大悟,赶紧跑回红色边疆农场打听消息,问干部,要办《林权证》,要国家给的植树造林补贴。农场方面始终拒绝给他们办《林权证》,干部强调说,农场系统改制后是“大农场套小农场”,“大证套小证”(其实他们连“小证”也不给),国有土地的管理权、使用权在“大农场”手里,因此“大农场”才是享受国家补贴的“主体”。

据了解,这一说法在黑龙江农垦系统普遍流行,因此国家明文规定的有关农业、林业的各种“直补”,许多农场的农工得到的很少或根本没有得到,大量款项被“大农场”套取或截流了。

2

2005年,富万松从红色边疆农场的朋友那里听说,造林户理应得到的国家直补款项,被农场里有些人“用假名,做假账,冒领两年了。”而且,农场根本不把已经与家庭林场户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当回事儿。

农户们还发现,红色边疆农场为欺骗和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补贴,公然造假以蒙骗上级。2005年春天,上级来人检查退耕还林、植树造林的落实情况,造林农户们营造的大片林地不仅成了农场领导人的“政绩”,他们还火速从外地购来成车成车高大的落叶松树苗,连夜雇人挖坑,栽种在十一队邢姓农工承包的37垧耕地里,连包裹在树苗根部的塑料营养袋都不摘掉。等到检查团一走,农场又派人把做假的树苗一棵棵拔掉扔在壕沟里——因为那是邢姓农工承包的耕地,人家还得种庄稼啊。

现在,这片耕地就种植着大豆。

国家巨额补贴资金就这样被红色边疆农场截留在手!

我手里握有当时农场出钱被雇到地里造假栽树的两名农工的证言:“2005年春天,十队前面、十一队后面,有一块地栽的树没把营养代(袋)拿下来,过几天又把树拔掉,扣沟里了。证明人某某,2010930日”

农户们当然都珍视自己的劳动成果,也热爱自己的国家,他们怎么可能压抑住满腔的怒火呢?农场不仅悍然截留国家发给农户的大量补贴,拒绝发给《林权证》,还采取如此卑劣的手段骗取国家退耕还林的巨额补贴资金,农户们当然不能答应!数年间,富氏兄弟、张广杰兄弟等造林户们再三找场领导要求办《林权证》,又不断上访,始终没有结果。

在沙化地上,家庭林场户主们自己投资、投劳,又风来雨去精心营造、维护的林地,所有权不是他们的又是谁的?农场以“国有土地”管理者的身份,悍然截留国家为造林户下发的补贴,造林户不是成了“杨白劳”吗?他们甚至不如杨白劳,杨白劳只是出卖劳动力,不必花费自家的血汗钱,开荒,买苗,造林。

事情的性质就是如此尖锐。

在红色边疆农场始终蛮横地拒绝为造林户办理《林权证》、拒发国家补贴的情况下,造林户们被迫屡屡踏上耗时费力费钱、漫长而痛苦的上访之路。

不许他们上访,就意味着他们连诉苦喊冤的权力都没有了!

2

200912月,忍无可忍的富万荣、张广杰、周国英(女)等十几名家庭林场户主到北京上访要“讨个说法”。16人集体到了国家信访局,但没等谈上什么,就被黑龙江农垦工作人员“接走”,说是“回家答复和处理”——事后既没“答复”也没“处理”,把人扔在家里就不管了。

201011610名户主又到了北京。此前他们从来没逛过大北京,又担心到国家信访局再被农垦工作人员截走,想换个“说理的地方”,但一时有点摸不着头脑到底去哪里?富万荣就给在山东日照市的哥哥富万松打了个电话,问怎么办?去哪里?

富万松很慎重。他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更不愿意把户主与农场领导的关系搞僵。他先给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太文打了电话,告诉他:“你们不给解决问题,现在我们到北京上访了。”那意思当然是想给万太文施加一点压力。但户主们上访“屡战屡败”的结果让万太文胸有成竹,他回话时态度很和蔼,还开了一句玩笑说:“你们要想解决问题,就去中南海吧。”(本次对话有手机录音)

富万松火冒三丈,那就把事情闹得越大越好,哪怕我们拼个一死也要把你拉下马!

事情和情绪就这样被激化了。富万松回头给在北京街头的弟弟富万荣打电话说,上访地点有三个:一是国家信访局,二是国家林业局,三是中南海,去哪儿你们自己定。不过他还是叮嘱富万荣说:“不管到哪儿,都不要碰人家任何东西,咱们就是上访,没别的目的。”

当时10名户主已经到了天安门广场——那里毕竟是北京最好找的地方。想来想去,他们就近选择了中南海。广场上人多,他们怕走散了,还拣了个小纸红旗,好像是什么导游扔下的。农工们边走边打听,终于找到中南海新华门。这些“老屯”确实不懂国家的严格规定,不懂国家最高首脑机关所在地的庄严神圣,以为那儿还是他们家的田间地头呢,有人站到警戒线那儿,有人甚至越过警戒线,一起发声喊:“胡主席,我们冤枉啊!”

这种冒失行为当然会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10人当即被扣留审查,警方了解到他们属于上访群众,并无任何恶意,于是很快通知黑龙江农垦把人接回。此事震动很大,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红色边疆农场场长万某、书记张某被撤职。不过这两位同志还是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的,没过几个月,北安分局重新启用了他们。

3

真理是比较出来的。

现在就来看看各级领导机关对10名农工“冲击中南海新华门”一事形成的处置公文:

中央有关方面要求“查明情况,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这无疑是正确的。

黑龙江省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发出20101号文件,就此事通报全省,文中说:“决定对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予以全省通报批评,将红色边疆农场直接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省农垦总局北安分局和红色边疆农场要认真落实省委和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采取得力措施,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省农垦总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督促北安分局和农场认真吸取教训,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尽快改变信访稳定工作被动局面。”

这一文件明确要求农垦方面,要“认真研究上访人的诉求,按政策解决问题,并依法追责。”这无疑是实事求是的态度,体现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立党宗旨。这些上访农工不明事理,擅自越过中南海新华门前的警戒线是错误的,当然要进行批评教育、严肃处理;同时他们上访诉求中的合理要求,也应当按政策予以落实。

再来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就此事通报全局的2010年“5号文件”。很遗憾,通读全文,完全找不到对上访群众诉求的任何关切。其结语是:“总局党委要求垦区各级各单位党政领导,要以此次红色边疆农场发生的进京异常访事件(“异常访”为专用名词)为警示,深刻吸取教训,一定切实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领导,做到靠前指挥,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大‘五个力度’,即信访隐患排查力度、信访积案处理力度、敏感时期对上访老户的稳控力度、异常访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和信访责任追究力度,坚决做到死看死守,确保不再发生进京异常访事件。”

什么叫“异常访”?“异常访”又是怎样产生的?“加大依法打击处理力度”又意味着什么?“死看死守”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不考虑上访农工的诉求是否合理?

结果是,这一积案依然江山依旧,“隐患”依旧,上访人却被关进劳教所了。后来的事实证明,当饱受欺凌的农工奋起抗争一定要“讨个说法”时,任何“死看死守”都是无法阻挡的!

4

到中南海新华门前上访的10名农工的结局是悲惨的。

周国英(女)等8人受到行政拘留处分,富万荣、张广杰分别被判处“劳动教养”两年。20103月,这次上访所谓的“幕后指使人”富万松,被农场公安人员从山东日照市逮捕归案,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

这些农工去中南海越线上访被称为“异常访”,农垦当局对于他们的处罚也像是“异常严”。

当国家号召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之际,家庭农场的户主们靠借钱、抬钱,吃大苦流大汗,开荒购苗,然后造林护林养林。他们为北大荒和我们的生活铺展开一片盎然绿色,而他们和自己的亲人尚无任何收益。他们用血汗为我们留下一片绿荫,却拿不到国家下发的补贴,甚至拿不到自己的《林权证》。他们为了维权和检举农场领导弄虚作假、欺骗国家,奔走呼号抗争了整整7年而无结果,最终却遭到农场如此严酷的处罚,是不是“异常严”,自有公论!

现在,吴延敏独自带着上学的孩子和74岁的婆婆生活。北安农垦电视台滚动播出富万荣、富万松被“劳动教养”的新闻时,吴延敏总是设法不让婆婆看到电视,老人到现在还不知道两个儿子都被关了起来,否则,谁知道老人能不能挺住呢?儿子是个好学生,学业优良,在黑河市一中读高中,明年就要参加高考了。老实巴交、辛苦一生的父亲因上访维权而被“劳教”,会给备考大学的儿子带来多么沉重的打击和心灵的阴影……

在这个美丽的国家,孩子的头顶应当只有阳光。而父亲的遭遇会让他那颗稚嫩的心灵误以为这个社会“很冰冷”。

张广杰的父亲84岁,母亲79岁,儿子被“劳教”后,严华赶紧把老人送到外地的亲戚家,她独自一人一边照料着上学的孩子一边看护着那片林地……

吴延敏和严华多次去劳教所看望自己的丈夫,富万荣和张广杰都心灰意冷地说:“认了吧,没指望了。”

    就在我写作本文期间,红色边疆的造林农户又打电话给我,说农场刚刚迫使他们签下“合作造林”的合同。我要问,面对那一片片饱含造林户心血汗水的绿荫,农场管理者究竟拿什么与农工“合作”了?

只有国家的土地。

北安分局和龙镇农场管理者坚持认定自己才是国家退耕还林补贴的享受者。在本文的后面,读者可以获知,他们直接违反、并一直在对抗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精神!

我不知道农场领导者想过没有?林木要二三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些造林户无地可种,无粮可卖,无木可取,无工资可拿,他们究竟靠什么活命?垦区管理干部大都是在北大荒成长起来的农场子弟,曾和父老乡亲一起度过艰难的岁月,是父辈们流下的血汗养大了第三代北大荒人。今天,这些父老乡亲被逼到这种地步,甚至还把他们关进拘留所和劳教所,良知何在?天理何在?

20101216,总局宣传部长高先生带着分局和农场两级干部来北京见我时,北安分局一位负责人对我说,他们不是没收入,“刘玉云是退休职工,她可以靠退休金生活。”

错矣!这位先生完全搞错了概念,也过于缺少人权意识了。无论刘玉云是否有退休金,无论她是穷光蛋还是亿万富翁,凡属她的合法权益都是不能受到侵犯的。她享有的退休金也不是国家和垦区恩赐的,是她用几十年的辛勤劳动换来的。

举目四海,天下有一条到处通行的政治经济学“潜规则”:没有节制的权力会让人变得冷酷。

    201012月下旬,黑龙江省调查组抵达龙镇农场,认真听取了于德清、刘玉云等人的意见。整个“听证会”的录音是颇有教益意义的,请读者一阅(参见“第十四节”)。

    2011年春节前夕,我和律师蒋媞从北京专程到黑龙江省绥化市劳教所看望了富万松。他身材瘦削,脸色憔悴,两鬓白丝如草。他坚决地说:“劳教期结束我出去后,一定和他们斗争到底,斗争到死!”站在一旁的劳教所管理人员十分了解富万松的情况,说了很多正义和同情的话,我也说了一些安慰的话,并送给他几本书和一份北京烤鸭。

    此前我曾多方运作,期望提前解除富万松的劳教,让他回家过个团圆年,但我的努力失败了。离开那里时,我的心情非常苍凉。

第六章  大山深处的眼泪

——“情为民所系”的感情在哪里?

 

讲述人:

刘长水,五大连池市良种场农工

张国才,同上

吕金成,同上

(此案属于黑龙江省林业系统。审阅本文后,三位农工按下手印。)

 

2010918——恰逢我们民族历史上一个泣血的日子,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的三位农工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在我面前泣不成声,泪如雨下,他们讲述了在古东河林场屡遭欺压的苦难遭遇。

    1

1995年,黑龙江省委提出“再造第二个黑龙江”,鼓励广大农民积极开荒,增加粮食产量。

接到上级下达的垦荒任务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立即动员本场职工响应国家号召,上山开荒。三位年轻力壮的职工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都是热血汉子,他们挺身而出。双方签署了协议书,考虑到开荒要清林、刨根、整地,每垧地(15亩)投入成本接近2万元,同时土地还有个“生养熟”的过程,因此合同规定:前5年免收承包费,之后每垧地年收取500元土地承包费,届时按开发的实有耕地数计算,并按国家在农村改革中普遍实行的规定,一包30年(1996年至2026年)。

农民是天然热爱土地的。三条汉子雄心勃勃跑到山坡上踏查这片广阔的漫坡地。它地处小兴安岭南麓,杂树丛生,荒草遍地,因数十年的过度砍伐,已没有什么像样的大树,不过地下遗留了不少盘根错节的老树根。三位农民穷得叮当响,哪里有什么开荒费,只好求人找银行贷款,再从民间借“三分利、驴打滚”的高利贷(以10个月为一年计息,俗称“抬钱”),各自购买了“东方红”拖拉机和一批农机具回来。自此三家老小齐上阵,开始了挥汗如雨的垦荒大战。冬天砍树清林,夏天刨根整地。有些千年老树根能把拖拉机的链轨板卡住,人只好冒着生命危险,钻到机车下面先刨坑,再把树根锯开。老树根清出来了,大石头搬开了,一亩亩耕地整治出来了。历经7年奋斗,到2002年,刘长水拥有了450亩耕地,张国才拥有了525亩耕地,吕金成拥有了1130亩耕地。3户家庭农场就这样办起来了。可是,望着用血汗浇灌出来的大片金灿灿的小麦和大豆,他们并没有太多的欢欣。一是这里地处偏寒,无霜期短,亩产不太高,有时大豆还没收割呢,就被没膝深的大雪捂在下面了;二是这种漫坡地只能靠天吃饭,雨大就冲没了,无雨就旱死了;三是那几年没什么优惠政策,粮价不高,农民辛苦一年也卖不上几个钱。三位农民尽管处于艰难创业的阶段,但从媒体上,他们已经清晰地感觉到中央对粮食问题和“三农”问题的重视。而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美好蓝图已经展开了,他们觉得自己是走在“希望的田野上”,好日子不会太远了!

但是,三位户主没想到,半路上突然杀出个“劫道”的,他们开始要钱,后来等于要命!

2

20062月,与五大连池市良种场毗邻的黑河市古东河林场突然通知这三位农民到场部交“土地承包费”。场长说,你们种的地不是良种场的,是我们林场的,我们有“林权证”,应该向我们交承包费。他狮子大开口,张嘴每垧地就要1800元,比良种场合同规定的数额高了近4倍!

场长面带笑容,和颜悦色,话里却暗藏杀机:“你们如果交不起,来年我们就把土地收回,外包给别人了。”

三位农工傻眼了。这片土地一直由良种场管理着,怎么一夜之间成了林场的?于是,有三个令人不解的问题尖锐地摆在他们面前,同时也摆在我们面前:

第一,三位农工在这片土地上忙碌了整整10年,开荒创业时林场不吭声,现在生地养成熟地了,有收成了,林场突然冒出来索要如此高额的所谓“土地承包费”,这不是赤裸裸的宰人又是什么?

第二,三位农工连年借贷开荒种地,10年来债台高筑,刘长水欠外债11万元,张国才欠30多万元,吕金成欠20多万元,一旦土地被收回,所有投资付诸东流,等于要了他们的命啊!

第三,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规定,农村土地承包30年不变,后来又说“长期不变”。除非国家需要,谁都不能随意收回或变更农民对承包土地的使用权。全国广大“村长”都知道这个道理,可堂堂的黑河市林业局“直属”的古东河林场,竟可以对国家规定熟视无睹,置若罔闻,俨然成了这片土地说一不二的“大地主”,想收回就收回,想换人就换人。

三位农民找到“娘家”良种场,场领导也唉声叹气没办法。历史上良种场换了几任领导,后来的人不知道建场时土地划属情况。

2009年,三人委托的代理人赵刚决定查查土地归属的历史底案。

他带上刘长水、张国才和吕金成,跑到五大连池国土资源局,要求调阅相关土地档案。不知出于何种“隐秘原因”,他们连等三天,局领导就是不让查。赵刚火了,拍桌子大吼:“政务公开是国家明文规定的,你们不让查,我就告你们‘不作为’!”一句话把他们吓着了。一查,成立于1980年的五大连池良种场,拥有1984年由黑龙江省政府颁发的128号“土地证”,三位户主的开荒地正在该证规定范围之内!而古东河林场的“林权证”是1989年由黑河市林业局下发的。赵刚指出,法律上有“先证优于后证”之说,因此,这片土地的使用权理应归属良种场。国家林业政策还有规定,因种种原因“造成林地灭失的”,应“办理注销登记”。现实是:三位户主早已把这片曾经的漫坡林地开垦为耕地,因此应予注销。

这一法律纠纷原本是比较容易判决和调解的。古东河林场和良种场原来都归德都县(即现在的五大连池市)管辖,按“官本位”的说法是一个级别、一个“婆婆”,家里人的事情总是好商量的。后来,黑河市林业局下令把古东河林场收为“直属林场”,五大连池市(县级市)又归属黑河市管辖。这就意味着古东河林场的“婆婆”换了,级别高上去了,自然不把小小的良种场放在眼里了。新世纪初,因为本地另一位农民所种之地的归属问题,良种场和林场打了一场官司。一审在五大连池市法院审理,良种场胜诉了,二审在黑河市法院审理,林场胜诉了。从此良种场的领导灰心丧气,不敢再跟官大一级的林场斗下去了。

法庭上唇枪舌剑,“林权证”和“土地证”斗来斗去,那些满天飞的法律术语恰恰掩盖了一个最本质最核心的要害:林场领导和林业局就是在争夺当“地主”的权力!

2006年,良种场还不知道自己拥有合法的“土地证”,面对林场对良种场三位农工的威逼,只能无所作为。场领导说自己“脑瓜皮儿薄,实在顶不过财大气粗的林场,你们去告吧,上级如果派人来查,我们一定如实提供情况。”

古东河林场提出的高额“土地承包费”是三位农工无法承受的。被迫无奈,他们不得不把地里的活计交给老婆孩子,踏上“上访”的漫漫征途。

先到了五大连池市,再到黑河市林业局所在的黑河市,三位农工告到的所有部门、所有领导,都只有一句极其类似的“样板式”回答:“回去等信儿吧!”然后就是石沉大海,死一样的沉默!

黑河市有一位富有同情心的副市长赵桂英,她到五大连池市搞调研期间,得知三位农工的遭遇,于是出面向林业局“说情”,能否把原来要求的每垧地1800元承包费降到1000元。

林场“恩准”了。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遇上这样的“大地主”,要命就得拿钱啊。走投无路的农民不得不“吐血”出来,2006年,他们按开荒的实际耕地数,刘长水被迫向古东河林场缴纳了1万元,张国才缴纳了2.6万元,吕金成缴纳了5.7万元,总计9.3万元。债上加债,雪上加霜,他们忍气吞声,欲哭无泪。

请注意,正是在这一年,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宣布废止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制度,这无疑是中国农民的又一次伟大解放。此后,中央不断推出减轻农民负担、扶持粮食生产、帮扶贫困人口的优惠政策,数亿农民欢欣鼓舞。但是,在黑河市的古东河林场,却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另一片天地。

2008年春节前,农民们接到古东河林场通知:土地承包费每垧地增加到2000元。开荒农民们叫苦连天,只好再次投入“边生产边战斗”的征程,连同刘、张、吕在内,共有23位农民集体上访到黑龙江省信访办,经调解无效,他们又集体到了北京。

黑河市林业局坐不住了,赶紧派一位副局长赶到北京,劝农民说:“咱们回家解决,半个月内尽可能给你们一个满意的答复。”一个月后,黑河市副市长李洪祥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了听证会,听取农民们的意见。他讲得很动情,他说:“农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我们要充分考虑农民的切身利益,切实减轻他们的负担,农民多种粮食也是给国家做贡献。”他希望林业局把每垧地的“承包费”再降到原来的1000元。散会后,李洪祥还劝林业局领导说:“我是农民出身,知道农民开荒种地不容易,你们那一百多垧地,就给农民种得了!”意思是别收什么承包费了。

林业局神情傲慢,当场拒绝。林业部门自成系统,地方上有些坐拥其大的“林大头”根本不听地方指挥。过后,新到任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通知农民,承包费降为1800元(算是给了李副市长200元钱的面子),“不交就收地”!

又经农民们再三申诉、上访、斗争,承包费降到1200元。林场大概也觉得农民总告状,面子上不好看,于是逼着农民签了一份合同:每垧地承包费固定为1200元,30年不变(即从1996年到2026年)。农民都按了红鲜鲜的指印。

3

第二天,农工带上承包费,纷纷到林场交钱,可仔细一看场里拿出的合同文本,变了!30年的承包期,从眼下的2008年算起到2026年,还有19年,场里的合同文本却莫名其妙写成15年。刘长水立即给林场场长杨玉祥打电话,问场里为什么把双方已经商妥的合同条款改了?杨玉祥话里话外透出一点儿“意思”,就是农民们必须向他“意思意思”。

历史已经证明,“长工”跟“地主”是没法硬碰硬的。刘长水他们知道,为了生存,必须满足杨玉祥的那点儿“意思”。两天后,刘长水和张国才带上2万元(这是5位农民按照自己耕种土地的数量,按比例凑起来的),来到杨玉祥办公室。杨假意推托一番,还是收下了,很快,合同上的15年改回到19年。

2万元,救了5户农民4年的命,还算便宜!

呜呼!在这位“杨地主”说一不二、无法无天的权力面前,弱势的农民能有什么办法呢?他们能放下地里的活计,置一家老小的生活生命于不顾,天天去告状上访斗争吗?他们不能。他们没有时间,没有财力,没有“关系”,他们只能逆来顺受。更何况正值秋收时节,几十垧耕地已经够他们劳累的了。写作过程中,我几次打电话给他们核对情况、数据和细节,三位农工都在地里忙着收庄稼,只能天黑以后“回家再说”。中秋之夜,看着电视里繁花似锦、载歌载舞的晚会,想到此刻还在地里挥汗劳作的三位农工,我心里不免阵阵痛楚……

就在刘长水、张国才用2万血汗钱“买”回4年合法权益不久,上任不到一年就大捞脏钱的古东河林场场长杨玉祥因为有人举报落网了,他把农民送的这2万元交待了出来。此案由黑河、北安、嫩江三市检察院联手合办,一纸判决下来,认为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犯有“行贿罪”。刘长水和吕金成闻风而逃,张国才被办案人员用手铐紧紧铐着,从黑河市押到北安市关了起来,直到家里交了5000元保释金才放出来。

农工当然不服,他们质问说:“这是杨玉祥索贿,应当办他的罪!本来按商定的合同,我们还有19年种地的权利,林场硬给改成15年。我们为了活命,被迫无奈才送钱给杨玉祥,而且是5人凑的钱,按法律规定也不够判罪的!”

但法庭认定,送钱到杨玉祥办公室的刘长水和张国才是“行贿实际操作人”,2万元全部算在这两人头上,就够上“行贿罪”了。于是,北安市法院于200910月发出第71号《刑事判决书》,判处刘长水、张国才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决书”中如实说明了是“五人商量后凑齐人民币20000元,”并宣布,“本院认为,被告人张国才、刘长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构成行贿罪……”

本来属于农工的权利,被贪官污吏悍然剥夺,诉求无门又打不起官司的农工,被迫以如此可怜的行为,来保护和争取自己的生存权利,这难道叫作“谋取不正当利益”?

许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惊天大案数不胜数,索贿和行贿的数额都是令人咋舌的天文数字。而五大连池这个案子把5个农工凑的钱算在2人头上,本身就不符合事实也是有违法律的。刘长水、张国才两位农民被“判二缓三”,受贿的杨玉祥被“判三缓五”!办案人员能把这个案子办到如此程度,能对两个农民如此严加惩处,“黑包公”活在今日也当有愧苍生!

也因此,刘长水、张国才跑到哈尔滨来见我时,还在缓刑期之内,当属“有罪之身、逃亡之旅”!

4

2008年,古东河林场逼迫农工们签署了“每年每垧地交纳1200元承包费,一包30年”的合同,后来又命令农工补交了200元,实为1400元。为了保住活命田,农工们也认了,都按下血手印了。

但贪欲是无止境的。2009年初春,古东河林场又发出通知,严令农工于326日之前(这一天是该场规定的每年必须交费的最后期限,就像杨白劳过的“鬼门关”),必须上交每垧2200元的“土地承包费”。

他们又一次悍然撕毁了已经签署的合同!

所谓“土地承包费”连年递增,年年疯涨,什么天地公道、党纪国法、合同法规、道德良知,在古东河林场领导人眼里什么都没有了,只有金钱,滚滚而来的金钱!

又一轮愤怒的上访开始了。黑河市林业局副局长高某傲慢地回答:“地是我们的,我们想涨就涨,谁都管不着!”

刘长水、张国才知道自己是“有罪之身”,不能再到省城和北京上访了,他们只能怀着一丝微薄的希望,由张国才独自出面,将古东河林场告到五大连池市法院。

结果是可以预料得到的。在某些“暗无天日”的阴暗角落,弱者的命运只能是“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2010813日,五大连池法院发出第243号《民事判决书》,文中赫然写到,原告张国才是“自愿与古东河林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主动向古东河林场交纳的承包费用。”既然你是“自愿”和“主动”的,因此,你又来状告古东河林场收费的“理由不能成立”,故判决如下:“驳回原告张国才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889元由原告张国才负担。”

强奸民意到了如此程度,真是骇人听闻!

张国才他们当然不服,又上诉到黑河市中级法院。刘长水他们含泪对我说:“就是拿脑袋撞石头撞死了,也要拼到底!反正是个死!”

古东河林场现任场长刘某的脑袋看来远比农民硬得多,他对农民也发了狠话,他信心百倍地说:“这场官司你们要是能赢,我把刘字倒着写!”“你们不是到处告状吗?等我把官司赢下来,明年你们交多少钱也不让你们种了!”

5

现在我要跟古东河林场和黑河市林业局算算总账。

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三位农工,从2006年到2009年,共向古东河林场缴纳69.9万元所谓“土地承包费”。此外,根据我收集到的一份《古东河林场土地收入明细表》,上面清楚表明,仅从2005年到2007年三年间,另有183名农工向该场缴纳“土地承包费”总计509万元。那么加上近三年的,这个小小的林场仅此项收入总额肯定在上千万元以上。

需要指出的是,黑河市林业局作为管理部门,其宗旨理应定位于“贯彻国家政策,服务基层工作”,但也许是为了“加强基层管理”吧,1997年,他们把古东河林场等7个林场划定为“直属林场”。一个古东河林场仅所谓“土地承包费”的收入就达上千万元,7个这样的“直属林场”天天围着黑河市林业局转,这大概就是该林业局强硬支持古东河林场的根本原因!

古东河林场和黑河林业局的这笔巨额收入,是不是需要审计一下呀!

新世纪以来,国家在退耕还林、植树造林、保护生态方面做出一系列严格规定,严禁毁林开荒,违者从严查处。但外包土地的高额利润确实让古东河林场丧心病狂了。张国才说,2009年和2010年,古东河林场在自己立起的“封山育林”的牌子后面,毁林开荒总计约400亩。张国才手中就握有录像证据!

现在,这三位农工还在与古东河林场“打官司”。

黑河市中级法院“依法做出终审判决”:刘长水、张国才、吕金成败诉。三位农工被迫申诉到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前不久,真正“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黑龙江省高院庄严裁决:“此案发回重审”并“停止原判决的执行”!

我们拭目以待,看看在社会主义黑河之天下,究竟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第七章  强行摊派的神秘“稻种”

——高价“服务”:“统一”还是垄断?

 

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讲述人

    刘景奎,40岁,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农工

    张晓敏,女,38岁,同上。

    张桂荣,女,49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

    张欣,30多岁,青龙山农场农工

 

    刘景奎,高高的个子,肤色如铁,身材挺直,声音洪亮,一听讲话就知道他是属于有知识有文化的新一代农民,更是一条响当当的汉子。他写了许多类似七言诗之类的顺口溜,来描述他在浓江农场生活的感受。访谈结束后,他把其中的几首发到我的手机上,诗中充满愤怒与悲怆。如《丧天粮》:

满怀憧憬北大荒,

农场坑农赔精光。

妻离子散无居所,

负债累累难回乡。

再如《怒秋田》:

凛风飘雪初春寒,

挥汗洒泪盼丰年,

蚊叮虫咬伤未愈,

当官可知我可怜?

    “愤怒出诗人”。我相信,一个农民不会因为喜欢写诗而编造如此悲惨而愤怒的谎言。

    浓江农场对上访人员控制极严。刘景奎是以“购买农机具”的名义,张晓敏是以“出门串亲戚”的名义,跑出农场来见我的。

 

1

刘景奎,原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五营乡的农民,他能吃大苦耐大劳,又雄心勃勃,一直觉得在家乡承包村上的那点土地无法施展抱负,更难发家致富。听说农垦系统建三江那边鼓励农民承包大片土地,发展家庭农场,2005年,他和妻子带上11岁的孩子,举家搬迁到浓江农场第五作业区。他的这种身份不属于农场正式职工,因此被称为“代耕农”。

    张晓敏身体瘦弱,说话低声细语,她家在浓江农场第一作业区。

    2005年,刘景奎购买了一些农机具,包地135亩,第二年又包地175亩,全部种上了水稻。正当他准备大展宏图之际,却遇到一个令他和广大农工极为困扰的问题:近几年,浓江农场以“大面积作业”和“统一管理”为由,向所有农户实行“统一供种、供肥”——这当然是正确和必须的。但是,垦区既然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有大农业企业”,在统一向自己所属的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户提供生产资料方面,无疑应当遵从以下原则:质量品质应当是令人放心的;价格应当是更加低廉优惠的;服务应当是更为周到全面的。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社会主义企业的光荣称号,才能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

实际情况呢?刘景奎和张晓敏说,浓江农场统一供种供肥的价格普遍高于市场价,而且是说一不二的“霸王价”。“你种我的地,就得买我的种子和化肥。”而且强行摊派,不得自行外购,不买本场的种子和化肥,就不发“种粮补贴”。如2010年,每吨化肥市场价格在1680元左右,浓江农场却卖到1980元一吨。

农工们说,“当爹的”卖给“儿子”的东西,全是高价!

    现在就来看看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神秘稻种“空育 131

    2006年,农场要求所有种稻农户必须统一使用“空育131稻种,结果稻田普遍发生大面积“稻瘟”(俗称“掐脖瘟”,即稻穗底部受病枯死),水稻亩产骤降至700斤左右,平均每亩减产200300斤。这一年,刘景奎等大批种粮户赔钱了。农户们为此到场部提出意见,说场部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给我们造成严重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场领导回答说,“这是天气异常,自然灾害,不是稻种问题。”

    刘景奎等农户反驳说:“为什么在同样的气候条件下,在同一地块,种植别的稻种生长情况良好,亩产很高,而种植‘空育131就发生大面积稻瘟?说明农场统一发售的‘空育131抗病性很差,这只有三种可能:其一,它不是良种;其二,它曾经是良种,但种植多年后现在退化了;其三,农场提供的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高质量的种子。”

领导无言以对,但迟迟不给答复。刘景奎等大批农户被迫到地处哈尔滨的农垦总局上访。他们刚下火车,就被浓江农场和建三江分局的工作人员截住,领他们到了一家旅店,说“你们不必上访了,影响不好。我们已经决定,根据农户受灾情况,由‘阳光保险’负责理赔。”

接着,浓江农场与受灾农户达成协议:亩产800斤以上的不赔;亩产800斤以下的,由农场普遍推广的“阳光保险”负责理赔。刘景奎说,这种“阳光保险”的操作也是不合理的,农户每年必须按每亩5元交费,而且不给收据,不给保单。

2006年,刘景奎获赔9000元,杯水车薪。但获赔本身就证明浓江农场强行推销的“空育131稻种是有问题的!

2007年,浓江农场依然强行要求农户按照自己承包耕地的亩数,购买60%的“空育131稻种,其余40%的稻种可自行选择。这年刘景奎吸取了教训,没敢多种,损失较小。

2008年,浓江农场依然故我,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刘景奎没有大面积包地,幸免于难。许多农户被迫从农场以高价买回“空育131稻种后,只是象征性地种上一部分,大部分当“高价大米”吃了,或以低价作为大米售出。农场只对强行摊派进行严格“管理”,只要你把“空育131买回去了,种不种、种多少?即不再多管。浓江农场第四作业区的孙长山等十几户听话的农民大面积减产,损失惨重。他们集体上访到北京,来自高层的压力迫使浓江农场再次向受灾农户做了理赔。

2010年春,浓江农场仍然是“一切按既定方针办”,继续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而且由往年的“白种”(即带壳稻种)变成了“包衣芽种”(即已经催芽并包上农药的种子),“白种”价格一般在1元多钱一斤,芽种却卖到3.3元一斤!

农场还要求,农户在一般作业区承包的耕地,种植“空育131”面积必须达到70%以上,示范带(即靠近交通要道的耕地)种植率必须达到百分之百。拒绝不种、违抗命令者,不发给水稻良种补贴(每亩15元),明年还要取消承包资格。有的领导在会上对农工们说:“你们种农场的地,就得听农场的喝(吆喝),你要想找公平,就去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现在地火,有的是人想种,你爱种不种,不种就滚球子!”

结果,到20107月中下旬,农户们发现,凡是种植“空育131”的又发生大面积稻瘟。819日,四区的刘景奎、一区的张晓敏等10户农民找到场部反映意见,场长刘志波出面接待。农户们说,“损失是因为农场强行要求我们统一购种造成的”,因此应由农场按正常收成予以赔偿。

刘志波态度很和缓,似乎也很理解农工焦急的心情。他说,损失面那么大,农场全面赔偿是不可能的,农工家里生活困难的,有孩子上学的,我们可以赔一部分。

张晓敏家种了600多亩地,损失惨重,她说:“损失是共同的,有的赔,有的不赔,不公平,我们不能接受!”

刘志波面带微笑,拍拍张晓敏的肩膀说:“没事,慢慢接受吧。”

在浓江农场无法解决问题。2010821日(星期日)上午9时许,10户种稻农民上访到建三江分局。值班人员说“领导不在”,10户农民不肯走,一直等到下午3时许,从楼里出来一位戴眼镜的领导(后来得知他是建三江分局的局长)。农户们纷纷向他反映“空育131”稻种的问题,局长摇头予以否认,说“‘空育131’是建三江的主打品种,抗低温,米质也好,你们不懂!”

张晓敏等人说:“你不种地不知道,‘131’已经有过多年病史,把老百姓坑苦了,为什么你们还强迫我们种?”

局长说:“有的损失是自然灾害造成的,不能怪种子。”

刘景奎说:“‘131’已经坑我们好几年了,有些农户宁可把‘131’倒进壕沟里,改种别的稻种。同一地块,别的稻种都丰收了,‘131’却大面积稻瘟,用‘自然灾害’能解释得通吗?”

局长说:“技术问题你们不懂,我找技术人员跟你们说!”然后他打电话叫来几位技术员,他却走掉了。

2010923,浓江农场各作业区召集农户开会,第四区约有150人到会。大家都站在院子里,管区干部大声说,场部决定,从今天开始,各农户“预定2011年稻种”,所用稻种全部由农场提供,不得自行外购,并要求30%的耕地必须种植“空育131(不知为什么种植面积逐年降低?),另外70%的耕地,可在农场提供的稻种目录上“自行选择”。

农户大哗,纷纷表示抗议和不满。但没人听。

2

近几年来,在强行售卖“空育131”稻种的问题上,农场和农户已多次发生冲突,干群之间的矛盾和情绪日趋激化。在一次露天的农工会议上,管理干部吼道:“我不操你妈,你们不知道我是你爹!你们想要公正,就去找有公平的地方,农场的政策就这样!你们再上访,来年就别想包地!”

2010929,各管理区又电话通知农户,赶快上报明年购种数量。毫无疑问,对于种植“空育131稻种的广大农户来说,2011年可能又是提心吊胆的一年!

这样的事情不仅仅发生在浓江农场。同属建三江分局的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说,她所在的农场也一直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拒绝不种者不发良种补贴。2010年,为逼迫广大农工种植“空育131”,青龙山农场同样强行推销不能吃、不能卖、也不敢种的“芽种”。

我手中有一份青龙山农场与农工签订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在“统一供种”条款中赫然规定了如下霸王条款:“2010年分公司(即该农场)100%统一供种,品种按分局(建三江)推广品种供给,其中水田100%供应芽种,并统一包衣(农药)……对于没有完成分公司统一供种的种植户不能享受良种补贴,同时按照供种协议面积,不予返还每亩10元的技术保证金。”协议还规定,“每亩供种4.5公斤”。

农场强卖,农工不得不买。张桂荣说,农工们花血汗钱把“空育131”稻种买回来,却因多年减产、绝产的惨痛教训,很多人不敢种。往年农场提供的都是“白种”,可以当“高价大米”吃掉或卖掉。2010年农场提供的是包了农药的“芽种”,不能吃也不能卖,喂鸡喂鸭都不行。张桂荣被迫花费近万元,从农场购买了“空育131”稻种,大部分扔掉,然后又花了2.3万余元,在佳木斯种子公司购买了别的品种稻种,秋后她种的少部分包衣“空育131”得了稻瘟病,自行购买的稻种幸免于难。张桂荣说,她所在连队的农户,大多数把农场强卖的“空育131”稻种扔掉了!

我不得不提出疑问,浓江、青龙山等农场(据刘景奎、张晓敏、张桂荣反映,这个问题同样发生在建三江分局的其他农场)的农户不断反映、不断告状、不断上访,以大量事实证明“空育131”稻种连年发生稻瘟,造成大面积减产,使农户遭受严重损失,为什么管理部门依然我行我素,强行摊派?如果为了“统一生产和经营”,自定的“霸王价”为什么又大大高于市场?这不成了垄断性经营了吗?

我看到,在“空育131”稻种的包装袋上,赫然印有“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公司”的字样。我查阅了农场强行“供种”收费后给农工的大量收据,所有票据都是“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提供的。前锋农场农工收到的票据上就印着:“黑龙江北大荒集团建三江种业有限责任公司前锋分公司”。

我手头有一份证据:即2010年因“空育131”稻种遭灾获得“阳光农业保险公司”理赔的名单。据说,农户的收成必须损失在四成以上才能获得理赔。在严格控制获赔范围的前提下,已经公布于众的该名单显示,仅浓江农场第一作业区、第四作业区就有285户获赔,近8万亩地受灾!那么,全浓江农场有多少地受灾呢?全建三江分局有多少地受灾呢?

多年来,垦区管理者一直坚持“天灾”的说法。

种子是个非常复杂的科学性很强的问题,我非专家,不能贸然做出什么结论。“空育131”到底是不是抗寒抗病能力强的种子?还是使用多年、已趋退化的种子?亦或是个别农场提供了不规范的“空育131”种子(有农工猜测,会不会有人以未经严格筛选的“空育131”商品粮代替种子以谋取暴利)?这些都需要进行严肃认真的调研。但是,一个可以确认的前提是,广大种稻农工不可能吃饱了撑的,没事找事,无事生非,非把一个可以让他们发家致富的高产的优良稻种说成是劣质稻种,为此四处奔波,多年来不断上访告状——“空育131”一定让他们吃够了苦头!

这究竟是为什么?哪怕是一个儿童,也不会硬说嘴里的糖果是苦的呀?就此问题我进行了更广泛的调查。农工们坦率地说,如果是好的真正的“空育131”稻种,米质不错,吃起来口感好,加工出来好看,但单产低,抗病性差,因此多年的“掐脖瘟”一直缠绕着“空育131”。这就产生了一个尖锐而巨大的矛盾:农场向社会出售“空育131”大米可以获得较大利润;而农工靠贷款种稻子,他们只希望保产量保回报,害怕因稻子患病遭灾而搞得血本无归。管理者强迫种,农工们害怕种,“空育131”之争,就这样成了两个利益群体之争和干群之争。

我的问题是:

第一,国家《种子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种子使用者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购买种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场应当按法办?还是应当按官方意志办?按官方意志办了又遭了灾,谁来赔偿家庭农场动辄几十万元的损失?

第二,垦区管理机构卖给家庭农场、广大农工的种子和其它生产资料,价格比市场还贵,而且不许农工自行外出采购,“统一经营”是否就此变成了垄断经营?

空洞的争论没有意义,正确的结论只能来自实际。正如农工刘景奎对黑龙江省调查组所说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老百姓就认‘死理儿’:让我们丰产高产、发家致富的种子就是好种子,让我们减产绝产、倾家荡产的种子就是坏种子!”

3

由农场造成的损失年年在继续,土地承包费也年年见涨。2010年,浓江农场规定每亩耕地上缴承包费320元,每垧地高达4800元。至于国家惠农政策规定的“粮补”到底应当发放多少?农场根据什么理由克扣了多少?管理者们从来没有公开、透明地说明和解释过。本文中所写到的各农场所有上访农工、农民,都没有听到过农场关于国家有关政策和落实情况的通报。他们就像“长工”,老老实实地听吆喝、种庄稼就行了。

据了解,在垦区许多农场还普遍实行一些令人不解的“规定”:

如每年农户交纳各种费用必须“上打租”,即开春就把一年的承包费、技术保证金、飞机航化费(每亩收费16元)等等各种款项,甚至包括可能发生的“罚款”一次性交齐,年终再“多退少补”。

我查阅了青龙山农场制定的、农工必须签名同意的“2010年农业生产承包保证书”,其中赫然列出19项可以扣掉农工预交的每亩20元技术保证金的理由。农工触犯其中任何一项要求,技术保证金就会被全部没收或部分没收。

开春备耕,正是广大农户用钱的紧要关节,为了交纳“上打租”费用,农户们不得不向银行贷款或四出借钱、“抬钱”,否则地就种不成了。一年年下来,广大农户形成了一个令人痛心的经济生活“模式化怪圈”:开春备耕,向银行贷款,向农场交纳“上打租”;秋后卖粮,偿还银行贷款和利息,然后再贷款交“上打租”、备耕。如果年景不好或遭了灾,农工们就成了为农场和银行“扛活”的“杨白劳”。

农工们普遍反映,农场的承包费“灾年不降,年年见涨,没有上限”。

此外,非常奇怪的是,秋后农场对农户卖粮也严加控制。粮贩子到农场各家各户购粮,必须把数万或十几万、数十万的购粮款打入管理区干部个人的账户,管理区才能出具“路条”,让粮贩子把粮运走。

刘景奎说,他卖粮时,与其交易的粮贩子必须把购粮款打入第四管理区主任的私人账户。

张晓敏说,她的卖粮款必须打入管理区出纳的账户。

从开春供种供肥到秋后卖粮,农户们就这样受着农场的严格控制、“统一管理”,按照他们的“霸王条款”辛辛苦苦地劳作着、牺牲着、“奉献”着。

浓江农场的各项收费也高得惊人。全场推行农田井灌时,张晓敏等种植户打了两眼井,收费高达3.4万元,另外每亩收“水电线路费”高达2950元。

说到这里,张晓敏落泪了,她说:“现在我们种地不容易,头上悬着一把刀啊!”

4

刘景奎说,在浓江农场包地的“代耕农”很多是从黑龙江省绥化和庆安地区来的,农场流传一句顺口溜说,“绥化庆安大虎B,赔了一批来一批。”他存有一封今年写给中央领导的上访信,摘要如下:

 

由于农场近年来都是“统一供种”,而且今年供的是水稻芽种“空育131”,并强制我们种植户必须种植,种植面积要达到70%,示范带100%(公路两侧),不种131就不发补贴。而且不允许我们大面积种植其它品种。现在种植的131稻种大面积发生我们无法防治的病害,且病害正在继续漫(蔓)延,已造成无法估计的经济损失。我们种植户都是贷款和“抬钱”种地,每年就靠粮食收入来维持生活。现在我们已没有经济来源,倾家荡产,一贫如洗,今后的生活无法保障……农场领导干部的做法与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依法治国、以人为本”大唱反调,农民的真心感受只有渴望与无奈。

我们不想种植“131”品种的原因,是因为这个品种抗病能力低,发病率高。2006年秋天已经给我们种植户造成严重减产,不少地块绝产。2007年至2009年期间,农户为了保住承包地,无奈从农场种子公司购买来高价的“131”种子,只能作为“口粮”吃掉,吃不完的又作为商品粮低价出售。2010年,农场又统购统销“131”芽种,没有发票、生产许可证、检疫证、合格证,农民真的没有办法,扔不起才种。下决心把“131”品种扔掉的种植户,改种其它品种,都获得了大丰收,其他农户种植的龙粳20、龙粳25、龙粳26、龙粳29等品种,都没发生病害,可惜农场不让我们种植。

农场的强制购种已经违反了《种子法》第39条、第41条、第69条之规定,严重违背了国家制定的惠农惠民的政策。当农民种了农场不抗病的种子受到巨大损失的时候,农场领导干部互相推诿扯皮,百般抵赖,不予赔偿,老百姓在状告无门的情况下只有信访,请求中央领导派人实地调查。我们所反应的情况都是属实的,绝没有半点伪造的不实情况,如有不实愿负法律责任。

 

刘景奎这样形容自己的劳动生活:“起得比鸡早,睡得比猫晚,干活比驴多,吃的比猪差。”谈到上访,他决绝地说,他和其他上访农户相约,不能成群结队一起上访,以避免“全军覆灭”,大家要“轮番上阵,前仆后继”,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刘景奎说,为避免上级了解真实情况和农工们的不满,浓江农场对广大农工特别是上访人员采取了极为严格的控制手段。访谈中,我与同在浓江农场、多次上访的卢凤琴通了电话,卢凤琴说,她现在“走哪儿都有人跟着,实在出不来了。”刘景奎说,每有领导来检查工作,农场都派人把守住各个路口,严禁农工们接近。

有一次,建三江农垦分局搞“稻米节”,有高层领导前来,农场把有意见、敢说话的一些农工拉到附近饭店,好吃好喝好招待,门被反锁着,不许出去。等上级领导和贵宾们走了,才把农工们放出来。

我在北大荒当过知青,从事过农业劳动。我知道那里耕地广阔的劳作条件和特点。

以往,为耕种方便,农户的育秧大棚都靠近自己承包的几百亩或上千亩的地块。为了发展“观光农业”、“旅游农业”,浓江农场把农户大棚集中起来,说是搞成“大棚基地”,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育秧”。刘景奎等人说,这是不切实际的“面子工程”,大棚需要农户重新购买,育秧也还是各家各户自己去大棚劳作,结果大棚离自家的地远了,运秧又增加了用工和费用。刘景奎说,这些“观光农业”真是“惠农变坑农,劳民又伤财。”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讲,“农场为了显示所谓‘社会主义现代化大农业’,强行要农工统一购买农场提供的大棚卷帘门,每个门收费1850元,那有啥用啊?”“为了好看的‘统一工程’,农场腾出一块空地,让农户们把自家的农机具集中起来统一存放,可既没有遮风的也没有挡雨的,而且还要收费。自己花钱买的农机具,风吹雨淋能不心疼吗?可是在自己家的库房里存放,连队也要收费!”

今年,张桂荣在自家库里存放农机具,场里竟然收费2300元!

这一切是“服务”还是剥夺?是扶农还是害农?

20101014中午,刘景奎致电给我说,前几天浓江农场又“政策”突变,正式开会通知农户,2011年不再以现金方式收取“土地承包费”,而改成交粮(大概因为粮食不断涨价,行情看好)。张桂荣说,青龙山农场现在正强迫我们交“任务粮”,每亩上交480斤稻子,收粮的票子上竟然不标明价格——会不会随时压价呢?而且,农场还强迫农工们把粮食送到给价很低的场部“粮食中心”,不得送到其它地方。

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2006年即已庄严宣布废除延“交皇粮”制度的今日,浓江农场竟然反而变本加厉了。

我算了一笔账:2010年,刘景奎上交的土地承包费为每亩320元。按照浓江农场的新规定,2011年每亩地上交水稻213公斤,按水稻收购均价每公斤2.5元计算,农户每亩土地承包费实际上涨到632元以上,同比涨了近一倍。

  

    补记:

经上网查询,“空育131”搞得建三江民怨沸腾已经有数年之久。2006年,农工们就开始对建三江分局所属农场强行派购稻种“空育131”发出声讨,媒体也做了不少报道。这就是说,“空育131”年年发生稻瘟,不能年年都怪天灾吧?

现将有关网文和报道附录如下:

 

“空育131”:是天灾还是人祸?

                        (2007-09-30 22:58:00)

 

用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卖给稻农,一片片水稻没等成熟就大面积枯死,国家良种补贴变成了伪劣稻种,稻农血本无归,欲哭无泪。这就是发生在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的坑农害农事件。

本网讯:日前,本网接到黑龙江农垦建三江分局859农场几个生产队村民的来信,反映农场领导利用手中的权利,把收购来的带病商品粮充当稻种,强行高价卖给稻农,截留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捞取不义之财,致使全场发生大面积稻瘟病,给稻农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村民介绍:今年他们种的稻种都是“空育131”,这是一种紧穗稻种。这个品种2005年在本地就发生了稻瘟病。因此,稻农今年都不愿意种这个品种。但是,今年春天,农场却强行推行这个品种。生产队的领导对稻农说:“如果不种这个品种,农场就不给良种补贴。”被逼无奈,稻农们只好在农场种子公司领取了这个稻种,但国家良种补贴现金却由场里从稻种中直接扣除。对此,有些农户怕受害,就把每公斤3元多钱领回的“空育131”当成商品粮卖了或磨成米吃了,宁可花高价亏了,也不种这个稻种,再去买别的品种。这个场的11队稻农以及其它队的一些稻农,出于对农场的高度信任,加之手中没钱去买别的品种,只好听天由命,种上了“空育131”。

据村民反映:859农场的这些作法实在太霸道,农户选种都身不由己。强行截留扣取国家给农民的良种补贴,更是违反了中央关于“良种补贴必须以现金的形式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的规定。同时,农场发给的“空育131”稻种,根本不是从种籽基地调来的,更不是专业地块,专业人员培育出来的。而是从农户中收购上来的商品粮,经过精选,包装后就充当种籽卖给了稻农。场里收购时每市斤8角多钱,卖给稻农却是1.59元,价格翻了一倍。这其中牟取的暴利还有待调查。

事情如果仅此而已,农户们也就忍气吞声的认了。可是更让稻农们伤心和愤怒的是:水稻插完秧后,凡是农场发放的“空育131”稻种育出的秧苗都开始发病。为了防治稻瘟病,从6月底,稻农们就整天奋战在水稻田里。按场里要求喷洒各种农药,一遍不行,就喷二遍三遍,但最终还是眼睁睁看着秧苗死去。每亩地仅药费就支出20元到30元,结果是稻、财两空。这个场的11队已有3500亩稻田发生了稻瘟病。其中1500亩已绝产,剩余的2000亩,也死了一半。目前,稻瘟病还在漫延,秋末将全部绝产。稻农于山家种的280亩“空育131”水稻,已绝产200多亩。一些插种几十亩、上百亩的稻农,已全部绝产。放眼发病稻田,稻穗全白,放把火就能点燃。

面对这人为造成的灾难和损失,农户们纷纷找农场要说法,讨公道。农场的答复是,已请农业专家鉴定,结论是:不是种籽的事,是水稻户自己管理不好造成的。但事实却否定了专家的所谓鉴定。同样一个稻池子,一样的管理,一样的种植,为什么别的稻种就一点病没有,长势特别好。稻农于山除了场里发放的“空育131”,还从佳木斯卖了另一个品种的稻种却没有一点病,现在稻子已压圈,丰收在望。这样的事实在全场随处可见,而场领导和所谓的农业专家却视而不见,硬说稻瘟是空气传染。但为什么只传染“空育131”,而不传染别的稻种?场里却拒不解释。

非但如此,据了解,场里最近针对此事采取了高压政策,明令各生产队严加管理,不许四处上访。并且宣布:谁要上访,就取消明年的包地资格。另据农户举报,今春农场在不给收据的情况下,强行向农户多收取每亩10元的包地费。

据了解,859农场共有水田面积20多万亩,今年全场插种的水稻品种大部分是“空育131”,保守估算,今秋全场将有几万亩的水稻颗粒无收。

构筑国家粮食安全,重视解决三农问题,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决策。今年,建三江垦区已被国家命名为“绿色米都”。面对大好机遇,作为黑龙江农垦基层管理单位的859农场,本应为当地农户保驾护航、排忧解难、服务于民、致富于民,反而做出这些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情。这样做的后果,必然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严重阻碍党中央关于构建和谐社会主义新农村伟大目标的贯彻实施。

本网将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并进行跟踪报道。

(中国百姓权益网)

 

新浪网友

2010-08-10 17:57:54 [举报]

 

你好! 这段时间我们农场的稻瘟病很严重,上网查询抗病方法时,无意中看到您07年写的《空育131,天灾还是人祸?》,没想到三年后故伎重演,我们农场也出现了类似的问题。

我们是黑龙江省建三江管局勤得利农场,与报道中的859农场同属三江管局。今年,我场场领导在全厂范围内强行摊派“空育131”稻种,所有使用该稻种的稻田,截止目前已有80%患稻瘟病,很多稻田近绝产。很多农民贷款数十万元,此次全场稻田发病,致使非常多的农民不仅将多年的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了数十万的贷款。我暑假回家,看到乡亲父老整日唉声叹气,希望能帮助他们讨个说法,但凭我目前的能力,很难独自完成,看到您的文章,我顿时感觉深有同感,希望您也能为稻农们伸张正义,以免再危害他人,谢谢您!

 

新浪网友2010-08-24 07:12:31 [举报]

 

空育131实在害人不浅,我今年也种植了250亩“空育131”,现在损失7成以上,原因也是种子问题。农场买给我们的种子根本不是正规繁育的。而是从农户手中买来的商品粮,农场今年不让农户自己出去购种,必须买农场的种子,否则不给种子补贴。而农户不想买131想要买别的种子,农场却供应不上。致使我多年积蓄全部赔光,还欠下十几万贷款,我一个农民不知找谁申诉,希望有好心人为稻农们伸张正义。

 

 

 

丰收时节吞苦果:天灾还是人祸

 

20060930 来源:经济参考报

 

 

农场强行指定购种渠道,农户自购种被倒进水沟

谈起稻种的来源,前哨农场的许多农户都感到气愤不平。他们告诉记者,购种渠道只有一个,那就是农场规定必须在建三江农垦分局种子公司前哨种子分公司购买,没有其他可选择的余地。因为你不在那儿购种,就甭想得到国家给的补贴。

在前哨农场租地种的60岁老汉马树兴和老伴刘志荣向记者哭诉了一件伤心事。今年春天,他们觉得农场指定的“空育131”经过多年种植,已经抗病力低,所以就不打算种了,自己从庆安县买了11编织袋别的水稻种。没想到正在浸种之际,农场的人来检查。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一看不是在农场购的“空育131”,竟然把他家正在浸着的种子倒进了门前的水沟里,老两口望着被倒掉的五六百斤稻种放声痛哭。马老汉说,农场不仅倒掉了他家的稻种,还扬言到秋收时要再罚1000元钱。

和记者讲话之际,马树兴就跳进了水沟,顷刻间就捞起了许多稻种,马老汉说,这就是被倒掉的稻种,有五六百斤,太让人心疼了,可是直到现在也没找到说理的地方,更不知找谁赔。

马树兴说,虽然稻种被倒掉一部分,可他仍然坚持种了200亩被倒掉的品种,另有70亩种的是农场指定的“空育131”。马老汉指着一片穗大籽粒饱满的稻田说,这就是被倒掉的品种种出的水稻,现在丰收赚钱已成定局。而另70亩农场指定品种种出的稻子,却得了严重的颈瘟病,赔本也已成定局。

前哨农场第二管理区主任郑胜良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农户的稻种“是被我给倒了”。他解释说,马树兴家自购的稻种糙米很多,是不合格的种子,所以不能允许他种。当有农户现场提出马家自购稻种亩打粮很多并取得了丰收时,郑胜良说:“就是打一万斤,你的种子也不合格。”

郑胜良说,农场推广的“空育131”有长势好的水稻。随后他带记者参观了一片长势非常好的水稻田。可是等郑胜良走后,该片水稻田的主人却告诉记者,这片水稻的品种是一种“390”,根本不是“空育131”,她家的“空育131”也得了严重的颈瘟病。

 

农场自制“一号文件”,强收技术保证金和保险费

在前哨农场采访,农户还反映,农场不仅强制他们购种,还强制他们参加农业保险,强行收取他们种地的“技术保证金”和“植保金”。

该农场在2006年自行制定了一个“一号文件”,这个文件与中央的“一号文件”相背离,新增加的一些农户负担严重冲抵了中央惠农政策。农户给记者复印了一份前哨农场自行下发的“一号文件”——《黑龙江省前哨农场文件(哨场发[2006]1)》。在这份文件上,果然有这样的规定:“凡承包农场熟地的必须参加农业保险”;“承包农场的耕地必须同农场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技术保证金合同和陈欠偿还合同及各项管理文本,否则不应、不予承包土地”;“为加强植保管理,按0.3元每亩提取植保金”;“收取1/亩的水利管理保证金……提取10/亩的水利建设基金”;“为补充精神文明建设费用不足,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加收35/亩”;“凡在以往年度未经农场同意,没有完成农场应缴各项费用的人员不能承包农场土地。”农户们说,农场不断给农户增加各种负担,而又通过地租的形式体现。所以动不动就以土地相威胁,现在农户最怕没地可种,但土地在农场手里攥着,这对于租地者来说,农场增加什么样负担农户都只能承担。

对于农场自行制定的“一号文件”及农户负担问题,前哨农场副场长李文生说,农场土地与地方土地不一样,农场的国有土地是农场经营,企业经营要追求一定的效益,同时要拿效益承担许多社会问题,如教育、卫生。国家给农民减免的,农场也都减免了。农场与地方没有可比性,所以不能参照地方。

该农场原工会主席、现农业协会会长司志军说,农场的文件与中央的“一号文件”是不违背的,但后来发现它有些不妥当。

 

农场方面说,农垦部门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关于种子推广问题,前哨农场水稻办副主任张宗沂说,农垦部门比地方要求严,所以对种子的要求比较高。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建三江分局种子管理处处长高原说,由于“空育131”是一种“铁秆作物”,优点特别多,所以分局才推广它。今年发生颈瘟病,不是种子问题,而是天气因素和农户不按技术规范种植造成的。种子公司卖出的种子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她可以保证农户用作稻种的不是商品粮。高原还说:“在科技推广过程中,在我们为农户做好事的过程中,不理解我们也是正常的。”

农户一方气愤地抱怨农场,农场及农场指定的售种单位一方却说是为农户着想。看来水稻严重患病影响产量的责任一时竟难说分明。然而,水稻大幅减产的事实却分分明明地摆在那里。那么,这究竟是天灾还是人祸?到底谁该为农户的损失负责?(记者:程子龙)

第八章  她们的奉献与劳动不应被遗忘

——我的白发苍苍的姐妹们

 

讲述人:

    张希恩,女,56岁,宝泉岭分局绥滨农场

    郑淑华,女,50岁,建三江勤得利农场三分场,1980年曾获农场授予的“先进工作者”称号

    于永香,女,54岁,北安分局长水河农场

    李淑燕,女,50岁,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1984年获“五好家庭”、“致富能手”称号

    马凤华,女,54岁,同上,1982年获“三八红旗手”称号,连续三年为“妇代会”代表

    卢凤琴,女,年近六旬,建三江浓江农场

    (她们审阅本文后,都按下手印。卢凤琴刺破手指,按下血手印。)

 

她们都老了,白发苍苍了,访谈中多次泣不成声。

在我看来,她们是我们国家不能忘记的一代,她们是用血染的肩膀把北大荒扛进改革开放新时期的新一代拓荒者。她们用自己的青春热血拯救了北大荒。

我是1968年上山下乡的知青,1976年返城回到家乡哈尔滨,后调入北京中国作家协会工作。我知道,随着“文革”宣告终结和拨乱反正,中国上千万知青抛下乡村生活的一切,从镰刀到棉衣,甚至包括婚姻与爱情,如大海狂潮般涌上返城之路。这是历史的必然,谁都无法阻挡。北大荒农场系统和“生产建设兵团”系统的数百万知青就这样一夜之间离去了,连队空了,医院空了,学校空了,基层领导岗位空了,农场的孩子没有上课老师了,连开拖拉机的人都找不到了……

大地寂寥,人影稀疏,北大荒陷入一片瘫痪!

当时的领导者做出正确决策,一方面鼓励农场职工振作精神艰苦奋斗,一方面请职工向各自家乡的父老乡亲传话,广泛召收和热情欢迎各地农民到北大荒开荒种地,搞“家庭农场”。全国人民都知道北大荒黑土地肥得流油,“插根筷子都发芽”,从上世纪70年代后期开始,数以十万计的农民满怀憧憬,纷纷涌到北大荒。

他们是我们这代知青走后立即接替上岗的“接班人”,因此他们有一个统一代称叫“顶岗工”。

 

卢凤琴性格沉静,讲话从容不迫,有条有理。

张希恩性格爽朗,快人快语,有一股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她老家在山东省利津县,1976年,22岁的她投奔姐姐来到绥滨农场,几年后认识了丈夫于庆仁,在这里结婚安家了。与她同来接受我访谈的三位女性,大体上都是在这种情况下,在青春如花的时候奔赴北大荒当了“顶岗工”。她们同所有扎根北大荒的人一样,也是“献了青春献终生,献了终生献子孙”的一代人。因为她们和广大农民的到来,在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拂下,一度萧瑟沉寂的北大荒恢复了生机,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如雨后春笋拔地而起,今日北大荒的繁荣局面就是沿着他们的脚印走过来的。

1991年,这批“顶岗工”在黑龙江农垦总局属下的各农场已经奋斗近20年了,根据群众要求,他们的身份和职业认定必须提到日程上了。这年,黑龙江农垦总局就此问题上报了一份“59号”申请文件,农业部以“165号”文件做了批复。具体文件我没查到,详情不得而知。但是,这以后却遗留下一个“大麻烦”,造成连年持续不断、至今不能平息的女性“顶岗工”上访人潮。按照那时制定的相关政策规定,改革开放以来进入农场的“顶岗工”,凡是年满18岁的男性劳力都转为正式职工,而女性“顶岗工”因为结婚以后变成“家属”,就未给转正。在奉献了全部青春热血之后,现在她们都老了,年近六旬,已到退休年龄,却成了一群“无业游民”!

农场改制、停发工资以后,农垦总局规定,凡属农场职工,每人有一垧(15亩)免收承包费的“基本田”,用以维持生活。但到了退休年龄的人不给,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长期在外打工者不给等等,这些没有正当名份、已经年老体衰的女性“顶岗工”就更没有了。改革开放以来,她们与男性劳动者并肩劳作,为振兴北大荒奋斗了几十年,到老了却没有任何“名份”,因此也就没有一分田,领不到一分退休金。当时依据怎样的理由制定了这样的具体政策,我无法做详细的考证。我只想说,这样的规定对女性显然是带有歧视性的,遗忘和抛弃她们是不公平的。

其结果必然引起大规模的上访。至今,她们已经在上访路上奔波了十多年,在遍及北大荒垦区的各农场,几乎都有一批这样的“老太太”,在上访中她们已经相互认识并形成一个庞大的群体。她们经常相约,共同行动。本文访谈的四位女性就来自不同的农场。

据张希恩介绍,通过多年坚持不懈的上访,已经有部分人解决了“名份”和养老问题。建三江分局属下共有15个农场,其中八五九农场和创业农场本着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面解决和落实了这批女性“顶岗工”的问题,大家都能安居乐业、颐养天年了。让人不解的是,同属黑龙江农垦总局一体化的系统,同属建三江分局的“天下”,为什么其他管局、其他农场至今没有解决?

在全农垦这批上访“老太太”中间,建三江分局浓江农场的卢凤琴是态度最为坚决、而且是有威信、有影响力的人物。她因受到农场严格监控而无法出来见我。她在电话中说得一针见血:“有些姐妹解决了,有些姐妹没解决,少数农场解决了,多数农场没解决,这就是不公平!这就是我们坚持上访的原因!”

据卢凤琴介绍,至今尚未解决上述诉求的“老太太”在全农垦系统有“1万多人”和“近3万人”两个说法。无论哪个数字,都是一个骇人听闻、持续不断的“上访大军”和影响广泛的“不安定因素”啊!

面对涉及如此众多的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级机关理应认真倾听,全面调查,从速进行相关政策研究并给出答复、尽快落实。她们毕竟在北大荒最为困难的岁月做出过重大贡献,她们是我们的老姐妹。在今日北大荒的丰收景象里,仍然闪耀着她们的心血与汗水。但是,在极少数接访人员的眼里,她们只是一群“不断找麻烦的人”,接访态度很不耐烦,甚至是极为恶劣的。

卢凤琴等一些上访老人说,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大概因为上访量太大,有点烦,对待上访群众的态度有时极为粗暴。

2008924下午,在省劳动厅信访办公室,接访人员听老人们哭诉了开荒种地那些年的辛苦和老来艰辛困顿的生活,有的工作人员忍不住潸然泪下。受命前来接访的任少军发了大脾气,竟然指着卢凤琴、赵桂荣等十几位上访群众说:“当年小日本进中国杀人杀少了,应当把你们都杀掉!”

老太太们愤怒了,上访者之一、王桂华指责他说:“小日本杀少了?杀多了还能有你啊!如果小日本再侵略中国,我要能上战场,就第一个上去杀日本鬼子!”

一位姓汪的老太太说:“那你就把小日本再叫进来,把我们这些老太太都‘突突’了呗!”

201097,葛淑芝、薄宪民、张艳华等50多位上访的老太太群众向任少军反映和诉说眼下的艰难生活,任少军又不耐烦地说:“饿死你们活该!”他还指着卢凤琴说:“政策出台之日,就是镇压你们之时!”他经常威胁上访老太太们说:“你们再出去上访试试?出去我就拘留你们!”

坐在一旁的省劳动厅信访办的毕主任实在看不下去了,他批评任少军:“你怎么能这样说话呢!你们农垦干部高楼大厦住着,但也不能把这些有贡献的女职工老了就扔在一边不管了!”后来他对上访老太太们感慨地说:“你们农垦有的干部,真不如老百姓素质高!”

过后,上访的勤得利农场农工赵桂荣被拘留10天,第5天时她的心脏病犯了,被抬到医院输液,整整躺了5天。

访谈中,长水河农场的于永香流着眼泪说,1995年她和丈夫离了婚,独自带着孩子生活,没有基本田,也没有退休金,因为不是正式职工也没有“低保”,生活十分艰难,没办法她开了一个小吃店,儿子29岁了,至今无钱结婚,长年在外打工。

20084月,张希恩到北京农业部上访,被农场公安部门拘留10天。此次她到哈尔滨来见我,是借了500元来的。行前丈夫还不放心地嘱咐她:“快六十岁的人了,这次可别再给蹲进去了!”

建三江青龙山农场的李淑燕说,今年724日,她和几位农工因上访被青龙山公安局拘留起来,被抓人的家属和周围群众听说了,约有上百人于27日聚集到建三江分局大院要求“放人”。附近各农场公安人员受命纷纷火速出动,前往制止这场“群体性事件”,李淑燕的丈夫王为玲在院子里被公安人员打伤倒在地上,群众拥上前拉开公安人员,又找辆车把李淑燕丈夫急速送往医院。可是他没钱治伤,医院不留。李淑燕丈夫流着泪对送他的群众说:“你们就别管我了,把我扔大道上吧……”

李淑燕被拘留10天。放出之日,她向看守所管理人员索要拘留证明,对方就是不给。李淑燕铁了心,说“不给拘留证明,我就不出来!”逼得看守所长把自己的手机号给了李淑燕,说:“大姐求求你,出去吧,以后有什么事情就打手机找我。”

最后,这份拘留证明是李淑燕在青龙山农场公安局要出来的。

关于这批“顶岗工”,我无法进行更全面的调查,但在北大荒垦区肯定是一个人数不少的族群。她们觉得自己在“献了青春献终生”之后被抛弃和被损害了。她们深陷痛苦与愤懑,为此奔波呼号、上访告状了十多年。让我惊诧的是,整个北大荒垦区有一套相当完整、层次分明的行政领导体系、经营运作体系和司法体系。“顶岗工”问题为什么有些农场解决了,有些农场至今没能解决?

政策不统一就是不公平。不公平就永远不会有和谐与安定。

上访群众的问题不解决,垦区永无宁日!

第九章  工人日报的“内参”

——“围城”之困的铁证

 

讲述人:

邹振龙,56岁,建三江分局前锋农场农工

张丽英,女,54岁,同上

白文革,49岁,同上

(他们代表了20位农工。)

 

邹振龙,眉头紧锁,说话简洁果断,对国家农业政策和相关法律研究得很透,骨子里有一股军人的倔劲。

张丽英一边吸烟一边讲话,性情泼辣,话语干脆,一看就知道是个敢闯敢干、敢碰硬敢拼命的女性。后来我开玩笑常叫她“孙二娘”。

白文革,圆脸,话不多,双腿行走困难,访谈后我才知道他的腿被打断过。

 

1

邹振龙,原是黑龙江省明水县农民,1973年参军当了海军航空兵,1977年复员回到家乡。那时正是知青返城大潮席卷北大荒的时候,农场严重缺少劳动力,于是到处招工。明水县共有34个复员军人报了名,前锋农场大喜过望,专门派车前来接邹振龙他们到场里,希望他们“大干一番事业”。

家庭农场在农垦系统大规模兴起后,邹振龙靠借钱、“抬钱”40余万元,在七连东北部的荒草甸子(处女地)开荒2000多亩,劳作时渴了就喝沼泽地里的水,饿了就吃自带的冷干粮。1990年全部种上大豆。那时,邹振龙对自己兴办的家庭农场充满信心和憧憬。

一天,农场姜副场长找邹振龙谈话,劈头就说:“根据农场统一规划和发展需要,场畜牧科要扩大,你种的2000多亩地就划归场部畜牧科吧。”

邹振龙大吃一惊,当场拒绝,他说:“我开荒种地经过一切合法程序,也是你们批准同意的,这些年我总共投了几十万元成本,怎么能白白送给畜牧科呢?”

姜副场长说:“土地是国家的,是农场管的,我们说收回就收回。你是复员兵,觉悟高,就算响应国家号召,支持农场工作、照顾大局吧。”

经过再三争取,姜副场长答应再免费给邹振龙划拨2000亩荒地,还答应补给邹振龙开荒雇工费1.1万元(实际上只给了7000元)。就这样,邹振龙开垦出来的2000亩耕地,连同已经播种的大豆、一台链轨式拖拉机和全套农机具,都被划归场畜牧科了。

在社会主义中国,在黑龙江农垦这个现代化的国有农业大企业,怎么会发生这种明火执仗、公然抢地的事情?我不得不再三向邹振龙表示疑问:怎么会这样?不可能吧?

“真的!”邹振龙泪流满面地说,“不然我不会上访到今天!”

不仅抢地,还要抢粮。入秋,大豆熟了,地里金灿灿的,风一吹,豆铃哗啦啦响。场部畜牧科的人欢天喜地到邹振龙的地里收豆子,邹振龙站在地边看着,泪如雨下。那是自己付出多年血汗和借来的几十万元巨资才开垦出来的耕地啊,那些大豆都是他的汗珠子啊,可场领导的一句话,就归了别人!

就这样,邹振龙投入数十万元开出的2000多亩耕地、数套农机具和价值14万余元的大豆,被前锋农场全部无偿剥夺!

邹振龙和我手头现在握有多人提供的证言,证明了这次剥夺。一个有着美好发展前景的家庭农场就这样被前锋农场“消灭”了!

姜副场长最初答应的“再免费提供2000亩荒地”的事情,其后根本没给落实。后来这位 先生因病去世,邹振龙的事情更没人管了。

邹振龙一家人的生活自此陷入极度困境。他无事可干,无地可种,只好四出打工,老母亲和妻子都有病在身,他甚至连25元一盒的药都买不起,抱头在药店门口痛哭。两个读初中的孩子因交不起费用也失学了,也跑到外地打工。至今他还欠着20多万元的外债,每逢过年,邹振龙就像《白毛女》里的“杨白劳”,家门口堵满了要债的人,一家人只好东躲西藏。

1993年,场部畜牧科解散了,邹振龙找到场领导,想要回本属于自己的2000亩耕地。但历时7年,从那时在任的陈宏有场长到后来的张贵春、窦玉敏场长,再到现任的宋宝玉场长,四任领导都以“这是历史遗留问题,我管不了”为由,拒绝退还。

我要问,遭受这样残酷而又无耻的欺压与剥夺,农工们能不上访吗?邹振龙能不上访吗?朗朗乾坤,堂堂中国,难道还不允许他们找个说理的地方吗?邹振龙和其他一些遭遇不同灾难的农工逐级上访,直到农垦总局,无人理睬,也没有结果。

2009年初,腊月二十四,刚过完“小年”,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杨玉学等5人到达北京。在天安门广场上,民警问他们是做什么的,邹振龙如实回答“是来上访的”。民警用车把他们拉到西城区一个派出所,做了登记之后,然后又用车把他们送到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集中接待信访的地方,俗称“马家楼”。数小时后,黑龙江农垦总局驻京办主任带车来拉他们,说“我接你们到驻京办谈”。车开到农垦驻京办门口,邹振龙他们要下车,一帮工作人员极力阻挡,把张丽英的衣服都被撕破了。然后车把他们拉到北京通州区耿家庄一个铁门挂锁、高墙耸立的大黑院子,自此被非法关押起来,完全失去人身自由。里面有个自称“王主任”的人说,“我已经和你们建三江局和前锋农场联系了,过几天他们就派人来给你们解决问题。”

但一直没听到“楼梯响”,也不见“人下来”。大铁门整天锁着,24小时有人看守,任何理由都不许出门,烟民买烟都由“工作人员”代买。有人要出去,不听话就被暴打一顿,打得鼻口流血。邹振龙他们发现,这个大院子关了数十人,一间房住8人或十几人,一打听,有黑龙江、山西、四川、湖北的,全是上访人员。邹振龙他们被整整非法关押了31天,春节和正月十五都是在这个黑院子里度过的!

后来,当地派出所巡查时发现这个铁锁高挂的大院子很可疑,经调查才发现里面关押了很多人。于是一天夜里,通州公安部门来了7辆警车和大批干警,对这个院子进行了突袭和全面查抄,所有被关押的人被解救出来。农工们热泪长流向派出所长表示感谢,所长说:“我们发现以后,下了决心要彻底拔除这个非法拘留点!”

农垦驻京办被迫把邹振龙等人送回前锋农场,说“你们的要求回去就能解决”。

写到这里,连我都不相信他们的许诺了!

这里必须指出,类似通州这种非法关押上访民众的神秘“黑院子”是近年在北京兴起、生意日趋兴旺的“地下产业”。据《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40期所载刘长、何三畏报道(《作家文摘》报1015日转载)披露,2003年出现了有史以来的“信访洪峰”之后,国家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强调“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强化追究信访责任制。自此各地进京“截访”愈演愈烈,一些不法分子乘机在北京等地办起“黑监狱”,替地方政府“截访”和非法扣押上访民众,以此收取地方政府的巨额佣金。我在前文所写的龙镇农场进京上访农工刘玉云等人,就是农垦驻京办雇用了一辆黑色大奔,从北京直接拉回哈尔滨的。刘玉云说,她下车时,开大奔的人要求农垦干部“结账”,她听说费用为2万元。

农垦拦截上访农工投入的大量经费,肯定来自农工的承包费!

2

邹振龙等人返回后,所有的合理要求都如泥牛入海无消息。

20093月,邹振龙、张丽英等4人再次入京上访。他们遇上《工人日报》一位姓赵的老记者,50多岁的样子,人很正直,富有同情心。听了邹振龙等人的控诉之后,他深入到前锋农场进行了三天暗访。大量血淋淋的事实令赵记者十分震惊,他说:“宁可我不干了,也要把这个黑幕捅开!”离开前,赵记者约前锋农场负责人见了面,质问为什么无偿剥夺农工通过合法手续承包的耕地?这位负责人的回答是:“因为农场的家庭农场取消了。”

赵记者介绍了自己采访的几家农户的艰难生活情况,负责人不为所动,仍然多方为农场诡辩。赵记者拍案而起,怒斥说:“有个寡妇孙海云,自己带着两个孩子,住着破房子,连吃饭都困难,你上她家去了吗?你们就不能救救她吗?!”

这是多么可贵的、高尚的、正义的、富有同情心和伟大人格力量的声音啊!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声音!行文至此,我愿意向赵记者表示崇高的敬意。可惜访谈时农工们一时记不起他的名字了。

当时,赵记者与农场负责人吵了起来。过后,农场要“安排吃饭”,赵记者严词拒绝。

20094月,邹振龙等4人第三次入京,找赵记者询问报道情况,赵记者说,前锋农场和农垦上级机关“派人来报社做工作了”,但报社坚持正义,还是发了一份《内参》。

这份《内参》是经过赵记者深入调查、广泛听取农工意见后写出编发的,充分反映了前锋农场某些不良现象和农工们的强烈呼声,极具参考价值,现摘要如下。

 

 

花样太多:不落实国家农业政策

生活艰难:农垦职工呼吁解决问题

 

(农场职工上访信)

工人日报编辑部:

我们是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前锋农场的职工,我们这里地处祖国的最北端—黑龙江省抚远县境内。我们反映的情况是:第一、前锋农场对职工承包土地的租费过高问题。以旱田为例,2008年每亩收费180元,2009年每亩收租费则又提高到214元,完全违背了国家和黑龙江农垦总局明令的农场田地收费不许超过2005年的收费标准,而前锋农场2005年的收费标准是每亩地每年125元。第二、干部们大量占用农田等问题。按上级有关文件,农场挣工资的干部不许承包土地,但前锋农场很多干部们都有数千亩不等的土地,而且有些土地他们只交很廉价的租费;第三、农场绝大多数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农场许多职工没有土地或者因为土地租费过高而生活十分困难,职工中有许多现在仍然住在破烂不堪的泥草房里,有的家庭连电视都没有。我们这里的问题很多,但这里的干部们很有“办法”,职工们反映的问题,他们给上级汇报时都糊弄过去了。我们希望新闻单位能把这里的事情认真调查一下,让上级有关部门的领导能了解我们这偏远地区职工的困难。

前锋农场蒲建清、张丽英

 

            记者 调 查

 

20081112,记者到前锋农场进行采访,现将采访的有关情况归纳如下:

从兴办职工家庭农场谈起

    1984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根据中央(19841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国营农场职工家庭农场的暂时规定》,这个“规定”明确:家庭农场与国营农场属于土地承包关系,承包土地15年不变,三年不上交农业税。而前锋农场规定:土地开发一切费用需要个人投资;开荒种植第一年家庭农场每亩向农场交5公斤粮食、第二年每亩交10公斤、第三年每亩15公斤。农场职工当时承包的是沼泽荒地,“荒地”俗称“生地”,经过多年耕种后才能成为正常生产粮食的“熟地”。种地所需要的种子、化肥、油料等一般核价后,由农场先行垫付。开荒环境差、个人投资高、粮价低,由于以上原因,全农场当时只有部分职工报名兴办家庭农场。

    到了九十年代,职工开垦的荒地成为“熟地”,粮食生产比较稳定时,农场以职工欠款为由开始收缴职工家庭农场的土地,但将没有欠款的职工土地也一同收走。例如农场职工周(邹)振龙没有任何欠款,他1989年从部队复员,个人投资开发荒地2000余亩,1991年农场畜牧科组建农业点,因为土地不够,农场就强行收缴周(邹)振龙的土地,同时把收割的大豆也一同收走。

    1998年,农场12连职工蒲建清与农场签订的家庭农场土地承包合同还未到期,农场以他欠款为由将土地收回,并将他个人投资价值十几万元的农用机械没收。2006年农场以补充方式给蒲建清调配396亩土地,时任场长窦玉敏口头告诉蒲建清:调配的土地不交任何租费。但到了2008年初,新任场长到任,农场开始对蒲建清的土地每亩按180元到220元收费,因没有交费,20081029,农场出动公安、法院人员雇用装卸工,将蒲建清当年收获的粮食约6万斤强行拉走,土地也同时没收了。

    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当年开垦土地3000多亩,以后陆续被农场以各种理由收走,到2000年他们只剩下1000亩土地。20078月,马久义因车祸死亡,20083月,农场将他家的土地收回,理由是马久义死了,孙海云没有能力继续耕种土地。孙海云有两个女儿,一个上学一个待业,母女三人现在仍然住在残破不堪面积仅十几平方米的泥草屋里。家中一贫如洗。马久义、孙海云夫妻开办家庭农场二十多年,由于几次遇到荒年和旱年粮价低等原因,他们累计欠农场的垫资款和承包费50多万元。欠农场钱款在租地户中是个普遍现象。因为欠账要被农场收回土地,所以孙海云夫妻从个人手中借债还给农场。马久义20078月出车祸前,他们刚将农场的欠款还清,但目前仍有个人欠款30多万元。因为土地被收走,孙海云没有了还债的可能,20086月,那些债主们将孙海云告上法院向她讨债。到目前为止,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的职工只剩下六户。

    2002年8月29,江泽民主席签发的73号主席令,其内容有“不许将耕地收回抵顶欠款”的规定。

                  农场干部拥有大量土地问题

    职工们列表提供了一份有40多人的农场各级干部占有大量土地的名单,这些土地有的记在干部自己名下,有的记在干部亲属名下。例如刚退休的前场长孙鹏,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书记吕宏(用其丈夫名)有土地10000多亩;农场副厂场长孟庆华有土地8000多亩;农场前副场长王树文有土地4000多亩;农场副场长纪春武有土地2000多亩,连队领导都拥有较大数量的土地。按规定由国家发给固定工资的农场干部属于公务员身份,不允许拥有土地。

    干部的土地大致有以下几个来源:

    第一、是从职工家庭农场收回的土地,例如,职工白文革家庭农场的3000亩土地被农场副场长井洪伟、畜牧科长杨晓军买走;孙海云家庭农场的土地一部分卖给双鸭山石油公司,还有一部分卖给了窦玉敏的堂弟。

    第二、利用“连片地”名义买地。“连片地”是指八十年代开办家庭农场时,在各户农田之间有一些地边地角的低洼地,后来这些土地逐渐被开垦“连片”而种植庄稼,这些边角地实际数量很少。九十年代后期,家庭农场的土地陆续被农场收走,此期间,农村干部们陆续私自开垦湿地。例如农场原场长孙鹏以其小舅子的名义在十七连开垦湿地1500多亩,又在五连南边开垦湿地1000多亩。又如农场孟庆华副场长在八连南边开垦湿地2000多亩,在二十连西边开垦湿地1300多亩,其他还有一些农场领导也陆续开垦了数量不等的湿地。20075月,前锋农场借“连片地”之名制定所谓的“连片地”政策,称:已经开发的“连片地”归个人种植,三年之内,每年每亩土地上交15元,第四年按“熟地”管理,私自开垦的土地从此有了合法身份。

    第三、关于占用“养羊”和“林地”土地问题。2004年春,黑龙江农垦系统曾规定“可利用湿地养羊放牧”。前锋农场当时也号召农场职工利用农场湿地养羊放牧。养羊当时占用五连、七连、八连、二十连、砖厂湿地约十几万亩,但到了2007年,因为一些原因,养羊户基本消失,仅剩下的几个养羊户也被撵到三江自然保护区,养羊户腾出的湿地全部被农场各级干部种粮食了。例如:四连李强连长在2007年将在湿地放牧养羊的李荷叔侄撵走,自己开垦湿地种植大豆2000多亩,2003年他又在王克印家庭农场门前开垦湿地2000多亩。2007年春,农场副书记吕宏以栽树为名买走湿地4000多亩,几个月后毁掉树苗约20多万棵,种大豆。被人举报后才将树苗补种上。2008年春,吕宏个人又在这片湿地周围开垦湿地6000多亩。

    一些土地农场干部以每亩40元到280元不等的价格以买“荒地”名义廉价买走,之后,他们办理了30年的个人使用权,这些土地他们每亩地每年只需上交给农场16·5元的土地承包费。占有大量土地,又交少量租费的人,他们目前收入太丰厚了。

关于农场税费改革的问题

    国务院《2005年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通知》(200524号、中发(20061号两个文件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取消农业税,国有农场则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降低农场职工的社会负担。为贯彻中央精神,2007年,黑龙江农垦总局(20077号文件制定:“黑龙江农垦国有农场税费改革操作方案”,其内容明确规定:为解决农垦职工负担过重,将农场职工负担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全部免掉,2006年收取的此项费用要予以退还,2007年及以后通过降低土地承包费的方式给予部分免除,农场因此减少的收入通过中央财政转移支出的方式补助。中央2006年给黑龙江垦区国营农场税费改革补助资金8·94亿元。7号文件同时明确规定:规模田收费控制在2005年以内,前锋农场2005年旱田每亩收费120元。

    依据国家和黑龙江农垦系统的对农业减负政策,2007年前锋农场也制定了“税费改革操作方案”,然而前锋农场制定的方案有两份,一份报给上级机关,因为要领取国家财政补贴,这份“方案”要一直上报到国家农业部农垦司,其中主要内容有:前锋农场土地总面积44万亩(而采访中,接待干部介绍,前锋农场土地面积为97万亩),机动地13万亩、基本田2万亩,每亩收费58元;规模田28万亩,旱田每亩收费74·7元,水田每亩收费159元。这样一个“方案”表明前锋农场依据国家政策为职工们减负了,而实际收费与此并不同。前锋农场在收取土地租费问题上采取了一个混淆实质问题的手法,即签订土地合同中在“耕地类型”一栏中,一律让职工填写“机动地”。个别也有填写“规模田”的。如此,对上级汇报时,可以表示只是对随行就市的“机动地”高收费了。但黑龙江省农垦总局黑垦发(200518号文件明确规定:“机动地原则上控制在耕地面积5%以内,并主要用于新增农业劳动力安置和基本建设占用地、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的调整”。农垦职工向记者提供的他们与农场签订的“土地租费合同”揭示了上述问题。

租费高、负担重、职工生活困难的问题

前锋农场近几年中一直在调高土地租费,以旱田为例,2004年收费每亩90元,2004120元,2005125元,2007125元,2008180元(水田220元)2009年又提高到214(水田245)。现在一亩土地化肥、种子、农药、收个费、机耕费、人工费、水费、大棚等,旱田成本约300元、水田成本约500元。在正常的风调雨顺年份,旱田每亩收入不超过400元、水田每亩收入不会超过800元。如此,去掉给农场的租费,每亩地职工自己可得的利润仅在百元以内,而基层连队职工在农场规定每亩收取180元到200元的租费基础上,还要由连队再次收取水费、水利设施费、电费、材料库费、油库费、场地费、管理费、义务工费、机动车存放费、田地杂草费等,由此,基层连队职工承包的土地租费实际还需再支出约50元,正常年份种地利润也很微薄,如此,租种农场土地职工们生活困难就不难理解了。

采访中,提到土地租费问题,干部们多次称:农场自己有公、检、法、司、学校等机构,社会负担太重,对土地的高收费迫不得已。

关于基本田:黑龙江省农垦总局20077号文件规定:具有农场户籍、在劳动年龄范围内实际参加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业人员,包括在岗农业职工和没有职工身份但实际参加农业生产活动的配偶、成年子女、落户农民,以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可以分配基本田,数额是水田8亩、旱田15亩。基本田是在农场工作了一辈子职工的养家糊口田。在采访中,前锋农场领导曾介绍了农场对基本田的发放政策:未退休职工、18岁以上、本地户口、连续两年承包土地没有其他资源(指没有规模田、养羊、林地)具有以上条件可人均分配旱田15亩或水田8亩。而有工薪收入、服兵役、在校学生、挣工资人员、有车户、经商者等不分配土地,上述规定导致众多农场职工失去分到基本田的资格,职工们反映前锋农场95%以上的职工没有基本田。在采访中,曾问及无地职工的生活问题,农村领导回答:他们可以干别的活、做点生意或者给种粮户打工,比如他们现在给种粮户装车每天收入也不少。在前锋农场场部所在地的大街上可以看到一群群站在大街上等待被别人雇用打短工的农场职工,这种短期临时收入应该说无法保证职工生活稳定。

农场存在的其他问题

职工们介绍前锋农场仍然存在“黑地”问题。前锋农场介绍土地总量97万亩,而20088月,上级有关部门航拍时测定前锋农场的土地约120万亩。

关于土地承包合同问题。农场实行的土地承包合同期有一年、十年、二十年、二十五年、三十年、三十五年、无年限和“连片地”八种合同,职工们反映说:如此多的合同方式,领导们怎么办,怎么说都有理由,上级也难查出农场在土地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005年农场职工医院卖给个人成为私人医院,职工的医保关系现仍在职工医院,因为费用原因,出现很多职工到私人小诊所看病的现象。

前锋农场一直实行“上打租”政策,即每年开春职工们必须把土地租费预先交给农场,否则一律由农场收回土地。如此,农场可以“旱涝保收”,而年成不好的欠收压力却由职工承担。前面提到的马久义、孙海云夫妻欠农场50多万元就有灾年导致粮食欠收的原因,家庭农场职工欠农场钱款在当地是个普遍现象。

关于大集体职工问题。前锋农场有近300名八十年代后期招收的具有大集体身份的职工,如今多是六十多岁左右的老人了,虽然当年招工手续正规,但他们的身份却不被认可(相邻的859农场、胜利农场与他们性质完全相同的职工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他们没有分地资格、老无所养。例如薛殿庆、石凤玲夫妻都属于农场的大集体职工,1994年离开农场的基建岗位下岗,他们目前没有经济收入,包括养老金。住在同样给别人打工的女儿家一间临时搭出来的简易房里。他们的儿子死了,儿媳再嫁,老夫妻还要抚养今年正在上初中的孙女。今年10月份,66岁的薛殿庆刚刚找到一份给私人旅馆烧锅炉的工作,每月可挣500元,但这只能在冬季干几个月,刚刚57岁的石凤玲已经老态龙钟。三连职工白文革当年开办家庭农场,1997年土地被收回,他没有分配到基本田,平时靠打短工维持生活,如今租住别人一间十几平方米的简易房子里。在采访中看到很多职工生活很困难,在一些连队,例如十连,总共一百二十多户职工就有六、七十户住在破烂低矮的泥草房里。

前锋农场有上百万亩土地,职工人均土地约一百亩,如此丰富的土地资源,国家连续五年出台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粮价逐年走高,农业形势大好,前锋农场职工们的生活不该如此。

 

    大量事实表明,《工人日报》这份内参发出后,几年来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而且有愈演愈烈之势!

3

200954,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邹福祥、李殿坤等8人第四次入京上访,结果又由农垦驻京办出面,把他们截了回来。白文革、邹福祥、李明经隔离审讯后,分别被行政拘留7天和10天。

请读者注意,前锋农场的张丽英与本文开头所引的大兴农场赵成凯事件,是性质相近的典型案例,在垦区带有普遍性。因张丽英多次拼死抗争,她的名字在建三江广为人知,也算个“名人”了,农场有些干部对她下手也就比较“狠”。

张丽英的老家原在吉林,1977年知青大规模返城期间,她来到前锋农场。1993年,她和丈夫借钱开荒近1300亩,并获得省政府颁发的《土地使用证》。后来她离婚了,就自己带孩子耕种这片土地。

2000年,前锋农场要求所有家庭农场必须“三带”,即必须接受由农场统一提供的、价格高于市场的种子、化肥和油料(与前文所说的浓江农场一样)。张丽英坚决拒绝了,为此多次遭到处罚。与此同时,前锋农场的土地承包费也年年涨。因为张丽英不听话,有一年交了15万余元的“上打租”,还欠8万多元。队长擅自作主,多次把张丽英自费开发和承包的耕地发包出去。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土地证》,她自然不服,进行了激烈抗争。

2010年春天,农场把张丽英的900亩地发包给其他15户农工,15户农工坐着面包车赶到地里准备开干。张丽英正在地里扣大棚,见一帮人进了她的地,她操起一把大铁锹冲到地头站住,怒喝:“谁敢一脚迈进我的地,我就敢把你的脑袋砍下来!”她又走近面包车对司机说:“你要不开走,别怪我砸烂你的车!”吓得司机拉着那些农工赶紧跑了。

如此这般,豁出命来的张丽英前后撵走他们三次。双方争执不下,张丽英也就拒交“上打租”,前锋农场因此向农垦法院起诉了张丽英。黑龙江垦区拥有自成体系、独立管理的公检法系统,农工告状就等于在告农垦公检法的“顶头上司”。很多上访农工对我说,他们在农垦系统告状,经常连案都立不上。垦区进省入京的上访人流持续不断,这大概是一个重要原因。从根本上说,这不是垦区公检法工作人员的品质问题,而是体制问题。

张丽英多次败诉。

她被迫加入上访队伍。2009年春节前后,邹振龙他们被关进北京通州区一个大黑院子,张丽英就是其中一个。后来她回到吉林老家住在母亲家中,前锋农场竟然派人跟到吉林,就住在她母亲家对面,整天监视张丽英的动静。母亲对他们说:“我女儿回去后,不准你们处罚她,否则我就不放她走。”农场人满口答应。但回到农场,公安人员就把她抓起来塞进车里拉走了。她在车上给工人日报赵记者打电话求救,赵记者要她把手机递给车上的公安人员,这位公安人员说:“我跟他说得着吗!”不理。

2009411,建三江农垦公安局判处张丽英行政拘留10天。张丽英不服,申请复议到省农垦公安局,结果是“维持处罚决定”。

4

20094月,工人日报发出的“内参”引起各方面高度关注。不久,北京某机关派出一个调查组,由一位女干部带队,到达前锋农场,由建三江农垦分局、前锋农场负责人等多人陪同,分别到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蒲建清家了解了情况。当着领导的面,这几位家庭农场户主如实讲了他们的遭遇。农垦方面的陪同人员表情冰冷,没有任何态度,还当场指责他们不该上访。张丽英反驳说:“你们不给解决问题,我们能不上访吗!”

这个调查组在场里的其它活动,农工们就不知道了。

41911时,上访农工白文革从一位朋友家出来,身后就有车跟上了,到了一处僻静的角落,前面又有车堵住出路,车上下来两个大汉,拿着镐把,二话不说,抡起镐把就往白文革的膝盖处猛击,白文革顿时瘫倒在地,之后凶手迅速跳上车逃之夭夭。此前不久,白文革在场部曾遇上一位机关干部,那人喝得醉醺醺的,见了白文革他就骂道:“因为你小子上访,场里罚了我5000元,他妈的你得把钱还我!”白文革说:“我上访是我的权力和自由,和你有什么关系!”那人说:“早晚有一天我把你的腿打断,叫你再上访!”

两年多过去了,此案至今没破。白文革找场长催办十几次,不知农场公安部门做了哪些调查工作,至今没有结果。

白文革左膝盖为粉碎性骨折,两腿胫骨纵裂。他治伤共花费1万多元,是上访“难友”们凑起来的。

白文革悲愤已极,他只在医院住了8天,429日出院后,他拄着双拐由儿子掺扶着,和张丽英等人直奔北京,找到北京那个机关,那位调查组组长由秘书陪同出面接待。张丽英说话不客气:“你们没去调查时我们还没挨打,你们去了,白文革的腿就给打成这样,请问你们的调查结果是什么?总得给我们一个答复啊!”

女组长的答复与农场领导人是同一条理论,她说:“你们不是地方的农村,农垦是国有企业,有权收回土地。”

张丽英、白文革愤怒地问:“他们是国有企业,就有权不贯彻落实国家惠农政策吗?就有权随便撕毁合同吗?就有权随便把土地发包给别人吗?就有权年年疯涨承包费吗?”

双方吵起来了。女干部说自己“有会”,起身而去。

2010106下午,我正在听邹振龙、白文革、张丽英等人介绍情况,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来电话,说家里来了一批农场公安、法院人员,开着一辆大货车,强行拉走了她的400多袋大豆(每袋180斤),价值11多万元。理由是张丽英在农场起诉她的、由农垦法院判决的官司中输了,需补交5万余元的费用。因张丽英没行动,因此“强制执行”。我在电话中请求法警给张丽英留下一点活命粮,对方以“执行命令”为由断然拒绝。

张丽英的儿子郑江峰在电话里泣不成声。

5

邹振龙、张丽英等人还带来前锋农场十二队农工水新宏的一份上访信。

信中写到,80年代中期,他和父亲水维伦借钱开荒达7000多亩。1990年因农场建设排水干渠,他家退出4000多亩,只耕种经营2500亩地。1998年,当时的队长张继坤不履行任何法律手续,强行把水家的2500多亩地无偿收回,还将其自购的大批农机具、包括拖拉机、大犁、点播机、8吨油罐等扣留至今。水新宏一家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好四处流浪打工。这期间,队长张继坤竟然莫名其妙给水新宏增加了40多万元的挂账(即欠债),后来又增加到50多万元!

水新宏多次请求场领导,让他承包一些土地以维持生活。2010年,农场给他安排了200亩地,可这些耕地分别处在两个连队,又分为3个地块,给他造成极大困难。

水新宏在信中写到:“这样给我安排土地,就是故意给我制造困难,打击报复。”

在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于20101216日赴北京送给我的《反馈材料》中,同是这位水新宏,在1212日写了一份新的证言材料,主要表述了农场领导对他怎样“关心爱护”云云,最后说:“现在生活条件有所好转,希望管理区能够继续帮扶我。”

是水新宏在前信中撒了谎吗?

我不知道前锋农场要他写第二封信时,水新宏是怎样的心情?享受过那么多的“关心爱护”,他该是多么幸福快乐安康啊!他怎么会编造出那么多悲惨的“谎言”呢?

第十一章:一个家庭农场的兴衰

        ——洪河农场农工姜宝贵的自述

 

 

我和建三江大兴农场其他职工一样,1984年响应农垦总局的号召,与刘涛、孙万宽共同创办了家庭农场。

我们怀着美好的憧憬,共同集资5000元买了一台拖拉机,其他费用都是在农场“扶上马、送一程”的政策下,由农场先垫付种子、化肥和油料,热火朝天开始了艰难的创业。由于对困难估计不足,我们几次都差一点就把家庭农场放弃了。

首先是土地条件。由于所有的岗地、好地都被农场开发完了,我们开的土地都是农场不能开的沼泽地。光是交通,就是难以逾越的障碍。拖拉机常常掉进沼泽里,有时陷得就剩下一个驾驶室了,发动机也灭火了。我们只好求助其他家庭农场,找来几台拖拉机,最多的时候找来五、六台拖拉机才能把我们深陷的拖拉机拽出来。一拉需要几天时间,太难了!之后还要修车,因为发动机进水,所有润滑油都要换掉,类似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外加地势太洼,再赶上春雨,等我们把地种完,最晚已经到715日左右了,连队的岗地庄稼都长20多厘米了。这样,庄稼的成熟期自然也就不够。到了秋天,由于各种原因(低温、干涝、土地生化、播期太晚),庄稼几乎绝产。头三年几乎都一样,因为这叫养地,即生荒地必须经过几年时间才能养成熟地,赔也必须要种,不种不赔,地就养不熟。

由此我们各自都背上了沉重的外债,“驴打滚”的利息使我们个个陷入绝境(月息3分以上,10个月为一年)。像我们这样子的家庭农场很多,因此很多都黄了,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都有。大兴农场最典型的有孙福禄、吕江、王志、“豆腐刘”,他们的家庭农场全部破产,土地被农场收回了,人也不知去向,这是其一。

其二,生活环境更是叫人不堪回首,冷热不说,吃的喝的住的都是问题。由于地远,我们就住在临时搭的窝棚里,冬不遮风,夏不挡雨。播种期集中在一个月左右,有时带来的米面不够用,只好忍饥挨饿。我们白天黑夜连轴转,好不容易回家一次,有一次忘记带盐了,后来十几天也吃不到盐。

喝水是就地解决,在地上挖一个大深坑,喝雨水。虫子、野兽、耗子和人共饮共用。有的耗子掉坑水里淹死了,时间长,连毛都泡下来了,我们还得照样喝。

前期还够用,到了后期,水就不够用了,再赶上长时间长不下雨,就更惨,做饭的水都没有了,我们只好吃生米。

洗脸是一种奢望,十几天洗不了一次是常事。回到家里,连媳妇都认不出我了,简直跟野人一样。

不得不提的就是漫天飞舞的蚊子、瞎蠓和小咬,用手一抓就是小半把。人被咬的没办法,只好用黄油把人除了眼睛以外,全部用黄油涂上。白天更不好受,为了防瞎蠓咬,全身捂的一点不露,汗水和黄油搅在一起,叫人难以忍受(修改说明:去掉“真”字,突出难以忍受)。但稍不注意,被咬的地方就出很多血,因为瞎蠓一咬就掉一小块肉,所以人们最怕的就是它。

其三,就是精神上的压力,由于长期负债经营和体力上的透支,很多人被拖垮和病死。我就几次差点儿彻底报销,在炕上一病就是一两个月不能下炕,我妻子也和我一样满身是病。类似我这样的岂止我一个人。我以上说的这些,若不是我亲身经历,你就是编也编不出来的。所以我们这些人对自己开出来的耕地的倾注,胜过我们的孩子和生命。

其四,人为制造的灾难把我们坑了。随着改革开放进一步实施,土地条件逐渐好转,这时垦区有些领导和机关干部也把眼睛盯在了这片土地上,他们把地价逐年提高。前几年年年涨,我们都有证据。特别到了2011年,大兴农场制定了2011年“1号文件”,已经把承包费提高到每亩400多元。我们自己投入身家性命和血本开出的地,你农场凭什么收我们的“租子”?收得比旧社会地主老财还高!我们这些开荒户,旧的外债还没还上,新的外债又背上了,真是雪上加霜。

最能说明问题的就是,每年大兴农场全场贷款总额达到五个多亿,按全场土地总面积均摊的话,全场80多万亩土地,每亩负债600多元,这就是农垦大繁荣背后真实的一面!我由开始创业时外债1700元,到现在已达到五六十万元,我总计一千多亩地,至今真是心力交瘁,无力偿还。

以上诸多情况一目了然。谁富了谁穷了也不用再说了。就这样,他们还是变本加厉提高地租,如果你不交钱,就收你的地,卖你的地。你如果向上面反映情况,他们就造假说,你种不起了,自愿上交的。有哪个农工愿意把比自己孩子和生命更重要的土地上交呢?这不是弥天大谎吗!

他们上欺下骗,骗不住就动用农垦公检法强行镇压。我们农工怎么抗得住他们的强压政策?大多数人只好自认倒霉,默默忍受。我相信党中央绝不允许你们胡作非为的!上有天理,下有国法,总有一天党中央会还我们一个美好的未来。

以上就是我二十几年创业的苦辣辛酸,希望有一天,在我开垦的土地上生长出幸福的鲜花,并把属于我们自己投资开荒的土地使用权还给我们,让我们安下心来多产粮食,为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根据笔录整理)

第十二章  国家信访局的正确结论

——2005年的一份《信访情况通报》

 

    黑龙江垦区的上访人流多年来持续不断,似乎是个“顽症”和“死结”了。早在2005年,国家信访局在汇总大量上访人员反映的信息和情况之后,发出一份综合性通报,全文如下:

 

国家信访局

信黑字(2005117

 

关于交办沈家荀等人10件来信的函

 

黑龙江省信访办:

现将我局2005年第85期《信访情况通报(信)》,以及该通报所涉及的沈家荀等人的10件来信及来信列表随函转去,请研究处理,并请了解领导批示和有关部门处理情况,结果望告。

 

                             国家信访局

00五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信)

200582485

 

农垦职工负担重

 

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农垦系统职工反应负担过重、生产生活困难的来信呈上升趋势。现将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农场职工来信反映的情况综合如下:

 

一、   职工负担已严重影响他们正常的生产与生活

 

建三江七星农场垦区劳模滕兆华来信反映,中央明文规定,国有农垦企业执行与所在地同等的农业税减免政策,可今年农村农业税费不但没减,反而大幅度上涨,平均涨幅30%以上,前锋农场上涨50%。饶河农场职工沈家荀等300多人联名来信说,中央为农民减负,但国营农场却变着法加重职工负担,加上这两年农资大幅度涨价,职工们已被压得喘不上气。土地租金,2004年比2003年每亩多收10多元,今年又比2004年每亩多收3040元,粮价好,租金就提高。农场领导还私扣种粮补贴,每亩补贴比附近农民少8·68元。依安农场“一名共产党员”来信说,该农场多年乱收费没人管,今年每承包一公顷要交4500元承包费,比2004年多交1000元,还要另交300元水费、500元抵押金、300元农时保证金、50元育苗基金。逊克农场“2300职工”来信说,他们和当地农民比,每种一亩地,仅地租一项就要多交110元。有四轮车的职工,交完养路费后还要向生产队交300元“义务工”费,55型拖拉机要交500元。嫩北农场四队职工项文龙等人联名来信说,好年景每垧地能盈利六七百元,今年农场每垧地交的税费比2004年增加500元,农工种地已无利可赚,有的还要赔本。由于前几年灾年减产种地赔钱,多数农工都欠农场的钱。这两年年景好了,但卖粮款却被队里扣下冲抵欠款了,造成农工生活困难,有的连基本生活都保证不了。山河屯林业局职工张书信等人联名来信说,职工承包林场土地去年每亩承包费650元,今年每亩又被加收100元管理费。讷河市老来监狱农场职工赵晓苹等人联名来信说,原来职工种一垧一等地交费1420元,二等地1170元。今年领导为完成上级指标个人多提成,把一等地提高到1720元,二等地提高到1620元。八五二农场职工来信说,职工每年要交农机管理费、水利费、水利维修费、修路费、工程建设费、义务工、科技服务费、三库一场费、养牛费等,不交就取消种地资格。

 

二、造成职工负担重的原因

 

(一)职工没有土地承包自主权和经营权,权益得不到保护

    垦区劳模滕兆华说,“农场所有制”决定了农场与职工之间特殊的土地关系。职工不像农民可以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使用权,也不享有承租土地的自主权和经营权,权利和义务都是单方面的。种地赔钱时农场强迫职工承包,亏损、受灾,职工自负;种地赚钱了,国家补贴了,又搞竞价承包,或高价包给场外农民,或回收土地低价包给干部,而让职工下岗。多数来信反映,农场管理混乱,无章可循,场领导想怎么干就怎么干,只管“收租逼债”,不顾职工利益,不管职工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二)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饶河农场为搞“形象工程”,强迫职工统一耕作制度,统一机械作业,不计成本,增加职工承租费用;强迫职工购买农场种子公司质次价高的种籽,否则不退承包金;强迫职工把粮食卖给农场,压价收购,乱扣款。七星农场不让职工的小型农机下地作业,片面强调把土地集中起来用国外特大农机耕作,让少数人作业,多数人下岗;强迫职工到企业指定的地方交粮等。逊克农场强迫职工使用干部买的机械,不让使用农工自己的;干部拿着工资还承包队里几千亩地。嫩北农场从场长、场办主任到科室干部挣着工资、奖金,还各自承包着几十垧地。八五二农场四分场职工杨金权说,2004年他把收获的水稻全部卖给连长家的米厂,结果一分钱也没给,粮款变成了米厂的周转金;连队会计可以随便扣农工的粮款;2004年合同是空白的,不签字不让种地,签了字合同由连队随便填写;今年的种籽必须用农场的,否则不能享受国家补贴;粮食由连队统一卖到农场市场部,每斤粮价比市场价低一角多。

    来信职工强烈要求改变现有的农场管理和承包体制,落实国家农业税减免政策,让农工们过上好日子。

 

国家信访局办公室

2005824印发

 

国家信访局这份“情况通报”是发人深醒的。

值得深思的是,国家信访局总结的仅仅是2005年之前的情况。此后这些年,国家信访局通报所涉及的许多问题,在少数农场不仅没有得到有力解决和纠正,而且有愈演愈烈、竞相效仿之势,国家信访局的“情况通报”形同废纸!

我行我素,无人理睬!

在少数国有农场,管理层与家庭农场的对立与冲突,某些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对立与冲突日趋激化,这是令人深感忧虑的。

面对北大荒持续的上访人流,国家信访局依然忙得焦头烂额,依然在做着大量的“重复劳动”,依然不解决问题。

我一直非常奇怪,在政治昌明、政策透明、信息传播迅速、群众民主意识大为提高的今天,垦区有些管理者怎么会一直心安理得地认为,他们凭借强行阻拦上访,严密监视上访,高压控制上访,甚至不惜多次把上访者扔进拘留所或劳教所,就可以让抗争的声音沉没呢?

第十三章 谎言说明了什么?

       ——对建三江农垦分局《反馈材料》的再调查

 

我不知道,读了下述文字,垦区专程赴北京向我送达《反馈材料》的领导同志们是否会感到脸红?对于这部厚达四指的《反馈材料》,我相信领导者是过于轻信了,而造假者则只能证明自己的无耻。

1

我同垦区高层领导和有关同志有过两次交流。

201012月初,我向国家有关部门寄送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传到北大荒。7日晚,专程赴京的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和驻京办负责人,通过新闻界友人请我赴个“便宴”。

先生性情温文尔雅,说话热情谦和。后来,又有几十位农工被垦区公安抓走或关押,有的逃亡在外,我多次紧急电告,请他出面保护这些农工并放人回家,先生都认真地办了,为此我真诚地给他发了一条短信:“足见高部是一位爱民的好官。”

席间,先生明确表示,他是代表总局高层,特意到北京来同我进行“交流并听取意见的”,对此我深表感谢。然后我们单独进行了一番坦率和诚挚的谈话。先生首先强调,北大荒垦区的成绩是主要的——对此我高度赞同,没有异议。“当然”,先生继续说,“我们工作中也有一些不足和缺点,基层干部素质参差不齐,希望能听取老师的意见,认真加以改正。”

我很感动。我提出三条意见:

一、北大荒的成就是广大农工用一滴滴血汗干出来的,老百姓不容易。应当让那里的父老乡亲能够充分得到改革开放的实惠,享受国家的惠农政策,安居乐业。

二、请总局认真调查我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如果我搞错了,我愿意公开道歉认错。

三、如果我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请总局领导在政策和措施上拿出一些强有力的办法,对基层某些错误倾向加以纠正。我作为北大荒的老知青,愿意就此同总局领导做一次对话,交流一下看法,以求达成一致意见。

先生说,会向总局领导反映我的意见。晚宴的气氛是友好和诚挚的,双方含笑而别。

但是我也想到,垦区部分农场存在的许多问题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一些事情积重难返,一些事情是政策性、观念性的,解决起来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段时间进行必要的调研和调整。

如前所述,我一直等到今天。

但是以后的情况并不见明显改善。几个月来唯一的改善就是垦区对上访群众虽然继续严加控制,但公安系统很少把上访农工送进拘留所了。有些上访群众被迫签署了“不再到北京上访”的保证书后,被放了出来,但诉求怎么解决?不知道。

尤为令我愤慨的是,一些接受过我访谈的农工受到种种新的威胁和迫害。2010129日,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的青龙山农场派出大批工作人员和车辆,到女农工张桂荣家抢夺所谓明年的“任务粮”(农工称之为“上打租”,即提前预交一年的“土地承包费”。现在粮食涨价了,有的农场又将承包费改为“任务粮”)。工作人员当场打伤她的儿子,并抓走3口人准备拘留。张桂荣哭着打电话向远在北京的我求援,我紧急电告黑龙江农垦总局宣传部部长先生,热心的先生立即致电该农场,当地农垦派出所才被迫放人。

建三江农垦分局八五九农场有一个“家庭农场协会”,是上世纪90年代经农场党委批准成立的。这个协会在党委领导下,在维护农工合法权益、维护农场安定团结局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许多有益的经验。201012月,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张丽英等因不堪农场的“土政策”,在征求很多农工同意后,张罗着要模仿八五九农场的做法成立同样的“家庭农场协会”,以维护自身权益,他们向农场党委主动提出申请,并开始起草报告和协会章程。那天白文革和一位“秀才”正在研究报告、章程的文本,20余个农场公安人员闯进去,把两人押到公安局审问了近3个小时。公安局负责人对白文革说:“上级没批,你们擅自起草报告、章程就是非法组织!”

白文革说:“我们还没上交报告呢,上级咋批呀?而且我们还没成立,咋叫非法呀?”

2

20101216上午,总局宣传部部长高先生带领北安分局、建三江分局负责人和几位农场领导干部近10人,第二次专程到北京见我,就我的调查报告《疼痛的黑土地》交换意见。三级领导干部都来了,阵势可谓强大,态度可谓真诚。所有人都一样的和蔼热情,但这次不再是听取我的意见,而是带来了他们准备充分、印制精良、极为正规的反馈意见。

北安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是:《关于北安分局退耕还林政策等情况的说明》,A4纸,共59页。内容主要是国家和地方有关的政策文件,红色边疆农场农工赴中南海新华门上访的卷宗文件,引龙河农场处理唐维君等人在上海世博会期间上访的文件。这些我都知道,也认真研究过,没有参阅价值,也不是对我的调查报告有针对性的反驳。

堪称“奇文共欣赏”的是建三江分局负责人交给我的《关于对蒋巍同志〈疼痛的黑土地〉一文所列事件的调查反馈材料》,印制于20101214日,蓝色封面,A4纸,洋洋洒洒共536页。看来垦区的同志们很急,于16日就赶到北京送达我手中。

这是双方第一次真正的交锋。我不知道建三江分局把这份《反馈材料》还报送到哪一级上层机关?也不知道这份《反馈材料》对上级机关做出判断会发生怎样的影响?考虑到事关重大,为了以正视听,明辨是非,我必须对真相加以说明。

乍一看,这个四指厚的“大砖头”很容易把我砸蒙。仔细审阅,这份反馈材料虽然“架子”很大,内容其实很简单,主要是前锋农场针对上访农工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3人汇总的大量复印材料(3人反映的问题见“第九节”,请参照阅读)。

我对这个厚厚的本子做了认真研究,并于12月下旬邀请这三位农工到哈尔滨逐页进行了核对。

难道垦区的同志没想到我会进行核对和再调查吗?

1)、关于邹振龙的部分

前锋农场声称:“邹振龙是因负有债务,经营不起,自愿把2000多亩地交还给农场,以抵顶债务的。”

其一,经查证,《反馈材料》中就有“经领导决定,收回邹的开荒点”字样,堪称白纸黑字铁证如山。其中农场的报告也自称,“199010月因农场组建畜牧科农业队,与邹振龙协商后,将邹振龙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划归畜牧队经营。”

“划归”——即以强权无偿剥夺是真的。

“协商”——无须核对,一望而知就是假的。

邹振龙不是智障,脑子也没进水,不会领导来“协商”几句,就把自己投入数年血汗和几十万元创办的家庭农场拱手相让吧?那是他的命根子啊!

其二,农场方面称,邹振龙交回家庭农场是“用以抵顶债务”,此说也是站不住脚的。农工春天种地要借债“抬钱”,秋天收粮再还债,这在垦区是普通现象。当年农场把邹振龙的2000亩耕地和正在生长的大豆全部无偿收走了,即使用收获的大豆抵债,邹振龙也还盈余近3万元。而且,国家法律明文规定:“不得用承包土地抵顶债务”。

邹振龙还发现,《反馈材料》里夹杂的许多所谓“邹振龙的欠债票据”复印件被重复复印多次,最多的重复使用5次。邹还指出:“农场建畜牧小区用的红砖都下到我的账上了,从第39页到第45页,除一张票据是真的,其它都是假的,是从场里的修配厂找来的,而且还多次重复使用。”

《反馈材料》被彻底推倒。

2)、关于张丽英的部分

此次见面,北安分局和前锋农场负责人当面对我说:“张丽英连每亩地15元的承包费都不肯交,所以才会没收她的承包地和粮食。”

其一,经查,《反馈材料》中有一份《张丽英侵权强行种植土地证明》,其中标明:“2010年,张丽英在前锋农场第四管理区种植土地2621.6亩,应交费用554116元。”如此算来,每亩地承包费高达210多元!一年之春,张丽英要“上打租”提前交纳55万多元,农场的谎言不攻自破。

其二,农场方面告诉我,“张丽英强占了另外15户农工的耕地,现在这些农户已经起诉她了。”实际情况是,2009年,农场作业区以张丽英拖欠承包款为由,强令收回张丽英自投资金开发的900亩耕地,发包给另外15户农工,遭张丽英断然拒绝。现在来看国家《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不得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张丽英拥有省土地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省土地局驻前锋农场土地科颁发的“五荒开发证”,其“四至边界”面积总计3000亩。她不同意农场年年上涨承包费,她拒绝前锋农场以此为由,无偿剥夺她的家庭农场。于是前锋农场公然抢粮抢地,擅自将她凭证开发承包的土地发包给15户外人。

张丽英自费开荒在前,拥有《土地证》在前,农场以张丽英拒交连年上涨的承包费并在农垦法院“败诉”为由,强行将其土地发包给15户其他农户,因此我拒绝《反馈材料》的解释。

3)、关于白文革的部分

其一,白文革指出,《反馈材料》中的“征用耕地协议书”是伪造的,他本人根本没见过。这里需做一点自我介绍,我是中国作家协会全国委员会委员、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对文字当有一定研究。经我仔细比照,这份“协议书”上白文革的“签名”确实是假的。如有疑义,可到笔迹鉴定中心进行司法鉴定。

其二,《反馈材料》列举的白文革大量欠款票据,绝大部分是其兄长白文举的,与白文革无关。农场收回白文革的耕地理由不成立。

其三,没收白文革的成套农机具以抵顶债务的“协议书”同样是伪造的,签名是假的。

其四,最令人愤慨、也令人哑然失笑的造假,一种以“组织”名义进行的有密谋的集体造假,赫然出现在《反馈材料》中前后两张的《家庭农场承包合同》上!

第一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竟然跑到了毫不相干的“大兴农场场部”。

第二张:甲方(发包方)标明为“前锋农场”,乙方白文革的“家庭住址”则是“前锋农场三队”。

两份合同签署日期同为“201011日”(放假日)。

造假者也太“玩忽职守”了!同一个白文革,在同一时间被安放到两个农场,而且有两个家庭住址。这只能证明,两份合同是假的,签名是假的,日期是假的,一切都是假的!

一堆谎言!这是以庄严崇高的“建三江农垦分局”的名义送达我手中的《反馈材料》啊,造假者把自己和自己的“组织”作践得太彻底了!

这个造假行为显然不是前锋农场工作人员搞的,他们不可能把自己的单位错写成“大兴农场”,这次造假只能在更高层次的机关进行。在这么高的“党委”层次上,进行如此拙劣的造假,我相信会超乎全国所有公民的想象力!

现在,建三江分局反驳我的《反馈材料》就摆在我的案头,我怎么看怎么像一场闹剧的脚本。

20111月初,邹振龙、张丽英、白文革在总局、分局、农场三级相关负责人在场的情况下,当面向黑龙江省调查组反映了上述的造假行为。全场鸦雀无声,无人敢出来否认!

3

发生在建三江的造假行为并不仅仅限于这本厚厚的《反馈材料》。

青龙山农场张桂荣向我提供了农场泡制的一份“阴阳合同”,20103月,她交纳的实际承包费比农场印好上报的“合同”文本多出30618.6元,这份“阴阳合同”是该农场统一制作的。同样,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职工唐维君在场部办公室,也发现了全农场统一制作的“阴阳合同”!

201119,洪河农场的张振学打电话给我,聊起伪造白文革合同之事,张振学说,大兴农场还伪造了有关他的一份合同。20101122,在农场剥夺张振学家庭农场土地的一场官司中,农场代表当场出具了一份合同,标明张振学和都杰于19951025签署了“转让合同”。张振学说:“我和都杰从不认识,在农场20多年也没见过面,我们怎么可能签署过这份‘转让合同’?”

张振学已经复印了这份假合同,现在他手中。张振学说:“这没什么奇怪的,农场造假的事情太多了!”

第十四章  历史在倾听和等待

——黑龙江省调查组听证会实录

 

    201012月下旬,根据黑龙江省委领导批示精神,省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奔赴北大荒垦区,就我所写《疼痛的黑土地》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听取意见。事情进行到这种程度,我自然成了“信息中心”,接受调查核实的农工不断把各种动态和信息反馈到我这里。自《疼痛的黑土地》风声传到北大荒以后,每天我的手机响个不停,有我访谈过的,有我没见过面的……

黑龙江省调查组下去以后,农工们十分感动,觉得终于有人管他们的事了。他们说,调查组的工作作风是深入的,态度是认真的,工作方式是公开、透明、坦诚的,调查对象都是《疼痛的黑土地》中的讲述者——我访谈过的农工。

农工们的心情非常高兴和舒畅,尽管2010年的冬天如此寒冷,北大荒雪深盈尺,他们依然像盼来久违的艳阳天一样。龙镇农场于德清、红色边疆农场吴延敏、引龙河农场唐维君等人说,这些年“告天天不应,告地地不灵”,奔波劳苦,伤心落泪,拘留劳教,挨整挨骂,“真是郁闷死了”。看着电视上国家到处一片繁荣景象,而我们年年月月一家人“从来没舒心过,这回上边来领导了”,终于有人以郑重、平和、耐心、公正、亲切的态度,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让他们畅所欲言,“吐吐心中的苦水,看来有希望、有盼头了!”

建三江分局所属的大兴农场、洪河农场、红星农场也有农工来电话问:“能不能让调查组也到我们这儿听听意见啊?”(201012月下旬,我去哈尔滨完成一项写作任务,期间大兴农场、洪河农场、前哨农场、前进农场、胜利农场有50多位农工到哈尔滨找我反映情况,还有很多要来的人,但多数被我的助手好言劝阻住了。)

省调查组首先到达北安分局。

其工作方式类似“听证会”。黑龙江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等人一路陪同,所到之处,分局领导、农场领导、相关业务部门专业人士,以及我访谈过的农工共同参加调查会。农工们谈意见和诉求,农垦官员做解释、讲理由和根据,双方时有交锋。这样做是正确和便捷的——便于调查组充分了解官、民双方各自的观点,核对事发经过,听取有关证据、依据。

与会农工那种渴望、振奋、重视、战战兢兢的心情可想而知。因此有人录了音,有人做了记录,连调查组到农场调查时,来了几辆车和车牌号都记下了——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调查组决定着他们的命运与未来!

过后,与会农工们把记录材料发到我的电子邮箱。

读罢这些详实、真切的现场记录,我感慨万端:

其一,这样的听证会,垦区系统大小官员加起来常常是二三十人,而到场农工只有三五人,闻讯而去要进会场向调查组反映情况的其它农工都被垦区公安人员拦在门外,理由是“调查组见谁,都是点了名的”。可以想见,听证会现场,从人数、官职到场面、气派,那种不对称的无形的威慑力,肯定会给农工心理带来种种影响。但是,我不能不向这些农工表达我深深的敬意。会上,他们表现出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和十分镇静、理性的态度。而且经过多年上访,他们已然成了“法律专家”,引经据典,条条是道——这样的老百姓越多,中国的事业和前途就越有希望!

事实是对质出来的,真理是比较出来的。为便于读者考察了解我的调查报告是否属实,并客观了解垦区官员和农工各自的意见与观点,从而做出自己的理性判断,现将与会农工提供给我的录音或会议记实,摘要录之如下。

 

1、黑龙江省委调查组赴北安分局所属龙镇农场调查会纪实

(事见本文第四节)

 

时间:20101228日下午250分。                                                                                        

地点:龙镇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宋组长等3人;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林业局满副局长等多人;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林业处孙艳波处长等多人;龙镇农场王立军场长、石书记、韩副场长、政研、林业部门等十多人。

退耕还林农户:于德清、刘玉云、刘兴华、王义锋、傅继生、王红彦6人。

下午4时,6家退耕还林户被韩副场长引入会议室,韩事先告诫6户农工:“反映问题要简单,不要乱说。”

调查组宋组长:“你们反映什么事,有什么要求?”

于德清:“1、我们要求龙镇农场给我们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全部给付各项退耕还林补助;2、要求龙镇农场把《造林合同书》中有关农场与我们‘三七分成’的条款取消;3、要求农场赔偿因该场违约给我们6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30多万元;4、要求享受国家给予的林业燃油、护林防火及各项林业惠民补贴。”

宋组长:“你们是要退耕还林补助吗?”

于德清:“对,我们要每亩50元苗木费、200斤补助粮、20元生活补助费。”

宋组长:“这个问题谁来解答?”

分局林业处孙艳波:“这个问题我说过多次了,我还说说吗?”

宋组长:“说说吧, 当着大伙的面说说。”

孙艳波:“这个问题我和他们说过不止一次。”

宋组长说:“是多次吗?”

孙艳波说:“对,是多次。农场是国有农场,是全民所有制,包括承包种地的,人人都有受益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是土地经营权人。根据《国有农场条例》第3条、第10条和《退耕还林条例 》第35条:‘国家按照规定的退耕还林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粮食补助、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所以农场应享受退耕还林政策。”

于德清:“刚才孙局(处)的说法不够准确,多年来他只接待我们一次,而不是多次。农场是全民所有制,但并不是说你是全民所有制,就可以侵权。农场代表国家行使土地管理权,对外发包土地,人人都可以承包经营。再说,土地经营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属两个不同的概念,不能混为一谈。《退耕还林条例》第35条规定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和生活补助’,而不是向土地经营权人提供。因此孙处长的说法是偷换概念的说法,因此说由农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不能成立,于法无据。这片退耕还林的土地是我们95年开始投巨资承包、开垦、改造和熟化的,也是经发包方龙镇农场再三动员而实施的。在实施的过程中,不是我们违约而是龙镇农场多次出尔反尔,违背合同约定,给我们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我们刚开垦还没熟化,农场就让我们栽树,以防被林场收回。为了平息地方矛盾,农场于我们的切身利益而不顾,今天让我们栽树,不栽树就收回开荒地。明天告诉我们不准栽树,谁栽树就收回谁的开荒地。换一茬领导,下几茬命令,朝令夕改,使开荒户苦不堪言。再加上天灾,使我们生活举步维艰,取借无门。有人为躲债远走他乡,有人丧命于开荒之中。我为开荒曾几天吃不上一顿饭,为解饿,我到别人瓜地想赊点瓜吃,因为没钱,让人指桑骂槐没赊给,我只好忍饿含泪离去,我穷得冰天雪地只好穿单鞋过冬。大多数开荒户由小康家庭变成了穷光蛋。各位领导,我们为了响应国家五荒开发,不但投入了多年积累了几十万元的积蓄,每户还背负了几十万元的债务。我们每户为此都投入了上百万元的资金,难道说农场让我们投入的资金还能用笤帚划拉回来吗?1995年,场长在开荒开始时对我们说:‘将来开荒地归你们长期使用’。因为当时的开荒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开荒地刚熟化过来,正逢国家退耕还林,根据新出台的林业政策,龙镇农场强迫我们退耕还林。2002912日,农场召开退耕还林动员会,主管场长说:‘谁不退耕,就收回谁的承包地!国家可能有退耕还林待遇给你们,以便缓解你们的实际困难。’在被迫无奈的情况下,我们和龙镇农场签订了30年的退耕还林合同。合同签订后,农场没当场发给我们,说盖完章后再发给我们。就此我们多方筹借资金,到处购买树苗,几乎走遍半个黑龙江省。2003425日,我们全面完成了植树造林。可农场就是不发给我们合同。几经多次催要,农场在525日才将背后偷改‘掉包’的合同发给我们,结果‘退耕还林合同’变成了‘荒山荒地造林合同’。042月,我们多次找农场理论,对农场上述欺诈行为非常气愤。当时农场找来农垦北安分局林业处何工,否认我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身份。由于当时我们对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概念不清,我们问何工我们是什么?何工说我们是‘退耕还林者’。现在用他们的说法,我们连‘退耕还林者’都不是了。为去除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我们双方对合同进行了4项修改。可是龙镇农场再次乘合同盖章之机‘掉包’合同。我们发现后非常愤恨,就此上访,多次找北安局,林业处何工一语道破天机说,我们不加上‘合作造林’,用什么理由来享受退耕还林政策?难道说他们单方塞加‘合作造林’,就成为享受退耕还林政策的理由吗?龙镇农场利用职权弄虚作假,实施合同欺诈的违法行为,直接损害退耕户的合法权益。在座的领导,请看‘退耕还林工程’标牌:承包人是我,这个标牌不是我于德清造的,是龙镇农场竖的。从承包人变成了合作造林,这到底是为什么?让龙镇农场及垦区相关领导为此上下串通,颠倒黑白,捏造事实,制造谎言,甚至疯狂。我们认为,是为的这十几亿的退耕还林资金!”

宋组长:“老于,你所说的我听明白了,你们是哪年开的荒?”

于德清:“1995年,我们当时开的荒是龙镇农场采伐完的荒山。”

宋组长:“你们当时开荒时,是随便开啊,还是交承包费?”

于德清:“交承包费呀!”

宋组长:“你们95年开荒到03年,有8年了?”

    于德清:“我们光开荒,改造,熟化,就5年多。”

宋组长:“你们已经种了几年了?”

退耕户刘兴华:“也不是全能种,隔三差五的种点儿。”

宋组长:“就是说种了点儿,到03年你们就退耕还林了,对吧?你们现在要的是不是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是。”

宋组长:“农场认为退耕还林政策应该给农场,你们认为应该给你们,对吧?”

于德清:“对,这不是我说的,这是《退耕还林条例》规定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刘兴华:“退耕还林是国家行为,不是企业行为,农垦是受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委托实施退耕还林,你不执行退耕还林政策,行吗?国家给老百姓的退耕还林待遇,为什么揣到你兜去?”

宋组长:“我看到合同中有国家给予的退耕还林政策,由甲方享受。”

于德清:“第一页让农场调包了。我们承包,怎么变成了合作了呢?请领导看看这两份合同,这份合同中根本没有合作造林。”

宋组长:“到底是签的时候没有,还是原先没有?”

退耕户刘玉云:“签的时候就没有,他们拿去盖章的时候给调的包,事后我们才发现。”

宋组长:“你们的意思是说,当时与农场签的时候就没有这个内容,是农场拿回盖章后就变成这个内容了?”

于德清、刘兴华:“对。”

宋组长:“你们所有的农场都是这个政策,不给个人吗?”

刘兴华:“其它我们不知道,龙镇农场就有给的!前几年让我们签字不给我们钱,我们当然不能签字。前几年有个叫高喜仓的,就领过退耕还林款。”

宋组长:“到底是苗木款,还是退耕还林款?”

刘兴华:“是退耕还林款。当时我们将此情况反映给农场总局林业局,郭宝松局长接待我们,当时他给龙镇农场打电话,是谁接电话我们不知道。郭局长说,你们吃干的,让老百姓喝点稀的行不行?当时龙镇农场承认,为应付检查给了一部分。郭局长说,你们要给也得给职工,也不能给外人,你们一碗水端不平,难道半碗水还端不平吗?”

宋组长:“你们知道龙镇农场有给的吗?”

于德清:“有,17队有给的。”

宋组长:“给了吗?”

王场长:“有,给了。农场的土地是全民所有,农场代表全民,和农村集体土地有所区别。农场是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上养老下养小,中间有病保。和农村不一样。农村的土地收益归个人。农场不行,农场的收益是哪来的?农场的收益是通过退耕还林来的。农场向退耕还林户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如果你交土地承包费,我就给你退耕还林待遇。”

于德清:“王局,我打断你一下行吗?”

王场长:“你等我说完。苗木费有这么两种形式:一种是集中起来一起购苗,一种给付个人。另外,由于地价的上涨,我收取你的百分之二十或百分之三十,都是收取的土地增值费。”

于德清:“我可以说了吗?王局,你的这种说法是代表垦区的说法,我们不能认可。当时‘五荒’开发的政策是‘谁开荒谁拥有’。你说给我们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你为什么还要收我们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这不是承包费是什么?我给你百分之三十的林木利润,你还拿走了国家所给予的全部退耕还林补助,你还说是无偿提供土地使用权,你这纯属不讲理。我们的林权证,代表我们的物权所有,因为你是全民就可以侵犯我的所有权吗?你这是为了掩盖非法截留退耕还林款的违法行为,所找的各种借口。”

王场长:“百分之三十,农场当时表示的是承包费,是吗?”

于德清:“那王局,你说那不是承包费是什么?”

宋组长:“老于,你说既然你们交了承包费,退耕还林待遇就应该由你们享受,是吧?”

于德清:“对啊!百分之三十作为承包费也是过高了。”

宋组长:“你们1995年是第一个合同吗?”

于德清:“领导,我和你说,实际上是这么回事。当时龙镇农场和五大连池打官司,龙镇农场输了,农场说归他,地方说归他,多方争执。为了应付五大连池市,林业又给我们签订了5年合同,事实上我们是签了10年五荒开发合同——《国有“荒地”土地使用权承包合同》。各位领导,我们造林去掉经营成本,再让农场拿走30%的林木利润,我们所剩无几。我们要用三代人的艰苦努力去营造、经营、防护,用几十年的时间去等待这点所剩无几的希望。如遇天灾人祸,这点希望就会化为泡影,还得为此背负几百万元的债务。农场不但拿走了30%林木利润,还拿走了国家给予的各项退耕还林补助,还嫌少!我们百姓的希望在哪里?”

宋组长:“他们拿走了一半,是不?”

于德清:“是呀,他们拿走了一半还嫌少。”

刘玉云:“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我们一点也得不到,这不公平。”

刘兴华:“我们从退耕还林到现在,一分钱也没得到,连苗木费都让农场截留了。”

宋组长:“老于,你们栽的树还得多少年能采伐?”

于德清:“还得15年到20年。”

王场长:“你们栽的什么树种?”

于德清:“落叶松。现在国家政策这么好,哪怕给一部分也让老百姓心里头热乎。”

宋组长:“好了,老于,你说的我都听明白了,你们的事挺大的,看看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在农垦是怎么落实的?我一定把这事给你们反映到最上面……”

于德清:“领导我再说点,农垦北安分局说我们歪曲事实,想修改政策。我们不是想修改(国家)政策,是要求落实(国家)政策!不是我们歪曲事实,是农场和北安局歪曲事实!”

刘玉云:“领导,我还有个事要说。”

宋组长:“你说。”

刘玉云:“农垦总局驻京办事处,200911198点,在北京无故限制我的人身自由,长达三天四宿,我要求农垦给我个说法。”

任少军:“这个事我来解释解释,(到北京)接你是对的,我们肯定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以往这个事就是这么办的。我再说说这个合同的事,就算是农场将合同‘调包’了,这个退耕还林款也不该你得,因为农场是土地经营权人,全垦区115个农场,没有一个给的。我们这种做法是经过省林业厅和国家林业部门肯定的。”

刘玉云:“这个退耕还林款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任少军:“哪里写着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满局长,是吗?”

满局长:“是,是给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

于德清:“任局长,你是管总局信访的,你不了解情况,不能乱给我们扣违约的帽子。”

刘玉云:“我们开荒不容易,有的人付出了生命,穷的连饭都吃不上。当时的合同约定不再收费,你为什么还收我们承包费?我们用几代人、几十年的时间来实施和维护这项退耕还林工程,却得不到国家一分一厘的补助,这公平吗?”

任少军:“合同已经签订,不能因为你困难而修改合同。”

刘兴华:“你在合同签订中既违规又违法,所以必须更正。你农垦执行不执行国家的退耕还林条例?”

满局长:“执行。老同志我理解你,因为农垦有农垦的政策。任局长的脾气不太好,心眼还行……”

于德清:“龙镇农场在执行退耕还林中违背了《退耕还林条例》第5条、第24条、第35条、第44条、第57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62条、第98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2条,请领导看,这就是农业法第62条,这就是法!”

宋组长:“好了,老于,你们的事我听清了。这事很大,很复杂,调查组还要详细的调查,今天我也答复不了你们,我们得向上级领导汇报,看看你们是个别现象还是大多数,一定给你们一个明确答复!今天就到这,你们还有什么个别事要谈吗?”

于德清:“我们想跟你们调查组单独谈点事。”

宋组长说:“行,找个地方。”

于德清事后对我说:“在我们单独反映问题的过程中,让北安分局王副局长给制止了,他说调查组还没吃饭,我们马上要陪调查组去吃饭了。”

20101228下午7时,调查组离开龙镇农场。

(整理人:于德清、刘玉云、刘兴华、王义锋、付继生、王红彦)

 

二、黑龙江省调查组赴红色边疆农场调查记实

    (事见第五节。被劳教农工富万荣的妻子吴延敏的自述)

 

省委调查组领导没来之前,农场作业区长找我谈话说,你就说这些退耕还林的树和地都是你大哥富万松的,跟你没有任何关系,在领导面前什么也不要说,也不要参与,就说你什么都不知道,就想让我大哥和我丈夫回来就完事了。

在区长找我谈话以后,农场场长又用专车到我家来接我,说要和我谈话,我没去。然后又去找我大姐夫,和我大姐夫商量,让我大姐夫去劝我,说农场会走司法程序,把富万荣、富万松释放回来。

一、20101229日上午9点,作业区长找我去场部,说省里来人调查处理你们这事来了,我就叫着我侄子(被劳教农工富万松的儿子)一起去的。到了农场会议室,农场区长他们不让我侄子进会场,说领导不接见我侄子,理由是他没有参与上访,其实就是不想让他进去,怕把事闹大,给农场造成威胁。还有我们一同上访的人都没让去,都让农场给XX了,我挨个打电话叫他们,他们都不敢来,都说农场找他们谈话了,不让他们参与了。

二、会议中,穿紫色毛衣戴眼镜的人(农垦官员)说:“你们上中南海就是个错误,劳教你们两年都是少的,都应该比这还多!”

我说:“上访是有前提的。我们农场有(因为退耕还林问题)上访回来的,农场给开会,讲怎么办,我丈夫(富万荣)想去听会议精神,副场长在门外给截住了,不让进屋参加会议,而且说,你是上访了还是上北京了?你听什么听!当时富万荣说:‘国家政策都是公开的,你们这会有什么背人的!’不让他听。就因为这句话,回来的晚上富万荣就决定去北京,后来万场长让我们去的中南海(公安局都有笔录)。”

后来在调查会上,我本来要说我们农场场长被免职了,没多久又重新上任了。现任场长说,这页翻过去了,不让我说。总之他们就是不让我诉说我的冤屈我的苦!我一说,场长就让我翻过这一页,不给我诉苦说冤的机会,稀里糊涂的就结束了会议。

三、其中有个穿兰毛衣的人(农垦官员)说:“你们就是让律师给贯通了,国家不给律师开工资,他们指什么生活?”

我说:“他们没有要我们一分钱,没有吃一口饭喝一口水!”那些干部不相信,说没有字据和金钱的利益,他们能给你办事?

我说:“就是这样!”

四、任少军说:“你态度这么蛮横,你丈夫回来,你不还得让他上访吗?”

我说:“这都是你们逼的,没有办法!你们都是官官相护!”

他们就说我是埋汰他们领导,还有一个人说农垦跟地方不一样,根本就没有退耕还林这笔款,还说退休工人的工资、医保、文教、公安等开支,都是从这地上出的。

我说,场里为什么还给了我们两年的钱哪?怎么到你们那,这笔款就没有了?他们不承认,他们说,发给你们是错误的,还得朝我们要回来!

 

三、引龙河农场调查实录

(事见“第十节”)

 

时间:2010122810时许

地点:引龙河农场会议室

参加人员:黑龙江省调查组;农垦总局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北安分局王副局长、徐副书记等多人;引龙河农场场长高和平及其他领导,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

陈诉人:赵连发、唐维君、杨乃利

会议由任少军主持。

省调查组:“请你们三人说一下因购楼纠纷上访一事,有什么要求尽管说。”

唐维军:“我们没有上访,我们是通过法院用法律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可是农垦法院坚决不给立案,作为一位农民连自己的诉权都没有了,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就是要求立案!如不给立案,应拿出不给立案的书面裁定,并说明理由。”

任少军:“北安农垦法院为什么不给立案?”

北安农垦法院刘文斌庭长:“关于你们三个人所诉求的,涉及一些国家宏观上的东西,涉及国家政策的问题不给立案。”

杨乃利:“对于我们的诉讼请求,对与不对,符合与不符合立案要求?我们也不知道。符合立案的应给予立案,不符合立案的应给个书面说明。但我认为应该给我们立案,因为省高院、省人大给我们开了函,让我们直接到北安农垦法院去。可北安农垦法院仍然没有任何说法。”

北安分局一位官员:“你们在省高院打条幅是什么时间?”

赵连发:“是2010629日下午。这天晚上7点多钟,省立案庭庭长崔洪志接见了我们,还有引龙河农场信访办主任王东光、公安局刘伏警官同时在场。崔洪志庭长说,你们知不知道打条幅犯法?我们回答说不知道。崔庭长和和气气地说,以后不要再干这种傻事了,有问题解决问题。既然你们来到高院门下,归我们管的,我们一定要管。不归我们管,我们尽量去给你们协调好。请你们三人相信我,给我几天时间,我去给你们协调。如果协调不好,下次再来,我该给你们立案就给你们立案。然而我们三人也有一丝怀疑。这时引龙河农场接访的两位领导劝我们三人说,崔庭长已经这么说了,你们还有什么不放心的?你们三人跟我们回去吧。”

任少军:“这问题是出在你们法院身上,法院给个书面说明不就完了吗?”

任少军对我们提出的问题,让有关部门做出了解释。

北安农垦国土资源局领导说,土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没有年限限制。

北安农垦建设局领导说,住宅使用年限70年,也可40年、50年,划拨方式可无限期使用,商服是40年。

我们问,土地无限期使用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据我们查证,设计部门设计楼房使用年限是50年。

他们无言以对。

引龙河农场建设科科长冯晓艳说,这是经济适用房。

我们三人向省调查组提供了证据,即当时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这时冯科长解释说,当时是为了给农户贷款,才签订了此合同。

任少军问冯科长:“楼房验收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验收了,进行了分户验收。”

任少军又问:“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办了没有?”

冯科长回答说:“没有办。”

北安农垦公安局领导说:“至于你们三人在省高院打条幅、去上海,是犯法的。关于你们的上访问题,公安局不管,但你们触犯了法律,扰乱了公共治安,我们公安机关就得管。还有唐维军后续的8天拘留还没有执行,一直在逃。现在正给你解决事情,等解决完以后将继续执行,因为裁决已经下了。”

(蒋巍按:真是奇怪的逻辑!当初做出拘留决定,就是因为唐维君为维权状告引龙河农场,现在要“解决事情”了,“等解决完以后”怎么还要继续执行?看来受害农工以后的命运仍然不那么美好,威胁依然存在!)

唐维军说:“谁在犯法还不知道呢!如果我犯法枪毙都可以。但是必须查明谁在犯法?给我拿一个书面答复!”

任少军问各有关部门和引龙河农场各科室以及各管理区领导:“你们都听明白了没有?我是听明白了。”

之后,任少军让赵连发、杨乃利退场。

任少军:“关于唐维君退耕还林问题,你们农场给作出解答吧。”

引龙河农场林业科科长王维军说:“唐维君承包的造林地,是荒山、荒地造林。所以不享受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政策。”

唐维君说:“我给你讲一下什么叫荒山、荒地造林?荒山、荒地造林是指在荒山上和荒草地上造林。什么叫退耕还林?根据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第3.5条规定:‘退耕还林地’是指林地经开垦变成耕地,或坡度在25度以上的耕地,叫‘退耕还林地’。”

唐维君接着出示了“家庭林场承包合同”和“转让协议”,都标明了他植树造林的地方原为开荒地。

唐维君说:“这就说明了我就是耕地造林,这就是退耕还林!”

唐维君又出示了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上面也明确标注,唐维君所承包的林地都在退耕编号之内。

任少军说:“是退耕还林,补助也不能给你!”

唐维君说:“你给我念念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和第35条是怎么规定的?”

总局林业局领导说:“《退耕还林条例》第22条把实施方案确定的内容落实到具体地块和土地承包经营人,第35条规定,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补助年限,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唐维君又向省委调查组提交了以下证据:林权证3本;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造林技术规程;家庭林场转包协议3份;引龙河农场林权档案;退耕还林粮食补贴清单。

这份清单赫然证明,引龙河农场以领取退耕还林补贴为由,在龙镇粮库领走550吨小麦。

任少军说:“第一个问题说完了,你讲第二个问题吧。”

唐维君以大量实证,讲述了农工负担过重问题,质问农场方面,土地承包费为什么年年只涨不降?

农垦官员无人应答。

散会时,省委调查组的同志对唐维君说:“不要生气,在家等待消息,好好过个年,这些证据你自己保留好,等要用的时候我们会找你。你的问题我们都听明白了。我们回去后开会研究,再做答复。”

(记录人:赵连发、唐维君、杨乃利)

第十五章  用国家法规“验明正身”

        ——农垦总局的文件作废了吗?

 

通过第十四节中黑龙江省调查组召开的三个调查会实录,读者可以大致了解了垦区管理者的立场、观点。

我们应当对垦区的理由给予必要的理解。

“农场办社会”确实是一个巨大的经济负担,比如推进教育、医疗等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推进道路、桥梁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支付庞大的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直到生产队干部)的工资以及职工劳保、病保等各项开支等等。因此,垦区向土地承包人收取一定的、合理的管理费用可能是需要的(尽管我表示赞同,但在此我使用了不确定语式,盖因我无权发表肯定的意见。 2011420日,温家宝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提出,国有农场、林场的管理体制要加快进行改革。改革以后怎样解决这个问题,我无从知晓,自然也不能妄加议论)。

但是,在垦区管理工作中,有一个根本性原则是不可动摇的:即所有收费必须符合和遵守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必须充分体现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和国家的惠农政策。绝不能一味采取“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态度;绝不能无偿剥夺家庭农场(林场、牧场),让他们的个人投资投劳付诸东流,侵害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绝不能承包费年年疯涨、没有上限,一再加重农工的负担;绝不能为了追求高额利润而损害社会主义企业的服务功能,甚至搞成垄断性的高价经营,“不服从就走人”。

在这些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的问题上,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不需要讨论更不需要争论。国家相关法规的规定和内容是极其明确,不容置疑的!

让我们重读一下国务院办公厅于2006年下发的《关于深化国有农场税费改革的意见》,其中明确要求国有农场、国有林场等,要“纳入农村税费改革试点范围”,“取消国有农场的农业税,并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国有农场由于税费改革而减少的收入,由中央和地方财政予以适当补贴。”

文件还细致地规定,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

白纸黑字,堂堂正正,爱民利民,温暖感人,这就是党中央、国务院的态度和规定!

再请看:

关于土地开发问题

——198975日,国家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确定土地权属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第三条规定:“国有土地经开发利用,其国家土地所有权不变,依法开发利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

——199435日,财政部颁发《财政部关于农业综合开发的若干意见》,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在农业综合开发范围内,实行谁开发、谁利用、谁受益。在一定时期内使用权不变,可以继承,可以依法有偿转让。”

——2003年,国土资源部颁布《关于做好土地开发整理权属管理工作的意见》,第三条(十)款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开发、整理、复垦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原土地所有权原则不变。开发未确定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可确定给从事开发的投资者。”

——1994年,黑龙江省土地管理局发布《黑龙江省拍卖“五荒”资源使用权的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五荒’资源使用权的出让期限,可根据资源和开发项目的具体特点确定,一般不少于30年,最长可至70年。”

 

关于退耕还林问题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按照核定的退耕还林实际面积,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提供补助粮食、种苗造林费和生活补助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落实的若干意见》又规定:“实施退耕还林后,必须确保退耕农户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种植的林木所有权,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变更手续。”

——“在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基础上,实行‘谁退耕,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农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长到50年,允许依法继承、转让,到期后可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继续承包。”

——“国家无偿向退耕户提供粮食、现金补贴。”

 

这里,再向读者提供一份铁证,看看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是怎么规定的?我要问的是:总局什么时候下令这份文件作废了?或者垦区基层单位为什么不把国家相关法规和总局文件放在眼里?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

关于加强退耕还林资金财务管理的通知

黑垦局文【2003143号(摘要)

 

——属于总局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计划内的造林任务,造林补助种苗费每亩50元。退耕还林者自行采购种苗的,农场应当在退耕还林合同生效时,一次付清种苗造林补助费。

——国家向退耕户无偿提供粮食补助,每亩退耕地每年补助粮食(原粮)标准按200斤计算,每斤粮食按0.7元折算,由中央财政承担。

——经请示黑龙江省粮食厅同意后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统一领粮,再由农场统一兑付给造林户。粮食调运费用农场自行解决。粮食兑付要一年结清,不结转。

——造林后,农场租住林业、农业等有关部门对退耕还林检查验收,建立退耕还林粮食兑付卡,退耕户凭验收卡和粮食兑付卡领取粮食补助和现金补贴,并逐级报账。

——退耕还林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和粮食。

——总局下拨的种苗造林补助费和生活补助费,各分局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拨,各农场要按照国家退耕还林政策及时落实到农户。

——要建立奖惩机制。对没有按国家退耕还林、基本建设和相关的财务管理规定进行管理的,要相应扣减种苗或现金补贴;对出现重大问题的,将追究项目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00三年六月三十日)

    这是一份多好的文件啊!为什么从总局主管部门、信访部门到一些基层农场就是拒不执行?这份文件究竟什么时候作废了?

 

国家宪法和法律至高无上。

人民的利益至高无上。

党的执政为民的宗旨至高无上。

农民,是中国的最大多数并决定着中国的命运。自古以来,欺负盘剥农民的绝没有好下场。多少封建王朝无论曾经怎样的强大兴盛,一旦把农民逼上绝路,都必然走向衰败直至土崩瓦解,灰飞烟灭。蒋介石先生和他的南京政府最终不得不逃到小岛台湾去,一个决定性的因素是土改后的几亿贫苦农民站到了中国共产党一边。

新时期以来,数亿农民最先冲决了旧体制,播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春天。后来他们又潮水般涌进城市,以极低的收入和辛勤的血汗创造了“中国制造”遍及全球的“20世纪最重要的经济奇迹”。农民,是今天欣欣向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开拓者和头号功臣。2006年,延续了2600多年的农民交“皇粮”的历史宣告结束,这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世世代代“脸朝黄土背朝天”的辛劳农民,用独轮车把革命胜利一直推到海南岛的广大农民,为这个国家付出的实在太多了,他们应当充分享受改革开放的实惠和自己的劳动成果了。为此,党中央、国务院制定了一系列向“三农”全面倾斜的扶贫和惠农政策法规,并通过媒体和各种方式向全社会做了公布。党的阳光政策充分体现了党的“执政为民”理念,给亿万农民带来深深的温暖!

但是,本文所写的大量事实表明,在北大荒垦区的少数农场,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惠农政策并没有贯彻下去,很多农工没有、或没有充分享受到改革开放的成果和党的惠农政策理应带给他们的实惠。更为严重的是,部分农场管理层甚至与农工发生尖锐的对立和剧烈的利益冲突,以至造成垦区持续不断的进京上访人流。

问题的症结究竟在哪里?

这里,我要特别提及北安农垦分局的一份文件。这份文件公然与上面提到的总局文件相对抗!

2010年初,红色边疆一些农工进京上访,造成一个所谓“冲击新华门事件”(见“第五节”),北安农垦分局就此事向总局呈送了一份报告(20103号文件)。这份报告在“关于是农场还是造林承包户谁应该享受国家的退耕还林政策的问题”一节中明确说,国有农场管理部门应“享受国家退耕还林政策”,而且是“根据黑龙江农垦总局有关文件办的”:即实行退耕还林时,“将任务落实到地块,责任落实到人,政策兑现到生产队,造林承包到户。”

北安分局的文件还说:“农场造林承包户承包造林的耕地并不是他们个人赖以生存的土地,而是农场赖以生存的土地。”

这句话本身就表明,国有农场似乎成了与家庭农场、林场相互对立、相互争地的“实体”。

我只能说,北安分局的同志们太糊涂了,在读书、看报、学习方面有点落后了。广大农工和上万个家庭农场、林场不靠土地活着还能靠什么活着?农场改制后就停发了工资,大批退耕还林农户既无工资收入,又无耕地可种,林木要十几年或几十年以后才能成材,这意味着他们完全没有了生活来源,而农场管理部门又把国家退耕还林补贴拿走了,这些农工怎么维持生活?

国家信访局在2005年第85期《国家信访情况通报》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农场自定土政策,农场与职工争利,干部与职工争利,是造成职工负担重的主要原因。”

农垦总局明文规定,每位在职职工应给15亩生活田(也叫基本田),事实上有些农场落实的并不彻底。他们还制定了极其严格的“生活田”规定,如“上学的孩子、包括上大学的孩子不给”,“到了退休年龄不给”,“长期在外地打工者不给”等等,已经给的还要不断削减——因为现在土地确实太值钱了!

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虽然不能把坏人变好,但可以防止好人变坏。不完善的体制、制度和机制却可以使好人变坏。

马克思《资本论》中的一段话是极具警醒意义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巨额利润会使意志薄弱者走向疯狂,这是隐藏于人性深处和通行于市场的普遍规律,正应了西方一句谚语:“上帝要人灭亡,必先让其疯狂。”

北大荒不是世外桃源,不是人间净土,所有规律在那里照样起作用。大量事实表明,80年代中期垦区开始大规模兴办家庭农场的时候,粮价走低,农业疲软,种地不赚钱。垦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为重振北大荒雄风,打造“中华大粮仓”,动员和组织广大职工艰苦奋斗、奋发图强,做了极为可贵和富有成效的努力。进入新世纪,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关注“三农”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法规,国家各项补贴下发了,粮价涨了,土地火了,种地开始赚钱了。在我看来,正是从这时开始,极少数农场干部的心理发生了畸变。龙镇农场场长王军跟于德清、刘玉云等农工讲的心里话是极具代表性的:“要是知道退耕还林国家给那么多钱,还能轮到你们吗?我早整到手了!农场就是为了得点国家补偿费,才加上‘合作’这个词。要没这个好处,我把地包给你们了,把国家好处费也给你们了,我疯了?”

引龙河农场农工徐万忠、李文忠和傅永江,给我列出了近年来该农场土地承包费价位表:

2006年,1950元(垧);

2007年,1950元;

2008年,2330元;

2009年,2850元,每个在职职工给10亩生活田;

2010年,2850元,10亩生活田削减为7亩,等于变相涨价。

垦区的土地承包费就是这样一路疯涨、不见上限的!

今年许多农场的承包费又涨了。

20097月,引龙河农场农工唐维君为请求“落实退耕还林政策”找到场部。在“体改办”的一间办公室,他看到一位年轻的工作人员小王正在装订农场农工与场方签订的一摞摞合同文本。每份合同上赫然写着每亩地承包费为107元。但唐维君知道,全场所有农工包括他本人,每亩地实际上交的承包费为182元。这无疑是一堆假数字、假合同、假签名!

当时他很想偷出几份,但思忖再三没敢动。据悉,引龙河农场总共有30多万亩耕地,每亩地隐瞒承包费75元,总数就达2000多万元!

2009年如此隐瞒,其它年份呢?

家庭农场上交的承包费的管理也存在不少漏洞。

建三江农垦分局青龙山农场农工张桂荣、陶长荣等15位农工反映,2007年,有关部门来查该农场第三管理区主任杨某的账,195万元资金“去向不明”,事后此人被调到“阳光保险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来他变卖了所有家财,全家人都消失了。随后,区里又来个一把手,上台仅仅3年,又查出200多万元资金“去向不明”,经向职代会公布后被免职,此人又调到别的农场。

垦区有规定,有工资收入的干部不得包地。而农工们向我检举揭发了基层一些干部以亲属名义,把大量土地变相包到自己手里(因我无法查证,故不能在本文中列出)。垦区三级领导干部到北京来同我交换意见时,我当面指出这个问题,一位农场干部理直气壮地说:“干部也得活呀。”

法纪观念荡然无存!

第十六章  2011年,上访的路还在延伸……

   ——在社会主义中国,正义一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1

2011年,十二五的开局之年,国家和人民都充满新的希望、新的期待的一年。

但是,请广大读者,请农业部,请黑龙江省委省政府,请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更请党中央、国务院,在读过本文之后,再来听听2011年春天垦区一位女农工冒着风险给我发来的控诉!

读了下面的文字,我的心在颤抖,我的心在哭泣,我的心在燃烧!

建三江分局青龙山农场的女农工张桂荣发信给我,原文如下:

农场下发的1号文件规定:2011年每亩收费477元,其中包括肥料款、种子款(117/亩,价格高)、筹资筹劳款10/亩,利费、水利建设费、水田基础建设费、道路建设费、社会事业建设费,这些具体怎么分的,我们也不清楚。此外收保证金30/亩,私家农机具被强迫集中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500元。在个人家存放每台大型机械收费300元,小型收费50元。基本亩(即生活田)每个在职职工分8亩(作者按:总局规定15亩),2010年每亩收25元,今年涨到40元,连队却收320元,说是等国家补贴回来再‘多退少补’。从国家有补贴开始,农场的利费就快速上涨,中央的惠民政策我们根本没有享受到。农场最初说,让农工把自家地里的低洼地都整平种上,5年不收费,却从第一年就要钱,不管地好坏,都一样收费,这也太不合理了!

2011321,开了全连队(作者按:还叫“连队”,证明“军事化”管理遗风还在)大会,大概说了一下农场1号文件的内容。文件让农工于321签合同,但是当天没签。到了23日,信用社开始给贷款,五队的张欣把贷款卡拿到自己手里。连队会计不让,说必须把卡交给连队,扣完利费再把卡给你。张欣就给他爱人(省调查组接见的农户王宝艳)打了电话。我也去了信用社,想和队长(栾XX:服刑6年,现任三区五队队长)说明白,我们不是不交利费,等签了合同就交。谁知还没等我说完,队长就喊上了:“听说你把卡抢走了,快点交上来!”我听了很生气,说:“我抢谁的卡了?我贷的款我还,你开会说先签合同,要是签了合同,贷款卡我现在就给你,任你扣。”队长说:“那我不管!”我说:“你工作挣钱你不管能行吗?”队长说:“我没挣你钱,我挣农场的!”我说:“要没有我们农民交钱,农场有钱用你,给你开工资啊?再说省调查组的都说了,签了合同再交钱是应该的。”队长蛮横地说:“你就说你交不交卡吧?”我说:“签了合同就交!”然后转身回家了。没想到队长觉得在人前失了面子,竟然想让信用社的人把我的贷款卡作废,信用社的工作人员没同意。

今年,农场又强行摊派“空育131”催芽稻种,预收种子费就是强卖,很多人家不敢种,库里烂了很多,没人去领,但种子款已经被扣了,我们也没办法,要不回来。我到13连帮人家插秧,地头扔着17袋“空育131”稻种,共1360斤,农场扣款近7000元,种子白扔了,钱也要不回来。

这几年,我们签的都是空白合同,上面没有亩数、钱数,并且合同也不给我们。今年还是这样,农工拿不着贷款(卡的密码只有扣完利费,才告诉农民)。这样我们就无法购买生产物资,无法备耕,没办法只能让农场快点扣完各种费用,好把卡拿回来。两会刚开完,温总理在会上说:“一定要关心民生,以人为本,让‘十二五’开好头,起好步。”农场的政策与党中央背道而驰,根本没把百姓的死活当回事,我们农工的血汗钱不知跑哪去了?他们从来不说明!有的就被贪官装进自己的口袋了!这样还能成为现代化大农业吗?社会能和谐吗?国家能繁荣昌盛吗?

据调查,张桂荣今年承包土地900余亩地,贷款42万元,全部被农场扣下作为承包费和其它各项收费,她只收到一张贷款票据。今年生产所需的资金,她不得不以15的高利从民间抬钱了。

北安分局引龙河农场唐维君也发信给我,称该农场2010年每亩地承包费为190元,2011年又涨到220元,并继续实行上打租

一些基层干部欺负老百姓到了这种程度,货款卡不给本人,签的是空白合同,承包费和种种苛捐杂费年年疯涨,垦区的管理者不感到脸红吗?用农工上缴的巨额资金买断的北大荒频道,倾听过、反映过这些农工的声音吗?

2

201117上午,建三江农垦分局所属部分农场的农工,踏过冰天雪地,从遥远的北大荒奔赴北京,要求向我反映情况。他们是:

      ——1957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冯义龙——1967年生,前哨农场农工

    杨金辉——1956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张振学——1959年生,洪河农场农工

    姜宝贵——1961年生,七星农场农工

      ——1954年生,女,大兴农场农工

    赵成凯——1954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杨志国——1969年生,大兴农场农工

    李金柱——1958年生,共产党员,前进农场19队原队长,2004年因不满农场土政策,愤然辞职

    盛永成——大兴农场16队原队长,因同样原因辞职。

    当天下午,他们离开北京,没有一人上访,各自返回农场。薄义因家境极度困难,他的路费是同行农工们捐助的。

访谈中,奔波在告状路上整整17年、4次被拘留的薄义说了一句令人感动也令人震撼的话:我相信共产党的政策不会变,我才上访告状到今天!

    他们反映的情况和问题简要汇总如下:

 

一、骗走家庭农场的《土地证》

建三江分局洪河农场于1997年、前进农场于1996年分别向全场家庭农场开发户发出通知,声称将要以旧证换新证。现将洪河农场通知摘录如下:

洪河土地科根据建三江土地局的指示和要求……将统一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原由土地科发放的国有土地证由各场土地科收回作废。统一使用由建三江土地局地籍科发放的国土证,如有拒不执行土地局指示的,或者以种种理由拒绝换发新证的,洪河土地科将视其为违法占地,由土地科代表土地局收回其所开发的土地,交给农场或者作业区,重新发包给他人……”

但是,农场撒了个谎,他们在收走省土地局下发的有效土地证后,至今已经过去13年,仍然没有下发新证。他们显然怕打官司。

 

二、高价强卖农机具

创业农场黄培川、青龙山农场袁洪胜反映,农场强行要求承包土地5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购买日本产的插秧机(俗称大洋马)。国家对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是有15%以上补贴的,因此在农场购买大型农机具,理应给市场价格更为优惠。但是,2010年,前锋农场张丽英在市场上直接购买的大洋马插秧机为6.4万元,并直接送货到地点,而农场农机科的卖价为8.4万元。青龙山农场卖价为7.9万元。

 

三、国有农场机构臃肿,加重农工负担

以大兴农场为例,全场人口约1万余人,场部拥有一座办公楼,公安局有一座楼,其它还有一些科室不是有自己的办公地点,就是在外租借办公室。这个农场仅公检法人员就有数十人。据农工们反映,现在生产队的领导干部、工作人员也大大超过生产建设兵团时期。前锋农场的文件规定,对全年各项工作目标提前和超额完成的管理区,农场将增发全员年薪40%的风险收入。也就是说,凡是足额和超额完成本区上打租收费的管理干部,都有提成。

前锋农场有:场部5层办公楼,公安局4层楼,法院、工商、阳光保险等4层楼,种子公司4层楼,仓储、基建科、林业科等5层楼,土地科3层楼(上有家属房),交通科客运站2层楼。

天哪!一个农场的农工们要养多少干部和以工代干的人啊!

怪不得收费这么多,这么狠,这么涨!

    此外,洪河农场农工、共产党员杨金辉反映,他先后投入160多万元,开荒4000亩,创办起家庭农场,2004年与农场签订了为期10年的承包合同。但第二年农场就撕毁合同,大幅提高了承包费,并要求杨金辉签订新的合同,不签就不许卖粮,并派人堵在路口,强迫杨金辉按新的承包价卖一车粮,交一车钱。杨金辉坚决拒绝,结果被作业区主任杜某派人把他的左腿打成粉碎性骨折。当年杜某竟然被评选为该农场先进工作者。后经杨金辉上访告状,黑龙江省纪委强力干预,杜某做了赔偿。

3

201164,建三江分局前哨农场包地农民王恩江进省入京上访途中,专门来见了我。他原是黑龙江省富锦县农民,1987年看到前哨农场公布的招商文件,雄心勃勃购买了70头牛,办了一个养殖场。没想到那里地势低洼,牛烂蹄子,最后死的只剩了5头。2002年,王恩江又开荒1820亩,与农场签订的合同规定为:每亩地上交10元农业税和45元的承包费,以后按每年每亩5元递增。这期间他通过继续开荒连片,承包耕地面积达到3000亩,总投资近150万元。

但是,2005年,前哨农场撕毁合同,要求每亩地承包费增加到120元。王恩江当然不能同意,于是被迫到省政府上访,其结果是王恩江被前哨农场公安局拘留10天。2007年,农场擅自把王恩江承包的3000亩耕地包给农场之外的于姓人家,包地的人欺负到王恩江家里,把他78岁的老母亲打得多处外伤。自此,这片耕地的承包权就归了于姓人。2007年当年,于家就以每亩120元的价格,把765亩地二次发包给别的人。王恩江的妻子患了癌症,生活雪上加霜,他的大女儿考上大学后,弃学不念去打工了。

迄今,王恩江进省入京上访十余次,每次都被农垦工作人员拦回。

2011525,前哨农场场长刘某给在京的王恩江发来一条信息,这条信息现在还保留在王恩江的手机上:恩江:你好,我是刘XX,快点回来吧,在外面解决不了问题,不要给王书记(指建三局分局领导)添麻烦了,我给你解决。

531,王恩江返回前哨农场。回去以后,他的诉求照例无人理睬,王恩江又一次踏上漫漫无期的上访之路。

有多少农工和家庭农场场长反复上访,又反复被好言好语拦阻、劫持回来,但问题始终没能解决。农工们只好斗争,失败,再斗争,再失败,始终不服,坚持上访。我甚至都为垦区感到头疼,这些矛盾和争执什么时候能消停下来呢?北大荒什么时候能平静下来呢?农场那些对上访者死看死守的干部太辛苦了,他们什么时候能睡个好觉呢?

我还想郑重指出,从上访农工的诉求内容可以断定,许多问题和争执出现在垦区一些农场的现行政策和规定上,因此他们并非仅仅代表个人。在他们身后,还有相当部分的群众抱有同样的看法和意见。这是北大荒最大的不稳定因素。

4

更为严重的是,我所访谈的许多农工正在遭到无情的打击报复:

——2011年3月18,曾被重伤双腿的前锋农场农工白文革,遭到管理区干部李某纠集的一伙人痛殴,李某挥拳将白文革左眼打出血,经诊断为“视网膜破裂,眼底出血,住院治疗20余天。

——2011年3月18,前锋农场将张丽英名下的近千亩耕地外包他人,那些人将张丽英的10栋育秧大棚砸烂,张丽英的儿子对现场进行录像时被打伤。4月下旬,管理区强行禁止张丽英抽水泡地(以备种植水稻),致使她的2000余亩耕地全部过了种植节气。56,经我向总局宣传部高先生反映,第二天前锋农场赶紧派人播撒稻种(本该插秧的),说见绿就行。据张丽英说,他们播下去也是浪费,节气已经过了,不是绝产也很难再有收成。农场管理者还鼓动新的承包农工起诉张丽英,遭这些农工拒绝,他们说:不是张丽英不让我们种地,是你们不让我们种地!

因育秧毁弃,大棚遭砸,没种上地,张丽英一年就欠债60余万元,全家生活陷入深重的灾难。

为防止张丽英继续上访,前锋农场对其实行严格监控。54日晚10时许,第四作业区干部给一位司机打电话问:你把我那位张奶奶拉哪去了?司机答:我不仅拉你张奶奶了,还拉你杨爷爷了呢!干部说:以后你拉张奶奶去哪儿了,告诉我一声。司机笑答:那是不可能的!

——2011年4月11,北安分局龙镇农场于德清、刘玉云、王义峰、王宏彦、傅继生5人到黑龙江省政府上访。省农垦总局信访办联席会议办公室就此下发一份正式通知,摘要如下:

龙镇农场公安局:

2011411,龙镇农场刘玉云、于德清、王义峰、王宏彦、付继生5人未等待省调查组关于退耕还林问题诉求的答复意见,集体越级到省信访局,且此信访问题已三级终结,严重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其上访行为一是违反了《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二是违反了黑公通【20098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及黑信联发【2009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三是违反了农垦总局黑垦政发【20063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建议龙镇农场公安分局对刘玉云等5人依法进行处理。并落实好信访稳控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复越级集体上访。

此建议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

                             0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公章)

看来,垦区信访部门已经给刘玉云、于德清等5人定了三级终结的铁案,声声泣血的草根族声音再次演变为肠梗阻

国家制定的退耕还林惠农政策同样严重遭遇肠梗阻,对百姓而言成了一纸空文,无异于一张废纸!黑龙江农垦总局2003年下发的文件,因何到了自己直属的信访部门也形同废纸呢?正是总局的这位信访办主任任少军同志,在接待卢凤琴等多位上访农工时公然说:当年小日本进中国时杀人杀少了,应该把你们都杀掉!

如果任少军同志不能彻底纠正他对人民群众的蛮横态度,他怎么可能公正地处理上访农工的问题?

一切情况都表明,在2011年初黑龙江省调查组到达垦区之后,上访农工的诉求不仅没有得到公正处理,而且事态愈演愈烈,接受我访谈的众多农工继续遭到蛮横的打击报复,我不能不表示强烈的愤慨。

 

 

现在我要问:

国务院红头文件所要求的将农工承担的土地承包费(管理金或租金,下同)中类似农村乡镇五项统筹的收费全部免除,确保将农工较重的负担减下来。,这件事情办了吗?

垦区要清理和规范国有农场对农工的其他各项收费,这件事情办了吗?

各农场要印制农工负担手册,凡手册之外的收费,农工均可拒付。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采取绝大多数农工愿意接受的形式和方法,将免除的类似乡镇五项统筹收费的好处全部落实给承包土地的农工。严禁通过其他方式变相加重农工负担。这件事情办了吗?

国有农场要规范各项支出,严格控制管理费用增长,防止管理费膨胀侵蚀税费改革带给农工的好处。这件事情办了吗?

本文所反映的问题集中起来,其核心在于:北大荒垦区凸显出来的诸多矛盾、纷争和意见,是全面开花、自主经营的上万个家庭农场与垦区现行管理体制发生的必然碰撞,是群众保护自身利益的自觉意识和垦区基层极少数管理者剥夺行为的必然对抗,是渴望稳定发展壮大的家庭农场和管理成本不断冲高的必然冲突。

这是北大荒发展到今天的一个瓶颈

产粮330亿斤的广大劳动者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护!

可以肯定,沉没的声音绝不会沉没,草根族的合理诉求如不妥善解决,北大荒永无宁日!

北大荒的历史是光荣的,北大荒的未来是美好的。北大荒的今天正处于一个关键的历史转型期。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是北大荒人面临的重大而紧迫的时代性使命。

正因如此,2011420日,温家宝总理要求,国有农场、林场要加快进行体制改革。

北大荒垦区,是英雄辈出、贡献卓著的中华大粮仓。在党中央、国务院以及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数十年来垦区广大干部职工团结一致、艰苦奋斗、攻坚克难,为这片沃土的发展书写了史诗般的新篇章,为国家经济建设和各项事业做出不可磨灭的贡献。尤其进入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在垦区党委的坚强领导和昂扬激励下,数以万计的家庭农场顶着生活费自理、生产费自理的巨大经济压力,白手起家,奋发图强,创造了更加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

    这个成就是前所未有、激动人心的,是我们不能忘记的。

历史应当记住,三代北大荒人有恩于国家!

他们的劳动应当获得国家的回报,他们应当过上愉快、和谐、幸福的生活,他们的心灵不应当有阴影和伤痛,他们的眼里不应当有泪水和愤怒,他们的劳动成果不应当被剥夺和侵害,党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阳光政策不应当被土政策所阻断!

我和所有那些受到侵害的北大荒垦区上访农工,正等待着最终结果和结论。

201169,人民日报发表评论《警惕政府无形资产流失》,文中说:每一起突发事件,处理不好会成为损伤政府公信的消极因素,应对得当则可能是增加政府公信的契机。如果事情出现后不是衔恨披露信息者瞎捅娄子,而是尽力促成政府与民众的顺畅互动;事态激化后不是推卸责任,而是着力解决实际存在的问题,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化危为机的双赢局面’——政府提升了公共管理的水平与公信力,百姓实现了正当的诉求和利益的公平。

民心是最根本的执政资源。

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前进中的问题只能用改革的办法来解决,绝不能开历史的倒车,绝不能伤害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上万个家庭农场是北大荒垦区的主体生产力和生产主力军,没有家庭农场的稳定、发展与壮大,就没有垦区的稳定与繁荣!

根本问题在思想路线。根本的解决办法在于加快和深化改革。我相信,只要思想路线搞对了,政策调整好了,真正体现了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真正体现了胡锦涛同志提出的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侵害家庭农场和群众利益的现象得到坚决制止,上访农工的合理诉求得到落实,基层的矛盾与纠纷会迎刃而解,干群团结会得到极大的加强,北大荒的事业将会向着更加光明的道路前进!

目前最紧要的问题是:立即制止垦区少数管理者对上访群众的打击与迫害!

在社会主义中国,公正和正义一定占有压倒性优势!

 

                        2011年6月26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