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人民罚单”图文并茂上传网络后,备受关注。关注之下,当然各有其说词。发帖人调侃称“任何机动车辆应该包括警车,这辆车可能过于不打眼所以被交警同志忽略了”;众多网友更是力挺并甚赞发帖人为血性网友。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作出回复说:经过辖区大队认真予以核对、调查,帖中湘A9407警车系长沙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芙蓉大队的路面巡逻警用车辆,当日该车正在执行巡逻任务,之所以临时将车停放在大队门口,是由于工作需要前来队部临时办理相关公务。
笔者也相信被开出“人民罚单”的警车之所以违停,大约是因为公务需要,说他们与公务无关带头违停,至少眼下看不到有力的证据,也可能有点冤枉的成份。不过,对于“人民罚单”,警方倒是不必急于辩解,不必猴急地寻找深挖合法地“违法”之依据,更不必觉得遭遇了天大的冤枉。
“人民罚单”之意义显然并不在罚单之巧拙或者“技术含量”,不在一车一事处罚细节上之是非对错,而是涉及到警车、特权车之类带头遵纪守法的大语境和大问题。谁都知道,如今在交通法纪面前,我们远没有达到车车从善人人平等的公平境界。尤其是警车、特权车带头违规的现象依然严重,而其中相当部分并不存在执行公务的例外,显然也不享有违法处罚的豁免优惠,但是警方在执法方面则明显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看到那些特权车或者看也信号灯就呼啸而过,或者大喇喇斗狠般停在禁停标志旁,相关执法人员要么睁只眼闭只眼视而不见,要么手长袖子短无可奈何,不仅损害了交通安全,而且伤及交通法规的尊严。
于是才有了“交警力量是不够的,人民的力量是无穷的,我来帮帮忙,开张人民罚单吧”之可行性。从这样的意义上讲,“人民罚单”不仅不是一种心存敌意的恶搞,而且堪称是民间智慧的体现,是了不起的执法创意,绝对有利于形成自觉守法氛围,大大减少特权车炫耀式违法现象。
基于此,笔者建议,长沙警方别急着为自己开脱,不妨大度且愉快地接受“单糙理不糙”的“人民罚单”,并依违停处罚之例依法自我处罚。这既是对于民意的重视和呼应,更是桃李不言下自成蹊的最有效守法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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