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路于民,政府部门不需要那么多歪理由


  对于社会各界呼吁取消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质疑,中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28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目前不能取消。该高速收费是经当地政府批准,同时,它还是上市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目前仍然在批准的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期限内实行收费。收费如果取消,从政府层面来讲存在着违规、违约的风险。何建中透露,北京市政府、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在想办法,最终会解决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

  以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等为代表的超时收费问题,系对公众权益的侵害。三年前,北大法学院王锡锌、沈岿、陈端洪三位教授曾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武器”,要求了解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及流向。而此后的3年,王锡锌教授一直在致力于“中国高速收费政策改革”的研究。有关人士认为,北京首都机场高速从1993年建成到现在,已经近20年,它的盈利收入早已超过了最早的11.65亿元的总投资,向全社会开放的一个高速公路,既然它已经收回成本,就理应作为一个公众服务的项目,免费开放。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降低收费标准后,特别是进京方向,带来了一些交通拥堵”。试问,难道提高或维持原有标准,交通就不拥堵了!这种打个马虎眼就能糊弄百姓的时代早已不复返了。

  最近,在五部委叫停公路超期收费的压力下,北京市交通委宣布,自7月1日起,首都机场高速路进京方向免费,出京方向小车收费5元,减价50%。但收费时限没有改变。而且,首都机场高速路降价的理由也含糊其辞。有关部门说这是为了进一步降低出行成本,同时努力保障首都机场的正常运转。这种说法非但不承认机场高速收费违规了,好像出于对民生的考虑,反而有功了。这种回避实质,朝自己脸上贴金的表态,难免引起市民不满。难怪有网民说,“现在清理行动虽未大张旗鼓,首都机场高速收费已先下调了一半,颇有些‘先声夺人’的气势。这不是‘避重就轻’给自己买个‘安全港’吗?”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说机场高速费是当地政府批准的,是上市公司资产的一部分,目前仍在批准的经营性公路期限内实行收费,如果收费取消,从政府层面来说存在违规或者违约风险,著名评论员何亮亮认为,发言人这个说法是有道理的。但问题是这种在多年前制定,基本上作为上市公司的资产,同时又是作为经营性收费公路的期限,这样的期限满了以后怎么办?90年代初,当时中国市场经济不发达,相关的法制也不发达,民众的维权意识也不发达,现在这些情况都已经改变了,所以这种不合理的收费必需停止。至于所谓的违规和违约问题,这是政府自己的问题,不是老百姓的问题。

  延长了收费年限,单向收费不告知,“秘密”转换为经营性公路性质,作为全国通行量最大的机场高速,某些部门除了想拿回高速公路建设费之外还想利用它再多赚钱,编制出各种改制等变异的做法,把收费公路作为融资平台,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或把经营性公路转为上市公司,重新审批后长期延长收费期限,这其实是政府各部门对利益追逐的赤裸裸的剥削人民的行为,这其实是某些部门通过国有企业继续敛财并对纳税人权利的侵犯和掠夺!公路建设本来就是带有公益性质的工程,就像保障房一样,政府不允许过多盈利。高速公路这样的公益设施,就像摆一桌酒席,政府不能只请客、不埋单,而让资本来替政府埋单。政府部门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什么要转嫁给老百姓来承担呢?一个负责任的人民政府在面对人民诉求时,是不应该推诿责任的,更何况这些人头顶着“为人民服务”的光环,岂能干一些违背人民意志的事情。

  从本月20日开始,国家五部委首次联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收费公路专项清理工作。此次清理的重点是公路的超期收费、通行费标准过高以及不合理收费。其实,类似的清理已进行过N次,收效并不理想。每次大张旗鼓行动前都能看到“全面清理”、“坚决撤销”、“立即纠正”等狠话,但活动之后,收费公路却依然大摇大摆不顾继续高额收费。

  民众将“乱收费、乱罚款、乱设站卡”统称公路“三乱”。目前全世界已建成14万公里收费公路,有10万公里在中国。我国高速公路的95%、一级公路的65%都是收费公路。世界银行发布的一份最新研究报告披露,中国的高速公路通行费是全世界最高的国家之一,高速公路成为“高价公路”。

  在以“收费还贷”、“政府层面违规或者违约”为幌子的背景下,某些部门把应该交给国家的钱当成了自己的“小金库”!公路已经完全背离了作为公共产品的本来面目,变成了个别部门获取高利的垄断产品。公路变“私路”,成了地方政府与民争利的工具,也成了贪腐高发领域。既得利益被拿掉,不情愿是显然的。但这不能成为首都机场高速含糊其辞的理由,也不能成为赚取不义之财的动力。

  公众在公共决策和政治过程中被边缘化,才导致“公”路变成“私”路,导致各种公共利益受损害的政策扭曲和制度变异。针对包括首都机场高速路在内的全国收费公路收费问题,政府应从源头上进行治理,对明显不合理的收费乱象,重拳出击,对群众呼声高的道路进行专项整治,“还路于民”。

  “所有的道路都通向城市”,比利时诗人凡尔哈伦曾如此写到,作为时代和社会变迁的隐喻,暗示着城市作为权力与财富中心的事实。但如果他生活在今日的中国,亲历一条条通衢大道上布满着的关卡,或许会改写自己的诗句:所有的道路都通向收费站。通行是一种权利,而不是一种消费活动。在公路上找回人民,是权利,更是追求。
公路毕竟是让人走的,货畅其流是公路应起的作用。公路若因有钱才能通行,则违背了公路的本质。公路何时姓“公”,这需要中国政府切实站在人民的利益上,站在中华民族复兴的基础上来考虑问题,而不是纠缠于政府部门的一己私利上,以各种幌子来损害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再多的话语都不及中国政府真正付诸于实际行动,只希望这个问题能够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