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俊卿律师团首席律师高子程:中非项目应被包容理解


卢俊卿律师团首席律师高子程:中非项目应被包容理解
2011年08月26日 21:08
一、在华商协会未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社会大众对其传播华人慈善、塑造我国国际形象的善行应予包容及鼓励。
在我国,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已经达到了98%。而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数字,在非洲,大约有4600万个学龄儿童从来没有上过学,能够接受中学教育的青少年不到30%。相比较而言,非洲儿童确实为任何一个慈善组织不能忽视的救助对象。
且不论是对我国地震旱灾等的灾后重建,还是对于大中小学的教育经费投入甚至大学生创业,世界杰出华商协会均多次伸出了援助之手。仅2009年春节组织爱心企业家到四川地震灾区举办“杰出华商为灾区送温暖”慰问活动,10天时间内协会及其会员就为灾区群众发送春节红包共计达3000多万元,这一数字即基本与“中非希望工程”实际到款的3100多万元持平。当然,这其中,有人因不明认捐、募捐、到款、分期到款的区别,误解华商协会。
据了解,在非洲做慈善与帮助国内的弱势群体,对于华商协会而言是兼顾的,且后者更是协会永恒的宗旨。
二、希望通过立法层面,建立健全慈善公益类相关法律体系,引导主流媒体对此类事件的合理合法解读,达到正确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向善的正果。
不论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还是世界杰出华商协会有限公司,均为在香港合法注册的社团及公司,其在北京的办事机构亦已在北京市工商局登记备案。其主体资格不必质疑。当然,真正使公益和慈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尚需完备的立法规范之。
常言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虽然,国民更多崇尚“独善其身”的境界,但是,我们仍不必责骂有心之士“兼济天下”。我们不应伤害每一位善良本真的普通社会大众的心,更不必伤害那些实践善行的发起单位、主办单位、捐款人、执行人的心!尽管,这类单位、这类机构由于各种原因,在内部管理、外部运行、所处环境均存在诸多不尽人意、不尽规范之处。因为,本真求善的义举,即使欠美,仍感可贵。当许多民众抱怨入学难、入托难的时候,我们还会同时责骂那些出资办学的机构不尽完美吗?我们应当呼唤,至少应该允许那些有志办学的哪怕是粗糙的善举萌生广泛。因为求全责备,而致更多的儿童被拒之学门之外,君心何安?恐怕,这也不是广大网友所期望的状况。
大爱无疆,众生平等。当我们看到非洲儿童饥饿的眼神,求学的奢望,我们忍心继续充当无动于衷的看客吗?所以,无论是实际到位的三千余万元,还是些微的甚至毫厘的善举,都是大爱所肯定的。让我们以更加宽广的胸怀,包容一切捐助或初步的善举,然后,用我理性的声音提示、修正、呵护善行,使之逐步规范和成熟。当然,那将是几近和谐的世界。
所以,“中非希望工程”事件原本不必成为一个如此炒作的事件。
(作者介绍:高子程著名律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曾担任陈良宇、黄松有、张恩照、李庄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