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解


我对“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理解

朱立志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学范畴,更是一个社会学范畴,涉及到城乡发展对比和人口转移等多个方面。笔者认为,如果某个农户经营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使参与经营的劳动力人均纯收入与附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等时,这样的规模就是“适度规模”。只有在这样的规模经营前提下,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机会成本才足以大到抵消其在城镇就业的利益回报,才能让农业经营能手安心地留在农村。

其实,让农业经营能手留在农村与农村劳动力转移并不矛盾,而且,农业经营能手适度规模经营农业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只有一定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才能保证土地向农业经营能手集中。另一方面,也只有农业经营能手才能首先使其人均纯收入与附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对等,达到适度规模经营的水平。

“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是新时期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关键问题,也是政府最关心的问题,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前提。让农业经营能手留在农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问题,还能解决“如何种好地”的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适度规模”不等于“大规模”。由于我国农业劳动力众多,现阶段相当数量的农业劳动力还应留在农村从事农业,农业“大规模”经营不符合中国国情。因此,单纯从成本收益分析的角度去追求“最佳规模”,最终会得出农业经营的模式应朝着“大规模”的方向发展,这在中国是行不通的。

学者们普遍认为,所谓“适度规模”,是相对于不同地方的“适度”。这听起来很有道理,但并没有给出答案。就像说“这件事要做好”,但如何做好却没有给出评判标准。确实,平原地区的“适度规模”肯定规模较大,但我们并不能因此得出结论:平原地区一定要搞“大规模”农业。由于发达国家大规模农业的弊端越来越明显,而且中国的农业劳动力众多,因此即使在平原地区政府也不要盲目鼓励“大规模”农业。与此相对应,山区的“适度规模”难度较大,但我们也不能不搞“适度规模”,相反,必须大力推进山区的特色“适度规模”经营,才能让山区的农业产业留得住能人,山区的农业才有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