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一个共识


(下雨天。上海财大高等研究院的“土地制度、户籍制度与城市化”研讨会连续开到了第四年。接近尾声的时候,我提议说,已经四年,我们能不能搁置争议,达成些阶段性的共识?大家响应之。相信很快,大家会看到基于我们研讨的共识。我很高兴为这个共识起草一小段,也是与我们所提的“户籍和土地联动改革方案”最相关的一段。今晚,在我斟酌每个用词,完成这段文字时,感觉有焰火腾空而起在三千里外,冷色调的绚烂,短暂如倏忽而过的四年,也许更久远。在此,我要感谢我的同行和读者,包括质疑、反对与批评,感谢过去共同研讨的文贯中、蔡继明、华生、乔依德等前辈,当然,最要感谢的,还是陈钊,我们共同组织了一系列的研究,做了愿做、应做且能做之事。

2011.6.11夜正浓稠,如泄漏在海滩的油污)

 

户籍与土地联动改革的共识

合理有序地推进城市化,放松对于大城市的规模管制是解决“三农”问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当前城市化进程的主要难题是促进已经进城的农民转化为市民,让他们分享城市化进程的收益。为此,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降低城市(特别是大城市)外来人口落户的门槛。在渐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应主要以在当地城市居住和缴纳社会保障的年限作为落户先后次序的标准,取消落户的技能要求。同时,在现有土地制度下,应给予吸纳更多农民工落户的城市更多建设用地指标,并且允许农业用地进行跨省(市、区)的占补平衡。应允许进城农民在有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的前提下,自愿地将其在农村宅基地所对应的建设用地指标作为可以交易的资产,合理有偿地转让给落户城市。城市政府应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提供覆盖到常住人口,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布局应以适度分散和接近就业岗位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