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说:
离居不相待则穷,群而无分则争,穷者患也,争者祸也。救患除祸,
则莫若明分使群矣。(《富国》)
“明分”以什么为准则呢?荀子的回答是礼义。他说:“分何以能行?曰:义。”(《荀子·王制》)认为“义”是“分”能实行的根据。又说:“分莫大于礼。”(《荀子·非相》)礼是最大的“分”,所以荀子认为“明分使群”,不可少顷舍礼义(《荀子·王制》人
作为礼义的具体体现的这种“分”,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它指的是社会的分工分职,即“农分田而耕,贾分货而贩,百工分事而劝,士大夫分职而听,建国诸侯之君分土而守……”(《荀子·王霸》)为什么要分工分职呢?荀子指出:
百技所成,所以养一人也。而能不能兼技,人不能兼官。(《荀子·富国》)
“相高下,视囗肥,序五种,君子不如农人。通财货,相美恶,辨贵贱,君子不如贾人。设规矩,陈绳墨,便备具,君子不如工人”(《荀子·儒效》)。而君子,虽“非精于物”,却能“精于道”(《荀子·解蔽》)。所以,人类社会无论农人、贾人,还是君子、工人,都缺一不可。这种重视社会分工的思想,与孟子是一致的。
重视社会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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