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高速是否免费,和政治无关


 除夕高速是否免费,和政治无关

14日下午4时许,黑龙江省高速管路局正式对外发布称,2014年春节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的零时起,至2月6日的24时结束。也就是说“黑龙江除夕当天高速收费”。(1月14日,《中国新闻网》)

而在五天前,《京华时报》所发的一篇文章称:据新华社电就在近来多个省份宣布除夕当天高速公路“不免费”之际,黑龙江省传出消息,称该省“拟定了省内高速公路免费通行细则,预计除夕中午起即可实行”。一位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情况的人士证实此消息:“何苦大过年的还让人交钱呢?”

因为有了“据新华社电”,笔者相信黑龙江有关部门确曾有过“除夕高速免费”的打算。如果仅凭个人感情,我是十分赞同黑龙江省的这个想法,毕竟“除夕”在中国人的心目中具有太重的分量,免费会让众多的私家车主提前享受到一种特别的节日气氛,让他们带着一段更好的心情去踏入新的一年。

但理智地去看这个问题,却发现这么做并不合理,也不合法:

就行政权力而言,黑龙江有关部门显然是越权了。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春节全国收费公路小型客车的免费通行时间为2014年1月31日零时起,至2月6日24时结束。黑龙江省交通管理部门,理应只有严格执行国务院决定的权力。

有的网友会问,国家规定了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但并没有明确规定不是假日就不能免费啊。可我要告诉这些网友的是,虽然高速公路多为政府投资,但毕竟挂着个企业招牌,严格从法律上讲,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单位都是市场主体,需要通过收费得到补偿。因此,在国务院没有规定免费通行的时段,黑龙江省一个部门做出这样的规定,显然是“越位”了。

就收费企业而言,也一定是不情不愿。在2012年国务院发布“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决定后,笔者就曾直言不讳地批评这是“政府请客,企业买单”,完全违背市场规律,结果导致两个“国庆节”期间高速路成停车场,景区人满为患的严重后果。笔者还曾在《高速公路节日免费,是“歪政策一文中预言,节假日免费所导致的损失,一定会通过延长收费年限来得到补偿,结果是私家车主并未占到便宜,没有私家车的却平白增加了生活负担,实际上是“穷人补贴富人”。

而高速经营企业因为在最赚钱的节日不收费,即使延长了收费年限,也会导致收入滞后实现,因此一定不情不愿。

就操作层面上,黑龙江的这个决定也是过于荒唐。道理很简单,高速公路收费都是在出口处,如果黑龙江不收费,而吉林收费,从黑龙江上高速时不办理计费卡,到了吉林出站时也就无法收费,无法出站。如果从吉林上高速,由黑龙江出站,吉林段的行驶费用应由黑龙江收费站代取,如果黑龙江免收,又该如何补偿吉林?

正如青海省交通厅负责人所言:“如果青海省免费,别的省不免,这边不发卡,到那边也没法收费!”而安徽交通厅负责人也说到技术层面上的问题:安徽高速路与江浙沪等地区联网度较高,周边交界道口多,若无至少覆盖华东路网统一的免费通行政策,车辆的发卡放行、计费收费存在困难。

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东部地区一交通部门官员竟称“黑龙江的做法是不讲政治”。呵呵,遇事总习惯于和政治挂钩,这恐怕也是中国的一大特色。笔者以为,一些官员是在“文革”期间接受教育的,脑中烙下了深深的“政治挂帅”印记,因此才会将这么一件明显的行政“乱作为”行为,生硬地和“政治”扯在了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