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目标”提示买房请早


尽管有对各地方政府所出的“房价控制目标”愤愤不平,也有认为“房价控制目标”一个涨字很滑稽?那么我想说,滑稽的并不是政府,恰恰是说滑稽的人。想必再学一下“国8条”的话,滑稽之说,在别人看来确实够滑稽的。


看一下“国8条”原文,国务院在2011年1月26日召开常务会议,就房地产进一步调控作了具体布置。其中规定: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末向社会公布。从文中我们不难看出,由于经济发展目标是每年上涨的、居民的可支配收入也是上涨,那么房价控制目标同步上涨,难道有什么错?


当然有认为,“房控目标”并没体现居民支付能力上。至于这一点本人以为很难有具体标准,有一现象我们也应认真思考。都在说:由于房价太高,使得大家都买不起房?但事实往往是,排队买房现象时有发生,抢房事件屡见不鲜。在这一背景下,难道我们还需怀疑居民支付能力不足吗?


所以,你愤怒也好、认为滑稽也罢,一切都属自找。因为地方政府“房控目标”其遵循了“国8条”规定,到是有一点提请注意,假如你不属限购对象,买房越早越好。


为何这样说?其它原因不讲,只根据各地设定的房价涨幅目标,我想也该买房。晚一年买房所要多付出多少?按“房控目标”将是房屋总价的8%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