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社会企业在国内尚属新事物,对它的理解还存在一些分歧。从字面意思来看,“社会”强调实现社会利益,即社会企业既是“为了社会的企业”,也是“归属于社会的企业”。“企业”则从事商品生产和服务以获取利润,内在地具有创新和承担风险的含义。据此,社会企业是指那些将社会利益目标和商业运作手段有机融合,通过商业经营获取利润来提供社会服务的组织。
与传统的商业企业和公益组织相比,社会企业在组织目标、收入来源、利润分配、资产处置、治理结构方面具有较大的差异。在组织目标上,社会企业首要是为了实现就业、教育、环保、健康、扶贫等社会目标。在收入来源上,社会企业主要通过商品或服务的销售及贸易而不是政府拨款或社会捐款来获得收入。在利润分配上,除少量利润可以分配以外,绝大部分利润应用于社会目的,或留存在组织和社区以进行扩大再生产。在资产处置上,社会企业注销后的剩余资产应用于社会目的,转交给其他社会企业或慈善组织,不能由投资人收回。在治理结构上,社会企业一般应遵循民主治理原则,征求利益相关方意见,更加公开透明。
近年来,传统公益机构资金来源单一、对外依赖度高、发展动力不足、短期效应突出、运作效率不高的弊端日益凸显。如何实现社会利益目标与财务上的可持续性成为各方关注的问题。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希望公益投资更有效率,更加重视影响力投资,愿意支持具有稳定盈利渠道和运作模式的公益机构。此外,有专家指出,社会企业的模式比单纯的慈善更适合中国文化和创业精神。在这种背景下,社会企业被寄予厚望并得以快速发展。2015年9月,7家企业或社会组织被认证为“社会企业”,这意味着我国首批社会企业获“民间执照”。(首发期刊:李庆雷,张欣. 社会企业:旅游扶贫力量的有益补充[N].中国旅游报,2017-9-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