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造谣”、“不传谣”,官媒应率先垂范
近期,北京警方对网络“造谣”、“传谣”者重拳出击,不但抓获了“秦火火” 、“立二拆四”等恶意造谣者,并将视线锁定个别充当秦火火帮凶,恶意为秦火火“传谣”的大V。笔者以为,抓获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造谣者”,对于进一步净化网络环境,提高网络诚信是十分必要的;对于极个别与秦火火勾结、明显带有目的性转发“谣言帖”的大V给予恰当的处理,也是很有必要的。
建设诚信网络,所有经过微博认证的网友,尤其是具有网络影响力的大V们,首先应该自律,至少应做到“不造谣”、“不传谣”,负起建设诚信网络的责任,引导广大网友追求诚信,而不是随便转发未经证实、对社会或会产生不良影响的帖子。而体制内的官媒因为其特殊的影响力,加之法律赋予的新闻调查权,就更应该带头坚守“七条底线”了。
可令人遗憾的是,官媒有意、无意“造谣”、“传谣”的案例却是比比皆是。就在今天,《环球网》回应新加坡外交部的一则声明,让我了解到该网曾于24日刊载过一则题为《李显龙:中国或得到钓鱼岛但会输掉世界地位》的文章。也正因为这篇已声明系转载《大公网》的文章,新加坡外交部昨天发表文告,斥责《环球时报》对李显龙总理今年5月在第19届《日本经济新闻》“亚洲未来”国际大会的谈话,做出“不准确且有误导性”的报道。《环球网》今回应称,新加坡外交部23日对这篇消息提出意见时,将“环球时报”作为批评对象,这不符合新闻业内此种情况下对消息源头的认定规则,环球网的上游消息源头清清楚楚注明了是大公网。
很明显,《环球网》如此彻底地推卸责任是不负责任的。因为作为知名网站,转载未经证实的消息,其实和一般网民转播秦火火的“谣言帖”,在本质上并没有多大区别。如果这样的转载不算“传谣”,那网民转载秦火火的“谣言帖”被认定为“传谣”,就有点不好解释了。
实际上,官媒除了类似“传谣”嫌疑外,还有就是因缺乏专业知识而误导读者,实际上也是“制造谣言”。笔者曾在《空置房可供2亿人居住,是用屁股算出来的》一文中,对《人民日报海外版》那篇题为《住房高空置率惊人》,称“中国660多个城市现有连续6个月以上电表读数为零的空置房6540万套,足够2亿人居住”的文章进行了有力的驳斥。此外,我还撰写过《央视又在意淫房价》等文。对央视胡乱评论房地产市场、误导老百姓的行为进行过严厉的、有礼有节的批评。
而《中国证券报》在近几年造谣某某地房产税扩容的文章可谓成篇累牍。即使在笔者《证券报屡出“房产税扩容”谣言,意欲何为?》一文发表之后,此类文章还是大行其事,却未见任何部门对其进行查处,令人难以理解。
除了官媒肆无忌惮地“造谣”、“传谣”外,官方随意发布不负责任的信息,比大V们转载秦火火“谣言帖”的危害性更为明显。比如国家能源局回应刘铁男事件“纯属污蔑造谣”;薄熙来炮制的“王立军休假式治疗”;针对青岛“副秘书长违建别墅”案,该市宣传部称“网帖内容虚假”,纪检部门称“不认识卢新民”;郑州娱乐场所大屏幕事件,项城宣传部称“项城所有田姓局长副局长21日都没有到郑州出差”,后查明系该市工商局副局长田洪志;面对调查“重摔女婴”的记者,河南林州市公安局政委称“有郭增喜这么个人吗?”
笔者以为,建设诚信网络,有效遏制网络“造谣”、“传谣”行为,必须政府、官媒、网民共同努力。首先是政府要讲究诚信,坚持不说“假话”,尤其是面对“突发性事件”时不说“雷人”的话。其次是体制内的官媒要率先垂范,不发未经证实的消息,更不能制造假消息。最后是网民要遵纪守法,坚守“七条底线”,不造谣、不传谣。只要这样,才能确保网络文化朝着健康的方向发展,不断为社会传递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