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信息报》采访问答
(注:采访时间:2008年1月8日;采访记者:《云南信息报》记者王效;相关内容报道见2008年1月11日《云南信息报》记者采编文章。)
记者:国务院办公厅1月7日下发的《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指出: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坚决无偿收回,重新安排使用;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想请您谈谈看法。
陈真诚:《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这一2008年3号文土地新政的最大的意义或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