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桌凳使用和保管制度
为进一步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为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提供资源保证,河南省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学校免费配备了学生用可升降铁木结构双人课桌凳。这是继危房改造工程实施以来又一大惠民工程。为了加强管理,更好地使用好、保管好这套设备,增强班主任、教师、学生的责任心,特制定本制度。
1、校长是学校使用和保管课桌凳的第一责任人。各班班主任是所担任班级使用和保管课桌凳的第一责任人。各班所使用课桌凳由班主任负责领取,学校按照各班领取课桌凳号码登记造册,并要求班主任签字。
2、校长要要求本校各班班主任负责对学生使用课桌凳进行按编号登记造册,并及时填写变更记录。学生是具体使用某套课桌凳的第一责任人。
3、课桌凳使用和保管实行责任追究制,责任人是使用某套课桌凳的学
生和班主任。
4、课桌凳受损或丢失有责任人负责维修或折价赔偿。受损严重的要加
倍赔偿。每套折价300元整。
5、班主任负责要求学生不准在课桌凳上乱刻、乱划、乱画、乱贴,更不准在课桌凳上站立行走。因此出现的问题,追究班主任的责任。
6、课桌凳移动位置必须经班主任批准。否则出现的问题由学生负责。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