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委政法委“严厉打击海天非法集资”
的指示(意见)是违法行为
吉林海天判决书上写道:4、案件提起:2006年11月21日下午3时许,吉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张玉贵总队长召集吉长两地公安机关召开会议,传达省委政法委的意见,从稳定大局出发,严厉打击海天非法集资,明确此案有吉林市公安部门主办,长春公安协办。会后我局立即对此案立案侦查,同时开展抓捕、扣押资产等工作。海天案件侦办工作全面启动。
可以看出对于吉林海天案省委政法委一开始就超出法律权限已经定性吉林海天是“非法集资”并且“严厉打击”。省委政法委有...